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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物是人非 ...

  •   许是黄昏时分浅淡的夕阳遮掩了一切不合时宜的情绪,江采薇听到陈言的声音,低沉无比:“在边疆吹了几年的冷风,我也想明白了,当年的确是父亲做错,我无话可说。如今镇国大将军府没了,父亲和长姐也身死魂消,四皇子和八皇子贬为庶人,在这天地之间,我是孤身一人,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如今只盼着大楚国泰民安,也算稍稍补偿父亲当年犯下的大错。”

      语气里是掩不住的凄凉。

      饶是江采薇其实和他不算相熟,后来又有陈勇的一条性命横亘在两人之间,此刻也不由得动容——世事难料,谁能想到,昔年锦衣华服的公子,也会有这样憔悴落魄的一天。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江采薇其实已经不太记得第一次见到陈言的时候,他是什么样子了,依稀记得似乎是个长的格外俊朗的少年郎。那时的她真是天不怕地不怕,仗着功夫好就爱多管闲事,加上一向看陆承不大顺眼,想也没想就冲上去替他出了这个头。后来转念一想,看这人的衣着不像家世不显的样子,再说那通身的气度也不是普通人家能养出来的,自己就算不出声他必定也能应付过去,倒是她狗拿耗子了。

      后来有一日,趁着阿娘不注意,她从府里偷溜出去出去逛兵器铺子,又遇到了他,两人互通了姓名,这才得知前几天在城外偶遇的竟是镇国大将军府的二公子。虽说那时候姑母在宫中与陈德妃很是不睦,不过她看这人倒是挺顺眼的,毕竟陈言长的实在很好,剑眉星目,英气又挺拔,全然没有那些勋贵子弟身上的骄狂之气,就是太爱害羞,说话有点结巴。她觉得这人还挺有意思的,问了句下个月要不要一起去郊外踏青,结果他支支吾吾说不出话,也不知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竟然转过身去,落荒而逃了。

      真叫人啼笑皆非。

      再过了不久,宫里传来消息,姑母由贵妃得封皇后,九皇子也被立为太子,赐婚她和陆昀。再后来,为了家族,也为了爹娘,也还是嫁了,接着就是先帝驾崩,陈勇叛乱,她受伤昏迷了几日,从此以后再也没见过那个多说几句话就脸红的少年。

      时光匆匆而过,光阴流转之间带走了太多的人和事,这几年日子过得跌宕起伏,自然很难想起一个几面之缘的陌生人,如今再见,只是徒增伤感而已。

      在江采薇胡思乱想的时候,陈言也在静静打量着面前的人。
      当年初见之时,她还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少女,十六七岁正是贪玩的时候,既不端庄,也不娴静,没有一点姑娘家的样子。然而正是那一日她拨马向前,挡住了陆承的诘问,三言两语就把人打发走了。那种言笑晏晏的神情像是被一把最锋利的匕首刻在了心上,无论有多么心痛,那道伤口流血又结痂,却仍然难以忘怀。

      可现在她变了许多。

      也许是身份不同了,她眉眼间不再有那种轻快活泼的朝气,而是不自觉地带出一些属于“皇后”的威严。其实女子成年之后容貌变化不大,如今仍然能和记忆里那个鲜活飞扬的少女重合,然而已经大不一样了,只是简简单单站着这样的动作,也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压迫感袭来,明明白白的昭示着,他们之间难以跨越的距离,天壤之别。

      是啊,一个是罪臣之后,趁着大赦天下才能回京的丧家之犬;一个是家世显赫,陛下亲封的皇后娘娘,这点隐秘的心思,别说是宣之于口,就算是想一想,都觉得大逆不道。

      还是莫要自取其辱了罢。

      只是,如果当年他不那么懦弱,大大方方的答应了一同去踏青,或是鼓起勇气问一问她可曾定亲,如若没有的话,镇国大将军府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就算这样问一个第二次见面的姑娘很是失礼,就算长姐与贵妃娘娘之间剑拔弩张,可她长的这么好看,性情又好,一时不答应他可以再追求,介意彼此的家世可以再努力调和,这些都不是问题。

      只要他坚持。
      但他没有。

      所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心上人嫁给别人,当上太子妃,又当了皇后,离他越来越远。

      心中有一股无法言说的酸涩,让他再也忍不住,试探着问:“皇上……待你可好么?”

      江采薇愣了一瞬,似是没料到他会问这样的问题,沉默片刻,终是回道:“皇上对我很好。”

      “那就好,那就好。”陈言点点头,露出一点轻松的笑意,随即又湮灭不见,“我方才所说之事都是真的,请传信给国舅爷,此战必要谨慎为上,不可掉以轻心。”

      “我知道了,多谢你特意跑这一趟。”江采薇郑重行了一礼,又踟躇着道,“既然回来了,以后就好好过日子吧,你……放宽心,总会好的。”

      这一句说完,她深吸一口气,直视着陈言黯淡的脸庞,接着道:“当年之事,是我对不住你。若有怨气,只管冲着我来,千万不要连累无辜之人,尤其是我阿娘,年纪大了,受不得惊吓。”

      听了这斩钉截铁的一番话,陈言哑然失笑,旋即摇头道:“往事如烟,就让它随风而去吧,再计较也是毫无意义。况且人活一世,总不能一直沉浸在仇恨或是悲伤之中,这样岂不是辜负了光阴?”

      他神情坚毅,即使破衣烂衫,通身狼狈,却也不失那种沉静的气度,多年边疆生活并没有磨灭他骨子里的傲气,仿佛还是当年鲜衣怒马的少年郎,不曾改变。

      想必陈言不是那等在背后使阴招的人,江采薇稍稍放下心来:“如今你住在哪里?生活可还好么?”

      “住在一位友人置在城东的小宅中,还找了份教习武艺的活计,尚可度日,你无需挂怀。”

      轻轻点了点头,她心中有些不是滋味——锦衣华服的少年沦落到要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实在让人心酸,陈言如今落魄至此,自己也难辞其咎。

      思及此,江采薇想着把钱袋给他,多少能救救急,谁知伸手摸了个空——出来的匆忙,除了一把青霜剑,什么都没带。

      因着是出宫回自家府里,她穿了家常衣裳,头发高高挽了个马尾,一应钗环皆无,手腕上也是空荡荡的,平时嫌那些手镯手串累赘又麻烦,真到了要用的时候才发现一件值钱的首饰都没有。

      眼见她有些尴尬,陈言心中被此次见面勾起的惆怅稍稍淡了一些,只微笑着道:“不必忙了,我用不着的。”

      江采薇再三摸索了一番,发现自己确实连一锭银子都拿不出来,默默叹了口气,伸手解下了脖颈上贴身戴着的玉佩。
      这块玉是她满周岁之时就带上的,又有“与君采薇”四字,乃是阿爹亲笔所刻。此玉材质未必名贵,然而跟了她二十多年,早已被养的光泽温润,按理说这样贴身的物件是不能给一介外男的,但她也不算什么大家闺秀,一向没规矩惯了,虽有些不舍,却还是递给了陈言。

      像是被火燎着了似的,陈言只觉得这块玉烫手的厉害,结巴着道:“娘娘贴身的东西怎能给我?这不合规矩。”

      “什么娘娘,你见过像我这样的娘娘么?”江采薇不以为意地摆摆手,“快收着吧,拿去换点钱,别再苦着自己了。”

      说着也不待他推辞,脚尖一点,几个起落之间已然没了踪影。

      只留下陈言呆呆站在原地,手中玉佩还带着那人微暖的体温,让他瞬间红了脸,只觉得小小一块玉竟像是有千斤重,抓也不是,放也不是。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平静下来,珍而重之地把玉佩收好,转身离开。

      而另一边,江采薇迅速回了府上,把陈言所说写在纸上,随即以火漆封口,唤过几个暗卫,交代他们务必要亲自送到大哥手上,这才松了口气,又安抚下阿娘的情绪,只说是出去追了个小贼,已然无事了。

      随后果不其然被匆匆赶回家的老父亲训了一顿。

      “你这孩子怎的如此莽撞,看见个人影就急着追出去,也不想想,倘若那人功夫比你好呢?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江采薇长眉一挑,反驳道:“爹爹这话错了,不是阿颜自夸,别说一个小贼,就算是放眼整个京城,能让我吃亏的人还没生出来呢!”

      眼看她这样振振有词,江朔一口气堵在心口,几乎被噎了个跟头,百思不得其解——他和夫人都是温和有礼之人,怎的生出个女儿就完全与谦逊平和完全搭不上边呢?若说是别的还罢了,可一旦牵扯到武学一途,阿颜就跟斗鸡似的,一点都不肯让人,简直是油盐不进。

      江朔懒得再看她这副自吹自擂的模样,忙不迭地唤过婢子送她出了门,眼不见为净。

      连晚饭都没给一口。

      直到走在回宫的路上,江采薇还有些唏嘘,世上竟有这样的爹,吵不过就赶人,真是越老越像个小孩了。

      算了算了,谁让他是亲爹呢?

      还是让着吧。

  • 作者有话要说:  时隔几十章,苦命的小言终于又出场了!撒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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