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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秋末新雪 ...

  •   第四章
      季殊意在自己的床上迷迷糊糊醒来,他觉得头疼欲裂。
      他环顾四周,发现竟然是在自己的家中。自己明明不是去上学了吗?又出幻觉了?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这是不争气的东西。
      他光着脚跑去柜子里掏了几盒药出来,粗暴地挑出自己需要吃的几粒,直接塞到嘴里。他牙齿嚼着药片咯咯作响,含着满嘴粉末,找到手机一看,北京时间九点二十八。
      手机屏幕上塞满了各种微信提示消息,他上下翻了翻,果然还是没看见季长风的消息提示。季殊意嘲讽地哈了一声,把手机继续扔回桌子上,顶着酸疼的身体去淋浴间冲洗。

      蒸腾的热气充斥着整个浴室,仿佛实体化成了浓郁的雾气,给那个瘦削的身体带来再一次的洗礼。季殊意任由喷头的水把自己浇的湿透,伸手轻轻抹开镜子上的雾,他看到镜子里的那个男孩,没有表情,没有醉态,像一捧新雪。
      他许久未曾看过这样的自己了。季殊意伸出拇指,像是抚摸恋人一样描模着镜子中自己的轮廓,他的眼尾终于不再是令人厌恶的媚娇的嫣红了,回到原来白皙肤色之后的眼周,衬得他那双眼睛更加纯粹透明。
      真脆弱,季殊意,这个样子的你真脆弱。季殊意闭了闭眼,也就是脆弱的人所以才什么都没办法握在手里,除了那些信手拈来的廉价的爱。
      雾气蒸腾,他又不自觉地想起了什么。

      几天前在海伦斯的那场聚会,季殊意喝倒了所有的人。
      但他不在乎其他人醉没醉,他只想放倒程朔柏。他们按着自己的游戏规矩,喝一杯酒能随便点一个人问问题。
      季殊意拿手指抵着啤酒盖子,崩开两三瓶之后,拎着啤酒就坐到了程朔柏对面。季殊意没等程朔柏反应过来,先直接当着他的面吹完了一瓶,那流畅地动作看的周围的人都噤声,喝完他就把空瓶往程朔柏面前一放,抬起一双漆黑的眸子直勾勾地盯着程朔柏。
      他问,这一瓶能问几个问题?

      季殊意关了水,裹着浴袍又回到了自己的床上。他的卧室常年拉着窗帘,位于市中心的高层平层,外头就是整个城市的商业中心,早晨能看太阳从海平面上冉冉升起,夜晚能俯瞰万千霓虹灯火,但季殊意从来不看。
      他蜷缩回自己的被褥里,感觉到被子散发出熟悉的,让他安心的香味。他像个没安全感的小孩一样躬身抱腿,就从被子里露出一对清醒的眼睛。日夜颠倒的疲倦又再一次找上他,他的脑海又一次混沌起来。

      他记得自己大概是问了程朔柏五个问题,他先问程朔柏的身高,问程朔柏的年龄,问程朔柏是不是处男,问程朔柏喜不喜欢助人为乐。
      程朔柏看着美人微醺,问的尽是些古怪的问题。但是还是按着规矩,老实地回答。
      身高180,今年刚刚25岁,25岁自然不会是处男,助人为乐是人类美德。
      季殊意的眼神变得失望起来。
      程朔柏看见面前的季殊意露出这副模样,以为是自己过于不学无术让他失望了,心里头的英雄主义立刻激昂起来,他恨不得把这人拉到怀里安慰说,我虽然不行但是我能学啊,再说了我不需要这些我也活得的很好。好看的人怎么能难过呢,无时无刻都要开心才对。
      但季殊意才不会给他机会,他的失望在酒吧昏暗的光线下迅速散去,目的得逞的狡黠在他眼底浮现。
      他像是觉得没意思一样,最后随便问了个更天马行空的问题,你有弟弟吗?弟弟怎么样?
      程朔柏握着酒杯的指尖一顿,心想他果然对我失望了,这问题怎么看都像是随便问出来凑数的。但是看着对面的季殊意百来无聊地把酒瓶在手上玩儿出了花,他还是从脑袋里扣扣嗖嗖了一些东西。
      我弟弟啊——锯嘴葫芦一个,九岁的时候就出了国,我记忆不是很深刻。不过他小的时候就心思重,时时刻刻就像在布置一盘大棋似的。
      还有呢?
      还有啊——我这弟弟吧,脸上装的高冷,实际上内心时时刻刻都在翻江倒海呢。小时候有个人抢他的蛋糕吃,就什么也不说地瞪着人家,转头好像走了,但是杀了个回马枪,面无表情地把整个蛋糕都堆人头上了。
      他最烦了,小的时候就烦,只要是自己的东西就护着不让任何人抢,小时候他房间的小兵人摆了一个展示柜,我想拿一个玩玩都不可以。他说这是他灵魂的一部分。切,才七岁的小屁孩,还什么灵魂的一部分!不过他倒是把小兵人照顾的挺好,直到他去美国之前都干干净净的,上飞机前还要我家阿姨保证每天帮他擦小兵人,脑子轴的要死。
      他啊,不觉得和狗很像吗?你懂吧,狼狗,德牧!就是那种狗,恶狠狠的那种狗。要是有人能驯服它,他就跟在你身边转来转去摇尾巴,但是你要是没驯服它,他不把你咬穿骨头都是轻的。
      季殊意满意点头,“送你了,当是我的谢礼。”
      程朔柏有一些好笑,这手心里的酒确实不便宜,但对于程朔柏来说也只是一杯酒的钱罢了。要是算是季殊意的礼物,附加价值倒更贵重些。不过他没明白这杯酒算什么“谢礼”,俩人玩了一把游戏而已,哪儿谈的上谢不谢呢?这人说话老是云遮雾绕的,大抵美人都有些怪癖吧。

      而季殊意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上,今日他心情好,包下了所有的酒水,举着瓶子就一个一个找人拼,别人都为他突如其来的兴致感到惊讶,但想到他时常发疯,见得多了也不败兴,就跟着季殊意一块儿吹。但谁知道季殊意心情好的离谱,简直和个酒局战神一样,一直喝一直嗨,喝到其他人都倒了一地,他还能施施然自己打车回家,洗了个澡再睡得不省人事。

      季殊意的思绪刚好在这个点上断掉,他猛地睁开眼,有一种穿越时空的错觉。
      难道自己真的没去上学,而是从海伦斯回来就睡到了现在?
      他裹着被子在床上翻来滚去,睡意在刚刚的沉思中又跑掉了。滚着滚着他就感觉到自己的后腰压到了什么硬质的长方体,他伸手一摸——卧室的遥控器。估计是哪次他感觉卧室太亮了直接关了窗帘之后就扔床上了。他把遥控器又放回床头柜上,却听滴的一声,似乎是按到了哪个键,在他面前沉沉的深灰窗帘缓缓拉开,灿烂阳光下的城市在玻璃窗外浮现。
      晴朗的天气下所有的建筑都显得崭新而干净,密集的车流在狭窄的道路上涌动,再远远的望去,海洋的边界侵蚀着陆地,波浪被拉成平直的线,在地平线前安静地蛰伏。
      季殊意被骤然亮起来的光线刺激的想要流泪,他伸手遮挡,落下第一滴眼泪的时候忽然想到,顺着这片望不尽的大洋,对岸是否就是那个人所在的地方?

      他记得在一个同样灿烂的日子,他站在机场,目送着那个人头也不回的离开。
      季殊意怎么跑都好像跑不到那个人身边,他记得自己咬着牙飙车,从市中心冲到机场只用了三十分钟。慌慌张张地冲进大厅,蓄满眼泪的眼眶什么都看不清楚。他拿起衣袖抹了一把眼泪,踮起脚张望。他好像看到那个人就站在前方,刚要去找他,一大群的游人从他面前熙熙攘攘地穿过,季殊意恨透了那个举着小黄旗的导游,要不是他愚蠢的挥舞着旗子非要从季殊意面前走过去,他哪里会后退,而在那一眼之后,他就再也找不到那个身影了。
      他未曾想过只是一瞬的犹豫,一个眺望机场大厅的距离,会分割他们两个成这样遥远,仿佛那个机场扩张成一片湛蓝的海洋,把季殊意推向这一头,把那个人推向另一头。而这两个地方的共同点则是他们都吞噬了季殊意眷恋的目光,把他夜以继日的思念深藏于无声潮下。
      不知道是不是药物的副作用,季殊意的眼泪突然停不住了,他像一只冒出洞口的土拨鼠,坐在他的被褥之间捂着眼睛哭起来,他起初还是小声地哭泣,接着却越哭越大声。这个空荡的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他是这个孤独空间里唯一幸存的旅人,他哭的大声,再也没有什么比他现在更悲伤。窗外的阳光像是大洋彼岸今年来的异常早的初雪,沉甸甸地堆积在他的身上。
      他思念着那个人,在他离开他的第二年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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