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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孽缘 ...

  •   嫁给段晨时我不过22岁,那时我还在美国念书。
      这件事说来话长。我有一个十分争气的哥哥,就是那种从小到大,无论学习体育都能一把抓,念书总是念不够,国内念完国外念的主儿。有这样的哥哥当然有无限好处,唯一缺点就是你要永远活在他的阴影下。好在我是个想得开的人,觉得大树底下好乘凉这句话真是再贴切不过了,于是我就一直这样快乐的生活着。谁知他不知道抽什么疯,把爸妈哄骗到美国后,又以我一个人在国内无人照顾为由,把我也抓到美国。我当时正值叛逆,觉得自己的人生被一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人设计实在很没有面子,最后强行申请了一个离他十万八千里的学校。
      我一个人逍遥自在的过了一阵子,结果不幸的是在三年级的时候遇到了我命中的魔星。那时,他倒在我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上。这种事一般多出现在最俗套的小说中,水平略高点儿的作者还不屑用。可是,我本来就是俗人,自然不能免俗。立即上演了美女救英雄的戏码。
      这件事在慕慕看来只有一种解释,就是我老人家当时色胆包天。她的理由是,面对一个浑身血淋淋的人,如果不是对方那张小脸把你迷得神魂颠倒,就你那胆子,是一定会当作没看到从他身上迈过去的。
      听到此时,我总要无限感慨的叹一声,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啊。
      可惜我当时年少无知,结果就牡丹花下死了。我救了这个人,给他看伤,给他饭吃,等他好了,他自然提出无以为报,要以身相许。其实,在这件事情上,我还是有点犹豫的,毕竟,人家家世清白,万一他要是某□□杀手,被一堆仇家追杀,我可不乐意和他亡命天涯。可是,当看到一个那么好看的男人,肯为你洗手做羹汤时,你该怎么拒绝?
      于是,认识不过三个月,我便嫁给了他。那时我只知道他叫段晨,家在中国,他只是碰到坏人,并不是被杀手追杀。
      爸妈对我的婚事自然诸多不满,幸而他们对段晨颇为满意,只是哥对段晨极为冷淡,我只当他不高兴是因为我脱离了他的魔掌,并不在意。
      段晨回国我自然跟着,书没念完,就办了休学。
      回去的飞机上,段晨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担心,一切有他。我笑着问他,你是通缉犯吗?他摇摇头。我便笑着说,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我真是不识愁滋味,段晨虽不是通缉犯,来机场接他的人的阵势只怕也当得起“如临大敌”四个字。我要晚些时候才知道,天维的太子爷叫段晨。
      象我这样的小家碧玉,进了他家这样的大户人家,恐怕已经不仅是一句攀高枝就可以概括的,我估计之前,什么狐魅惑主之类的话是一定少不了的。谁知见了面,举座皆惊,因为本碧玉实在是全无半点狐狸精的风采,他家一家人感慨良久,最后只能怀疑我有妖数。
      我战战兢兢,直担心他们会让我跳火盆之类的,还好还好,一切从简。
      我在段宅住了不到一个月就搬出去了,这对我对段家都是最好的安排。段轩家里人并不喜欢我,不过大家彼此彼此,我也没什么好委屈的。段宅里年纪大的佣人称我“蒋小姐”。这规矩我晓得。也不过是狐假虎威,按着太太的意思给我摆脸色。
      段家对于我和段晨的婚事并没有声张。我一向不喜欢应酬,觉得这样也好,顶着段太太的名头一来显老,二来恐怕也是麻烦不断。后来我才知道,段家不声张是因为段晨一直都有结婚的对象,我的出现实在很不应该,所以一直不肯承认我的身份。
      我和段晨住在离他公司比较近的公寓里,两个人的日子过的倒也悠哉。我向来君子远庖厨,段晨倒常常下厨,我在他做饭的时候被安排打下手,水平也略有长进。可惜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段晨就越来越忙,男人以事业为重,我当然要做个贤内助。不过,我这个内助可能不够贤,他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我有次开玩笑说,见他一面恐怕要找秘书预约。他笑的有些勉强,过了一会儿说,以后一定多抽些时间陪我。我有些失落,从前我说笑话他都能听得懂的。我从没想过和他的工作抢他的时间,我一向懂得自己打发时间,他不在家,我有一个人的乐趣。
      可惜好景不长,我这莫名其妙的太子妃终于还是树大招风,惹了一群替段晨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未婚妻打抱不平的人,最后终究逃脱不了下堂妇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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