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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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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七点一到,生物钟灵敏的我准时醒了过来,头疼缓解了不少,但是感冒的症状全部上身。鼻塞和喉咙沙哑让我很不爽,所以在看见罪魁祸首一脸乖巧地坐在客厅里的时候,涌上心头的感觉只剩懊恼——我怎么就这么会招惹麻烦!从以前起就这样,不是施舍乞丐施舍到别人赖在门前不走,就是不小心从流氓手里救了个来路不明的女孩子然后人家拼了命地以身相许,这样的事多了去了,以至于要好的朋友给我取了个“杜保姆”的绰号——真要命,难道好心也是错吗?
“你今天上学吗?”
沈沁雨大概是觉得我的嗓音很奇怪,不由得多看了我两眼——“感冒了。”我尽量做到言简意赅。
他点点头,“嗯,上学,学校圣诞不放假的。”
“我送你。”我说着抓起椅背上的外套。
“不,不用了杜先生!我自己可以搭公交车,地铁也行!”他急忙站起身拉住我。
这一拉,让我更加晕乎,赶紧甩开他的手,“这里最近的站台也要走一刻钟,地铁站更远,你自己选吧。”我陈述着事实。
他看上去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嗫嚅道,“我,我还是走过去吧……”
真是别扭的小孩子。我捧着酸胀的脑袋无可奈何地想,直接化语言为行动,把一件衣服扔到他头上,转身就走,“穿上吧,外面冷得要死,我先去开车,门是自动锁,你出来的时候带上就好。”
我想如果是沈沁雨这种人的话,肯定又会甩一两滴眼泪——这真是个男生吗?我交往过的女人都没他这么爱哭的。一边腹诽着,我把发动机开起来暖车。等沈沁雨小跑着坐进来的时候,我打赌他的眼角是红的,抱着衣服缩在座位里的样子更像小动物了。
“去哪里?”
“F大。”
车子驶离小区的时候,沈沁雨回头看了一眼,问,“杜先生,这是你家?”
“不是。”
“诶?”
“诶什么,沈同学,我会带个陌生人回家吗?”感冒让我的心情很不好。
“哦……”知道他是不会反抗的人,但是这种逆来顺受的态度让人很是无语。
“这是我原来的房子,”感到车里气氛的沉闷,我还是解释了一句,“偶尔在这边办事的时候住下,你知道从城西到城东很费时间的。”
“怪不得没有客房……”沈沁雨喃喃道,“真不好意思,占了你的卧室……那个,感冒不要紧吗?”
狠狠吸了下鼻子,如果说不要紧还真没说服力,我随便点点头,不想再去继续这种无聊的对话。
车子在F大门口停下的时候,沈沁雨磨蹭着没有下车。
“沈同学?这又是怎么了?”我想我的耐心已经要完全磨没了。
“衣服,”沈沁雨抱着我塞给他的外套满脸犹豫,“还给你……”
明明一副不想还的样子。我默默叹口气,越过他的身子开了车门,伸手推推他示意他下车,“不用还了,这个尺码我也穿不下,你留着吧。”
还有,不要动不动就感激得要流泪的样子,像个男子汉一点!我在心里这样说。掉头离开的时候产生了种货真价实的,身为人父的崇高感。
圣诞连着元旦的假期过的很快,毕竟是大陆的分公司,不和本部一样讲究西方礼俗,我只觉得自己的感冒刚好,就又被差遣去干活了。
老总居然真就一去不回,说是兼顾分公司让他老人家很累,要颐养天年云云,呆在欧洲不肯回来了——这个讲究享受到一定境界的法国老头!于是在欧洲那边正式派遣新任总裁过来之前,我依旧挂着总裁代理的名号。这种家族式的大企业,能对一个外人加外国人信任至此,也不枉我一直为他们拼死拼活地卖命。
新年伊始,公司里的员工们兴致都挺高涨,因为对于中国人来说真正的大节日就在后头,干好工作领了奖金好过年,每个人都如是想,我也乐得不去鞭策。
中午清闲下来,溜出办公室去街角的咖啡厅放松心情,我琢磨着过了这个年就真要三十五了,今年,一定要把大事给办下来!早几天父母电话里的旁敲侧击我听得明明白白,恰好也有几个正在介绍中,找个门当户对的也算了了一桩心事。
“先生,您的咖啡……啊!杜先生!”突然响起的惊喜叫声扯回我的思绪,我抬头,觉得世界顿时黑暗了。
“沈同学啊……怎么又是你……”我想只要长耳朵的都能听出我话中的不悦。
但是沈沁雨明显是个另类。他很开心地替我布上杯具,嘴角都能够飞起来了。
“这是我第一天在这里打工,”做好一切服务后,沈沁雨加了一句,抿嘴笑得开心,“杜先生常在这里喝咖啡吗?那我是不是经常可以见到您了?”
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种问题。商场上的手段一点儿都用不上,“保姆”本质也绝对不可以表露——否则岂不是让他更加黏上身?“唔……也许吧……”含糊地应着,我掉转头不想和他多说话。
毕竟是在工作,他也只好端着托盘离开,可是没一会儿又绕了回来,站在我旁边傻乎乎地咧着嘴,不外乎说些“那天谢谢了”之类的废话。
就在我下决心从此以后再也不来这家店的时候,一把动听的女声响了起来,“骁毅?是你吗?”应声回头,就见一位职业装的丽人风姿绰约,款款向我走来,满眼掩饰不住的惊喜,“骁毅,我没想到会在这儿见到你,真是太巧了。”
“你是……”我的目光也渐渐亮了起来,“宋琬乔?”
她欣喜地牵起嘴角,在桌前落座,“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你还认得出我,你也在S城?”
“嗯,一直在这里,你呢?听说你出国了,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们俩聊得热络,而沈沁雨早就识趣地离开了。有时候事情的发展就是这么狗血,但是又伴随着微妙的感动。没错,宋琬乔就是我的初恋,也许她会是治愈我孤独感的良药。
那天谈话中我了解到,宋琬乔自高中去加拿大读书后,在那里修到了双硕士学位,毕业后在一家非盈利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工作。近来她父亲感到身体不适,便将单身的女儿召唤回国帮助他打理企业事务。我这才想起,宋琬乔当年一直是班上的公主,不仅因为她自身的美丽优秀,还因为她有个厉害的企业家父亲。
“骁毅,真的很开心还能够遇见你,”末了,宋琬乔露出真心喜悦的笑容,“你现在这么出色,一定有很多名门闺秀追求吧,”她肯定是注意到我的手上没有戒指,我想,真是个聪明的女人,“不知道如果公平竞争的话,我有没有这个希望呢?”
她的话让我一愣,不愧是长居国外的人,对待感情问题相当的直接。我笑笑,反问道:“我在你心里可以打几分呢?”
“九十九分,”宋琬乔眨眨眼,“最后一分是丈夫的特权。”
对视一眼,我们都笑了起来。
门当户对?笑声中,我想起了自己的择偶标准,这恐怕要叫高攀了吧。不过不管怎么说,我对宋琬乔的好感一直没变,虽然是三十五的女人了,但是各个方面都散发着青涩女孩无法媲美的优雅睿智,正是我喜欢的类型——不用操心的成年人之间的恋爱。
“琬乔,这样等同于告白的话,下次请留给我这个男士说吧,”我诚意十足地替她披上大衣,在散发着柔和脂粉气息的脸颊上烙下一个礼仪性的吻,“今晚一起吃饭如何?”
她笑得愈发娇艳起来,点点头,恋恋不舍地离开了。
确实是个不错的女人,不知道相处之后会不会和预想之中的一样融洽。我这样想着,按下了买单的服务铃。
“先生,您的账单。”小跑而来的是一张陌生的面孔,我忽然想起沈沁雨的存在,不由得多问了一句,“那个姓沈的小同学是你们店新来的?”服务生礼貌地点点头,答道,“是的先生,他是做钟点工的,现在已经下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