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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谭先生,别看我 樊熙君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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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熙君发觉,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如此了解谭素怀。
阿龙也发觉,自己的话,今天出奇地多。
“秦先生一直很想回到峒镇,那是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他以前给我说过,在那个地方,浓翠遍山,溪流穿峡,谷中长满各种各样的果子,他们小时候经常进山里采摘,女人们制作植物染织的布料,在料子上绘制神鸟和火焰的图案,小孩子,尤其是男孩子,他们从小在溪流中长大,奔跑的时候,溅起一身水花,手里攥着鱼虾。”
想起平日一丝不苟的谭素怀,樊熙君忽然笑出声,这个人光着屁股蛋,在山谷里摸鱼抓虾,浑身湿漉漉、水淋淋的,不知道是多么滑稽的样子。
他开口:“那你还挺了解他的啊。”
见对方避开话题,阿龙又说:“自然,我和他曾是大学同窗。”
樊熙君点点头,心里不甘示弱,表面上云淡风轻:“我和谭先生也是一墙之隔呢。”
阿龙睨一眼樊熙君,有些无奈,继续说:“我没有和你开玩笑,秦先生——对了,别叫他谭先生,他从来就不是谭素怀,他姓秦,叫秦玉河,这个名字从大学时代起,就一直跟着他。”
樊熙君偏偏不遂阿龙的意,笑着说:“好的,谭先生。”
阿龙只得哼一声,说:“秦先生说过,他唯一的心愿,只是回到峒镇。身份地位,他不要了,财富名誉,他也不要了,他只想回家。”
一段话里,“秦先生”三个字特别重。
樊熙君自然嗅到了阿龙的火药味,可在这段话里,樊熙君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个少年的影子,高瘦挺拔,皮肤黝黑,但是双眸晶亮,一口整齐的白切糯牙,笑起来,弧度大大地向上翘,转过头,冲峒镇的家人挥手,示意他们赶快回去,不要再送自己了。
他记得现在的谭素怀,笑着,永远笑不露齿,看着温和有礼,但和人之间,像是隔起一层栅栏,只能远远地望着,触不到他的心。
那样的谭先生,多好啊,樊熙君真想见见那个背井离乡的少年。
阿龙看着发神的樊熙君,心想,可是现在的秦先生变了,他不仅仅想回到峒镇,还想带着披着樊熙君皮囊的严三。
风吹起,在天台呼啦作响。
望着暗淡的天幕,阿龙警告樊熙君:“你要么自裁,要么我们来了结你。”
“现在,你还是有选择。你如果不选,到时候,落在徐大哥手上,谁也帮不了你。”
樊熙君歪过头,冲阿龙狡黠一笑:“谁知道,谁死在谁手里呢!”
话毕,樊熙君转头,看向远方,乌云之下泄出点点金光,是夕阳的模样。
樊熙君忍不住想起谭素怀,想到阿龙不断重复谭素怀对于峒镇的渴望,问:“他在南江,过得不好么?”
据樊熙君所知,谭素怀作为青帮高层,地位自然不低,青帮势力强大,欺负他,不大可能,至于在白道上,谭素怀兢兢业业完成在荣京大学的学业,毕业之后还受到学校邀请,在礼堂演讲,毕业之后在一家报社担任编辑,就是一个都市知识分子的平常出路,似乎看不出什么波折。
既然年少时如此想挣脱家乡,来到大城市闯荡,现在已经是而立之年,在黑白两道都混得不错,他怎么那么渴望离开。
阿龙摇摇头,他望着天,说:“虽然我和他是大学同学,但毕业之后,我们分散了很久,再次相见,是在青帮,不过没有点破,后来,他渐渐成了高层。”
“毕竟是在青帮,就算是金字塔尖的人物,呼风唤雨,想来也是狂妄,更何况是秦先生,他并没坐到最高位置,顾忌自然就多。”
凭借严三的生活经历,樊熙君无法想象,从当初的一个峒镇青年,进入小洋场南江城,艰苦求学,最后成为高等学府荣京大学的优秀毕业生,毕业后,一面操弄道上的势力,一面在报社校对报纸,闲暇时间,喂鸟养花,在故纸堆中钻研文字。
“他不开心吧。”樊熙君的语气透着心疼。
河阳街十字巷口,耿队长包围住乞丐们,但始终不见鬼鸟,最终按捺不住,带着人马,搜寻鬼鸟。
鬼鸟是在一条臭水沟被警察找到的。
他跑不动了。
倒不是由于体力不够,只是因为一面是警察人力堆出的沙袋墙,堆垒在通道口,鬼鸟的逃生之处就成了死巷。
他没能等来任何支援,对面的几个警察接连扣动扳机,枪声如鞭炮般接连响起,在臭水巷炸开,鬼鸟干瘦的身体抖动着,陡然出现数个弹孔血口,往外涌出鲜血,顺着脏黑布衣,流淌在地上。
等到耿队长赶到的时候,鬼鸟的血似乎要流完了,他身后倚靠的沙袋,袋中大半泥沙浸满鲜血。
耿队长抓下帽子,拍在大腿上,叹息:“怎么就抓了个半死不活的!赶快绑起来,抬到青帮的安义堂去,在他没死之前,麻溜扔个青帮的人处理,快!”
还没解决完鬼鸟的事情,警察喜上眉梢,向耿队长上报,发现柳叔了。
河阳街五金店内,柳叔一条腿瘸了,警察的子弹正好命中他的膝盖,痛入骨髓。柳叔活了大半辈子,苦痛吃过不少,他心中更多的是悲凉,他早觉得自己大限将至,可是没想到,还要以一种侮辱式的方式死去。
他嗤笑,其实自己挺不甘心的,年轻的时候在道上也威风过一阵,老了,任是个蝼蚁也能来踩一脚。
柳叔抓破抹布,捂住流血的伤口,吃痛咬牙。他挺信命的,不怪樊熙君,就算他金盆洗手了,还是不能真正离开这个圈子,圈内所有的风雨都会危及这家破旧矮小的五金店。无论那个夏天,樊熙君来或不来,王熙君、李熙君迟早都要来,柳叔也迟早要面对。
樊熙君只是命运的导火索,柳叔逃不了。
既然逃不了,他想认了,可心里始终存着年轻时候的倔强,不甘心,不甘心呐!
耿队长见两只刚从他手下逃走的兔子,统统归网,一时得意,乐着脸,屁颠颠冲五金店赶过来。
店面的木门全被警察拆下,胡乱扔在一旁,交错糟糕地堆垒。
耿队长踩过木门,踩得得意,吱呀响。
他脸上露着笑,却见柳叔脸上也露着笑。虽然膝盖流血不止,但对方昂起头,挺背直腰,一双浑浊的眸子,此刻却流动光点。
耿队长只觉得胜券在握,可他现在疑惑,走进,想一探究竟。
柳叔嘴角露出笑,手里攥着一个小型手雷,经过他自己改造的,威力比普通手雷都要大得多。他想着卖给道上的人,或者樊熙君急用,没想到,成了送给自己的最后一份礼物,一份维护他自尊的钢盔。
一声巨响,南江大道,安义堂,聚客厅,徐建东端坐在主位上,正喝着茶,也听得见响,不觉一愣,忙派手下的探查情况。
不久,手下回报:“耿队长出了事,带着的警察也无一幸免。”
徐建东并不在乎,问:“那我要的人呢?”
手下答:“鬼鸟抓住了,但是那帮家伙下手太狠,鬼鸟失血过多,死了,至于五金店的那个,似乎是自己准备了炸弹。”
徐建东不急不慢地啜口茶水,瞥一眼珐琅瓷瓶的姜花,看到花瓣焦黄,吩咐道:“该换换了。”
和阿龙交谈过后,樊熙君在嘴皮逞强上占了上风,但他心里始终觉得不安,没敢回家反而冲着鬼鸟的河阳街十字巷口走去,却听到南江城一声巨响,听到不少人说,是河阳街的一家五金店出事了。
河阳街,只有一家五金店,樊熙君是知道的。
不仅是店主的尸体,还有许多警察的。
樊熙君听到了,撤回脚步,脸鬼鸟那里也不去了,疾步回到泰洋新巷54号。
他推开门,望着院内的景致。
翠团鸟栖在枝头,和樊熙君混得熟了,见他回家,直冲他鸣叫,示意喂食粮。小院总是有风的,风总会吹过双色海棠,海棠总让樊熙君想起谭素怀的脸,面上是谨慎冷静的白,内里却藏着炽热的红。
可惜,他以后再也不能住着这间宅子了,再也不能叫那个人一声“谭先生”了。
樊熙君走进自己卧室,翻出所有的武器,有多少勃朗宁,零件散落的冲锋枪,手雷,还有黄金银钞。
其实樊熙君之前早就想过,来到南江,干完青帮这笔生意,就拍屁股走人。
按照计划安排,这时候的樊熙君——或者说严三,又或许是另一个名字——这个人,早就走得远远的,也许去了真正的大洋场沪上,在外滩霓虹下纵情声色,也许溜到了北平,再联合当地有名的散户,干一笔劫杀皇家贵族的大买卖,择日以十恶不赦的罪名登上报刊,又或许,他遇见了一个姑娘,像柳叔一样,产生了金盆洗手的心。
樊熙君说过,没有如果,樊熙君此时觉得,也没有或许。
当时信誓旦旦的樊熙君也没有想到,自己会为了一个敌人,而荒唐地留下来。
他再不走,就是下一个鬼鸟,死无全尸,或许是柳叔,以自杀求得生的尊严。
可是,他要是走了,青帮和警察一定会把矛头指向谭素怀。他虽为青帮高层,但是阿龙的语气透露着,青帮早就不信任谭素怀,他的权力被慢慢架空,能够安全离开,似乎也是网开一面,但是,一旦牵扯上了樊熙君,必死无疑。
阳光斜射,透过窗格,斑驳散落在地上,照得黄金银钞分外光耀。
樊熙君瘫坐在地上,脊背靠在窗边,一腿长摆,一腿收拢支起,胳膊搭在膝尖上,手悬在半空,向下颓废垂着,不时动几下。
他想起上次去电影院,和谭素怀看的《杜鹃练红》,那个叫做杜鹃的舞女心甘情愿让枪口对着自己的太阳穴,这张海报,樊熙君只觉得不解,谭素怀解释剧情之后,樊熙君更是觉得不可理喻。
现在,他眯起眼,斜望阳光,金光泛红,绛色笼罩,好似樊熙君在电影中看到的舞女杜鹃。
他似乎明白了,什么是心甘情愿。
谭素怀说过,他会在原地一直等着樊熙君。
可是,现在的樊熙君却想告诉他,谭先生,不用等了,你就向前走,别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