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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傻瓜英雄 照不亮。 ...


  •   高等动物的记忆大概是趋利避害的产物。

      夏知昼只记得自己死死地把怀孕的她抱在怀里,有东西重重地砸在他的身上,他蜷缩着下意识想躲开,来自怀中的颤抖却让他不得不继续挡着。

      恍惚之间,他看着她身上纵横交错的疤,脑海中林琅的影子一闪而过。

      他好像怒吼了,狼狈地维持着正义凛然。

      男人充耳不闻。

      夏知昼半躺在灰扑扑的地上,挣扎着想把那女人牵走,但她哭着缩在原地,只是一个劲地重复着道歉,于是他也只能停在原地。

      稍显迟钝的疼痛感来到了他的身上,夏知昼只觉得心里的憋闷更让他难受,像看见了巷子里四角天空的牢笼。

      男人絮絮叨叨地谩骂,女人抽抽嗒嗒地申冤,而他骄傲地对着夜幕大声宣扬着来自于书本和课堂的公理和道义。

      鸡同鸭讲。

      后来夏知昼甚至想不起来自己到底还没还手,他还在相信自己的力量势不可挡的年纪,正到了混乱的中央才意识到,无论是本能地敬畏长者,还是害怕惹事,害怕追责,事到临头连抬手都是需要勇气的。

      但他一直贴在她身边,能挡的尽量都挡着。

      直到巷子里别的邻居兴致勃勃地冲着楼下喊,警察来了,那男人这才轻蔑地扫了他们一眼,一瘸一拐地往回走。

      夏知昼只想冲上去把男人拦下

      ——至少要在警察面前给他伤痕累累的妻子一个道歉。

      可那濒死的可怜女人在听到警察来了的那一瞬间,就像突然清醒了,一瞬间就停下了哭泣,扯着他的衣角,恳求似地开口:

      “求求你也先走吧,他毕竟是我丈夫,我总不能看他...”

      夏知昼没法形容那一瞬间的错愕与失望,更多是一种类似于恨铁不成钢的情绪。

      孩子会在成长过程中无数次地对长者的所作所为失望。

      也许是因为言行不一,也许是因为出尔反尔,也许是因为自身的不够成熟。

      当他不再感到失望时,他就已经长大了。

      夏知昼很少失望,母亲善良正直,父亲知识渊博,阿姨是顶天立地的生意人,把手底下的员工都当做有血有肉的人,是人就追求幸福,而不追求成为永不停工的机器。

      白发苍苍的老妇人,宁可让利,也要把诚信和品格放在第一位。

      他们生活在一起,也一起天南海北地旅行,也聊起柴米油盐,家长里短。

      夏知昼几乎从不失望,来自家人的祝福和包容让他坚信自己天生就比别人多出一份力量。

      这是一个从小在爱和尊重里长大的孩子。

      可夏知昼还是在警察赶到现场之前离开了,临走之前他想他读懂了,之前那个在楼梯口抽烟的人,脸上的表情分明是意犹未尽。

      看客。

      风一吹,隐约感觉天空中有水滴落下。

      下雨了吗?

      夏知昼抬头去看,原来只是顺着屋檐被吹落的雨滴。

      屋檐之上,另一个身影稳稳当当地坐着,好像在看着他,又好像没有,黑暗之中唯一亮着的只有那人指尖的明明灭灭的火星。

      他觉得刺眼,又无可避免地觉得那团影子眼熟。

      瞳孔地震。

      是林琅。

      “你一直在这?”

      “嗯哼。”

      这还是夏知昼第一次听见林琅那么轻快的语调,像是撕裂了一层安静明亮的壳,一个溃烂的灵魂终于露出了端倪。

      原来那么漂亮的人也落俗,庸碌与他人并无不同。

      原来那么柔软的人也是乌合之众吗。

      夏知昼那时候根本没意识到,为什么在自己的潜意识里,理所当然地用“柔软”来形容话不投机的同桌。

      “你一直看着我们?”

      “也没有,不好看,挺没意思的。”

      夏知昼这才对上林琅的眼睛,正视着那张秀气都不阴柔的脸上,似笑非笑的神情。

      惨淡的月光都格外眷顾着屋檐上的少年,吝啬于照亮街巷,此时却慷慨地照耀在林琅的身上。

      照不亮。

      “我刚才其实一直在想,如果我的朋友也在就好了。”

      听到这,林琅的笑意渐深。

      夏知昼一直留意着他的表情,越看越觉得嘲讽,可还是移不开眼。

      无法抑制的失望,比失望更深重的是愤怒。

      但夏知昼看着林琅被月光拉扯的影子,好像一瞬间就泄了气。

      “林琅,你这人.....怎么也这么恶心啊。”

      周遭的空气在一瞬间凝固。

      林琅不笑了,也没有说话,火星在房瓦上摁灭,熄灭的烟头顺着墙砖往下掉,砸在地上一点声音也无。

      他兴致缺缺地躺回了屋檐之上——几个小时前,这里是整个城市拥有夕阳最多的地方。

      “随便你怎么想。”

      林琅翻了个身,把耳朵贴在冰凉的瓦片上,顺着固体传来的沉闷的脚步声终于越来越远,绝不停留。

      ——————————————

      这周五放学的那天林琅走得额外的早,最后一节班会课的铃声刚一响,他单手拎着书包就走出了教室门。

      家里失火了。

      林琅想起上周离家前,而林晗躺在床上,按照许阿棂的要求午睡。

      林晗闭着眼,侧身背对着摄像头蜷成了一只虾米,手脚都规规矩矩地放在被子里,房间里弥漫着一种无公害的静。

      可林琅知道不是的,他亲眼看见林晗的袖子里藏了两只有银质花纹的打火机。

      林琅把有用的书本和作业一件一件地收到了书包里,无所谓地想,这混账又要开始折腾了。

      有贼心没贼胆的混账弟弟。

      林琅本懒得折腾这些小打小闹,反正又烧不干净,日子还得接着过。

      何必呢。

      要不把有用的东西带去学校吧,省得被这小混账烧坏了。

      他顺手翻了翻床边属于自己的那个小柜子,一无所获,没一个想留下的东西。

      书架和其他柜子都没有什么要翻的必要,全是林晗的东西,被送走的那个最小的弟弟的任何东西,许阿棂都不让丢。

      也不许林琅把自己的东西放进去。

      于是他愉快地背着包就去学校了,一身轻松。

      那天晚自习,班主任还把林琅的作业作为范例投影在了大屏幕上,来来回回地夸了不少遍。

      当事人在座位上安安静静地低垂着脑袋,不太好意思似地笑,实际上满脑子都是那火会怎么烧,林晗会先跑,还是一鼓作气地把自己反锁在屋子里。

      结果赶回家这才发现,花园客厅毫发无损,他略带疑惑地上了楼,推开自己和林晗共同的卧室门

      ——窗户大开,冷风灌进来。

      唯有地毯焦黑了大半边,林晗蹲坐在剩余的另一边,一听他进门,猛地抬起头来,露出哭花了的一张小脸:

      “哥,我犯错了,你救救我。”

      林琅:……有够混账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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