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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水乡南荒 ...

  •   翌日辰时,七叔早在林外等候,无寐和锦烟带着自己的包袱走了过去。
      前者发束成冠,着一身月白长袍,一柄白折扇握在纤长的指间,俊逸非凡,眉宇中透着温文气度,又不乏高贵气质,深邃的黑瞳神采奕奕,后者褪去妖冠,一头及腰墨发用碧玉镂花簪子松松挽起成一个小髻,一袭隐蓝罗裳,冷丽淡漠,面容姣好,肤若凝脂,眼角的朱砂痣清妍明媚,幽蓝的瞳仁隐隐散着冷光。皆是一等一的耐看之人。
      无寐带上了那管竹笛,锦烟不仅带了萧,还有那把象牙折扇。
      七叔的身旁立了两匹骏马,一黑一白,身形流畅,看起来似有那么几分神驹的架势,确是好马。锦烟想起,无寐锁了仙骨,自是不能用术法直接飞去凡间。
      “主子。”七叔牵着缰绳,哈腰道。
      “恩,马都牵来了,不错。”无寐抚了抚其中黑马的鬣毛,那马很乖顺,很听无寐的话。“他们俩都是上古神马骦骊的后代,一胎所出,龙凤双生,却是一黑一白,黑的叫墨琰,白的叫皓瑾。”他看着两匹马,向锦烟介绍道。
      锦烟知道马很通人性,十分认主,看了看马,道:“这其中一匹,公子可是要借于我骑?”什么时候,她在他面前已经不自称为“本主”,觉得那样很生分。
      无寐笑着点了点头:“没事,皓瑾很温和的,妖王毋须担心。”
      锦烟将信将疑地伸出手摸了摸马背,皓瑾的毛很顺滑,全身纯白,一点杂色也无,锦烟想,这样正应了它的名字吧,洁白美玉。
      皓瑾微微抬首,嗅了嗅锦烟,竟然用舌头舔锦烟的另一只手,头还微微偏向锦烟的身上。果然很温和。
      “瞧,皓瑾很喜欢妖王呢。”七叔笑道。
      锦烟愣了一会,也慢慢抚上皓瑾的鬣毛,嘴角露出笑意,仿若三月里的春花。
      “恩,妖王应该多笑笑,很好看。”无寐抱着臂,看着眼前的人,道。
      闻言,锦烟即刻又恢复了往日的神态,只抚摸着皓瑾,淡淡道:“公子,时辰不早,也该上路了。”
      “那老奴就先行一步,在那边恭候主子和妖王。”说完,七叔捏个诀,果真闪人了。人家毕竟还是神仙。
      他们骑上马,锦烟身形一变,变为了男子,手上学着无寐的样子摇起了那把象牙扇,好一个翩翩的浊世佳公子。
      “妖王,你……”无寐刚上马,就看见皓瑾上坐着的人,有些错愕。可不管怎么变,眼角都会有一颗朱砂痣,眼睛也都是蓝色。继而微微摆首,打趣地笑了笑。
      “这样更潇洒罢了……”锦烟理了理衣衫,似乎很满意自己这副打扮,只是理由有些蹩脚。“对了,日后就唤我锦烟吧。”
      “锦烟……这名字很女气,你这男儿身,有些不妥吧?”
      “也是……那就景致的景,言辞的言,景言。男身时便这样叫吧。”
      “景言贤弟。”无寐先是一怔,后又笑着抱拳道。连名字和方式都未曾改变,真是的。
      “无寐兄。”锦烟颔首。
      一白一黑两匹马便这样向离釜山不远的小城中绝尘而去,那座小城离人间京城也很近。
      锦烟起码有两百余年没骑过马,没想到,技术也没有减退,竟可以和无寐并驾齐驱。连无寐也是愕然。
      一天策马而行,总算到了南荒。南荒城并不荒凉,反而因独特的地理位置而繁华非常,毗邻京都允城,又河网交错,西面临山,城内主河义江就是从西面的契缘山上发源而来,水韵风情,景致优美,民风淳朴。
      无寐的小居在城南的小河边上,说是小居,倒不如说是一座豪宅,名曰:景釉宅。三进三出,还有丫鬟奴才,锦烟隐隐查了查气息,发现这些下人绝对不一般,都是天上的仙奴。房子后面还有一大片竹林,和锦烟小筑边的竹林很像,不过,这里的竹子更笔挺,少了几分柔媚。
      无寐让下人把墨琰和皓瑾牵进马厩里安置好,回来见锦烟一人在林子里看竹子,笑道:“妖王……哦不,景言到哪里都喜欢竹子呵。”
      “嗯。”她应了一声,继续看她的竹子。
      “客房是东边的厢房,想必贤弟也累了,洗洗睡了吧。”打个哈欠:“反正我是困了。”说完,走去他自己的寝屋了。
      锦烟总觉得,这里她来过。想了想,摆摆首,只道是自己多心。
      第二天,景釉宅上的下人便传了开去:自家主子昨儿个带回来一个俊美公子,疑为龙阳断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十一章·水乡南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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