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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之2:所多玛与蛾摩拉 ...


  •   他们是伤痕,黑色的浮在水上
      用火替代光明

      那日的烟气,断了视线
      在被选的人眼前,在白色的盐柱之前
      仿佛所有的回首都会凝固
      说过去,就是许多不能再触碰的时光
      静静地变成赤红

      难道还能称颂生命
      被记念的,风也吹来尘土
      你要慢慢变成暗灰
      在细小之地
      缩紧自己,放任恐惧

      所以一生都在一天里定下形状
      不能雕琢,不能修饰
      只能在无数的时光之后
      你也试着回首而望

      圣经很喜欢使用对比的方式来写。神说:“要有光。”分开了光暗,然后又将水分为上下。而之后,在人这方面:该隐和亚伯是一种对比,亚伯拉罕与罗得是一种对比,以扫和雅各是一种对比。在事物这方面:伊甸和迦南,为极美之地,所多玛与蛾摩拉,为极恶之地,这又形成了一种对比。最终因着所多玛与蛾摩拉的恶,神决定毁灭这两地。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历史上最为精采的一场讨价还价。创世纪第18章22节到33节。可以看到亚伯拉罕为了所多玛与蛾摩拉两地的留存而向神乞求。先是讨到了有五十个义人就不毁城的承诺。然后开始砍价:四十五个义人也不毁城吧,三十个义人也不毁城吧。这里还是五个五个的减,接下来胆子就大了。二十个义人也不毁城吧,十个义人也不毁城吧。这样砍价的速度就快得多了,一下减到了十个。可惜到这里亚伯拉罕的胆子突小了下来。如果能在进一步,五个义人不毁城,或者一个义人不毁城。要是能按这个条款定协议的话,所多玛和蛾摩拉大约是能够保住的。

      现在回头去看看所多玛与蛾摩拉为什么会受这样的大灾。圣经原本只有一句: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声闻与我。(创世纪第18章20节)而真正如何的罪恶甚重,我们只能从后面,所多玛城众人要对付神的使者一节可以看出些端倪。但这里有个小小的疑问。若说所多玛人都是这样恶待外来者的话,罗得算来也是外来的,但他却在所多玛平安生活,积有家产,并且他的两个女儿也都平安长到适婚年龄,没有受到侵害。而为什么神的使者来时却被如此对待呢,有些想不明白。另外换个角度考究,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或应是过于奢华,安逸,而不再敬畏神的缘故吧。这两个地方处在河流的冲击平原上,土壤肥沃,气候适宜,交通便利。人们在这里很容易就做到原始的资本积累。而据另一些书的考证,这两个城池在当时的确是非常的富饶与繁华的。同时也因为交通的便利,四处各种信仰的人聚集,而形成了多偶像崇拜的风俗。或者这就是它们的罪吧,毕竟偶像祟拜是在十诫里就禁止了的。

      但最终所多玛与蛾摩拉被焚毁了,只有罗得一家从那里出来。经上说:当时,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到所多玛和蛾摩拉。(创世纪第19章第24节)耶和华降火焚城还好理解,至于为什么还要降硫磺,大约是因为硫磺有助燃的作用,另外还有消毒的功效吧。

      其实从所多玛出来的应有四人。罗得,罗得的妻子,罗得的两个女儿。但罗得的妻子在离开所多玛的时候回了一下头,于是化成盐柱。这段故事后来常常被传道者用来说明不可留恋人间的繁华。但其实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当你被人从家中拉出来,而身后轰鸣,烈火噼啪做响,房屋倒塌。而那正是你身活了多年的家园,那里有你的邻人,你的朋友,你的亲人(罗得的女婿都没出来),换做你能不能头也不回的就逃开呢。最终,只有罗得与他的两个女儿逃到了琐珥。但所多玛与蛾摩拉的焚毁给罗得的触动太大了。连琐珥这个城他也不敢居住,与两个女儿搬到了山上,与世隔绝。并终于开始他偏离的道路——与两个女儿生下了两系的子孙:摩押人与亚们人。

      但其实细究起来,罗得这个义人做得相当的不完全。他在所多玛居住多年。虽然自身可以称义,但是却没能影响到所多玛的任何人,要不然所多玛也不会只剩下他一个义人。而在所多玛与蛾摩拉被毁后,他并没有以自身的经历去警醒世人,避免下一个所多玛与蛾摩拉的出现,而是躲了起来。因此,罗得也只能算是一个独善其身的人罢了,他的义只在于敬畏神,这种义与己有利,但与人却无丝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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