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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章 ...

  •   “大哥,那个姑娘是不是父亲给你定的那个新娘?”虽然贺凛行觉得答案已经十有八九是肯定的,但他还是要问一问。这几天,他越琢磨越觉得自己对她并不反感,甚至有一种欣赏。如此独立的女人,就像是百合花,花瓣纯白,花茎笔直,花蕾芬芳。
      如果说不是大哥心中的那个人,或许,他会决定娶了她。
      贺凛南却毫不留情地打碎了他小小的幻想。“是啊。”
      “那么,大哥,咱们是不是要去跟爹说清楚?”既然是自己的大嫂,爹怎么会这么糊涂,不说清楚,到时候真的让自己入洞房就大麻烦了!
      “不必了。”贺凛南道,“这门婚事爹早就跟咱们说过嘛。”
      贺凛行急得一拍自己的腿。“可是他拉着我的手说的!前些日子,我去找爹,在门口听见他们俩谈论婚事,爹还说‘他们俩不认识’,你不是把她记得这么清楚吗?那肯定是说我咯?我从来没见过大嫂!”
      贺凛南倒是很坦然。“你说他们谈论了婚事,那么你看,爹也并没有告诉我,也就是说不用通知我。本来就是,原来就定下的事,有什么可改变的。行了,为这么点小事就困扰,你还想不想做大侠?回吧。”
      贺凛行自小听从这个大哥的话,他事事有主意,想到了就一定会干到底。而这一次,他不能听大哥的话。“大哥,我必须去说清楚。”
      “有什么好说清楚的?傻瓜,我不是都给你解释清楚了吗。”贺凛南好笑道,闯江湖闯江湖,越闯越浆糊。少让他跑趟腿还不好,这么点小误会就至于困扰成这样。
      “不!要说清楚!”
      说罢,贺凛行坚定地掉头奔向父亲的书斋,长廊里,他像一只出弓的箭般,追赶上了风的速度。飞扬的乌发,健硕的体格,常年风吹日晒黑黝黝而又发亮的肤色。这个哥哥举着茶杯僵住,他再不是那个有时倔强又调皮的小弟弟。想到这里,贺凛南欣慰地笑了。
      说就说去吧,又不是什么大事。
      也许他现在还可以悠闲地喝茶,等着七七之后洞房花烛之夜,他亲手挑起炯茫的红盖头。然而终有一天他会后悔,为什么不和小弟说清楚,为什么所有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都憋在心里,等到拿出来的时候已然过期。
      上天可以预见到他随风晃动的木门会打开,只不过迎接不到开门的功臣进门,却冷眼旁观。因为无能为力。
      而极速奔驰中的贺凛行呢。
      他没有错,真的没有错。他是个好人,他希望那个女孩幸福。即使是萍水相逢,当他第一次看见那双如鸽子般灵动的眼睛,便不想再让她像鸽子一样承担送信这种劳累的工作,每一天只需要喝茶,试衣服,相夫教子,高兴了就刺绣,研究她喜欢的药,轻轻松松,如同每一个为人妻的平凡女子。
      哥哥并不喜欢她啊,不然为什么等这个女子如此年龄还不成亲,两个人不一定要这样痛苦,他也可以代替哥哥完成使命,心甘情愿照顾她一辈子。
      也许说过那天晚上的事后,爹会改变主意。
      贺凛行这样想着,用更快的速度飞奔而去。

      “小姐啊,买菜的事情我们做就好啊,你在家安心地休息,吹吹笛子绣绣花什么的。”薇巧苦口婆心道。
      白炯茫摇头。“这几天不动窝,我都能感觉得到骨头在呻吟。你是不知道活动的乐趣。”
      薇巧翻了个白眼,当丫鬟的,天天忙还忙不过来,要是能得一天清闲,愿望无非不是上街或者补眠。她真的很佩服小姐,虽然回到深闺大院里,但是天天还是有做不完的事情。比如看书啊,写东西啊,刺绣啊,吹笛子碍…有时候还会去厨房里大显身手,好几次贺老爷在饭桌子上眼前一亮,那都是小姐的手艺。她简直就是对“无所不能”这个成语最好的诠释。
      “小姐,让贺家派几个家丁保护着您的话,这事也不是不成。您可不能再难为我了。”薇巧皱着眉头一脸牺牲状。
      白炯茫飞快地搂了薇巧一下,“还是你最懂我。”
      “哎……”薇巧叹气,还是不得不招呼着,“镇海,你帮忙找几个身手好的,我们小姐要出去微服私访咯!”
      “等等,”炯茫道,“还有一个呢。喜臣,想不想跟姐姐出去玩啊?”
      薇巧的目光马上扫向这个十二岁的小子。喜臣是沈婶儿的儿子,皮得不得了,总是惹麻烦,有一次招惹上隔壁王家的一条大狼狗,那疯狗追着他跑了两条街,最后要不是喜臣飞快地爬上了树,准保被大卸八块。那天沈婶儿哭得跟什么似的,她中年丧夫,还带着一个儿子,生活艰辛自不必说,唯一的指望就是这个儿子。
      喜臣小小年纪已经有标致的俊模样,骨子里有一股执拗劲儿,一开始她见到这个男孩,就觉得不像中原人。虽然眼睛头发都是黑色,但是眼窝深陷颧骨比较突出,这种五官有着大漠或者草原地区的粗犷和深邃。多么像那个晚上的男子啊。
      前些日子白炯茫见到喜臣,只一眼就喜欢上了,便去问沈婶儿。果真,她粗糙暗淡的脸上笼罩上一层红晕。
      沈婶儿小时候被家人卖掉去青楼干杂活,后来蒙古人攻占临安的时候逃了出来,满城光火,街上到处是蒙古军人架起的柴堆,鸡鸭牛羊血淋淋地烤在火上,全临安被浓浓的烟火味道弥漫着。
      沈婶儿小名悦君,是一个青楼客人赠的艺名,这个名字比受之于父母的那个——青草,要好听的多。十六岁的悦君蜷缩于街角,几个好姐妹被疯狂恐惧中的百姓冲散了,现在她只有自己,和母亲临死前送给她的小玉佩,再无他物。风很冷,临安城一旦烟花消去,便只剩下墙漆剥落的虚浮宫殿和摇摇欲坠的大宋子民拥护之心。
      悦君浑身无力,她已经好几天没有吃饭了,虽然看到刘整所率30万投降忽必烈的军民还有粥喝,但她还是不敢出去。万一,万一像那些脚力不行的深闺中的女儿,跑也跑不掉,最后被粗鲁的低级士兵拉扯走……她惊恐万分,更加抱紧自己弱小的身体。
      她在这南方潮湿的墙角缩了一天一夜,之后实在饿得不行,两眼一黑晕倒过去。
      恍惚间,她感觉到身体轻飘飘的。莫非她终于要转世了?她欣慰地想。这样多好,可以有暖和的衣服,吃不完的饭菜,没有狠心的父母,也没有成天大骂人的老鸨子……
      “你终于醒了。饿了吗?快吃点东西吧。”
      那是佛祖在说话吗,已经虚无了吗,可是为什么还这样头痛欲裂,胃抽筋抽得几近麻木,只是偶尔还有针刺的感觉……
      悦君感到眼皮有千斤重,可还是努力睁开,万一总不答话,佛祖生气下辈子让做牛马不是更失败了吗!
      而眼前,是一张温柔美丽的男子的脸,此刻他正微笑着,手里托着一碗什么东西。眼窝深陷,颧骨略高,粗犷而深邃。佛祖就是这样的吗……不对,佛祖怎么会有黑黑的眼圈?
      那是谁!
      悦君一惊,连人带被子都滚下床来。男子无奈地微笑着,将她重新抱上床去。他怀里的味道是这样清新,没有牛羊的膻气,反而有浓浓的草药味道。
      “你这么怕蒙人么。”他呵呵笑道。
      悦君不敢与他对视,深深地低下头,眼睛却滴溜溜地到处乱转。这种是非之地不宜久留,谁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样的事,败寇命如草芥!这是大战前夕一位花魁莫娘的恩客所言。轻则刷锅洗碗,那还好说,万一失了身——还是失给了敌人,那可是大事!她从踏进万春楼的那一天开始就知道自己不属于那里,也知道父亲并没有因为她的献身而得到多少银子,她不美,也不会说好听的话。干几年工说不定就可以抵债回家了。
      悦君的毕生梦想是做杨排风那样出身贫寒却胆智过人的女将军,再不济也是个贤妻良母,怎么能做蒙人的女人!
      那男人哈哈大笑,一把揽着她的肩膀。这男人虽然不似其他蒙人那样剽悍,一只胳膊却也足以让她无法动弹。“你这个小妞,不是在想逃走的事吧?亏我这样照顾你三天三夜。”
      那也不行……什么?!悦君听到这话,渐渐停止了挣扎,她已经睡了三天三夜!她赶紧低下头检查自己的衣服。完了,这宽大的男人衫怎么回是她的。说不定……说不定!悦君绝望地哭起来。
      “你杀了我吧,你快杀了我……”
      她狠命捶打着自己,嚎叫声招来了好多侍女。这男子显然也吓到了,但很快制止了悦君的自残行动。
      “都说汉人女子温柔,我怎么没看出来。哦,这就叫做贞烈对吧。你真是个好姑娘。你放心,我没有动你一根毫毛,安心吧。快,把这碗粥喝了,你三天来不省人事,我只好喂你点稀米汤,这里有些小菜,补充些盐可以更快地恢复体力。”
      有侍女走过来提醒男子,大汗招他过去。他也不再多留,吩咐好侍女每三个时辰为她进一次药,然后转身离去。
      悦君石化般坐在床上,怎么会?蒙古人这样细心照顾自己,连自己的父母也没有啊!她爬下床拉住一个侍女的衣角,怯生生地跪在那女人面前喊:“他,他是谁?”
      侍女羡慕道:“他可是伯颜大将军啊!他巡城的时候看见你,立刻就把你救回来了,那时候,你脸色黄得瘆人呐,伯颜将军可是你的救命恩人!”
      从此十六岁的悦君,心甘情愿地为伯颜洗衣做饭,即使侍女大呼不要,将军回来会以为大家虐待她,还是无怨无悔。她知道伯颜为什么娶她,曾经在一个月夜,他搂着她,娓娓道来:我父亲曾经爱过一个汉女,还诞下一个妹妹。我非常喜欢她,那么可爱那么聪慧……
      她甚至为他怀上了一个儿子,然而当伯颜从皇太子真金抚军漠北的间隙,正室趁她不注意偷偷撒下迷药送出军营。醒来时,悦君已经身处破败荒凉的临安城外,带着她六个月的儿子。
      悦君没有回军营,即使她知道军营的走向。本身知道她的人就少,再者回去也是人家的眼中钉肉中刺。伯颜并不少她一个。她也知道,自己只是那人心中有关妹妹的一个倒影,人走了,湖水一如既往地平静。
      半月后,悦君拖着沉重的身子,毅然决然拦住贺炳章疾驰的马,跪在他面前道:请您带我走吧,除了这里,哪儿都好。

      沈婶儿说起这些是一脸坦然,没有欣慰也没有忧伤。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好在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喜臣。
      而谎言之所以成了真理,就是被人们说多了。刻骨的痛被一遍一遍地糊上油纸,丝毫透不进去空气,与皮肤化为一体,看不见了。而她心里一直盼望着伯颜会派军千万只为寻她,如果他稍稍地,哪怕只有稍稍的一点更喜欢,也会为她策马执鞭跨越万水千山。
      伯颜是她心灵天空里唯一的君主,君若真心喜爱臣妾的话……
      但说到这里,悦君无法抑制地哽咽起来。
      “白小姐,您知道的,伯颜大将军是好人,天大天大的好人呐!没有他,就没有今日的悦君……”
      悦君只悦一人心,即使萧郎是路人。这方纯净的天空会一直为他保留,这里蓝天碧水,鸟语花香,这里是没有尘世硝烟的圣地,只有他,和她。
      每个人都是一个水晶球,不同的角度反射着不同的光彩。伯颜在悦君的心里,永远呈现着圣洁英勇的光芒。然而汉人执政亦有汉人哀泣受苦,蒙汗揽权无非中原战火连天,功高盖世也得盖棺定论。白炯茫只是不忍轻易打碎一个女人四十年来的幻想,就让她永远怀着美丽的希冀,幸福地过完一生好了。
      白炯茫向厢房喊着,不一会儿,门框那里闪出一个小脑袋,“炯茫姐,我也可以去吗?”
      “掌嘴!”薇巧微怒道,“才几天啊你这小子就会攀亲戚了!”
      喜臣虽然才十二岁,但是早熟的身子骨与街面上十五六岁的少年人没有什么差别,只见他眯着眼睛晃晃悠悠地走过来,无论是宽阔的肩膀还是修长的身形都散发出慑人的魅力。薇巧虽然伶牙俐齿,也不过是个十四岁的小丫头,还没完全长开,海拔的悬殊让她的气焰顿时矮了一大节。
      喜臣邪恶地嘲笑起来:“一只小鸡还想跟狼硬碰硬。白姐姐都没说什么,你算哪根葱?大葱还是洋葱?哦,我看你就是那种看着水嫩嫩又细又矮,尝起来还不辣人的小水葱。”
      薇巧还想顶回去,身旁几个二十多岁的家丁们倒是乐开了,镇海带头乐得岔气。“我说喜臣呐,你什么时候‘尝’过薇巧了?”
      就像是一个色目人来到大都,听见街里街坊的指着他笑道:“蓝眼睛黄头发的怪物!”或者一个中原人到了蒙古被人说:“嘎哈!”还美滋滋地挥手致意。
      如若你是个彻头彻尾的白痴,那么好吧,你完全可以对向你挥刀的敌人说:“新年快乐!”可惜你不是。等到某一天你发现原来自己是受了侮辱,一定悔恨莫及想要找根面条上吊算了。
      ——注:嘎哈,在蒙古语中是猪的意思。
      而目前白炯茫、薇巧以及喜臣还没有那么高的境界,听不懂这种无形的赞美与祝福。
      在众人一番七嘴八舌的嘈杂争论之后(实际上参加争论的只有薇巧和喜臣,以至于他们俩嘴皮子翻飞得那么快,让人眼花缭乱根本不知所云,还能同时发散出七八张嘴的响度的一炷魔鬼香时间内,白炯茫头脑一片空白。),薇巧终于争取了上街的机会……
      当白炯茫被薇巧扛进闺阁中打扮了小半个时辰,从头到脚光鲜亮丽乃至可以照亮整个堂屋,然后被小丫头满心欢喜地扛出闺阁的之后,她大怒。
      “你这是要上街还是相亲?!这么多珠子簪子快把我压死了!你看看,这个珍珠和我的乌鸡白凤丸个头儿有什么区别!你是想让满街的男人抢我还是想让满街的贼抢我?!”
      薇巧觉得如果小姐打扮得美丽超群,那么自己稍稍装扮装扮也就不那么矫情了,看着白炯茫将满身装饰一件一件地卸下来,最后连纱裙都换成粗布大娘装,心中有一块晶莹的镜子在碎裂,碎裂……
      薇巧真的觉得,他们这一行人比街上卖东西的还寒酸。
      或许是白家的宅子比较偏远,或许是炯茫只在去菜市场的阴森小路上徘徊,她在见到这大都中心的干道时觉得心里涌动着激流,表面却手足无措为自己的寡薄见识而羞怯。这里车水马龙,人头攒动,摊位一个挨着一个,胭脂水粉古玩小吃一应俱全。这边壮汉表演杂耍引得满堂喝彩,那旁姑娘吹拉弹唱吸住无数眼球。无论是想试衣服,想吃美食,想逗虫鸟,想藏古玩,想住旅店,想买书籍,想找活计……都可以轻轻松松满足需求。身旁不时有孩童举着糖葫芦快乐地互相追赶,道路两旁或兴隆或淡雅的建筑比肩林立……
      文人雅士在茶楼调素琴阅金经,小贩农人于街面尽情叫卖,商界达人从酒楼交汇信息,高官贵臣隐密室挑唆谋反,各人有各人的一方土地。
      这才是繁华的一国之都啊!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兼容务实的文化政策,以及史无前例的信仰自由,空前绝后的辽阔疆土……这是一头雄踞东方的蒙古头狼,煤炭染黑了幽幽的眼睛,钻石打磨成尖利的獠牙,牛羊喂饱了无底的胃口,文化结合成独特的智慧。
      听!它在朦胧的夜色中睁开眼睛,对着黎明时分最明媚的月亮咆哮!

      薇巧刚捻起一只精致的玉簪,小贩赶紧用手在下面护住,连连道:“小姑奶奶,小心点!我还靠这个玉簪争门面呢!”
      穿得这样简单,连个簪子都配不了,小贩还这么势利眼!薇巧咬着牙将玉簪摔进锦盒里。“狗眼看人低!我们家小姐是谁你知道吗?要不是听小姐的微服私访,姑奶奶才懒得穿这样一身衣服!”说罢扭头就走,不知小贩在追悔莫及还是冷眼嘲笑。
      咦,喜臣呢?薇巧刚一会儿没看见喜臣,心里就慌起来。只能这样远远地看着也搭不上话太浪费这次机会了吧?那……对呀,应该说自己拿不准注意,让他帮忙挑挑。这个借口多好!
      喜臣站在白炯茫旁边,目光一动不动盯着他的白姐姐。这女子,刚刚还津津有味地看首饰,一瞥见药草就走不动道了。也不知道这些草有什么好。白炯茫却很专心地分辨着药材,丝毫没有注意到这个男孩炯炯的目光。或许男孩自己也没注意到,自己盯着姐姐已经有多长时间了。
      贺府的孩子很多,却都爱玩爱闹,喜臣是个沉静的孩子,虽喜欢舞枪弄棒但不想像其他孩子那样拿根木棍就充大侠。贺老爷很赏识他,吩咐管家书房和刀刃轩随他进出。就这样,喜臣小小年纪就会耍十八般兵器而且有模有样,一般盗贼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但他还是觉得孤独,因为没有几个人可以懂他的心思,母亲从来没有告诉过他父亲是个怎样的人,是否也擅长枪棒?是否也会骑高头大马保卫国家?他认定自己的人生不会一直在这小小的贺府,或者说不会一直停驻在大都之内,总有一天他闯出去,寻得自己的一方天地。
      只有这个来贺家没多久的白姐姐会陪他谈天说地,讲世道,讲规矩,讲兵法……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传奇的所在。白炯茫就是他心里的那个传奇。虽然近在身边,但她就像一只随时会飞走的白鸽,温柔而灵动。
      鸽子会飞多远呢?
      那次上街的可怕经历只是个意外,因为那条道实在太偏僻了,而现在大道上如此多的汉人谈笑风生,哪有那么多意外?毕竟,这是一国之都啊。白炯茫吩咐道:“大家都看看有什么要买的,不要走散就好,没有必要这么紧张。”几个壮汉回应道:“是!”便纷纷走散到方圆几丈的范围内。
      住了这样久,应该给贺家的人带些谢礼。贺老爷是个爱读书的商人,平时喜欢云游四处。这样的人会喜欢什么呢?她一转身走进烟袋斜街,一家家小店让人眼花缭乱。踏进一个淡雅的双层小楼里,里面琳琅满目尽是烟袋。
      “伙计?”
      “……谁呀……哦,姑娘,要点什么?”小伙计趴在柜台上正在打盹儿,听到招呼满面春风地迎上来。
      “你们这里有什么新奇的烟袋统统报上名来,我要送一个很显赫的老先生做礼。”白炯茫轻轻道,眼睛还是四处看着。
      小伙计笑开了花,心知有贵客来了,忙介绍说:“既然您要新奇的烟袋,老爷他肯定喜欢玩吧?我们这里有一个新出的长烟袋,可以装进手杖里到处带着,手柄还可以拔下来做个把手杯呢!而且呀,这杆子是黄花梨的。”
      听起来是不错啊,“拿来我看看。”
      小伙计颠颠颠地跑走,没多会儿就跑出来,手里拿着一根做工精细的手杖。
      “你这里是不是卖烟袋的呀。”白炯茫笑了,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着实是个实用的新奇东西,贺老爷一定喜欢。
      “怎么算?”
      “不多不多,只要您出三十两它就是您的了。”
      “你抢钱啊。”
      “姑娘,已经很便宜了!这么新的手艺,您去哪儿买去?”
      白炯茫不动声色,继续把玩烟袋。
      小伙计赶紧道:“行姑娘,今儿您是头客,二十五两,这事实打实的价钱了!”
      “你这不是跟没便宜一样吗?”
      “哦哟姑娘,您这事哪儿的话说的。小店做生意可不容易呐!行啦,二十二两,以后您要东西还来这儿!”
      白炯茫呵呵一笑,放下了烟袋。伙计这可着急了:“您可这大都问问,除了烟袋街还有哪儿有好烟袋?您再问问,除了我们毕得升,还有哪儿的烟袋好?那这么着,您给个整儿,二十两!我们赔了也让您做成这个脸!再便宜我们可就卖不了了。”
      白炯茫依旧不拿烟袋,小伙计道:“您给个实诚价吧。”
      白炯茫笑着说:“我也不是成心拆台,但是我看了,你这不是恐怕不是黄花梨的吧。”
      小伙计说:“您这是哪儿的话,小姐从不抽烟,恐怕是稍稍走眼了吧。”
      “哼哼。”白炯茫笑了一下,立刻柳眉倒竖,“你这个小子才学徒几年?这叫什么东西敢卖这么贵,你们老板呢?”
      完了,这是碰上行家了!老板那么抠门儿,用点坏料也不是不可能的,可是今天老板又不在……小伙计冷汗立即下来了,满脸赔笑:“小姐行里人啊!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可是我们家掌柜的不在,多多包涵多多包涵……”
      “少废话!”白炯茫转头向门外喝去,“镇海!你们都过来!把这店给我砸了!”
      小伙计吓得眼泪都流出来了,赶紧挡住门,“小姐好说,您别这样呀,我们,我们也不容易不是……小姐,我不要钱了,这烟袋白送给您,求求您了,求求您了……”
      说着,这个小伙子赶紧将烟袋包装好,双手举过头顶递给白炯茫。
      唉,何苦呢,都是人,活着都不容易。
      “那,我就给你个手工钱吧。”
      五两银子在空中抛出一道银亮的弧线,恰好飞进小伙计的衣兜里。
      “谢谢小姐!走好小姐!”
      白炯茫矜持地点点头,迈着优雅的莲花小步走出门去。刚迈出毕得升的门槛,便飞也似的躲进墙角。
      哈哈哈哈,这当然不是黄花梨的,这是上好的乌木呀!五两银子的乌木烟袋,赚大发了!她活这么大白活啦?场面上察言观色的功力虽然有待提高,但是街面上想从她牙缝里抠出银子来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其实这是多明显的道理——你家老板要是在,伙计敢明目张胆睡觉吗?再者也不看看门外到底有没有什么镇海!哈哈哈……大傻瓜……
      “小姐笑得很开心嘛。”
      一双挺直的马靴在白炯茫的面前停止运动,靴尖冲着她的方向。牛皮鞋帮,繁复的装饰纹被勾上金边。她见过沈驻安的军靴,鞋尖的颜色都快要蹭没了,还舍不得扔掉,就是因为牛皮耐磨,而且保暖。而眼前这么精致的马靴一般只有将军或者贵族才配享有。
      白炯茫忍不住将目光向上移动。碰上一双带笑的眼睛,晶莹美丽放出太阳般的光亮。男子唇角上扬,黑发微微卷曲,在夏日清风里飞扬。
      “好久不见。”

      “是你?!”
      白炯茫满脸笑容立时僵住。
      世界说大就大,说小还真的挺逼仄,正所谓无巧不成书。
      条条大路通罗马,偏偏两个陌生人一而再地交汇于僻静小巷里。白炯茫皱起眉头四处张望,刚刚只顾跑,没注意这条巷子如此僻静。又窄又长又阴暗,再加上蜿蜒曲折,所以几乎没什么人。要找到镇海他们得走出这条巷子然后再走出烟袋斜街。
      她有点后悔这些日子闲呆着肌肉都放松了,不然还有点能力抗衡,这抹布似的裙子也妨碍运动。一合计任谁都能算出——没有胜算了。
      她马上换上一副无辜可怜的样子,声音嗲得自己都恶心。“大哥,虽然你这么潇洒,但我不得不说,我不认识你呀。”
      男子带着一副“你能逃到哪里去”的表情,耐心地蹲下来陪她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这是多么迷人的眼睛碍…视线相撞,白炯茫心虚地低下头,“咱俩是有过一面之缘,不过井水不犯河水。你有什么事吗?”
      男子伸出手来揉揉她的头发,一副得逞的样子,随后无奈道:“你说井水不犯河水就真的犯不着啦?要不是你突然出现在路中央,我赶紧勒马嚼子弄得风神嘶叫暴露了踪迹,宿卫军兵马闻声追上来,怎么会查封全城的汉人聚集地?博格达他,也不会通缉。我明明给马蹄包上了套,还……反正一切措施都让你给毁了。小姐你还敢说井水不犯河水?”
      白炯茫惊愕地捂住嘴,“你的意思是,杀了枢密院那个高官的神秘人,是你?”
      他点点头。
      原来,闹得满城人心惶惶的罪魁祸首,就是自己碍…
      不对,什么乱七八糟的,就全怪她的头上,是他亲手杀人啊!
      “你……”她本想气势汹汹地喊出来“你这个杀人狂”,可又有什么用呢,谁知道到底有什么内情,如果说有人杀了白肖龙,她一定红着眼高举宰牛刀去劈了那个凶手。再说,一会儿把杀人狂逼急了连自己都要下黄泉跟那个不知名的老头儿就伴儿去不就得不偿失了吗?于是这话到嘴边就变了味儿:“你……你为什么杀他呀?”
      或许是白炯茫眼花了,竟然觉得男子眼中闪过一丝暗淡,等她眨过眼睛,看见这张英俊面庞笑容如四月春花,说:“一点私人恩怨,不过已经解决了。我可不是什么杀人狂魔哦。只是故人相见,跟你打个招呼。”
      她心道,这是一场梦,一场梦。
      人家根本没把你当根葱,别拿自己蘸酱吃。白炯茫赶紧说:“既然是这样,那我也不耽误你的时间,我还有事,他日再续。”
      站起来,仁兄别无他话。
      试着走开几步,男子还是毫无反应。
      好,那就别怪她不客气——逃!
      白炯茫俩眼一闭,径直向巷口奔去,可这两条腿怎么……天哪,她竟然全都离了地!
      这个男人单手竟然把她拎了起来!
      男子仰天长笑,温和的面孔头一次绽放异域人的豁达,“我啸云头一次看见女人见了我就想跑。不行,你今天得陪着我游遍这大都城!”

      白炯茫是个不折不扣的神游高手。你知道她现在在想什么吗?
      她脑子里突然蹦出来几句话。
      ——你算哪根葱?大葱还是洋葱?哦,我看你就是那种看着水嫩嫩又细又矮,尝起来还不辣人的小水葱。

      她是一根比较招人喜欢的葱吗?不然为何苍蝇蚊子都往她这里扑?
      所以也有人愿意“尝尝”她?

      对于某些特种人类恐怖的跳跃性思维,我们无可奈何,就随他们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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