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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七 如果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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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刚解完手无尿可漏,应小四这条裤子铁定是不能要了。
这这么大一具尸首,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要说这应小四整日与一班狐朋狗友厮混,本也不是胆小之人——要不也做不出偷计小姐尸首而欲透之这等常人一听就发瘆的大异常事。而现在尸首不见了……难道计小姐自知死得冤屈,阴魂不散,且与自己有杀父之仇,故还魂尸变前来索命?
应小四越想越是大汗淋漓,多少有点小聪明的他即使现在脑筋混乱无比,也想到了另一种可能:或许有人路遇,见到自己形迹可疑,一直蹑行其后,等自己出屋解手那会儿,摸进来背走了尸身……说不定现在已经报官放到县衙内了。
想到这里,应小四眼前一黑。不管事情发展是前是后,自己都生受不起……若是冤魂索命,那自然不要想活了;但如果是被人背走尸首报官……现时官家未必就知是我下的毒,仅是猥亵主家女眷尸首……主动投官或许还能落个从轻发落,好过回头落在那计永烈手中……
想到计永烈那一身虎劲的筋肉,应小四一阵发怵:如果被他得知自己一个小厮这般侮辱已逝的侄千金,大概会被他拉到荒郊野岭、一刀一刀片了做成涮肉煮来喂狗吧……思来想去,还是主动投官更有生还之望,而且据说官府乃正气之所,如果自己被下狱在官府大牢,邪鬼断不敢来滋扰,这条命姑且还能保住。
盘算得定,应小四慌里慌张地弯下腰拎起裤子,草草系好裤腰带,连滚带爬地逃出破屋向县衙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