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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四十、武功 武功一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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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莳拿了另一张小了一圈的弓,第一次近距离观察这种适用范围遍及全世界的兵器。
她手里的这张弓以竹木为胎,上粘牛角条,弓弦由牛筋制成,弓的表面还画了鹰纹,虽然比刘珵手里那张小巧,但显然同样造价不菲。
嗯……她今天恐怕要上演用满分的装备、打零分的战绩的滑稽戏了。
刘珵替她提了一筒羽箭,待她上了猎车,自己翻身上马,一手拎着箭筒的背带递给于莳。
于莳双手抱过箭筒,脱口而出:“这么轻的?”
“给你备的轻箭,太重的更难射。”刘珵答道。
“原来如此……出发吧?你管你去,我看着你。”于莳从来没使过弓,当然就没想过自己能射中什么猎物,倒是对刘珵的骑射功夫很感兴趣。
刘珵犹豫道:“你不用我教你用弓吗?”
“你傻呀。”于莳抿嘴轻笑,“一时半会的我怎么学得会,小心气到你。你以为我来打猎是为了什么?”
刘珵满眼困惑,仿佛在说:难道不是为了打猎吗?
“当然——”于莳刻意拖长语调,“是想看你的飒爽英姿啊!”
刘珵闻言,立马扬了缰绳,腿夹马腹,如箭般冲了出去。于莳的话说得太直白,他要是还站在原地,怕是瞒不住自己有多窘。
跑了百丈远,他放慢速度,知道猎车跟了上来,静下心观察四周。
盛夏之际,草木繁茂,飞禽走兽藏匿在枝叶灌木之中,比起秋天要难发现地多。
但没关系,这是夏季打猎的趣味所在。
他盯着不远处被茂密树叶掩盖的树杈,右手伸向后背的箭筒取了一支箭,引弓直接射向树杈。
两只斑鸠惊飞而起时,刘珵的弓上已经又架了支箭,他拉开弓弦,积蓄力量,当两只斑鸠连成一线,拉着箭羽的三指立即松开,“噗”得一声,一箭双鸠。
弓弦回弹,发出“嗡嗡”的轻响。
“厉害啊。”于莳怕自己贸然靠近打扰了他,在他取第一支箭的时候就让驾车的侍从停住猎车,等他射中猎物才驱车靠近,“我还以为你第一箭是射偏了,原来是故意激它们飞起来。”
“它们躲在巢里不好射,在空中可就容易的多了。”
侍从上前捡起两只斑鸠的尸体,呈给二人看。
于莳认不出是什么鸟:“这个是?”
“斑鸠。”刘珵看起来不太满意,评价道,“瘦了点。”
“挺好啦,天热嘛,没膘才正常。”于莳到看得很开心,才开始就直接拿下两只,今日收获定然不会差。
而且,她舔了舔唇,暗想他方才目光锐利、出手迅疾的样子真是帅疯了!如果不是场合不合适,她可以原地尖叫出声。
刘珵不知她心中所想,摆了摆手示意侍从拿开,自己继续往前。
于莳跟在他身后,不向他搭话,而是与他保持着十步左右的距离,默默欣赏他的一举一动。
片刻后,刘珵再度停下,手中弓箭瞄准一丛灌木。
于莳眯着眼睛望过去,尚未从那绿油油的一片里认出有什么猎物,刘珵的箭就已经离弦。
羽箭破空,穿透叶片,钉在了灌木丛后的大树树干上,箭尾轻颤。
她跳下猎车,小跑到那棵树前,果然见到一只四肢乱蹬的灰兔,箭穿过了它的双耳,将它腾空串在箭杆上,鲜血滴答下落。
于莳蹲在树前,看着它从不住挣扎到隔一会动一下,始终没有站起身。
“于莳……”刘珵翻身下马,走到她身边,“是我不好,没能一箭毙命。”
“啊?”于莳扒住树干站起来,茫然地望向刘珵,不懂他为什么这么说。
刘珵脸上的歉疚还未褪去,眨了眨眼:“你不是觉得我害得这兔子太惨了吗?”
他记得以前听过他手下的将士抱怨自己打了两只兔子送给未婚妻,结果被未婚妻质问为什么要杀兔子的事,刚才见她盯着兔子看得那么入神,他便以为于莳也是动了恻隐之心。
“噗,你想到哪里去了?”于莳弯腰,想把箭拔下来,但它扎得太深,整个箭头已经完全没入树干,她试了几下都没能成功。
“姑娘,属下来吧。”侍从匆忙上前,手里拿了把砍刀,直接劈向箭杆后,将兔子取了下来。
于莳掏出手帕,隔着帕子翻了翻兔子,满意地嘀咕:“还挺肥的。”
“什么?”刘珵没有听清。
“我刚才是在想,这么大只兔子,要怎么做才好吃。”于莳又戳了戳已经一动不动的兔头,用轻柔的嗓音说着最残忍的话,“兔子这么可爱,当然要吃了它啦。”
刘珵:……这怎么跟想象的不一样?
*
一个时辰后,二人一同回到营帐。
于莳怀里捧着她刚摘的野果,心情颇佳,倒是刘珵低着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哎呀,别这样。”于莳洗净两个野果,走到刘珵面前,抓起他的右手,把果子放到他手里,“斑鸠、兔子、山鸡都挺好的,就这午饭前的一会你都打了快十只了,怎么还不满意呢?”
刘珵笑笑,啃了她给的果子,没有回应。
不是他贪心,而是他往常打猎,一个时辰的时候至少会猎到狐狸这样的中型猎物,可今天到现在,遇上的全是微不足道的小动物,打着没兴奋感不说,更不能让他在于莳面前露一手,属实郁闷极了。
只是他忘了,他担心于莳遇到猛兽害怕,提前让猎场看守赶走了它们,等于人为地减少了一半有价值的猎物。而且看守赶猛兽时,惊动那些不那么危险的猎物也在所难免。
可以说,今天这局面,是他为了于莳的安全,牺牲了部分打猎的乐趣和卖弄射艺的机会得来的。
“饿吗,要不要先吃一点垫一垫?”于莳从包袱里取出食盒,打开盖子问刘珵,看他摇头,便将食盒放在桌上,往外走去,“我去瞧瞧他们午膳准备得怎么样了。”
于莳出了营帐,手放在头顶遮挡热辣的阳光,环顾四周寻找侍从们做饭的地方。
片刻过后,她发现东边的天空中有一缕袅袅升起的炊烟,正打算抬脚,突然有顶斗笠从天而降,挡住了她的视线。
她慌忙抬起斗笠,发现刘珵站在她身后,头上有一顶一模一样的。
“带着,日头太毒了。”他说。
她白皙细腻的皮肤看起来极容易晒伤,若跟那些新兵似的晒到蜕皮,不美观是小事,重要的是会很疼。
带她出来的人是他,要是她因为跟他同游受了什么委屈,他多半无法原谅自己。
于莳绑好斗笠,悄声到了谢,然后缓缓往东走,留给他一个纤瘦的背影。走了几步,她侧过身,向立在原地的刘珵伸出左手。
刘珵看懂了她的意思,大步向前,用右手搭住了她伸向自己的左手,二人相携往东。
于莳纤细的手指被他的大手覆住,但并不安分,时不时蹭蹭他掌心的厚茧,还不觉得满足,又用修得十分齐整的指甲轻轻掐了掐,问道:“这茧是怎么弄出来的?”
“平时练箭,握多了就有了。”刘珵语气淡淡。
“你习武不只是为了强身健体吧?”虽然是疑问句,但于莳对问题的答案很有数,如果只是为了强身健体,练不出这么厚的茧,加上他的高超射艺和挺拔身姿,武功一道,他肯定是下了苦功夫的。
刘珵犹豫一瞬,还是实话实说道:“是,对我而言,习武是必须的。”
“是为了防身吗?”
他身居高位,可能像话本里说的那样,容易被人下毒手?
“是,但不止。”刘珵目视前方,顿了顿,问她,“于莳,你知道为什么我父亲的藩地在此吗?”
于莳穿越而来,对大齐的认知是来东平之后通过道听途说积累的,原身一辈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知道的东西比十岁的书童都少,脑子里的有效信息约等于没有。
她摇头,等着他说。
他们走到了树荫底下,旁边有一条涓涓溪流,沿着溪流往前一丈,侍从们正在准备午膳。
二人不约而同蹲下,将手伸入冰凉的溪水里。
“我父亲他从小跟着陛下征战四方,大齐立国时,因为北边仍有强敌占着汉人的土地,很不太平,不得不把国都定在了金陵。”刘珵有些自豪地接着道,“但我父亲和几个叔伯不甘心大齐偏安在南边,便领着兵马,一次次出征北方,花了十数年,把那些异族人都赶回了老家。而我父亲那时候,在如今的安藩同鞑靼各部周旋了十几年,从他们手里夺回了琅州。”
“安王殿下功勋卓绝。”这是于莳的真心话,并非恭维。她曾经听人说起过琅州百姓在鞑靼人手里时的惨状,只是当时那人没提起琅州是怎么回来的,她便以为那人是在赞扬朝廷、赞扬陛下,如今想来,他大约是在感谢安王。
“夺回了琅州可以算是大功一件,如果我父亲想,他完全可以求到一块靠近京城、比安藩富饶百倍的土地就藩,但是他没有。”刘珵望着向下流淌的溪水,目光比溪水更清,“他留了下来,不仅是因为对这里有感情,也是为我大齐守边疆。”
“西边的燕王,还有西南的代王,他们都是如此。”他转头望向于莳,语气认真:“于莳,我习武,是因为我身为安王世子,必须接住我父亲传下来的任务,如果我连武功都不过关,带兵上了战场,只会是手下将士的累赘。”
“我明白。”于莳再度握住他的手,她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刘珵要这么认真地解释习武的原因,但她能感觉到他的情绪起伏,她希望他可以感受到自己有认真在听他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