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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三十六章 回来的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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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思索徐幼言说过的这些话。假如各位不明白徐幼言话中的真正意思,那么责任不能全在我的表述上,因为她的确是这么说的,我只是按照她的话原样复述了下来。我想,她在欧洲待了那么多年,即便如今定居上海,因工作原因,仍然与那边往来频繁。她对“自由”的理解,她对“创造”的解释,一定不可避免带有西式成分。我们也许不一定完全同意她的话,但是作为参考,我们可以把她的话当作方清独特思想的一部分来理解。
那么我们国人是否真的不理解什么叫“自由”和“创造”呢?我们可以参考下前辈老学者们的意见。在“自由”这点上,也许没有谁比梁漱溟老先生说得更生动了,他说,中国人“对于西方人的要求自由,总怀两种态度:一种是淡漠得很,不懂得要这个做什么,一种是吃惊得很,以为这岂不乱天下!”而“西方人来看中国人这般的不想要权利,这般的不把自由当回事,也大诧怪的。”而在“创造”这点上,我们可以参考周国平老先生在《中国人缺少什么》著作中的言论,他是这样说的:科学精神不但表现在求真,还表现在创新,二者有内在联系,正因为唯真理是求,所以能够不囿于陈说......求真精神的特点是不问有用无用,唯真理是求,中国人目之为呆,这个“呆”字,道尽了中国人唯求实用、鄙视无用的心态。创新精神的特点是不受舆论、习俗、旧说之束缚,能见前人之未见,敢言前人所未言,中国人目之为狂,这个“狂”字,道尽了中国人墨守成规、明哲保身的心态。在这样一种普遍守旧的文化环境里,人人都不愿被目为呆狂,中国近代因之难出大师。
我们的文化一直比较强调家庭伦理,注重长幼秩序,目的是为寻求社会稳定。“齐家、治国、平天下” 是多少知识分子的理想。可是方清后来越来越对传统文化的这方面心生不满,因为它们恰恰否定了“个人的独特价值”。我们来看看他是怎么考虑这个问题的。
《仰望星空的蛙》中,方清在一篇题为《艰难的创新之路》的文章中,论述过这个主题。我把他的文章摘录在这里。他写道:
“个人本身就具备无可替代的价值”——这是我在读西方自由主义内涵时,着实让人惊讶的地方。我们的民族性中几乎缺少这种肯定个人价值的精神。这也是当年严复那一代学人,哪怕百年后的今天的许多国人,在理解西方自由主义之内涵时,所遭遇的主要困境之一。
为什么我们不理解呢?因为“个人”与“国民”或者“百姓”是不同的,在我们的观念中,几乎没有“作为个人而存在”的信念。我们所能理解的,只有“作为国、家或团体中的成员而存在”这样的观念。在西方,“个人”是不属于某一个社会或家族团体的,因此,衡量个人价值的标准就落在了个人本身,而不是对由其组成的团体助益之大小。西方人之所以强调尊重个人差异,正在于他们看到了人人都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存在的价值,因此,选择自己内心真正需要和向往的东西就是最有价值的选择。个人的创新精神在此种允许多样化的开放环境中被激发,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回过头来看看我们的文化传统,在我们这里,“个人”从大的方面看,是国家的组成分子,从小的方面来看,是家族、单位的成员之一,“个人”从来不被看做其本身的所有之物,而总是属于所在集体的,也因此,“个人本身的价值”并不由个人来体现,而是通过集体中与“他人”的对比来体现的。我们的问题是,既然“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既然人人都“性相近”,又有什么独特性可说的呢?
我想,这也是为何西方人可以较为从容地按照自己内心的想法来生活,而我们总是在意别人的眼光,常常忽略自己内心真正需求的原因了,宁可随大流,也不愿孤立地去开辟另一条无人走过的路。
我们在各种各样的集体(家庭、学校、工作单位等)中成长,享受着集体提供的各项权利和恩惠,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是亲密无间的。但是集体若想要长久地维持下去,仅靠亲密关系的维持是不够的,还得靠着某种规则的支持,在西方社会,这种规则叫做“法律和宗教”,在我们这里叫做“礼治”,中国社会长久以来都靠着“礼治秩序”来维持其内部的稳定,衡量个人行为的一切标准都是看其是否符合“礼治”,连国家的法律也都是“礼治秩序”的产物。
在我们这样的集体中长大,个人独特个性和想法的表达,不仅变得不重要,而且稍不留意,思想或行为的表达超出“礼法”之外,就可能面临被惩罚或孤立于其团体之外的危险,在我们这样一个十分注重维持个人和团体亲密关系的社会,这种惩罚是严重的,因而也是十分奏效的。
那么我们可以由此解释为何在中国,创新是如此之艰难,因为创新的本质乃在于开辟前人未曾走过的路,敢想前人之未曾想,敢言前人之未曾言,而我们的社会,整体上是偏向于保守的,许多有着聪明才智的人的创新思想,在形成之初,就被我们这样保守的环境扼杀了。造成的结果是,个性几乎丧失殆尽,人人相同,物物相似,而更糟糕的是,我们能在自己所期望的生活方式和决定自己命运的选择余地上,更是小之又小了。
这篇文章与我在前面提到的《奇怪的梦、哲学和创新精神》这篇文章都是方清在同一时期写的。从这些文章的主要内容来看,这一时期,方清似乎在研究西方自由主义,这些观点是他在研究过程中悟出来的。我想起来去年当我得知方清去世的消息后,在媒体上曾经读到过一篇评论方清文字作品的文章,那篇文章在提到方清写的很多杂文时,说它们都“带有攻击传统文化的嫌疑”。后来我知道,他说的这些“带有攻击传统文化嫌疑”的文章,基本上都是这一时期写成的,除了上面的两篇文章之外,他同一时期别的文章基本也都是围绕着“自由”和“创新”这两个主题展开论述的,在论述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提到我们传统文化中存在的问题。那么我们怎么去看待方清的这些观点呢?
说实话,我相信很多读者和我一样,第一次读到方清的这些文字时,心里总归是不舒服的,即使我们找不出反驳他的理由。但是我觉得,那位对方清作品持否定态度的作者,说方清的文章是在“攻击传统文化”,这点我是不大赞同的。从方清的大部分文字叙述来看,从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掌握来看,他从来就没有对我们的传统文化持否定态度,甚至,我觉得,他的很多小说,也包括他最后未完成的那本叫做《论叔本华与尼采哲学》的书中,处处显露出我们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子。而对于西方文化,方清并不总是持肯定和赞扬的态度的,比如上面我们谈到的那本叫做《文明社会的悖论》的短篇小说,其基本的出发点就是批评西方的理性主义、科技享乐主义、还有基督教文化中僵硬的那一面。方清在小说中塑造的那三个贪婪的西方人形象,恰好说明西方传统文化中的这些糟粕和消极的部分,对西方人性格的塑造和影响竟能达到如此“变态”和“贪婪”的地步。
方清曾在日记中说,他年纪越大,人生阅历越多,看待问题就会越公正和理性。他也说,现在这个时代,我们再也不能拘囿于我们所属的这个小圈子里了,我们应该用我们自己的眼睛去外面看一看,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双脚去外面走一走。对于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态度,我相信他也一样是公正的,他批评了我们传统文化中的消极成分,就像他也同时批判了西方传统文化中固有的缺点一样,他赞扬了我们传统文化中的积极成分,就像他也同时赞美了西方传统文化中的精髓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