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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紫罗兰往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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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紫罗兰遇见西曲苛克时,就骗了他。
第一件事:她有钱,有很多钱,她买得起巧克力蛋糕和热可可,她甚至能买得起那家店。
第二件事:她没有被黑巷子里坏掉的灯吓到,她只是害怕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第三件事:铃兰巷死的那个人,没有吓到她,因为那个人是她杀掉的,用她的机械手臂。
她不是一个天真无邪可爱单纯的小孩子。
她生在礼堂龙钟区——贝克白宁街区旁边最肮脏的贫民窟。
她出生那一刻便就注定她不能是一个天真无邪可爱单纯的孩子,也注定这辈子不会像梅尔城的孩子那般生活的从容不迫,不用在几岁或十几岁的年纪为生计奔波劳累。
她每天会和妈妈,还有在礼堂龙钟区那些被男人抛弃的妻儿们结伴去捡垃圾,因为如果一个人单独去,将被别的贫民窟区的人抢得分文不剩。
她在垃圾堆里就这么活了十五年,但一直有母亲陪伴着,并不觉得苦楚煎熬。
在十五岁之前,妈妈把她保护的很好,她每天都能满载而归,俩人在一间四处漏风的小屋里煮着残羹剩饭,却像在吃美味佳肴。
虽然偶尔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比如和自己玩的很好的丽兹,被她素未谋面的父亲卖去了陆文克尔羽,她因此失掉了一位好伙伴;比如白布阿姨一直想要一张白色的布,可她在饿死的时候,是一片臭烘烘的草席盖着她,垃圾场里怎么会有白布呢?再比如因为收垃圾的机器人升级了,她为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不小心丢掉了三根左手手指,可那小盒子也被人抢走了,她还为此难过了一阵。
但这些不愉快,被妈妈编的花绳粽,叠的小纸船,雕的花虫兽给掩埋了。
她或许物质上并不富裕,当母亲给了她最富裕的精神生活。
她总说,夜里的天是暗蓝的,深紫的,墨绿的,黑红的。
她没有撒谎。妈妈死的那个夜晚,天确实是黑红的。
还记得那个夺走她三根手指的机器人吗?它出故障了,夺走了母亲的头颅。母亲的头滚到她脚边时,天变成了黑红色。
邻居劝她不要惹事生非,若是她把机器人告上法庭,他们会被发现,最后被迫被收归到城里,成为一具背负生活债务的行尸走肉。
虽然可笑又荒唐,可不得不承认有多少人,宁愿当一只捡垃圾的小虫,也不愿做城市机器的一颗螺丝钉,因为小虫拥有自由和生命,而螺丝钉没有,尽管廉价,可却自由,那是螺丝钉求而不得的。
母亲死后,她拿尸体换回了一小桶水和十五比克——这是母亲有意无意叮嘱自己的。她们没钱支付墓地的费用,卖掉尸体不仅不会花钱,还能得到一些钱。
她用清水好好地洗了把脸,自己坐在屋子里,黑红的天上没有星星了,母亲说以前是可以看见的,后来是农村才能看见,现在星星又回到城里了。
城里人真可恨,连星星也要全都抢走。
屋里是还没编完的草席,还没洗完的碗,还需要再整理一下的废品。
未完成的东西和事情像根淬了毒又烙红的铁刺勾起她的伤心神经。
她收拾着母亲的遗物,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外面黑茫茫一片。她已经十五岁了,是时候该独挡一面了。
而在她准备独当一面之际,消失了十五年的父亲回来了,说要带她回城里好好生活,她不想离开母亲一手建成的小屋,想带走母亲的遗物,父亲只说回了城安定下来再来取。
她犹豫了,她不想去,却被邻居半逼半劝的送走了。
在她被父亲安顿在一张软乎乎的床上,带着对母亲的思念,昏沉沉地睡去。
再醒来时,她躺在泥里,天上扔下来一堆雨,雨落下,又硬又冷,势要砸毁世间的一切。
冷,痛,一切都钻进她的脑子里,恍惚间她再次晕过去。
她再次醒来时,躺在一张白净的床上,那是她从未见过的白,好像身在天国一般,洁净,神圣。
在自己还沉浸在这神圣的环境里,却发现一切都是有代价的——她左臂的袖管里是空荡荡的。
她只天真了这一回,便失去了自己的左手。
她的暴富源于一位有钱人的游戏。
这是一件极荒唐的事,可确实又真切地发生在她身上。
不过,在上帝唯一一次眷顾她的时候,死神也悄然而至。
当她再次醒来后,躺在一张白净的床上,四周是白净的墙,白色的家具,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地板。古董白、乳白、亚麻白、米白、纸白、雪白、珍珠白以及象牙白,所有的白都在这一间屋子里盛着,而对面坐着一位身穿白色西装,带着金丝眼睛的金发男子,优雅矜贵。
他眯起眼,饶有趣味地看着紫罗兰,像在看一只被猎人捕杀,又劫后余生的小兽。
金发男子开口,优雅矜贵的残酷真相传到她耳朵里,“你父亲为了还钱,把你卖给了我。”
“嗯。”紫罗兰淡淡回了一声
“可你如今算是个残次品,”金发男子优雅地扶了下鼻梁上的眼镜,“所以他还欠我一只左臂。”
“我也没办法。”她动了动自己半截左臂,“我把它弄丢了。”
“不必担心,”那男子又开口,清咳一声,一位壮汉一手把五花大绑的“父亲”提了进来,“父亲”吓得满地求饶,眼泪鼻涕流了一地。而大汉另一只手里,抓着一把大斧头。
“把他的手臂砍了。”金发男子云淡风轻地开口,壮汉把斧头递了上去。
她只是慢慢坐起来,没接话。
“不敢?”金发男笑起来,似乎早就预料到一样。
“不是,”紫罗兰弯起眼睛,“斧头太重了,能给我换成小刀吗?”
金发男子笑意更深了,镜片上折射了诡异的光。
她单手持刀,把“父亲”的左手,像片烤鸭一样,片了几百片,每一片都带着“父亲”的嚎叫。最后终于挖到筋骨相连的地方。“父亲”疼的昏死过去许多次,她记不清了。最后一刀下去,“父亲”的左臂终于断了。
“呼——”她累的满头大汗,金发男人贴心地递上手巾,“谢谢。”她接过,先擦了额头的汗,又擦了擦手上的血。
金发男再次扶了扶,那凌厉地目光盯住她,看着被染得通红地地板,看着这个小女孩以极其残忍的方式虐杀了父亲。
金发男子鼓起掌,像是在为认识了一个有趣的人感到开心。他什么也没说,取了那把空闲的斧头,手起刀落,父亲的人头滚落到她的脚边,她看着那狰狞的面孔,不免犯恶心,一脚踢开。
“好了,你父亲的债务,一笔勾销。”
“……谢谢。”她的嘴张了张,欲言又止,最后吐出两个字。
“你知道吗?你要死了。”
“嗯?”紫罗兰一时没明白这句话,双目无神地看着眼前衣服华贵的金发男人,带着鄙夷和不屑,“嗯!”
“你不好奇为什么你要死了?”
“好奇就能活下来吗?”
“你不怕死?”
“活着又有什么乐趣呢?”紫罗兰撇撇嘴。
“我有些好奇你能活多久了。”金发男子忍不住地笑了出来,“抱歉,原谅我这个怪人。”
“……不,你是个很好的先生。”
金发男子确实是个很好的先生。金发先生说,因为他看到一场很棒的踢“头”秀,所以愿意支付这场秀的费用。
他带她出了医院,给她装上轻便的机械手臂,送给她一张卡片,里面有数百万比克,由她决定去留。
后来,她决定独自一人回到了贝克白宁街区,那个挨着礼堂龙钟区的寒冷街区,那个妈妈一直想攒钱住进去的并不温暖的苦寒之地。
再后来,她遇见了这个奇怪的家伙——西曲苛克,他总是在路灯都要打瞌睡的深夜里缓缓地行着,时而在雨里,时而在雪里。给野猫喂食,对机器人说谢谢。黑框眼镜,亚麻色软乎乎的卷发,小雀斑,瘦瘦高高的个子,还有些傻乎乎的——这是紫罗兰对西曲苛克全部的印象。
再后来,她故意接近这个呆呆傻傻的男子,买热可可和巧克力蛋糕,拿小伞给他挡雪,骗他说自己害怕箱子里忽闪忽闪的灯,骗他说自己害怕死在巷子里的人。
他确实是个傻乎乎的人,但是个很好的人。
金发先生说的对,她好像确实命不久矣。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过这个冬天,有时她的记忆力下降,说过的事转头就忘;有时她睡得越来越沉,夜里怎么也醒不过来;有时她的感到四肢愈发无力,右臂双腿愈发无力的很。
而在这个冬天,她的脚确确实实感受不到温度了。
紫罗兰熬不过这个冬天了。
就是这样。
其实,死在他身边,就是熬不过这个冬天,也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