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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乾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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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封,紧随麟德之后,是李治在位期间的第五个年号,这个年号也用了两年,也即李治十七年(666年)、十八年(667年)。
乾封,意为“晒干新筑的祭坛。”用这个年号,说明这一年,很可能发生了一件于祭祀有关的事——没错,确实如此,我家李治在这一年,封禅泰山,所以改元为乾封。
泰山封禅行三献礼,即陈祭品后须献酒三次,初次献酒为初献,再次献酒为亚献,第三次献酒为终献,合称为三献,每献主祭均选不同的人员,按爵位或年望高低排列初、亚、终献之行次。
依照旧礼,初献当然是皇帝,亚献和终献皆为王公大臣,女人只有一边看的份。麟德二年,也即封禅的前一年,大臣们上奏的流程安排是:李治初献,太常卿为亚献,光禄卿为终献——整个泰山封禅的筹备工作,都是我在忙活,结果,没我什么事,我表示不开心,但也只能接受。可是,最后大家都知道的,我改写了历史,这一次,我是亚献,而且终献还是女人,她是我大外公的外孙女,我的姨表姐,太宗的德妃,时封为越国太妃的燕氏。
泰山封禅,女人没份?——呵呵!
后世有人对此评价说:“武则天迎风而立那一刻,无疑是在男权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中撕开了一道缺口。”——这话虽然说的没错,但当时我参与封禅,可不是想要反抗男权,也不是为了自己出风头,这样的结果,甚至不是我自己争取的,这其实是当时的政治需要。
麟德元年(李治十五年)底,上官仪谋反案暴发。次年(李治十六年),我和李治,开始对国家政策进行反思——不得不想了,上官仪结局之惨烈,完全出乎了我们的预料。李治一脸后怕地说:“我知道停战不容易,却没想到会这么不容易!”
痛定思痛,李治决定,为正在加速运行中的扩张政策踩刹车。
这个决定,对于李治来说,相当不容易,因为李治的偶像是汉武帝(不是唐太宗,没想到吧?)所以,征伐四方是李治儿时就有的梦想,现在,李治才三十几岁,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而且大唐国力正蒸蒸日上,对外征战也是捷报频传……总之,急流勇退,说易行难。
常言道:“船小好掉头。”反之,船大,则掉头难。而我家大唐,是一个吃饭的地方就能有一万多平米的船,已经不只是大船,而是超级巨无霸,这种政策的调整难度,绝对是地狱级别的。但是,上官仪以他全家的性命,给李治上了一课,如果现在不采取措施,以后,可能就再也无法回头了。
所以,虽然难,但李治还是开始做了。他说,希望用十年时间,能让这台战车停下来,把对各方面的伤害降到最低,实现政策的平稳过渡……我参加封禅,就是这个转变中迈出的第一步,用于对外释放一个信号:我大唐,将要调整对外策略,与大家和平共处!
为什么不是别人,偏偏选中我来传递这个友好的信息呢?——原因很简单:长相问题!
当然,这是开玩笑了,正式的说法是,我的国际形象更好——这是真话!因为当时我和李治的分工明确:女主内,男主外。不过,这个内外,不是宫墙内外,而是国境线内外。
李治负责扩边,打打杀杀的命令都是他下达。而局势一旦稳定,就由我来接手。那些刚打完仗的地方,我总不可能派人去收税吧?我派人过去,首先要做的当然是安抚,必要的时候还要救济一下……所以,无意中,就给周边百姓一种错觉:李治“面目狰狞”,而我,则“慈眉善目”。正因为此,当年唐罗联军在百济纵兵大掠,激起百济民变时,大唐为安抚百济,就让不管军事的我,出面申斥我唐征伐百济的统帅苏定方(自此我与苏定方不合的流言就开始在江湖流传)……这方面,我也是老惯犯了!这样一来,更进一步地加深了我“慈眉善目”的形象,所以,由我来说和平,比李治更让人信服!
现在的问题是,我说和平那么多年了,但大唐不是一直在打吗?这说明我说的话不管用呀?——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但很好解决,只要能够向大家证明,今时不同往日,我现在的地位不一样了,以前不管用是因为权力不够,现在权力够用了……就是在这种需要下,开始了我在泰山封禅上的表演。
泰山封禅,突厥、于阗、波斯、天竺国、倭国、新罗、百济、高句丽等国的使节和酋长皆随行,封禅车乘连绵数百里——如此长路,足够向他们普及泰山封禅的前世今生,足够让他们相信:我,这个站在泰山之巅的女人,同时,也站在帝国的权力之巅!我说的话,管用!
虽然我参加封禅,是国家政治的需要,但是,当时主战派是大多数,和平派是极少数,甚至李治本人,在公开场合,仍然戴着主战派的面具——于是,江湖又有传言,帝后不和。
所以,在明面上,我参加封禅,还是我自己争取的结果。这些,也就成了我好大喜功,爱表现的佐证——唉!好冤!
泰山封禅的盛况,被无数影视戏剧展现过了,我再吹也吹不出花来,所以,我决定谦虚一下,此处略过不提。在这里,我想说的是这年发生的另一件事,一件与“慈眉善目”毫不相关的事,史称“武后杀兄”!
史载:“武后从兄武惟良、武怀运,与各州刺史到泰山朝见皇帝,跟随皇帝回到京师长安。武惟良等进献食品,皇后武则天秘密将毒药放入肉酱中,让魏国夫人(我大姐的女儿)贺兰氏吃,食后突然死去,于是归罪于武惟良、武怀运,将他们处死,改他们的姓为蝮氏。”
首先,我承认,武惟良、武怀运确实是我下令处死的。但是,这两人只是我的同族亲戚,我同父异母的两个哥哥,分别叫武元庆、武元爽,我跟这两元都没啥交情,跟武惟良、武怀运之间,就更没啥亲戚情分了!
所以,这个“杀兄”,从感情上来讲,其实不怎么符合实际情况,因为从我内心深处来讲,这两人非但不是兄,而且还是仇敌。当年在山西时,他们欺负我们孤儿寡母的账,老娘一笔笔都在心里记着呢!
那么,我下达处死他们,是为报年幼时的仇怨吗?——不是!那些仇,我早报了,我让李治把他们一贬再贬,送他们去穷乡僻壤喂了好几年蚊子,早解气了!当年那些事,我还不至于杀人,我没那么小气!我杀此二人真正的原因是,他们伤害了我的准儿媳。
乾封元年(666年),我长子李弘(生于653年),虚岁已经14岁了,按照我们那时的传统,到了说媳妇的年龄,这媳妇人选,我早就物色好了,是我大外公家的人,是出自观国公府的女孩。
我跟李治商量好了,从泰山回来,就办定婚仪式,然后就要赶紧筹备婚礼了,这样两年后,十六岁的弘儿就可以大婚了——弘儿他爹(李治)、他爷爷(李世民),都是在这个年岁娶的亲,家族传统要保持!
可是,后来,弘儿的太子妃,是裴居道之女,而非杨家女,为什么呢?因为就是在这期间,出事了,有人举报,准太子妃与贺兰敏之(我大姐的儿子),有不轨之事,被人当场捉拿。
后来,查问之下,准儿媳是被强迫的,而施暴人贺兰敏之,则被人下了药,神智不清。贺兰敏之清醒后,声称自己也是被人设计了,设计他的人,是武惟良、武怀运。而武惟良、武怀运的目的,是为了让武元爽之女,成为太子妃……我盛怒之下,下令处死武惟良、武怀运,同时,迁怒武元爽,将他再贬,迁至岭南之地。
至于贺兰敏之的妹妹贺兰氏,确实是被毒死的,她所食之物,也确实是武惟良、武怀运进献,我的准儿媳之所以会出现在案发现场,就是应贺兰氏之邀……所以,就算贺兰氏没有被毒死,我也会杀了她。
我本打算,我四个儿子,都从观国公府娶媳妇,因为杨家人会管家,看我杨姐、我妈,就知道了!可是,此事之后,观国公府死活瞧不上我家儿子了——如意算盘彻底落空了!别的媳妇不提,如果我的三儿子李显,当年娶的是杨家人,估计,就没后来那么多事了……唉!
次年,即乾封二年(667年),贺兰敏之的母亲,我大姐武顺过世,居丧期间,贺兰敏之依然沉湎酒色,并在酒后失言,说之前,他想让自己的亲妹妹贺兰氏成为太子妃,而他自己则去当杨家姑爷,像他爹一样,过上靠女人养的生活。于是他将计就计,利用了武家人的计划,顺水推舟……后来,为了不让自己败露,于是亲手毒杀了知情的亲妹妹。
一个好人,要一直好,一个坏人,不可能突然坏。所以,当贺兰敏之事后找上杨家,表示要负责,杨家对于声名狼藉的贺兰敏之,断然拒绝,表示杨家再无能,养个女儿还是养得起的——事后证明,杨家的决定无疑是明智的。
贺兰敏之酒醒之后,对此事矢口否认。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是否相信呢?——这个问题,我用实际行动来回答——将贺兰敏之流放雷州!
咸亨二年(671年),我的母亲过世,这个世界上,我在意的,又会在意他的人,一个都不剩了,他也是时候从人生的舞台退场了——赐死!
当然,杀人是要有理由的,再次强调,我是个守法公民,不会无故杀人,贺兰敏之的死,自然也是有理由的。理由就是:“武后曾拿出一笔钱,命敏之建筑一座大佛像来为武后之母祈福,没想到敏之竟将做佛事的绸缎中饱私囊。”——怎样?理由很充分吧?至于具体经过,就不要推敲了,毕竟,原因大家都知道的哦!呵!呵呵!呵呵呵……
顺便说句题外话,乾封二年,贺兰敏之酒后供认自己罪行时,我的宝贝女儿太平公主才三岁,那时在长安城,凡是有女儿的人家,都视贺兰敏之为禽兽,防之如防贼,我怎么可能会不防着他?所以,请不要把这脏东西,跟我女儿扯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