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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他说:“嘿,请我吃碗羊肉粉吧!”

      男人叫安成。
      看着和自己相似的笔挺鼻梁,薄情唇型,我信了。
      女人叫徐美仪。
      看着和自己相似的桃花眼,柳叶眉,瓜子脸型,我也信了。
      明眼人一看,就能判断出来的血缘牵绊,根本用不着去做什么亲子鉴定。
      于是,在班主任老师一家人十万分不舍的送别下,我带着一本初中毕业证和那张全市中考第一的成绩单,跟着男人和女人的步伐,登上了火车。

      我没有回头。
      哪怕心底依旧渴望班主任老师的怀抱……可是,她毕竟不是我母亲,我的母亲正在火车上,站在父亲身边不耐地等我,不是吗?
      这个城市,已经没有了我的牵挂,所以我走得没有留恋。

      火车在铁轨上运行了十几小时,最后终于停下了。
      我和着男人女人下了车。
      女人依旧挽着男人的胳膊,男人望了我一眼,看了看我的行李:“我帮你拿。”
      我躲过了那只伸过来的手,无声拒绝了。
      其实,我没什么行李,真的,一个小小的牛仔包就把我所有的行李装完了。
      男人没说话,倒是女人拧着眉,横了我一眼:“安徐,你怎么就不喊爸爸妈妈?”
      我低着头,看着脚尖。这是一双从前我不敢肖想的旅游鞋,光这一双,就花了两百多块。
      “果然没教养。”女人冷哼。
      可不是么,我还真的没教养呢。

      脸色有些尴尬的男人哄了女人几句,女人唧唧几声,没再吭声,率先走出了出站口。
      男人的手搭上我的肩膀,我依旧躲开了:“安徐,将来和我们一起生活吧!”
      “安徐,我知道这么些年……我和你妈妈对不起你,让我们补偿好吗?”
      “安徐,我知道你怨着,可是……你妈妈和你外婆的矛盾,不是三言两语说的清的。”
      ……
      他又说了些什么,我根本没听清,我的耳朵里全是陌生地方、陌生人群的喧嚣。
      我想告诉他:为人子女,没有不是的父母。百事孝为先!
      可是我没说,我不屑和他说。即便是说了,他们也未必懂。

      以我身体不适,需要调养为由,男人并没有立即给我找就读的高中,让我继续升学。于是,我调养在家,成了真正的有家的游民。
      呵呵,说白了,就是外婆去世时我疯狂的举动,被大家确认为间歇性精神病。
      笼统的来说——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一个犹如活火山一般,随时有可能爆发的精神病患者。
      所以我休学一年,待到明年再继续高中生涯。
      外婆在世时,我有念书的动力,为了不辜负外婆,所以我念书。
      如今外婆不在了,一切……真的,已经显得不重要了。
      于是,我安静的待在家,修养。

      开始时,安成还会带着我出门,为我介绍这个城市。当然,这一活动,徐美仪是绝对不参与的,徐美仪看我的眼神……我无法形容。
      这个城市不同我以前生活的小镇,这是一个繁华喧闹的大城市,大都市。
      我承认,在安成的介绍下,我确实长了不少见识。安成真的一如电视里的父亲一样,谆谆不倦的引导我,给我灌输了都市人的思维——呵,敢情,我就一原始人了?其实,也差不多,我就一没进过城的土包子,不是么?
      可我没办法对他亲切起来,真的,我努力过,连张口喊他“爸爸”都困难,我愈发的懒得和人沟通,和人交流。
      徐美仪很生气,打过我,骂过我,也在家摔东西,砸东西,可是我依旧开不了口喊他们“爸爸妈妈”。
      安成最后也放弃了我,因为徐美仪怀孕了,在生下我十四年后,终于再次怀孕了。

      当他们着手为还未成型的胎儿张罗着胎教,计划着未来时,我悄然走进了这个城市——我开始了幽灵一般昼伏夜出的生活——我发现了适合我的东西,游戏厅里的游戏机成了我的挚爱。
      一进乌烟瘴气的游戏厅,耳边是噼里啪啦的敲击声,还有输了分咒骂着重新去柜台买币的声音,当然,还有很多很多,都在待我这个土包子自己去发掘。

      于是,我在这里寻找到了安心,真的,安心。
      于是,我从偶尔经过门口,小心张望到大胆进入游戏厅;我从偶尔逗留个半小时就回家,到每天有一半时间泡在里面;我从合着陌生人的声音在游戏厅通宵打机,到一待就是几天,不到荷包干涸,绝对不回家。

      开始,安成会问我做什么去了。
      我没搭理他,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和他们说话,而且,安成问我时,利马会有徐美仪尖锐的呼声传来,安成就会冲进徐美仪的房间。
      渐渐地,我成了这个家的隐型人。
      安成待我确实不错,恩,真的很不错。每次我回、家,安成就会顺手从钱包里掏钱给我,钱的面额不算大,对于安成这样的普通工薪阶级而言,能负担。可我每次握着这些钱,我就恨,真恨啊……所以,拿了我钱,我就出去把它花掉……然后,就是几天不回家。

      你知道吗?
      我在游戏厅里,老板和我称兄道弟,每次叫东西吃,都免不了有我一份。
      嘿,我知道,你不就要说‘你在他这里长期消费,属于稳定顾客,当然要巴结你’,是吧?
      那是肯定的,不过,我乐意。

      除了游戏厅外,那时还有一种娱乐,就是舞厅。
      知道舞厅吧?不是现在的KTV,也不是现在的夜总会,更不是现在的酒吧……唔,或许和酒吧有些相似。
      舞厅啊,就是一个大大的厅,有些象礼堂那样,中间是空地,靠角落才是和电影院里一样的塑料硬椅。
      厅上空是斑斓的霓虹舞台灯,音乐还未响起,灯光就照射过每个场内人的面庞。
      那时的年轻人都喜欢去里面玩,能坐到椅子的,都算得上是“有料”的人。坐在椅子上,喊服务员上一杯冲泡的果汁或者可乐,那在旁人眼里,可就是大爷。因为那样一杯饮料都得十来块,而舞厅门票才五块。
      所以呢,大多数去舞厅的男女,都只有站着的份儿。即便是站着,我觉得他们也无丝毫怨言,至少在音乐响起后,怨言也随之烟消云散,他们的目光都在人群中搜索,寻找自己的舞伴。
      与舞厅共存的,便是一类奇特的人群,他们靠着舞厅维系生计。恩,就是传说中的舞女和舞男。
      和他(她)们跳一曲,小费就是二十块到五十块不等,主要就看跳舞的人,手都放到了什么部位为准。

      当然,那时的我,是没机会去舞厅的,所以我只猫在游戏厅。
      然而那些舞女舞男们,“下班”后,却都喜欢来游戏厅。
      老板的话就是:“他们需要宣泄。”
      我不懂,老板又说:“要是被不喜欢的人摸来摸去的,心里能没憋气吗?”
      我想,我懂了。其实,他们和我一样。

      在一个通宵打机的夜里,我就认识了沈俊。
      沈俊是红太阳舞厅的舞男,人们口中的鸭(舞女被称为鸡)。他也很喜欢打机。
      老板形容沈俊:那只小鸭子一边叼着烟,眼珠子转也不转的盯着游戏机面,一边还骂骂咧咧地说‘打机就是爽,把打手枪还舒服’。
      在我疑惑的目光下,老板笑得很猥亵,俯身在我耳边神秘地说:“小子,不懂什么是打手枪吧?”说话间,眼睛还往我的□□部位瞄了瞄,最后下结论道:“估计,还没长齐。”
      那刻,我懂了,也在老板的目光灼灼下,我觉得脸烧得厉害。
      你瞧吧,我对性知识里自我舒解的认识,居然是从“打手枪”开始的。
      老板打趣我之后,大笑着被招去了柜台,有人要兑游戏币。

      “喂,小崽儿,经常看你在这里玩。”被老板逗热了脸的我还没回过神,旁边就有人凑了过来:“我还以为你是老板的儿子呢。”
      一个打扮得花里胡骚的年轻男人,恩,他应该算是男人,而我,只是男孩。
      我看了他一眼,没理他,左手抓着机杵,右手手指按着钮,消灭着成片成片落下的小蜜蜂。
      那人真的是自来熟,脸皮忒厚。我没理他,他反而凑上脸来和我有一搭没一搭的搭讪,顺便还自以为是的站在我身后教我。
      我有些烦躁,却依了性格,没对他的行为明说出来。
      后来,他干脆站到了我身后,把我整个人围在身前,手覆盖了我的手,真是手把手教起我打机来。
      这样的情形使我有些恍惚……以前,也有个人这样……教我写字来着。

      待十块钱的游戏币挥霍完了,天已经大亮。
      这是我第一次一通宵只玩了十块钱的游戏币。
      “怎么样?我技术不错吧?”那不要脸的人还粘着我,邀赏一般对我说:“以前就注意你了,你整个就一傻X,技术不好,每天花冤枉钱。”
      一个男人,居然能这样喋喋不休讲那么久,我有些惊诧的看着他。
      不过,他说的话使我很不舒服,我回了句话:“我爱怎么花钱和你有关系么?”
      他愣了愣,继而晒然:“嘿嘿……当然和我没关系。”
      我不再说话,鼻子被一阵羊肉汤的香味勾了去。
      他说:“嘿,请我吃碗羊肉粉吧!”
      他说:“我帮你省了二十块钱,就请我吃碗三块的羊肉粉也不为过吧?”
      我请了,因为我也饿了。
      不过,我请的是五块钱的,加料加肉的羊肉粉,肉比粉多。

      淅沥呼噜喝掉最后一口泛着红的羊肉汤,他扯过桌上的纸巾,一边擦嘴,一边打着嗝摸肚子。
      呵呵,我想起那个在我吃饱后,给我按摩消食的人。
      “我叫沈俊。”
      “恩?”
      “我名字叫沈俊。”他说。
      “哦。”
      “喂,你这样很不礼貌。至少你也该报下自己的名儿吧?”
      “……安徐。”
      “嘿,没地方睡觉吧?跟哥哥走!”沈俊咧着嘴,一把搂过我的肩膀,吃羊肉粉时,他让老板剥的大蒜,完全喷向我,我想我那时一定把眉毛拧成了两条毛毛虫。
      我真跟沈俊走了,去了他住的地方,在大城里租的农民房,两层小楼上最偏的一间。
      他说:这就是老子的窝。
      他说:金窝银窝,也比不起老子的狗窝。
      恩,他说的一点没错,他住的就是名副其实的狗窝。
      一向都是连续打几天游戏机的我,一进沈俊的狗窝不但没被恶心到,反而一落入那张被单发黑的床上,就呼呼睡着了。
      很安心。第一次,没有做那些奇怪的梦,陷入黑色酣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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