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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番外:孤城怀旧梦(胡不归) 先生有个江 ...

  •   先生有个江湖梦,他常言:侠,依人而立,以人而有义,所以仁义为侠。

      侠之大者,上可入朝堂,下可去江湖。

      可先生身负侠气,却一辈子入不得朝堂,只在江湖浑浑噩噩了却半生。

      胡不归看着他于天地穹庐间侃谈纵横之风,以求图挂麒麟,登临明光。彼时的先生,虽身在江湖,却心怀天下。所寄者,唯愿海内升平如旧时辉煌,志在庙堂高处那人能摈弃旧时之糟粕,拥其“圣人不利己,忧济在元元”之心。

      可世间茫茫,人心惶惶,久在和平之中,大多数人渐渐不知为何而活。

      贵者耽于享乐,沉迷声色。贱者困于生计,活得艰难,越来越难。

      桃源之地,终不能幸免。空虚的人越多,寂寞的夜便越长,贪婪的温床早已被人们亲手织就。

      那一天,胡不归亲眼看见熟悉的人彼此伤害,与世无争的家族,和乐融融的兄弟姐妹一夕之间反目成仇。

      覆灭只须一时。他看见先生于大火颓垣中嚎啕大哭。

      “山河依旧在,江湖依旧在,侠者一去豪华尽,人间空白首!没了……都没了……”

      后来的先生,终日沉浸在过去,唯有深夜无人间,梦中喃喃道:“伤心春草明日好,离人哀逝客不归。”

      所以,胡不归为自己取名为不归。他原本叫什么名字,他已全然忘记。

      他受过街边卖朝食阿婆好意相施的炊饼,也看过来往行客麻木的冷眼。他看过有人心怀希望的来闯一座城,也看过他们迷失在一座城。

      他有时觉得晨曦升起时,红霞渐渐被太阳染成金色,是希望的颜色。

      可渐渐他厌恶别人看他的目光,贪婪而充满着令人反胃的欲望。

      他发现一年四季,不过是万物生死的轮回,而这江湖与天下,也渐渐在这轮回里生而复死,死而复生。

      太平盛世如这世道转圜,内里早已千虫万蠹。

      先生死在春天,正是万物生长之期,他终于在自醉中清醒过来。

      “侠之言挟也,以权力侠辅人尔!字本无罪,人心之罪啊……!”

      胡不归看着榻上已白发苍苍的先生,暴突的双目依旧望着窗外晴空万里的蓝天。

      他不知为何突然大笑了起来。别人只看他拍膝笑得狂放,一双桃花眼里渗着热泪,左摇右摆奔出了房门,便再也没有回来过。

      先生头七的晚上,月朗星稀,义庄起了场大火。有人抢救着逝者的遗体,唯有先生,与义庄一道化为了一捧焦土。

      此后,江湖上有了个胡疯子。众人只知道他剑法妙到毫巅,精奇绝俗。

      有人欲找他比武,可他明明相貌俊美,却总是将自己弄成一个酒糟鼻的黄脸汉子,混在乞丐窝里做个不修边幅的痴呆。

      就算找到了他,他却也喜怒无常,颠三倒四,剑法也如他人那般时而一塌糊涂,时而令人捉摸不透,连百晓生作《兵器谱》时,也无法将他名列其上。

      谁曾想到,似胡不归这样的人,却爱上了一个温柔似水的女人。

      那个晴日,他拖着一身邋遢,提着酒壶走在长街上。所有与他擦肩而过的人皆捂鼻退避三舍,他从来不在意他人的目光。

      他从小早已见得够多了。

      街边有人叫卖磨喝乐,有孩童结伴而来,手执着新荷叶,围着小贩买娃娃。

      他这才恍然发现,周围行人,不论贫富,皆着新衣。

      靠坐在酒舍门前,他看着张张笑靥,忍不住嘿笑道:“原来已经是七夕了啊。”

      旁边花舍开着各色鲜妍的花朵,老板还折些绢花挂在门前招揽女客。

      他忍不住看了看手里的酒壶,摇头叹过:“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唉……”

      一只野猫拖着孱弱的身躯从一旁杂物中挤了出来,花斑斑的杂色叫他想起了儿时养过的一只鸳鸯眼的波斯猫。

      这样灵活的宠儿本该是扑着风花影,藏林逐雀鹯的精灵。可它满身的伤痕,想来又被市井里的小儿欺负了。

      他难得有了些恻隐之心,想要去抱那只猫儿。

      “别动。”

      有人先一步蹲下制止了他的动作。

      那是个漂亮的姑娘,她蹙眉仔细小心将猫儿缚在手下,洁净白皙的手毫不嫌弃猫儿毛上沾染的污秽。

      姑娘抬头看他时,胡不归头一次看傻了去。

      他眼里只有那个眉梢眼角藏秀气,声音笑貌露温柔的漂亮姑娘。

      “这猫儿被打折了肋骨,抱它稍不小心,断骨就会刺破它的内脏。”

      那一日他也记不清到底自己跟姑娘都说了些什么,他只记得姑娘临走时送了他一个磨喝乐。

      “这个世道有颓靡沉沦之人,也有清醒活着的人。若因自身而困于孤城,又如何能在抱团涉水的芸芸众生中发现难能可贵的亮色呢。云盖看木秀,天空见藤盘,天际空阔,所以才能包容万象。”

      姑娘是个大夫。

      胡不归第二次见到漂亮姑娘,是在西湖,那日阴雨绵绵,她却在为一个即将难产的孕妇接生。

      血水随着雨越下越大而流到很远。所有人都漠不关心地站在不远处瞧热闹,若救得了,他们大概也就拍手叫个好,若救不得,他们最多也只摇头便走。

      他看见女人的丈夫跪在地上嚎啕大哭,一直紧紧抓着女人的手,说着他们从相识到后来成亲的琐事。

      他看见姑娘的脸被雨水打湿,可眼底却是他从不曾见过的坚决。

      那是胡不归第一次看见,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令人值得的事。

      他推开人群,走到男人身边,坐在地上运功为女人输入真气续命。

      姑娘看见他,突然绽放出一个令他心动的微笑。

      他第一次脸红得像猴屁股,烧得似全身都沸腾冒了烟。

      当新生命从女人身体中孕育出来时,胡不归突然想要一个家。

      婴儿浴血而生,脐带还未剪断,他紧闭的双眼,啼哭声也掩盖不了那种天然干净的纯真。

      那一天,他知道了姑娘的名字,楼飞鸢。

      那一天他除了遇见了漂亮姑娘,还遇见了这天下最君子却也最令他头疼的人——小李飞刀。

      他本就是被李寻欢追得到处跑,才遇见漂亮姑娘的。

      “只要你能带我找到我那有毛病的小子,我就将这些银子都给你。”

      胡不归看着他面前笑得温文尔雅的俏书生,他微卷的发为他病态苍白的脸,多添了些风流。

      正是李寻欢。

      他瞥见一旁愣住的姑娘,心里突然来了鼓气,撕下了易容的面皮,露出了他俊美异常的面目。

      若这皮相能讨她欢心,他愿意日日让她看。

      “好,我带你去,但银子你却一定要先给我。”

      李寻欢立刻两手将银子捧过去。

      他知道李寻欢为什么愿意,因为李寻欢本就是愿意为朋友付出一切的人。更何况,那个人是铁传甲。

      李寻欢就是一个圣母。

      拿银子难免要碰到手。他刚碰到李寻欢的手,五指突并拢,一勾一搭,像是铁箍一般扣住了李寻欢的手腕。

      接着他又将李寻欢整个人都拎了起来,再摔了下去。

      他看着像是案板上的鱼肉的李寻欢,一手扼住了他的咽喉,笑得像只狐狸。

      “沾衣十八跌、七十二路擒拿手、分筋错骨、塞外摔跌。你是剑绝胡不归!”

      胡不归很意外姑娘认识他。

      “我住在无垢山庄。”

      原来他与连城璧比剑的时候,她曾见过他。

      连城璧是这江湖上唯一对他胃口的人,他们的人生何其相似,却又惺惺相惜。

      那一日之后,他总是出现在姑娘的身边。他看她救死扶伤,眼里的光从未减少分毫。

      他们终于形影不离。他也渐渐因她而踏出心中的四方围城。

      白天羽上门挑战的那天,他刚好遇见上门求医的李寻欢。

      神刀堂方在中原武林立足,为寻求天下高手入驻神刀,与无垢山庄平分秋色,白天羽不惜亲自以武力上门相迫。

      他以家学渊源之武学与其险胜半招,未应白天羽之召。

      连城璧得知后,只淡笑道:“无风悲鸣之刀,得过且过,盟主之位予他便是。欲者门徒,若为荣鼎,江湖波涛又起而已。”

      江湖天下从未变过。

      只是他们已有去之归宿。

      飞鸢成为他妻子那一日,他托鲁班神斧门为她造了一座楼——飞鸢泛月楼。

      那一日他们登楼看月,一夜过后,等看旭日东升时,新婚妻子叹道:“有时云与高峰匹,不放松峦历历。望里依岩附壁,一样黏天碧。有时峰与晴云敌,不许露珠轻滴。别是娇酣颜色,浓淡随伊力。”

      “人多的地方总是是非多,世人多沉浮在名与利中,惜生贪命。可也正因为有了这些,作为人拥有的七情六欲,在看这些景色的时候,心中荡然生起的美,才格外的难能可贵。”

      他的妻子看惯了生老病死,对于一切都格外宽容。

      胡不归清楚,飞鸢喜欢的不是江湖里各种人性的揣测,她只是喜欢因为只有人才能用一双智慧的眼睛去看到远比山间朝暮,人世浮沉更深刻的东西。

      那样会让她学会珍惜自己的每一天。

      可就是这样一个让他甘心跨出孤城的女人,这样一个美好的女人,最终还是陨落于江湖之中。

      他犹记得当他自天山等到雪莲开花后,怀着幸福憧憬回到家里看见的景象——

      鲜血染透了床单,襁褓上也染上了她的血。

      他们的孩子哭得撕心裂肺,仿佛有预感母亲即将告别人世。

      “飞鸢,我把雪莲带回来了,你不是一直想要用它制药吗?你说你今年的生辰礼物最想要的就是这份六十年开花的雪莲……飞鸢……”

      他的妻子撑着最后一口气等到了见他最后一面。

      他看着她抬到半空就要脱力的手,一把抓住,紧紧抓住。

      “相公,带着我们的儿子……去找……找王……王怜花…心月……把《天佛卷》……交……交给心月……”

      “相公……嫁给你……是我最……幸福的……时光…”

      满目的血色,他仿佛看到了当初先生死前仍念念不忘看着窗外的蓝天。

      而此刻他的爱妻,在他的怀里渐渐失温。

      飞鸢去的那一天,他只记得是个冬天,那个冬天特别的冷。

      他不愿去仔细回忆到底是哪月哪日。

      江湖上有人开始追查他的下落,等他查到消息是白云庄放出去的时候,他已先被星宿海多情子找到。

      “久闻北海楼氏有镇族之宝只眼郎君所著的《锁骨销魂天佛卷》,今日望有幸一睹其武学精要。”

      带着孩子赶路的途中,他已不幸身中苗天王的剧毒,终究不敌身受重伤。

      他怀着一腔仇恨,支撑着破败的身子将孩子交到了白天羽发妻的手中,企望他们能将孩子送到李寻欢处。

      因为王怜花夫妇最后出现的地方,就是李寻欢的住处,李寻欢总是能帮他将孩子带到他们身边去的。

      没想到,他在江湖上最讨厌的人,最后竟然会成为他最信任的人。

      因为李寻欢宁愿自己死,也不会愧对他人所托。

      当他倒下的时候,他眼前陡然一黑。

      白日难回光。

      “飞鸢,若是不急,奈何桥上等等我。那孩子,若是与我们缘薄,我们也好一起等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3章 番外:孤城怀旧梦(胡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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