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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番外 贺祎(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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祎,美好,从容,高尚的品德。
大概因为我叫贺祎,所以上述所有,我一个都没占。
温哥华是一个美丽的城市,干净整洁,气候宜人,冬季温和多雨,夏季干燥凉爽,云低得触手可得,还拥有整个美洲大陆最好吃的中餐。
我喜欢这里,但不因为这些。
往南一百五十英里,过美加边境线,就来到了另一个与温哥华类似的美国城市,西雅图。
如果可以对差点成为自己嫂子的人说爱的话,那么,我爱的人,与一个名义上与我无关但要硬扯也能跟我扯上点血缘关系的孩子,生活在这里。客观的计算,还有一个男人,该称之为她的丈夫,好像是姓乔,可我不想算他。
但法律并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他们那婚结得牧师、证婚人、亲朋好友一个都没落,真得不能再真了。
我不太愿意承认我有那么贱,光心里想想也就算了,还试图用真金白银收买她,真要成了,也就罢了,偏偏她什么都明白。
于是这场单方面的包养,成为了另一场单方面的按揭,而我,是那个每年收房贷的。
这么看来,贺祈说我是废物,也不是全无道理。我这个妹妹,自己没有一颗好用的心脏,就也不拿别人的心当心,说出来的话比谁都扎心,越喜欢扎得越狠,所以小庄对她从没有好脸。
说起来,在爱情这件事情上,我与小庄的看法大相径庭,倒是与冠时出奇得一致,吃软不吃硬。为了这份温柔,冠时天天扎马步,而我,能为一扇朝南的落地窗折腾一个月。
小庄说我们是吃饱了撑的。
我深以为然,尤其是喝多了躺在我那饱受投诉的落地窗前的时候,明明是满天星斗,可除了她,我却什么也看不见。每当此时,我甚至隐隐希望她如愿嫁给了贺典,至少,岁岁常相见。
自作孽,不可活。我亲手把她从贺家送走的时候,踌躇满志,怎么也没想到日后会像条狗一样躺在地上想她。
姓贺的没有一个好东西,贺典说得对,作为贺家的私生子,不会有谁比他更明白这个道理了。
就仿佛拿金锄头锄地的皇帝一样,对权力的渴求放大了这一家子能有的所有荒谬,父不父,子不子,夫不夫,妻不妻,一屋子的四不像。他们用一个更大的错误去掩盖以前的错误,用一个姓贺的去填另一个姓贺的人生,贺典填了贺舆,而将来,贺祈也要填了我。
是谁不重要,填的是什么东西也不重要,之于家族,重要的是利益最大化,之于个人,重要的是出卖自由以换取凌驾于他人之上的,所谓权力。我们懦弱,不敢参与这场交易,所以小庄要做章山,冠时沉湎于GOD。我则逃到了温哥华,妄图用一百五十英里、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和一道聊胜于无的边境线,自欺欺人,画地为牢,抵挡一次又一次想起她时的蚀骨焚心。
如果冠时的GOD真的存在的话,她就是我的贝阿特丽切,却将我引向地狱,自贺典带她回家吃饭的那天始,也许,至死方休。
可惜当时的我一无所知,尚未意识到命运竟能险恶如此,曾以为不过是又一场荒唐乏味的闹剧,殊不知地狱的大门正缓缓打开。一个隐藏在暗处的“情敌”,一个棒打鸳鸯的大家长,一个身世屈辱的私生子,一场横跨三代人恩怨的争吵。我不关心这位直到十岁才出现在家里的表哥凄惨的童年,也无暇同情他那以一条丝袜终结生命的母亲,更对我舅舅舅妈持续几十年的指责谩骂感到乏味。
我只关心她,带着满腔妒火和幸灾乐祸,如果你要嫁给他,那么就先见识一下这一家子的日常吧。
再盛大的闹剧也有落幕之时,只是谁也没想到,那天拉幕的是贺舆。这位“废太子”,这个家里真正的“废物”,也许是生平唯一一次发善心,没有加入到为难他那位同父异母的弟弟的队伍里,他大概是想劝架的,可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反而激怒了他的兄弟,两个成年男人忘记了彼此已经不再年幼,扔掉一切体面,直接动起手来;老爷子是拉不住的,我那舅舅能拉住他老婆就不错了,一地的警卫员没人敢掺乎到太子爷们的事儿里,于是只有她一个人,名不正言不顺的夹在两个男人之间力挽狂澜。
风中浮萍也不过如此了,可她依然一眼都没看我。
那一刻,我是真的想把她绑起来,囚禁起来,让她日日夜夜,眼里都是我。
怎么收场的我已经不记得了,大约人在追溯重大决定前的时刻总会觉得模糊,唯有如此,方能显出之后的印象深刻。
我终于对她露出獠牙,在贺舆去世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