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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中 “你…平素 ...

  •   这座北都邺城中最为出名的花楼里里外外各色客人的喧嚣声都褪了颜色,想离去的已经离去,留宿的也都掩了雕窗,垂下床幔,各赴各的巫山云雨了。我们就也归置了满地狼藉,随便掏出一把碎银子赏给陪坐的歌舞伎,迈着酒足饭饱的步伐,在大道中央旁若无人地走。
      正值初秋,白日里仍是艳阳高照,好一只威风不减的秋老虎,一入夜,劲风一吹,微黄的树叶还没被卷下来,住惯了更靠南的地方的谷天显先打了个寒战。谷天璇眯起那双狭长明媚、人到四十还保养得像偷了我妈压箱底的海蓝之谜抗老礼盒一样不带一点垂坠细纹的眼睛,用下巴尖冲着在后面跟着的我一点:“眼力见有没有?”
      谷天显没好气地瞟了眼主动帮他做了回坏上级的谷天璇:“你自己的怎么不给我,你可是捱惯了这邺城的邪风的。”谷天璇纤细白净的手指在自己的斗篷上爱惜地滑弄两下,促狭一笑:“那可不行,我这身太贵。”
      我解下了自己的斗篷,双手捧着给二庄主递上去,一边打着哆嗦一边翻白眼——若是跟这几位比,马云说的没错,996还真是福报了。
      和他俩出来,我要先乖乖跟着屁股后头把他俩送回府,再回到城南那处不起眼的小院外面,先给沈天枢种的松柏浇水,然后找个墙旮旯蹲着值夜班。侯右是在剧里才生造出来的角色,所以若硬要掰开了论,我是地煞山庄的人,是沈天庶的贴身侍卫。但是这会儿刚巧两拨人都在邺城停着,那原本就逼仄的小院,蜜里调油地住下两尊杀神,稀稀拉拉的桌椅瓢盆恨不得长出手脚在自己身上镌刻出“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来。整个沈宅都让贪狼大人拿出来不分你我地住了,那大庄主怎可能还惜得我这么个打杂的货,他们二人有什么应承,我都得随叫随到。
      谷天璇大约良心发现,回头关照了一下这委实没人权的我,拿扇子敲了下我胳膊:“得,大哥的手下,我刚才白使唤了一回,拿一段他俩的秘辛换,如何?”一听还有粮吃,我马上又来了精神,屁颠屁颠地闻着香味追上去,脸上凭空变了个笑模样,身上的冷气登时去了大半分:“好好好,快讲快讲!”
      “其实刚才最后那一点,我没讲完。虽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但是我们其他几个北斗都觉得,严格意义上来说,那一晚他们就已经同居了。”谷天璇轻轻摇晃着扇子,精心选了个引人入胜的扣子,讲了下去。

      沈天庶断臂的接口处愣是新削去了一层,纵使是铁打的人,也得乖乖在床上躺一两日才好说下床走动,更别提说何时能来去自如地离开邺城了。再加上廉贞这么个事儿妈一样的郎中千叮万嘱,沈天枢看着床上挺大个还被精心包扎得挺金贵的人,有点后悔最开始从城门口径直就拖回了自己家。
      更何况,这个方才动手术时还颇为骨气地锁紧一双长眉,任凭细汗从额间水漫金山一直淹到脖颈也坚决不吭一声的沈天庶,现在却无赖一样地换了一副面庞,心安理得地认下了自己危重伤员的身份,也不顾及这是不是自己家,也不在意自己躺的是不是自己床,还随便从书架上抽了本书看。
      若要换了旁人,在沈天枢这么个一言一行都把不好惹贯彻到极致的人跟前如此放肆,早就不知道身首异处多少回了。
      沈天枢三番两次地想要把这人从自己床上干脆薅着领子扔出去,都被人四两拨千斤地两句话回噎:“是你那‘毒篓子’小兄弟说这一宿最好不要挪动的,那我沈某只能谨遵医嘱,多谢贪狼星君好生招待了。”沈天枢瞪着眼前人这故做出来的坦然真诚带着笑模样的脸,手上放弃了动作,嘴上可不能轻易饶人:“我要是王麟,在你和周以棠之间当然得更器重你,可不能白瞎了这么厚一副脸皮,这要拿来糊城墙上,千石的弓拉满了都射不穿。”一边这么说着,一边走近些,从沈天庶躺着的床上枕头下飞快地抽出一把闪着寒光的短刀来。
      沈天庶才为这乍看话不多的人展现出比武功路数更狠的嘴上功夫叹为观止片刻,就被这突如其来的图穷匕见镇得面色一变:“怎得?不过占了你一日的床炕,干脆就起杀心了?”沈天枢没应声,把短刀擦了擦,掖到屋内原先中间摆着方桌和棋盘的罗汉床一头软蒲团下头,再把棋盘和方桌挪开,自己合衣蜷缩着在这硬邦邦的木头上,面朝墙躺下,枕着软蒲团,一手探到它底下,自始至终握着那把短刀。
      “你…平素都是这么摸着刀睡觉?”
      “嗯,从小的习惯了。”
      沈天庶挑了下眉,盯着那蜷缩着的背影暗自摇了摇头。读汉末三国史,典故里必定有“曹操枕侧放刀,梦中杀人”这一则,是在侧面描写这位乱世奸雄是如何谨慎多疑的。但那也是曹操挟天子令诸侯、位极人臣之后才生出来的习惯,毕竟在那个乱世里,惦记着他曹孟德那颗人头的数不胜数。虽说沈天枢作为大昭只手遮天的丞相座下最强干得力之人,刀光剑影里来来去去的,也没少干与人结仇的勾当,枕头下面藏把刀本来是没什么奇怪的。但是他却说——这是从小的习惯了。
      沈天庶想到自己的童年,因兵祸连年父母双丧,颠沛流离,走投无路之下被阴差阳错招进安平军。虽说曾经凄苦的经历也会时常入梦,但军旅生活倒也像一壶粗酿的烧酒,把人隐秘古早的脆弱洗涤得刀枪不入。而眼前这人,如今八尺身长、武功卓绝,睡姿仍然是那么紧地团成一团,衣服下面的骨骼肌肉都透露着松弛不下的戒备,而且从小开始,就要学着在枕头下面放着一把刀。
      他的童年,又是怎么过来的呢?
      想必是什么不足为外人道的隐秘,沈天庶没打算开口问,沉吟了片刻,把床靠里侧一床显然平素没人用的被子稳稳朝着那团成个海螺的背影丢了过去。沈天枢警觉地起身抽到要刺,结果却被自己家里的带着太阳晒过才有的清香味的薄被扑了满怀。
      “招安我没招安成,再把自己冻着,那你们丞相恐怕真是得不偿失了。”

      谷天璇讲到这,用扇柄杵着自己的下巴仔细回想着:“第二天一早,在北斗的校场我和楚天权一块看到过大哥一次,倒是没像被冻着,只是步伐有点阻滞,手还扶着腰。”“睡惯了正经床,头一遭换到硬木头板子上睡得。”——我十分了然地下了结论。
      北斗和地煞加一块,好歹我也算是在十四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不论是在地煞山庄还是在北都,也都有自己的住处房间,倒是没真睡过硬木头板子。但是和原先在现代早就睡惯了的席梦思相比,刚穿越的前几宿每天起床我都浑似梦里遭人打断了筋骨皮,从脊椎骨头缝里吱吱歪歪地拉起胡琴来。
      “理应该是你说的这个理。但是乍那么一看,我和楚天权吧,咳…”谷天璇停顿了一下,再改口就把自己又摘了出去,祸水东引全跑到楚天权身上去了,“要么说宫里的阉人懂得多呢,他说这平素里冷淡得能出家的大哥保不齐是前夜和安平军叛出来的沈将军□□看绿豆对了眼,直接春宵一度了。然后我们才听着前头大哥讲的那什么归于陌路的话,自顾自脑补出个一晌贪欢始乱终弃的故事,由楚天权写了个戏本子,没少背地里在我们北斗从上到下私相传阅。”
      我哑然失笑,要么怎么说道教有个讲究说文曲星主管文运呢,我看这文是同人文的文。
      “但要说,大哥这么耳聪目明的人,我们底下什么小动作原先逃出过他的眼睛?唯独这次,在他跟前就跟从未发生过一样。”
      “风平浪静。”

      然而对当时的,也包括以后的北斗而言,他们向来是被乱世的的兴衰荣辱推搡在最前端的人,哪里来得什么风平浪静。
      不过短短两年之后——
      永平三十二年,腊月初三,曹仲昆火烧东宫,杀大昭皇帝和太子,在风雨飘摇之中改朝换代、登基为帝,定国号北齐。
      梁绍率领御林军残部,伙同江湖内拥护大昭的武林高手,兵分两路,携皇帝幼子赵渊南下出逃,与彼时已经逐渐式微的南陈结盟,梁绍和王麟通力合作,在两淮一代设下连环套,重创领曹仲昆圣旨力求对大昭皇室血脉斩草除根的沈天枢和童开阳。
      月前还雄赳赳气昂昂誓不辱皇命清理前朝余孽的北齐三万雄师,在那一战种损耗七成有余,仅剩的二三成也是非伤即残,从南朝腹地七零八落地往北溃退。军需粮草已经消耗殆尽,疗伤的药物更是供不应求,一路上不断有人因饥饿或者伤势恶化倒地而死。而且更要紧的是,他们毋庸置疑的主心骨——北斗首座贪狼星君沈天枢,似乎也在战斗中受伤了。
      对于这三万大军,甚至对于这刚刚建立根基未稳的北齐而言,北斗七星堪称一面旗帜,而沈天枢就更是挑起这面大旗的旗杆。他败了,他受了重伤,在这败军之际、危难之间,对军心溃散的冲击力甚至远比粮草和药物的匮乏更大得多。
      沈天枢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从大军掉头开始回撤起,他就端端正正骑在马上,一声也没有吭过——即便他的左臂齐着手肘处已经被一刀砍得只连着一个小边,将断不断摇摇欲坠;即便鲜血已经濡湿了一袭黑衣,顺着袖口不断流到马鞍上又稀稀拉拉滴落在马蹄之间;即便未经救治的伤口已经开始溃烂,弥漫出一股难以掩盖的腥涩。
      随着失血越来越多,沈天枢不免觉得视线有些模糊不清了。他无端想起了两年前那个在自家床上鸠占鹊巢,伸出断掉的半截右臂到廉贞跟前,语气平常地说着“需要怎么弄就弄,多谢。”的人。
      那场手术的全过程他是目睹了的。卷起袖口,是满目疮痍带着感染后的脓疮的断面,廉贞拿着在烈酒里浸过的小刀沿着皮肉坏死的边缘缓慢地削下薄薄的一层。粘连的皮肉混着血水掉落在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小盆里,然后药性极猛极险恶的止血膏被涂抹在新的断层上。
      手术过程大约持续了三柱香,而那位前安平军将领,初见时曾经与沈天枢交锋三月胜负未分的“有嚼头的对手”,不过是安安静静地紧咬着自己的嘴唇,一语未发、一次未躲。
      若是这么论,两个人倒是有缘分,名讳相似、武功身法相近、用兵策略相仿,连断手都要断出个同款来——这个自嘲的念头在沈天枢的脑海中才闪出一个影影绰绰的轮廓,思绪就被耳道内一声由弱渐强的锐鸣声打断,然后眼前先是光怪陆离,然后忽然就像跳了总闸般归于漆黑一片。
      “大哥!”
      这是沈天枢从耳边尖锐的鸣响中最后分辨出来的内容,是童开阳惊慌失措的一声大喊。
      他从马上直挺挺地栽落下来,随着砰一声撞击地面,左臂连着的那一点皮肉也被震断了。

      等沈天枢再恢复意识,他是在一张床上,稍微动动眼皮环视四周,这个地方对他是完全陌生和未知的,但是不知怎得,他心里一贯对着一个新地方总会无端生出的过分警觉却没有找上门来,身心俱疲,此刻倒是乐得在这里三不管地多躺片刻。
      他左臂断掉的地方看起来也包扎处理过了,他盯着缠绕在自己胳膊上的绷带端详了一阵——纱布缠得细腻又整洁,还透着点精致的巧思,像是出自一位晓意柔情的姑娘之手。再看周围,屋内陈设归置得疏阔大气,又像是一位豪气干云、雄才大略的男子的寝殿。
      沈天枢皱了皱眉,所以这是哪,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他着急要回京向曹仲昆复命,也想知道童开阳和自己带出来的其他人都如何了,挣扎着要下床,但是周身各路伤痕奇痛无比,一个鲤鱼打挺夭折于床榻之间,哐啷一声,碰倒了床头柜上一个摆件。
      听见屋里有动静,门开了,进来一人,脚步沉稳,一听就应当是个高手。等这高手再走近些,看清了他的完全面貌,饶是沈天枢这般解释过不少大风大浪的人物,也不由得为之诧了半晌。
      此人一袭英气逼人的黑紫色长袍,腰带上系着个描金铁腰牌,上面肃穆端正地写着“苍狼煞”三个大字,左手托这个精致的小药碗,右手——或者说不是右手,右臂上带着一个铁拳套。
      地煞山庄大庄主沈天庶看着榻上的人,嘴角氤氲开一个似笑非笑却又五味杂陈的表情:“沈天枢,断臂又不是什么好事儿,倒也不至于事事学着跟我一样吧。”
      沈天枢心情本就不佳,才见到眼前这个人心里那一丁点天外来客般踪迹可疑的欣喜转眼就被掐死于萌芽阶段,没好气地落下一个“滚”字。
      沈天庶把手里的药碗往沈天枢手里一递,自己去单手搬了个坐凳,放在他床边,笑着轻轻叹了口气:“我滚了,谁来伺候这威风八面的北斗贪狼大人喝药?”他话音部落,又重新伸出自己的左手,往沈天枢拿着的药碗旁边凑。
      沈天枢想着两年前那段略有窘迫的小插曲,脸上不自在了一阵,想要把碗递回给沈天庶,对方却没接,反而是伸手拿起了药碗中精致的小勺,舀了一点棕黄清苦的药汁,稳稳端着,抬到了沈天枢的唇边。
      “你干什么你?”沈天枢下意识地往后躲了半个身位,瞪了旁边这人一眼,虽然是躲,但是明眼人一看是并不抗拒的,他本可以把勺挥开,若是真生气了,还能尝试抬脚把旁边这坐得不远的人踹一跟头——虽然按照身负重伤的贪狼大人现在的虚弱状态,这些危险动作可谓是伤敌一百,自损八千。
      沈天庶见对方不反感,轻笑两声,锲而不舍地得寸进尺,瓷勺冰凉的边沿碰了碰对方抿紧的双唇,似命令又似请求——
      “张嘴。”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3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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