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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四十一章 根据陈国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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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陈国立的讲述,方清那几年一直住在魏玛附近的一个人口仅有几百人的小镇上。说来也怪,陈国立为了找方清,去了德国那么多次,几乎翻遍了整个魏玛,竟然都没有注意到他就在眼皮低下,也许这个地方实在太偏僻了,陈国立压根就不会想到方清会去那样一个穷乡僻壤的农村小镇。
不管怎样,方清回国后跟陈国立还有他家人说,他第一次到那个小镇,就被那里的风景迷住了,他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地方,好似天堂美景,宛若人间仙境。方清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看惯了高楼大厦,灯红酒绿,车水马龙。对于方清来说,大自然就像是一块神秘的处|女地,他从未涉足过,从没感受过它神奇的魅力。
等到有一天,当他忽然看见这神秘的大自然景象时,他的内心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有那么一刻,他突然发现:这里的一切都给他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自己好像在这里生活过,这就是他追寻了好久的生活,就像一个多年在外漂泊流浪的游子,突然有一天,他听到家乡在召唤他,于是他整理行囊,重新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乡。
他在德国,举目无亲,一个朋友也没有,可是他说他并不因此感到陌生。他租住在小镇上一户居民的出租屋中,说是出租屋,其实也就是一个很破旧的库房,房租非常便宜,但方清已经感到非常满意了,他完全不挑剔生活环境的好坏,完全不在乎物质层面的多寡,完全不去想以后的生活如何。由于德国乡下人一般只会说德语,只有极少数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会说英语,因此方清刚开始到那里时,无法跟当地人顺利交流,因此,方清想,当务之急,应该是尽快学习德语,至少能够达到和当地人沟通的水平。从我们的立场来看,这完全是一种新的体验,一种新的生活。
他很快和房东混熟了,由于方清英语底子不错,再加上他又喜欢看书,所以学习德语只小半年时间,他就能和房东一家人用德语进行一般的日常沟通了。刚开始,房东一家人,甚至小镇上的一些人,都对这个来自亚洲的陌生面孔感到好奇,但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欧洲文化惯性,使得他们不喜欢过多干涉个人的私事。无论一个人做出什么选择,都有他自己的理由。他们说,生活是自己的,谁都没有权利干涉。
半年后,方清身上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了。他本来就没带多少钱去,更何况那段时间除了需要吃喝等生活费之外,他还要去当地服务中心学习德语,需要一笔德语学习费用,真没想到这个人口仅几百人的小镇还有这项服务。那半年时间他是怎么过得呢?据陈国立回忆,那段时间,他通常早上起得很早,简单吃个面包后就步行到服务中心学习德语,中午回来后也是简单吃个午餐,通常是一些烤香肠、烤面包、蔬菜沙拉之类的,下午他喜欢骑着自行车漫游在小镇附近,欣赏小镇美丽的风景,偶尔遇到当地人,还会跟他们简单打个招呼或者聊会天。晚上通常会和房东一家一起吃晚饭,吃完饭后再跟房东一起去附近散步,房东是一个德国老头。散步结束回来后,他通常会读书或者写作,一直到深夜才熄灯睡觉。这就是方清那半年的日常生活,听起来枯燥又无味。当他花完身上的钱后,日子也开始过得窘迫起来,不得已他想在小镇上找工作,可是由于他的德语仍然不过关,所以像超市收银员,饭店服务员等这样需要熟练当地德语的职位,全都与他无缘,再说这样的职位也不经常招人。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不需要多说话的体力劳动,幸好,在房东的帮助下,他进入当地一家小型农场,干起了农活。
一个一辈子只知道读书、写文章的人,却在某一天,拿起了镰刀,扛起了锄头,顶着烈日,冒着寒露,面朝黄土背朝天,在田地里笨拙地割麦、锄地,没到几个小时,头上的汗珠就大颗大颗地往下滴,手上渐渐生起了或大或小的水泡,脚上渐渐磨出了或深或浅的老茧。尽管如此,他也从不叫苦,也不觉得这是折磨。他带着农村人对自然和土地的热情,开垦着属于自己的天地,他环抱在自然母亲的怀中,总不觉得厌倦。
我有时候想,也许方清生错了地方,也许上海根本就不是他的家乡,他不应该生在大都市里,而应该生在农村——大自然的怀抱内。真正让我觉得惊讶的是,他自小生活在城市中,却没有让城市的种种污秽污染到他纯真的天性。他对金钱、权力和名声一点都不在乎,他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物质匮乏的生活,只要这种生活合乎他的本性。
陈国立告诉我,前段时间他去德国首都柏林出了一趟差,临回国前夕,顺便想去看看方清曾经生活过的这个小镇,由于他不会德语,当地人又基本不会说英语,所以他找了住在柏林的一个德国朋友陪他一起去,请他朋友充当临时翻译。当他们打听到了方清租住的那户农家时,已接近傍晚,“那里傍晚的风景真美。”陈国立感叹到,“一大片绿油油的草地和金黄色的麦田在美丽晚霞的映照和清凉微风的吹拂下,发着光、摇着头,小镇旁边有一条溪流在静静流淌,水面上漂浮着几只小木筏,仔细听的话,还能听见木筏上传来孩子们的欢笑声。小镇人的生活节奏非常缓慢,十分舒适、惬意,一对年轻情侣手挽着手走在麦田埂上,一起唱着古老的德国乡村民歌,节奏轻快,旋律优美。总之,这幅画面实在太美,我也很难准确地描述出来。我想,难怪方清会留恋此地,换成我,我也愿意一辈子住在那儿。”陈国立半开玩笑地说。
接着,当陈国立找到那家农户,并在房东的指引下,走进了方清曾住过的那间仓库时,他说他真是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那个房间十分狭小,差不多就是一个厨房加一个卫生间那么大,窗户位置又高,面积又小,由于年久失修,窗户上的木质框已被什么东西挤压得变形,木质框内本来嵌着八块玻璃,现在只有六块还完好无损,剩下两块不翼而飞,窗下的地板上有一些玻璃碎片,可能是被什么人无意中打碎的,也可能是暴雨天气震碎的。房间里有一张单人床,一个破旧的书桌,还有一把用红色皮革制作的椅子,坐垫上皮革已经破了,不知被谁扣出了两个大洞。剩下的都是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看起来像是农活用具,陈国立也叫不上它们的名字。房东告诉他,除了这些农具外,剩下的都是以前方清用过的东西。这样说其实不准确,因为那些农具,方清干活的时候也是用过一些的。
当陈国立跟房东介绍了方清的家庭状况时,房东一家人觉得非常惊讶,因为他们一直以为方清在中国的家一定很贫穷,尽管他们不清楚方清去那里的真实目的,他们也觉得奇怪,如果方清是因为家里缺钱才来德国打工挣钱的话,那为什么他不去大城市里做劳务工,毕竟那里的工资更高,待遇更好,而非要来我们这什么都没有的乡下。房东跟陈国立说,方清在这里待了三年左右,在小镇的农场干了两年半的活。农场主后来告诉房东,方清干活的时候非常卖力,从不拖延,也不抱怨,即使只有微薄的工资,他也从不说什么,甚至,房东说,给他多少钱,他就拿多少,不给他,他也从不主动开口要。这让他们产生了一种错觉,方清看起来不像是从小在养尊处优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
方清确实没告诉过房东或任何当地人关于他家庭的具体状况,也许他觉得这没什么可说的,又或者他既然决定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就应该少提起过去,少说起过往的人和事。不过我还是很难想象方清在那里竟然生活了三年。对于很多人来说,美丽的小镇让人向往,乡村的风景让人留恋,偶尔干一次农活当然也会是很好的体验。可是这仅限于短时间内的印象,真要在乡下待久了,做农活做多了,习惯了住在城市里的人绝不会认为乡村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据说现在很多农村都开设了针对城里人的“农家乐”活动,目的就是让这些习惯了城市生活的人体验一下农村人的生活。可真实的情况是,那根本就不是农村人的日常生活,很多城里人其实是抱着一种“享受生活”的心态去的,所以即使干农活也只是象征性地做做样子,假如真让他们每天都下地干活,我猜不出三天,很多人就坚持不下去了,这其中的艰辛我太清楚了。我小时候在农村的爷爷奶奶家生活过一段时间,期间做过很多农活,比如插秧、割水稻、拔草、放牛等等,那时候爷爷奶奶心疼我,坚持不让我多做,怕我累着,所以工作量自然减少了很多,可是即使如此,一天下来,还是觉得累得很,走不动路。可想而知像爷爷奶奶这样的农村人,平时该有多辛苦。
即使这样,方清后来跟陈国立说他不后悔,他找到了他想要的生活,他希望自己的余生都能在那里度过。
听着陈国立平静地讲述方清旅居德国时期的这段往事,我不时会想起毛姆笔下的那个叫亚伯拉罕的医生,在去亚历山大港的旅行中,无意中发现了合乎自己本性的生活,于是毅然抛弃了本可一片光明的“前途”,在亚历山大港内寻了一个毫不起眼的医师职位,拿着微薄的工资,娶了个又老又丑的女人,生了一大堆孩子,过着清贫的生活,十年后,却能坦然地对他的朋友说,他从未后悔过这样的选择。
做自己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这本身就没有任何对错,为什么我们要让别人来评判自己生活的好坏呢?我们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我们愿意过什么样的生活,并决定为此担负责任,这本身就展现出了人类独特的个性在外在遭遇上的一点光辉的投射,从亚伯拉罕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人性中的这点光辉,在方清身上,我同样感受到了这一点。
有人说,人总是被外在的环境裹挟,因而被迫做出很多违背良心的选择,这是出于无可奈何。我想每一个成年人或多或少应该都会同意这句话,因为每一个成年人的生活都是不容易的。尤其是像我这种已过不惑的年纪,上有老下有小,家里的每个人都巴巴地望着我吃饭,如果我不努力,不隐忍,不负责任的话,那他们怎么办呢?我如何忍心看着他们陷入生活的困境而不去管他们?
所以我也知道,就拿我的工作来说,作为小县城的小公务员,时时刻刻都要学着察言观色,分分秒秒都要记着左右逢源。说得难听点,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久而久之,我和同事们对很多不公的事情早已麻木不仁。因为太过于熟悉,也实在是因为无可奈何,以至于我认为这是一个人为人处世所必不可少的技能。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做人太死板,容易招致别人的厌恶,受到众人排挤,搞不好,还可能丢掉自己好不容到手的饭碗,所以礼貌待人,圆滑处世,假话不说全,真话不全说,就成了官场和职场的必备技能。人情社会,搞不好人情,处不好关系,无论你能力多强,都仍然是失败的。
但是,即使我理解这些手段,比如医院为了挣更多的钱而教唆医生们刻意使用一些患者听不懂的医学专有名词,将患者的身体状况描述得不堪一击,从而让患者花很多本来不必花的冤枉钱;再比如发现某个领导受贿,但为了明哲保身,而必须装作视而不见等,即使我理解这些无奈之举是维持职场生活所必不可少的手段,即使社会大环境如此,自己确实是被迫做这些事的,我也并不就此认为这样的行为是正常的,是好的,道理很简单,假如这个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不倾向于维护弱者的利益,假如这个社会只为那些投机取巧的人提供了便利,却忽视那些真正兢兢业业、诚实守信的人的利益,在这样的环境里出生和成长的人,必然会失去道德心和同情心,尤其是那些从中得利的人,一定会更加坚决地维护这种不公平的现状。长此以往,整个社会就会陷入一种恶性循环,到时候也就没有所谓的公平可言了,也就没有所谓的道德可说了。
过去这些年,我很少去反思我们文化中的这类习惯,尤其是当你对一种现象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时候,这时,人最容易失去批判能力。所以我的问题是,当一种行为以一种看似自然的方式显现出来,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时候,社会有没有为我们提供一个可以质疑这种行为的平台?
如果拿“生活的意义”这个问题来看,社会为什么不允许人们去思考: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能使一个人如此坚定不移地认为,一个人生活的全部意义只在于家庭和后代,而不是别的什么?那么同样,又是一种什么力量,能使一个人如此坚定不移地认为,一个人生活的全部意义只在于上帝,而不是别的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