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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正面交锋 突然,伸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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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依旧坐在粥铺的门口,不过是翘着二郎腿,和路过的一位骑自行车的光头在唠嗑,苏文一直有专心致志地查看来往的人的鞋,但这几天却是一无所获,没看见有人穿深紫色高跟鞋。倒是发现了这位神奇的光头大哥,他每天准时准点路过粥铺,骑着自行车,头上顶着一个矿泉水瓶,稳稳当当托着,好像那个瓶子长在他头上一样,苏文问他这是干嘛,大哥答为了练平衡力,这爱好……
虽然唠着嗑,但责任心重的苏文还是会不会瞥向路过行人的脚,生怕错过重大嫌疑犯!
唠了一会,苏文犀利的眼睛瞥到远处一种妖异的紫光闪烁,一个人穿着一双深紫色的高跟鞋,只是短暂的一瞬,那个人很快拐了道,苏文一个激灵,飞快跟了上去,虽然他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紫色高跟鞋,是不是与那对情侣在海边见到的可疑人是否同一人,但当那双鞋子从他眼前晃过,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那个人一定不简单!
可惜距离太远,路上的行人挡着视线,他没办法很清楚地看到那人的面貌,只看到一个背影,但非常肯定,那是个女人,不是什么男人穿高跟鞋的变态!
之前他一直怀疑是男人穿高跟鞋的变态,为自己这个猜想还兴奋老半天,还信誓旦旦地告诉蓝歌和日南,而此时实力打脸!
打脸就打脸,苏文根本不在意,只要能把那个人抓住,就算说过的话是狗屁他也无所谓!
苏文拨通蓝歌的电话:“蓝歌姐,我发现穿紫色高跟鞋的耗子了!”
“在哪?”
“现在进了新时界旁边的华会阁,我进不去,要刷卡!”
“等等,我马上过来!”
苏文之所以把嫌疑人说成是耗子,觉得她神出鬼没的,而且根据那对情侣的描述,腹诽肯定也不是什么正常物种!
蓝歌过来之前,华会阁有好几个人进出,苏文有想过跟人进去,可里面是住宅区,即使进去了也未必能找得到人。
蓝歌住的地方离华会阁不远,接到苏文的电话后,便急匆匆跑过来,几分钟就到了,见到紧紧盯着华会阁大门的苏文,轻拍了一下他,说道:“怎么样?她还没有出来?”
“还没有!”苏文摇头,“接下来怎么办?是等还是直接进去找?”
“恐怕很难找,一栋楼上百住户,挨家挨户找也不实际,而且还不确定她是不是里面的住户,我们也不可能破门而入,再说,如果她真住在这里,到家一般都会换拖鞋。”蓝歌说道,“对了,你怎么肯定她就是嫌疑人?”
苏文挠了挠头,说道:“感觉!”
蓝歌笑道:“那就姑且相信你的感觉,我们守在这里,说不定她还会出现。华会阁只有这一个门口,怎么样她出门总是要走这里的。”
蓝歌和苏文一等就等到了晚上11点,苏文站累了直接瘫坐到大门前的台阶上,也不怕路过的行人奇异的目光,有时候人家盯着他,他也盯着人家,甚至盯到人家不好意思地低头或者转移视线为止。
蓝歌一直全神贯注地看着门口,一眼都不敢错过,直到听到苏文的肚子咕咕叫起来,蓝歌才稍微转了一下头,说道:“苏文,你先回去吃东西,我在这里先看着。”
苏文确实是饿得不行了,年轻人本来就消化快,如果不按时吃顿饭,估计肚子能饿得狂奏出一首抑扬顿挫的曲子来。但苏文也不想他蓝歌姐饿着:“蓝歌姐,你回去先吃,我也不是很饿......”
话音刚落,肚子又叫了起来,这次比刚刚更响亮,蓝歌笑道:“你赶紧回去吃吧,我不饿,况且我晚上一般吃得比较少,你又不是不知道,快回去吧。”
苏文也不推脱了:“那好吧,我会很快回来,给你打包粥。”
“小半碗就好。”
“好的。”
“吃的时候不要狼吞虎咽,不要着急给我带吃的。”
“知道了!”
苏文走后,蓝歌的电话响了起来,路凯温柔的声音传来:“在哪呢?很晚咯,还不回来吗?”
蓝歌:“在等贼出没呢!没那么快!”
路凯:“紫色高跟鞋?”
蓝歌:“是的!”
路凯:“那我过去找你吧,一起等!”
蓝歌:“你休息要紧,体力还没恢复呢!”
路凯:“没事,陪你比较要紧,而且…突然想见你!”
“今天早上还见着呢,现在才隔了多少个小时啊?”隔了两秒,蓝歌又道,“那你过来吧,华会阁门口。”
路凯:“好,马上到!”
蓝歌放下电话之后,笑着摇了摇头,自己又何曾不是想他时刻陪着呢!抬眼间,只见华会阁的玻璃门开了,一位头戴着贝雷帽,身穿长款棕色风衣,最引人注目,也令蓝歌倒吸一口凉气的是她脚上的鞋,深紫色高跟鞋!那人戴着口罩,披散着头发,裹着围巾,即使包得严严实实,蓝歌还是认出她是谁——程菲!
程菲显然没有注意到蓝歌,出了大门急忙忙地往梧桐街尾走去。华会阁在街头,走到街尾还有一大段距离,街上的行人零零散散,有情侣散步的,有环卫工人倒垃圾的,有勤快的小贩还在卖东西的,更有喝醉酒的中年人趴在垃圾桶边上吐的......
人多反而更好,蓝歌跟踪起来也不容易被发现,但还是保持一段距离,从后面看那双“咚咚咚”敲打着地面的深紫色高跟鞋,像是紫色曼陀罗花在妖异地绽放。
程菲拐进了一条小岔道,蓝歌顿了顿,岔道里面很窄,又没有什么人,进去八成会被发现,犹豫几秒之后,蓝歌还是决定跟了过去。小道没有一丁点灯光,透着深邃的黑暗,仿佛一片未知领域,静悄悄的,程菲高跟鞋的声音也消失了,蓝歌第一感觉像是进入了黑境一般。
突然,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传来冷冽呼啸的声音,一条长鞭抽到蓝歌的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痛,不过两秒又来了一鞭,蓝歌的左右脸都挂了彩,隐隐觉得皮肤上在渗着血。太始料未及,根本躲闪不及,那么黑,也不知道鞭子从哪个方向攻击而来,蓝歌试图打开手机电筒,刚抽出手机,耳边传来了抽鞭的声音,蓝歌的耳朵开启敏觉模式,一个纵身飞跃踏墙而起,避过了鞭子的袭击。
手电筒亮了起来,终于看清刚刚偷袭自己的人的面目,果然是她,“看来是我眼拙了,居然没看出来你还是个隐藏的高手!”
程菲邪魅一笑:“应该是我眼拙,要不是你对许帆林出手,我还真被你披着的这张人皮给骗了。”
“那晚躲在暗处的原来是你!”蓝歌说道,“想必偷鸡摸狗的事你肯定做了不少了吧?黄老板是不是你害死的?”
程菲的眼睛发生了变化,由黑变紫,由紫变红,“你说呢?捏死他不过是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那么简单!”
“看来黄老板真是你杀的,”蓝歌不客气地问道,“你到底是个什么物种?”
“说起物种,我又怎么能比得上你,从我进来到这梧桐街,我就感受到这里是罩着一层强大的禁锢,我一直奇怪到底是谁有那么大能耐,想不到居然是你,藏得可真够深的。”
从程菲的话来判断,显然她以为这禁锢是蓝歌下的,还不知道是天劫,如果知道,之前她肯定不会那么低调,早就恣意妄为了。蓝歌自然也不想让她知道,转移话题道:“你还没回答我你到底是什么?”
程菲:“那你又是什么呢?”
蓝歌:“你先说!”
程菲:“你先说!”
蓝歌:“既然谁都不愿意先说,那就打一场,相信打完之后就会有答案了。”
“好啊,”程菲手上鞭子的尾端出现了飞骨爪,那爪子看上去就像真的人骨一样,“这一场不是你死便是我亡,总之这梧桐街不容二虎!”
“梧桐街容不容我不知道,总之我今天是容不下你了。”蓝歌长剑在手,直刺而去.......
与蓝歌打完电话之后,路凯打开了一直不愿打开的信息“少爷,时间到了,过两天我们就回去,你提前收拾收拾!——李秘书”,路凯足足盯着信息两分钟,叹了口气,抓起外套出了门。他要见蓝歌,他想拉着蓝歌去试试冲破那道禁锢,如果成了,便可以带着她一起远走高飞,可如果败了呢,路凯有想过接家人过来梧桐街生活,然后便可以与蓝歌永远在一起。
从出门到了一段路,路凯的眼皮一直在跳,胸口闷闷地,隐约觉得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不会是蓝歌有什么麻烦吧,路凯加快了步伐,一边走一边拿出手机准备拨打蓝歌的电话,好像后面有动静,蓦然回首,一根木棍敲了过来,路凯下意识地护住了头,木棍打到了手臂上,强大的冲力迫使后退了好几步,围攻的人总共有4个壮汉,还没等路凯看清他们的面貌,又有两根木棍敲了过来。
路凯用力地抓住其中一根木棍,可另一根木棍还是避不了,肚子被打中。如果不是因为体力没有恢复,那些人根本不可能那么容易得逞,路凯捂着肚子大口喘着气,显然肚子的那一棍被打得不轻,脸上表情痛苦。没有任何喘息的机会,四个壮汉又围了过来,一个个高举木棍,脸带杀气,似乎今天不把路凯打倒是誓不罢休了。
黑暗中一直有一个人站四个壮汉的后面,但隔着一段距离,看不真切他的模样,他还戴着鸭舌帽和口罩,双手休闲地插着口袋,眸光冰冷,隐隐还透着杀气,显然不是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他静静站在那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在意战况,看见路凯还能两脚踢倒其中一个壮汉时,他明显皱了皱眉,嘴里吐出两个字:“赏金!”
被踢倒的壮汉听到“赏金”二字,挣扎着又站了起来,想找自己的木棍,却不知木棍早已到了路凯的手里,其他三个壮汉下手非常重,棍棍致命,要不是路凯手里有个木棍抵挡一下,这会应该早见阎罗王去了!
几个壮汉都是练家子,对于路凯这样手无寸铁的小白脸强撑到现在也是很讶然,如果平时他们合力对付一个身手很好的练家子也不会这么费劲,而且显然小白脸本来身体就很虚弱,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小白脸才没办法发挥真正的实力。
戴帽子的男人似乎不想拖太久,拖得越久就越有可能有变数,如果警察突然来了,或者有路过的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男人开口道:“快点结束!加钱!”
路凯已经注意到后面站着的男人了,显然他才是想致自己于死地的那个人,路凯想努力辨识那人是谁,分神之际,背后又中了两棍,一口鲜血喷了出来,摇摇晃晃了几下,力气已几乎耗尽,单膝无力地跪了下来,右手撑着棍子,抬头视线穿过壮汉,对着后面戴帽子的男人问道:“总得让我死个明白,让我知道你是谁吧?”
其实路凯已经有七八分猜到他是谁了,为了百分之百确实,只能让他说话,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男人示意几个壮汉住手,上前一步说道:“反正你也活不了了,知道又有什么用,想报仇恐怕得下辈子了。”
路凯带血的嘴角扯出一抹轻笑:“你对我的仇不会是因为我能停了你的职!”
“看来你还不算笨。”男人摘下了口罩,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