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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第 12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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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最后一天,是年承旭的生日。
以星座来定义的话,3/21-4/20为白羊座,也就是说年承旭的星座为白羊座。
陈争从前不知星座为何物,但由于对年承旭的喜好知晓少之又少,甚至都着手从白羊座的喜好中去研究如何给年承旭过生日。
例如在电脑上搜索“白羊座喜欢什么礼物”的词条。
而比起陈争,许星然就没有那么感性化了。
作为同一天的生日,许星然和年高文同为狮子座,也在平时生活中带给了年承旭许多相似的感受。
例如生日礼物,许星然完全和年高文相同,凭靠自己对年承旭的了解,就直接准备好生日礼物,拿到年承旭面前。
年承旭坐在沙发上,拆开许星然给他的礼物,发现是《海绵宝宝》的DVD碟片。
“喜欢吗?”许星然有些紧张地问道。
哪怕现在不知道喜欢是什么,但在北方的那些日子里,年承旭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海绵宝宝》,就像喜欢红桃阿拉斯加,喜欢年高文,喜欢何彦松,是能够确定的事情。
年承旭用力地点了点头。
“真的吗?!”许星然一瞬间欣喜,“太好了!”
年承旭也学着许星然的样子笑起来,用手摸着那些《海绵宝宝》的DVD碟片。
由于是上学日,许星然没办法带年承旭出去玩,只能照常去上学,多多少少还是觉得遗憾的,毕竟在去年的八月八号,年承旭专门和他玩,还挣了人生的第一笔钱。
在学校的时候,年承旭收到了温昃托人送来的生日礼物。
是一个皱皱巴巴的笔记本,似乎曾经被水泡过许久,但又似乎被人从水里捡起来后一页页地翻开晒干,纸张并未粘黏在一起,每一张都是能够翻开的,只是上面的字迹已经全部模糊不清。
年承旭将这个不知道是什么的笔记本放在书包里,下午放学去陈争家写作业的时候,干脆让陈争也帮他藏起来,因为这种本子他在岛上见过。
陈争这学期也要给年承旭交学杂费,用石英的钱买了生日蛋糕,没说什么就帮年承旭藏好笔记本,招呼着年承旭吃蛋糕。
“许愿吧。”陈争激动得对年承旭讲道。
年承旭从此刻的陈争脸上的表情中看到了苏启明的影子,用力地点点头就双手紧握闭上眼睛许愿。
见年承旭睁开双眼,陈争连忙拿起塑料刀道:“来,切蛋糕。”
年承旭点了点头,拿着刀子切下一块放在盘子里,然后把蛋糕推给了陈争。
所以陈争愣住了。
推来推去几个来回,陈争才知道年承旭是要把这剩下的蛋糕都给他吃。
又推来推去几个来回,陈争简直要气死了,但心里跟明镜似的,知道年承旭为什么要这么做,说实话挺感动的,而且脸都红了,骂骂咧咧地把蛋糕圈在怀里,埋下头啃了一大口:“你可不要没吃够,还想吃,跟我要啊,这些都是我的了。”
年承旭望着陈争,点了点头,片刻后笑了起来。
陈争脸更红了,叫唤道:“笑什么笑!傻呵呵的!快吃!”
看着年承旭点点头就开始吃,陈争心里高兴,却又气呼呼地想,要是明年年承旭还这个样子,他就没收年承旭的那一块蛋糕,让年承旭眼睁睁看他吃完,然后再让年承旭吃。这样年承旭应该就不会把其余的一整个蛋糕都给他了,毕竟这可是年承旭的生日蛋糕啊。
可是陈争全然忘记了不久前自己过生日的时候,把自己的其余一整个蛋糕都给了年承旭的事情。
陈争自己也很喜欢吃生日蛋糕,却打算要是明年不管用,在后年年承旭还这样做的时候,就声称自己不喜欢吃甜的。
晚上把年承旭送回铁奶奶家后,陈争回到家拿出宋爷爷给的那个信封,交给了石英。
“这是那——”
陈争连忙顿住话音,差点脱口而出“那个谁”,重新开口道:“张阿姨给年承旭过生日的钱,我给忘了,年承旭生日也过完了,我不知道咋办你拿着吧。”
石英狐疑地瞅着陈争,接过信封往里看:“你给忘了?是学了多少知识能给忘了?脑子里塞了本新华字典?”
“……”
陈争深知自己的人精在石英这里无效,毕竟他是石英生下来的,比起他爸,他明显遗传他妈更多,也没多说什么,含糊道:“我学习去了,争取把脑子塞满。”
回到卧室坐在书桌前,陈争看了一眼闹钟上的时间,紧接着伸手抓着头搓了搓。
——曾经街坊邻居都说张澜跟着高利贷的一伙人走了,他甚至以为张澜失踪之后遇害了,然后突然出现,害的年承旭吐成那样,现在又冒出来给年承旭过生日的钱。
就像是张澜这个女人充满了不确定性,而这导致年承旭仿佛一直得处于被动的一方,承受那些不确定的,未知的,不知何时会发生,会到来的,不知道是什么的所有。
陈争光是想一想就觉得窒息,如果他是年承旭,他应该已经被逼疯了,或是,不想活下去了——
因为反正,总会再次来临,不如死了算了。
巨大的心理问题导致陈争短短的思考间就拿起桌边笔筒里的美工刀,拇指将刀刃推出,死死地盯着刀尖和手腕,手都逐渐地开始剧烈颤抖。
然后又会想起年承旭傻呵呵的笑容,哪怕是短短的天黑之前吃蛋糕的样子,麻痹的神经又开始恢复知觉。
眼泪不知什么淌下去在书桌上滴滴答答,陈争一把扔了美工刀,再次伸手抓住头。
平日里陈争看起来像是个再正常不过的十来岁少年,可是在无人的深夜,陈争经常会经历这样的毫无征兆的发疯。
但同时陈争心里清晰明确——不能承认自己的这种情况,不然就真的会疯。
隔天出门上学,陈争又是黑眼圈很重,由于只是送年承旭和许星然回家,陈争上学是自己走的,走到学校时看到校门口停着一辆警车。
平时一起踢足球的几个男生在走廊遇到陈争,立刻凑到一起往教室走:
“大事件!大事件!我刚在学校门口的便利店买牛奶,听到了大事件!”
“什么大事件?”
“关于咱们楼那个四年级的!门口的警车很可能就是有关大事件的!”
“我靠?”
“你能不能一下把屁放完?到底是什么大事件?”
“呃,我也不知道,我就只听说咱们楼那个四年级的发生了什么事。”
“你真TM的惹人嫌!”
四五年级的教室和办公室都在教学楼的三层,此时办公室门口围了不少学生,两位民警正在办公室里对老师们进行走访调查工作。
“邓同学平时没有跟男生发生过什么矛盾啊,性格很开朗的一个孩子。”
几位相关的老师边说边将水递给两位民警。
两位民警连忙接住道谢,将水杯放在桌上,其中一位民警继续说道:“但根据街道监控,邓成将其他小学的一个男孩拉至巷子进行疑似侵害的行为,在巷子口的监控中,男孩表现出不愿同行的反抗,但在事发点的监控中,男孩很快就表现得却很顺从,将邓成的裤子脱下,把生殖器放入口中,自行脱下裤子等,整个过程也不存在挣扎反抗行为,因此我们怀疑男孩长期遭受邓成的欺凌。”
办公室内的老师们纷纷惊愕无比,因为邓成就是之前被当成失踪的四年级男孩。
随着寻人启事大范围的张贴,近日有人前往报案,因为监控视频中是两个小学生,而且同为男孩,再加上事发地的视频中不存在强制、殴打等行为,报案人一度不知如何去定义,只能试着将监控视频提交给警察。
“警察同志……”一位女老师不可置信,神色难掩尴尬地道,“你们搞错了吧?四年级啊,而且还是两个男孩,怎么还……‘自行脱下裤子’‘整个过程’啊?”
“是这样的。”民警严肃地点点头,“不过年龄过小是事实,监控视频中的疑似侵害,实施到结束大概两三分钟,但不能否定疑似侵害的事实。”
另一位民警耐心地讲道:“外省也出现过这种疑似侵害的监控视频,虽为小学阶段的男孩和女孩,但因为互联网的普及性,同样也不能排除邓成是为模仿犯罪的可能性。”
“……”
老师们面面相觑。
关于邓成平时在学校的表现,两位民警在做了详细情况的调查了解后起身道:
“虽然还未确定为侵害案件,但是学校要加强对孩子们的相关教育,未成年人犯罪中小学年龄段的孩子猥亵、侵害案件频发,老师在孩子的教育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老师们连忙点头应道:“是——是——”
送走两位民警,邓成班上的班主任老师腿软地踉跄了一下。
“尚老师你没事吧?”老师们连忙上前扶住。
“如果被定性为侵害案件,我会被撤职吧?”
话音落下,老师们纷纷怔愣地噤声。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提及了几起小学年龄段未成年人的案件,虽无法定为刑事案件,但相关老师都会撤职处理,情节严重的案件校长也会撤职。
可是民警提及的几起案件都包含未成年犯罪和校园霸凌,这不同于警方现阶段所了解的邓成事件,所以警方仍在调查。
而单从警方对邓成事件猜测的侵犯这一点来讲——
在我国,性侵男性并不构成强/奸罪,男性遭遇性侵还存在法律漏洞。
这就等于,男性遭性侵法律保护空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客体必须是女性。强/奸罪的保护对象只限于妇女,不利于保护男性,特别是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男性。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保护对象为妇女和儿童,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认定为犯罪。
现阶段国内发生的成年男性被性侵案件,既不属于强/奸也不属于强制猥亵,这是法律上的一个漏洞。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对性侵男性还是可以定罪处罚的。比如,若造成对方身体受轻伤(及以上),可构成故意伤害罪;若侵犯对方的人格尊严或名誉,则构成侮辱罪;若情节较轻,还可处以治安管理处罚;若致人死亡,也有相应罪名。
此类案件构成轻伤的一般以故意伤害罪定罪,按照伤害严重程度不同来量刑,如果轻伤以下则可以参考治安管理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广东省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监测报告曾显示,男生被迫发生性行为是女生的2.2倍至2.3倍。而且,男性被迫发生性行为在我国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违背意志法律皆应禁止,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由于不能惩治性侵男性的行为,已经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律必须作出回应,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对此类行为进行刑法规制。
目前我国对强/奸罪的规定还只限于传统意义上的性侵犯,即异性之间,而且是指男性对女性。
被性侵男性在大多数国家都是受保护的,尤其是发达国家,而且都是和女性一样平等对待。无论行为人和被害人是男是女,只要是“违背意志的性行为”皆被法律所禁止。
如瑞典、芬兰、挪威、丹麦、西班牙、奥地利、意大利等国的刑法典在规定强/奸罪及其他侵犯型性暴力犯罪时,都将“被害人”表述为“他人”。我国香港、澳门地区,对于非礼、强/奸等行为,也没有限定犯罪人和被害人的性别。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草案,猥亵罪不再分男女,比强/奸罪的主体范围要广。如果草案审议通过后,性侵对象不分男女,都可以构成强制猥亵。如此一来,性侵成年男性便不需要被定性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故意伤害罪,因为猥亵罪就包括了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及故意伤害行为等,而且不需要数罪并罚。
可是草案没有法律效力。
现在关于邓成和外校男生的事件就只能从儿童这点入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四周岁的为儿童,外校男生正是处于这个年龄段的儿童。
但就算如此,这起事件还是很难被定性为侵犯案件,警方之所以到现在还在走访调查,就是因为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邓成并未对外校男生进行强迫、欺凌等行为。
在台湾,曾发生过玫瑰少年事件,当时正值《两性平等教育法》起草。
从起草到改名为《性别平等教育法》,这部法案明确的法条规定“任何人不因其生理性别、性倾向、性别特质或性别认同等不同,而受到差别之待遇。”。
警方将邓成的这起事件做了多方面的参考,包括玫瑰少年事件,因为根据警察在另一男生的学校走访调查中了解到,外校男生或多或少也具有“性格温柔体贴,喜欢女性化的事物”等特点。
所以比起邓成过于早熟,从影片或网络等途径对成年人的性行为进行模仿,警方更倾向于这是一起外校男生长期遭受凌辱的案件。
因为还未调查清楚,警方无法透露过多情况,这就导致老师们都不知道如何“加强对孩子们的相关教育”。
在老师们看来,孩子们都很聪明,在现下占用课堂或课间专门进行教育,会引起不必要的猜测,毕竟去年刚发生过五年级男生亲吻六年级女生的事件,校方和家长都非常敏感。去年下半年更是因为虞冬的演讲视频学校到现在都热度不断,这更使得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会造成成倍的社会舆论。
虞冬正用手机控制教室里的摄像头,和年承旭玩着点头摇头的游戏,年承旭点头他就上下摆动摄像头,年承旭摇头他就左右摆动摄像头。
这算是年承旭在实行虞冬说过的“不要一直趴桌学习,活动脖子休息眼睛”。
突然办公室里的所有老师都被通知去开会,虞冬当即一愣——平时开会都是提前规定好的时间,这样临时的开会实属少见,上次临时开会还是关于学生亲嘴的事件。
见年承旭一直在盯着摄像头看,虞冬先跑去教室和年承旭说了声“先不玩了,老师要去开会”,然后才跑去开会。
接下来的一节课是国语课,国语老师也来教室说了声开会的消息,课代表将国语老师拿来的卷子发下去,上课后开始自习。
班里的人早就聊成了一片,哪怕是上课铃打完也还在聊,只有年承旭像个老实人一样,认认真真地从班级和名字开始写着卷子。
班里没有划分纪律委员一职,班级纪律由班长管,但班长也经不住好奇,一边喊着安静,一边拉着坐在他前边的左护法小声聊天。
由于左右护法是面对讲桌的,仇逖等于侧身对着班长,聊天都不需要停笔和转头,一边写卷子一边聊。
“我听说邓成被找到的时候,就在那个外校男生的家里,正在——”
班长猛地顿住话音,清了下嗓子,道:“做活塞运动。”
仇逖笔尖一滑,在卷子上拉了条斜线,简直满脸黑线:“你有脑子吗?被找到还做着活塞运动?机器人?哪怕是破门而入也得有个过程吧?”
“呃,我这不是听说的嘛。”班长挠了挠头,“还有人说邓成是自己回家的,反正说法一大堆,说啥的都有。”
“他才四年级啊,我的天,”班长的同桌凑到班长的桌子上加入聊天,“咱四年级的时候在干啥来着?”
“四年级……”班长回忆了一下,道:“四年级年承旭还没转来,咱们班也没有左右护法,我每天都只能跟你聊天。”
“……”同桌瞥着他,翻白眼道:“咋的?我怎么觉得你跟我聊天亏了你了?你就那么喜欢跟左护法聊天吗?”
班长郑重地点了点头。
“我TM……”同桌咬牙切齿。
“我觉得不太可能。”仇逖边写卷子边道,“我听说过的小学生侵犯案件的新闻中,年龄最小的都十来岁,差不多跟咱们一样大。”
“怎么不可能啊,”班长连忙道,“四年级啊,你去查查新闻,有四年级的事儿,曝光的调查表上都有强行将阴/茎插入谁谁谁肛/门内的这种字样。”
仇逖震惊地扭头去看班长,班长的同桌更是看上去要惊掉下巴:“肛……肛/门?男的?”
“是啊——”
班长扭头看了看教室里的两个监控摄像头,找好角度从书包里掏出手机点着,继续道:“就是四年级,我没记错,我给你们搜搜。”
班长的同桌认知被爆破,呆呆地看了看仇逖和班长,忽地转头去看年承旭,极为出神地道:“看看,四年级的小孩是什么样,这才是四年级的小孩。”
仇逖单手把班长同桌的脑袋掰回来,阴沉地道:“那只是年龄,他是六年级,是咱们班的一份子,虞老师说没说过不要说这种话了?”
“啊——”班长的同桌一下回神,连忙拍了两下自己的嘴,“不说了不说了,右护法是咱们班的一份子。”
仇逖蹙眉看着他,片刻后叹了口气,拿起笔继续写卷子,班长把手机用本子夹住放在他桌上,道:“你看。”
仇逖立马拿起本子扔回去:“不看,别打扰我写卷子。”
“……”班长静止了几秒,又把本子放到同桌桌上:“那你看。”
“我瞅瞅。”同桌立刻抬头瞅了瞅俩摄像头,找好角度就翻开本子。
随着同桌的眼睛越瞪越大,班长问道:“怎么样?是不是有种‘这要是我儿子,我肯定阉了他’的想法?”
“……”同桌抬头直愣愣地看着他,“没错,这要是我儿子,我肯定阉了……这要是我儿子,我肯定阉了他!”
一句怒吼发出,班里有人甚至被吓得一激灵,纷纷往前排看去,班长懵了个逼,顿时心生怒火,一巴掌拍在同桌脑袋上:“安静!!!”
“……”
“…………”
受过惊吓后,同桌逐渐露出委屈的表情,嘴唇高高地撅起,登时吸一鼻子气趴到桌子上。
“……”
班长感受了无措和自责。
仇逖看了两人一眼,收回视线继续写卷子,还是无法相信四年级的学生能做出那种事情,同时更加担心年承旭的安全,毕竟别的不说,光是不说话这一点就让年承旭在遇到坏人的时候,连出声求救都做不到。
该怎么样给年承旭教,不要别人叫就跟着走,不要给零食就吃,仇逖真的很怕年承旭因为在王海那里做过这些,就在别人那里也这样做,王海只有一个,万一叫走年承旭,给年承旭零食的别人是坏人,而他又不在场,也没人能帮年承旭的那些时刻。
到底应该怎么样教给年承旭这些。
仇逖在思考间写完了卷子,抬头往讲桌的那头看,发现看不到年承旭的脑袋,站起身发现年承旭趴在桌上睡着了,而年承旭的后背对着敞开的教室门,时不时有风进进来。
仇逖无奈地叹了口气——
年承旭在特定的月份就会这样爱睡觉,按照程度来讲,现在算是苏醒前夕。
仇逖从桌仓掏出外套,走过去披在年承旭身上,往桌上的卷子看了一眼,发现卷子都写完了,于是小心翼翼地抬了下年承旭的胳膊将卷子取出来,然后拿回座位上等下课的时候和自己的卷子一起交。
按照去年来讲,明天是要由老师带着学生进行户外教学的,放学时老师们并未通知户外教学的取消,就说明户外教学是正常进行的。
晚饭后在陈争家写作业的时候,陈争拿了创可贴喷雾剂之类的医用物品给年承旭,说道:“明天的天气是要穿学校发的短袖的,虽然不穿短裤凉鞋,但是胳膊脖子暴露在外,喷上这个,防晒,也防虫子咬。”
年承旭接过喷雾剂,边看边点点头。
“我看看还有啥……”陈争寻思着环顾卧室,啊了一声道:“还有水壶和帽子,都在神经病家吧?明早都记得带上。”
年承旭抬头看着陈争,片刻后拿本子和笔写道:[要叫他的名字,不然你們會吵起來]
“……”
陈争敷衍道:“啊啊啊,知道了。”
年承旭听着知道了三个字,点了点头。
看年承旭认真回应的样子,陈争又有些愧疚,挠了挠头,也认真地道:“我知道了。”
年承旭不明白陈争为什么又要说一遍,观察了一会儿陈争表情,再次点了点头。
如果在台湾的路上抓着一个人问,有没有人贩子,对方都会说没有。
这源于小学生放学大部分都是自己回家,许是制度不同,但确实不会听说小朋友被拐卖的事情。
户外教学从早上开始,由老师们带着孩子们接触大自然,进行学习。
每个人对温度的感受各不相同,但由于户外教学穿的是学校发的短袖,孩子们都是统一着装,以便在行程中方便老师管理。
每隔几排就会有一位老师牵着孩子的手,虽然没有队列般的整齐度,但一群孩子大人走在大自然中的画面还是非常有爱的。
年承旭身上穿着前几天发下来许星然就用洗衣液洗好的短袖,背着书包和水壶,头上顶着帽子,左手拉着美术老师的手,右手拉着仇逖的手前行在林间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