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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夜夜薄雾③ 困兽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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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人。可怕的爱情。
人在爱情面前小心翼翼地收敛自己。
却最终变成困兽
——“杀死”自己。
自卑者会为爱情而变得勇敢,勇敢者会为爱情而变得懦弱;高贵者在爱情里低若尘埃,卑微者在爱情里烂到泥土去。爱情破坏力就在于摧毁,摧毁一个人的品格,一个人的人格。他看着那个男人的模样——冷漠高贵?眼里只注视着一个人就心满意足,一心奉献,别无所求,真正地在爱情里低若尘埃。
陈瑞恩想,他是不会落入到这种境地的,毕竟他只是她最好的朋友。
他抬起手,不自在地摸摸/胸/前挂着的墨镜,一如往常冰冰凉凉的,放下心来懒散地倚着车门,视线落在柜台前。
室内是昏黄迷离的灯光,女人穿着灰紫色的纱织长裙,白皙的脸庞倚着松散的编发,百无聊赖地站在灯下,油画般晕染出一轮光晕。淡淡的眼波流转间,像是蝴蝶振翅一样,她侧过头,静静地凝视着墙上的画。不如说是一种臆想,他敏/感地意识到,她和平常不一样。没有笑。
若说平和的像雾,神秘疏离里又展露出一点点隐藏着的——好比枯萎的玫瑰
颓唐地褪/去温柔的颜色,剩下满身苍茫的荆棘。
说不清的骄/傲脆弱,他恍惚地站着身体,不禁走上前去。忍不住想在温柔褪/去前,挽留住玫瑰的艳色,像是不惧荆棘地无畏前进,却在步步靠近后为看到干枯破碎掉落的玫瑰花/瓣而心碎,心甘情愿伏地承接。然而却不知不觉忘记了,玫瑰身边总有人会比他先一步触碰她。
陈瑞恩掩饰着摸摸鼻子,皱着眉,闷闷不乐地看见,那个男人微笑着低下头说了什么,于是黎序跟着微微后仰,露出温柔亲密的笑容。那抹笑容,隔着灯光,隔着玻璃,隔着人行道,仿佛隔着他永远跨不过的距离。
一切都很正常。
她只是你的朋友,黎序。
你的朋友,黎序。
你的朋友——黎序。
二十年的友谊占据了他们相处的所有时光,冒险得用长久积累的陪伴去换那转瞬即逝的爱情,他没有勇气去做“爱情的赌徒”。更何况,她比他更需要一场“友谊”。
而且,他十分享受一个人自由自在的生活。他是一个孤独的硬汉。他喜欢这样。
陈瑞恩酷酷地收拢手指,握紧墨镜,冰冷的镜片贴着掌心缓慢沾染上他的温度,目光注视着两人一前一后地走来。他郁闷地想,在解决掉眼前这个麻烦之前,这都不是他该考虑的问题。
他理理思绪,在黎序走近前,仰起头,故作欢快地冲过去站在她的面前,稳稳地站着跟木桩子一样隔开黎序和周裴宣的距离。
“喂。前男友站远点。”
大义凛然地拦住周裴宣去路,像是驱除恶劣追求者的骚扰,锐利凶狠地瞪着他。
不怪他心怀警惕,周裴宣对“爱”的偏执,像猛兽一样,绝不放弃任何独占猎物的机会。虽然他永远在黎序面前表现得温和包容,但若是扒下他虚伪的外皮,应该能看到一个——精打细算,内心空虚,充满算计的空壳。
陈瑞恩讨厌他,仅仅站在朋友的立场就讨厌他。
他沉默地逼近几步,戒备地盯着周裴宣。
周裴宣浅浅地瞥他一眼,淡色的眼眸望向黎序,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受伤。而后,格外礼貌绅士地退后了几步,皮鞋发出“踏踏”的几声。
温文尔雅却刻意退让。
陈瑞恩诧异地挑眉,眯起眼睛打量他,正打算说什么。
身后的黎序轻轻扯回他,安抚地拍拍他的后背,摆手向对面男人道别,“我们要回去了。今天谢谢你呀,周老板。”
温柔郑重的语气,像是什么都没变化般,一如既往的漫不经心。她从来都是这样,无知觉地默许着狼犬的举动,天然地放纵陈瑞恩恣意行使“友人”的权利,下一秒就抛弃他毫不犹豫地回到友人身边去了,温柔又残酷,像雾一样永远抓不住似的。
一旦到这个地步了,总需要做点什么,或温柔,或残暴,永远排除她身边的人,才能在困境中解脱。
对面的周裴宣仍是温和亲切的笑容,看不出任何恼怒或者失落的情绪,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地点点头,“没事。路上小心。”
好似一切都风平浪静,头顶树叶沙沙地响,太阳被遮住,云朵最终聚拢在一起,开始起风了。但陈瑞恩直觉般地感到惴惴不安。是漏掉了什么,错过了什么吗?他的太阳穴鼓鼓地头疼。
直觉通常不在于思考,而在于判断,是一种直接跨过思考反应在脑海里的感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像是飞鸟撩过沙滩,夜空星光一闪,蜻蜓点水般快速出现在脑海中。
陈瑞恩情绪紧绷,难得的为产生这种不明白的直觉,感到心神不定,有些疑惑地站着树底发了愣。
紧接着,他就感受到后背被手指不轻不重地点了几下。然而,这又是另一种微妙的直觉——亲近柔和无害,仿佛树上飘下来瓣瓣花/瓣。明明没有多明显的贴身触感,却麻麻的,痒痒的,一下子僵住了身体。
“呆子,走了。”
陈瑞恩立马转身,满不在乎地挠挠头,笑嘻嘻地跟了上去。
*
九月过了白露/天气就转凉。陈瑞恩在调车内空调温度,视线从后视镜注意到黎序正在认真地挽袖子。
他的夹克外套对她来说,太大了,宽大的袖子长长地遮住手臂,只露出指尖一点点刺眼的白。
像是被刺伤般,他撇过眼,犹豫着还是调高了温度。他的私心在叫嚣着他无动于衷,可是私欲本就在爱面前不值一提,他不会以她身体的健康冒险,更不会去探究她今天见面的原因以满足自己的好奇。
“周裴宣变化很大啊。”陈瑞恩轻嗅着空气中飘散着的一点点她身上的香气。
“有吗?”黎序疑惑地问。
陈瑞恩对着后视镜漏齿一笑,有点坏坏的孩子气,“变老了不少嘛。”
后座的黎序抿嘴笑了,是没什么坏心眼的那种,忍俊不禁/地扬起嘴角一点点的弧度,促狭地笑,带着一种像是怀揣秘密的,相像的,坏坏的可爱。
“他听见你这么说会生气的。”她轻笑着说。
陈瑞恩撇撇嘴,嘟囔道:“可我刚刚就想跟他说来着。”
够不上嫉妒,顶多算是一点小心眼的报复。他本来就不是像周裴宣那样——在暗地里偷偷搞小动作的“绿茶”,但若是迎面而来的挑衅,他总不能置之不理。
夜色沉沉时,他虚揽着黎序上车,分明回头看见,咖啡厅门口的昏暗灯光下,周裴宣没再端着笑容,阴沉的面无表情,眼神轻蔑不屑地盯着他,缓慢而无声的说着什么,一字一句,清晰地嘲讽。
真,可,怜
可怜?
他嗤笑一声,恐怕那个男人就是靠着虚荣骄/傲嫉妒与报复,支撑到今天,而非天生的韧性。恍然大悟般,他知道周裴宣是害怕了。黎序对他的维护和纵容,即使在周裴宣眼里,爱情对他也像是近在眼前的宝石,仿佛真的一勾手就能拿到。
可是如果真的这样,他就不会因为知道永不可能在一起,而痛彻心扉地踌躇不前。
陈瑞恩幽幽叹口气,“黎序呀——你别被周裴宣可怜的外表骗了,千万不要心软。像他这样的生意人,脑子里指不定在想些什么坏东西?”
黎序故作为难地打趣,“可我也是个生意人……”
陈瑞恩急冲冲地解释,“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不一样的。”
在他看来,黎序不像一个庸俗无趣的生意人,反而更像一个浪漫忧郁的诗人。明明只沉迷于那堆机械,没有对金钱的欲/望,拼命汲取知识,压榨自己的潜力。但就这么慌乱无措地说出来,一定会被她调侃的,他想。
果然,黎序轻轻感叹,“咦?难道我在你的眼里这么与众不同吗?真看不出,原来你这么喜欢我的呀——”
声音低低哑哑的带着慵懒动人的笑意。
“……”
即使有所预料,陈瑞恩依旧微微僵住。
这可真是一个致命的问题。
人都会说好话,讨人家的欢喜。或许这个问题并不是那么难回答,也许他可以假意自然地欢快回应“我当然喜欢你,你是我最好的好朋友嘛”,但他今天实在不太想这么说。
幸好风声和夜色替他遮掩了哑然的神情,他庆幸地哀叹,不然他会不太体面得在她面前猝然被揭穿伪装。
“现在倒是很像了。”陈瑞恩含糊嘟囔着睁大眼睛,轻轻瞪她一眼,“哼。你真的有点坏心眼。”
黎序捂着嘴哈哈大笑,亲昵地凑上来对着他眨眨眼,“我本来就是呀。”
陈瑞恩摇摇头不置可否,停稳车子,日常殷勤得在黎序下车前给她打开车门。
*
林净西在做蘑菇汤。
这段时间里公司交接工作繁忙,再加上换季气温骤降,黎序生病了。银色睡袍空荡荡地挂在她的身上,瘦削单薄,病恹恹地躺在床上,像是蚌壳里柔/软的蚌肉,孤独脆弱,蜷缩着陷进被子里。
每个人都渴望在这时候陪伴她。
他抬头,静静望向楼上,情不自禁/地想,这个时候黎序在做什么呢?也许她正看向窗外,静静听叶斯念诗。在一个寡独的黄昏,窗外弥漫着朦胧的雾和雨,他曾“碰巧”经过,听到叶斯用温柔缱绻的声音念《飞鸟集》里的:
“The little flower lies in the dust.”
“It sought the path of the butterfly.”
(小花睡在尘土里。它寻求蛱蝶走的道路。)
隔着一扇门,他听着雨落的声音,站在光影里,思绪微妙得同尘土里的花产生了共鸣。他不知道黎序听到这句诗的时候会想些什么,是否会为花那一点浪漫的哀伤而感到怜惜?无可奈何的,他无从得知她的神情,但叶斯却会知道。
说起叶斯,林净西皱皱眉把蘑菇切成薄片。
任职的这几个月里,他切实察觉到了叶斯的特殊性,甚至动摇了原本怀疑“情/人”传言的决心。并不是说叶斯的存在感多么高,相反的叶斯的存在感极低,可以说除了日常吃饭外,几乎一直待在房间里。
但爱情就是有失有得,总有的人得到爱情,有的人就会失去爱情,或者像陈瑞恩这样,得到友情,就会失去爱情。可是令人疑惑不解的是,叶斯得到了黎序的偏爱,却看不出失去了什么?
黎序能在叶斯身边安心睡去,于是叶斯可以为睡得迷糊的她掖被角,可以静静地看着她的睡颜,可以轻轻亲/吻她的秀发,然后关灯安静离去。
我不可以吗?
“咕咚咕咚——”锅里的水开始冒泡,林净西立马把蘑菇放入清汤炖煮,清透奶白色汤汁,鲜香浓郁,接近于蘑菇天然的鲜味,最后撒上调味料点缀,味淡而清爽。
他坦荡地想,爱情就像调味料一样,本就需要一点点嫉妒,一点点沮丧,再加薄薄的一层忧伤。
若说明目张胆地炫耀并非没有,陈瑞恩有段时间经常在他们面前摆弄自己的墨镜,是镜架镌刻着玫瑰的特制款,十分刻意地往他面前晃荡,“朋友送的。全世界独一份。”一种迫不及待显摆的得意的口气。
他郁闷地叹了口气,这种明知道对方多半是故意的,小孩子一样幼稚的把戏,但不知为何,仍旧控制不住会去嫉妒能够幸运得获得她的眷顾。他自然不乐意和陈瑞恩多接触,偏偏陈瑞恩这个人像是认为他毫无威胁性,又总是亲切地以年长者的姿态,笑嘻嘻地分享一些仅自己知道的无伤大雅的小秘密。
比方说,在他认为有点可爱的“缺点”——黎序有点脸盲症。保镖陈瑞恩是墨镜,冤大头周裴宣是西装马甲,黎序身边的人都会有标志性的定位。
然而,只有叶斯是特殊的。叶斯拥有的是那种,即使他不带着书,黎序也能立马分辨出他来的——无缘无故、不可思议的独特感。
但就是像叶斯这样,不瘟不火,没有刻意挑衅,不知不觉地占据着偏爱,反而最让人恼火。仿佛全世界里只有他和黎序是一类人,其他的人恐怕都不能插足他们之间紧密关系的笃定感。
林净西深吸一口气,关掉炉火,解开围裙,理理正装上衣的褶皱,整装待发,端着汤走上楼。
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焦躁只会有失风度,趁着还未离开玫瑰庄园,力所能及地追寻她的脚步,讨她一点欢心,或许这就是花躺在尘土里聆听到的使命。
而后,林净西就古怪地看到,陈瑞恩屈着胳膊,捂住手臂,眼睛红红的,一脸受伤地从黎序房间走出来,低着头飞快地跑下楼去。
——字面意思上的受伤。
虽然看上去像是已经上过药了的程度,但额头上青青紫紫的瘀痕和嘴角凝结的红褐色血痂,怎么看都像是打了一架。这是……挨打了?
林净西瞪大眼睛,抿着嘴眨眨眼,然后又不合时宜地想到:
啊,原来今天陪着她的人是陈瑞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