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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拿到猩红 ...

  •   钟毓秀定定的看着他,不再开口说话。黎思归明白他的意思,不抱他,就不会得到他的帮助。

      无奈,他狠了狠心咬了咬牙,道:“好,抱就抱!”

      虽然是下定了决心,但,看到染血的衬衣飘落在地,眼神接触到毫无血色的皮肤,他还是感到一阵心慌意乱。

      钟毓秀低低的说道:“我已经将那些伤痕遮去了,要不然,你恐怕连看我一眼都不愿意吧?”

      “不,不是的……”黎思归勉强说道。

      没有了遮掩的男鬼抱住他,将脸颊贴在他胸口上,喟叹一声::“真好啊,有温度的身体,这样的心跳声……”

      黎思归打起精神实现自己的承诺,伸出手也抱住了他。顿时,感到就像是抱住了一块寒冰。丝毫没有了之前,那种温香暖玉在怀的旖旎感觉。

      抱着怀里的寒冰,他们一起倒在了床铺之上。黎思归努力忽略对方的体温和皮肤颜色,倒也勉强做了下去。只是,心里实在是不甘不愿。那只男鬼当然也觉察出来了,却沉溺得无法自拔。

      谁叫,遇上的就是这样一个人呢?

      谁叫,就是爱上了呢?

      是夜,黎思归不断的在做梦。梦里在冰川上走着,怎么也走不出去。冷得瑟瑟发抖,好不可怜。

      梦醒了,已然是天光大亮。身边没有了那只鬼的存在,倒感到几分寂寥了。

      “喂,不是吧?睡完了不认账?”他想到这件事,连忙坐起身来,耙着乱发,嘀咕起来。正要起来找那只鬼算账,忽然看到床头柜上放着一张便签,就伸手拿了起来。却见上面清隽的字迹写道:“女鬼寄身在美工刀中,带着刀找到她的仇人,了却她的心愿,或者可以顺利拿到猩红。”

      女鬼的心愿,不就是报仇么?而她的仇人想来有两个,一个就是渣男方良生,一个就是那丁香紫了。

      要不是因为他们两个人,她也不会死得那么惨了。

      这么说来,就要带着刀找到他们两个。想来见到了人,女鬼自己就会报仇了,用不着他再做什么。

      心里计议已定,一颗自从遇鬼开始就一直惴惴不安的心难得的安定下来。白天没有什么事,吃饱了饭坐在书桌前,拟了拟下一本书的大纲。正忙着,忽然停下笔,将面前的稿纸推到一旁,一直想写的题材,忽然不想写了。

      现成的好题材,怎么就忘记了呢?

      恐怖小说这种类型虽然自己从前并没有涉猎过,但经历了这么多事之后,他觉得自己可以将这个题材写好。

      想了想,他拿起手机,拨通了自己在出版社一直合作的林编辑的号码。嘟嘟的响了两声之后,电话就被接了起来。

      “小黎啊,手上的书写得怎么样了?”

      不愧是专业编辑,一开口就直击重点。

      “我想跟你说一下,那本书我不打算写了。”

      “不写了?那,你是准备休息一段时间吗?”

      “不,我打算写一本恐怖题材的小说,用第一人称。”黎思归一边玩着笔,一边说道。

      那边,林编辑显然愣了一下,才道:“恐怖题材一向算是冷的,第一人称也很冷。你这冷上加冷……真的考虑好了吗?”

      “怕什么?前些年那本盗墓题材的小说就是第一人称,不是也大火了吗?”

      “那倒也是,行吧,只要你考虑好了,我还是支持你的。”林编辑算是他的老相识了,业务能力过硬,人也算不错。两个人勉强算得上是说得来的朋友。

      “谢谢你了,那,我就挂了,现在就搙一搙大纲。”

      “嗯,好。记得按时吃饭,有什么事给我电话。”

      挂断电话,怀着愉快的心情,黎思归开始写恐怖小说的大纲。拿起笔,就灵思如同泉涌一般,根本停不下来。直到夜色降临,这才愉快的放下笔,打开电脑,建立了一个新的文件夹,名曰:《诡异奇谈》。

      嗯,这就是这本恐怖小说的名字了!

      主人公遇到的第一个鬼故事,就是关于一把红色美工刀,两位少女和一个渣男的故事。写起来,不要太顺手哦!

      今晚没有打算写正文,只是将文档建立起来罢了。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关闭电脑,站起身来伸了一个懒腰。然后,莫名的有点兴奋起来。

      走到屋子中间,他扬声喊道:“乔素喜,我知道你在这里。出来见见我,好吗?”

      一连喊了好几遍,一道纤细的身影,终于出现在角落里。与其一起出现的,还有那熟悉的咯滋滋咯滋滋的声音。自然,就是她在不断推动手里的那把红色美工刀。

      “你想报仇吗?”他看向乔素喜,如此说道。

      也许是已经习惯了的缘故吧,再次见鬼,竟然已经不怎么感到害怕了。

      “你寄存在这把美工刀上面对不对?如果不是我主动去你家,你也没法子到我这里来,对不对?所以你想要报仇,就得靠我了,对不对?”

      一连问了三个对不对,女鬼没有反应,看来,是估计得正确了。顿了顿,他又说道:“我帮你报仇,你将美工刀给我,我拿到你的仇人那边去。你信我,我会帮你的。”

      这番话说完,等了一阵子之后,女鬼的身影消失无踪。然后,“当啷”一声响,一把红色的美工刀,落在了她原本站立的地方。

      黎思归连忙走过去捡起美工刀来,然后,拿着神婆给的龟壳凑过去。顿时,那温润的龟壳变得像是一块寒冰一般,叫他几乎拿不稳。

      他忍不住松了一口气,果然,这把刀就是猩红没错了。

      现在,就是找到女鬼的两个仇人了。一个男的叫做方良生,一个女的名叫丁香紫。

      现在知道了学校名字和他们各自的名字,要找到他们目前的地址,还是需要费一番功夫的。黎思归自知自己做不到,便花了一笔钱,找了一个私家侦探。侦探果然厉害,两天之后,就发来了目前那两个人的地址。还好,不必去别处,两个人都在本地。

      第一个被找上的,是方良生。

      黎思归站在墙角,看到那个随着人流走出公司大楼的男人,眼里有着深深的鄙视。这个人的渣,可以说,那是到了一定的程度了。

      善恶报应这回事,看来,是不存在的。

      三十出头的男人依旧保持着良好的体态,相貌英俊,气质出众。走在人群里,简直像是鹤立鸡群一般。难怪,从前会是校草的备选了。

      一个容貌美丽的女人抱着两三岁的孩子,站在路边等待着。看到方良生出来,笑盈盈的迎了上去。娇嗔着说道:“我等了半个小时了,你怎么才出来?”

      “抱歉抱歉,总经理跟我说了一会儿话,就耽搁了。”男人接过相貌可爱的小男孩,与女人一起朝前走去。黎思归立刻跟上,隐没在人群里,倒也不怎么显眼。

      “你升职的事,有着落了吗?”女人问道。

      男人的眼里隐隐有着得意:“确定了,下周就会公布。部门经理这一个位置,是我的了。”

      女人娇俏的笑了起来,凑过去在他脸上吻了一下:“我老公就是厉害,今天该好好庆祝的!”

      “好,我们吃大餐去喽!”方良生抱着孩子,逗得他拍着巴掌欢笑起来。看起来,真是无比美好的一家子。

      谁能知道他的手上,沾染了一个无辜女孩的鲜血呢?

      高档的餐厅,一面全是落地窗,可以看到半个城市的夜景。自然,价格也是不菲。夫妻俩开了一瓶红酒,喝了几杯之后,方良生起身要去洗手间。

      在一旁的桌子上坐得有些不耐烦的黎思归立马跟上,恰好,男洗手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他立即回身锁上门,然后,摸了摸揣兜里的美工刀:“是时候了。”

      说完,将美工刀掏出来丢在地板上,自己却走了出去,特意走回到餐厅里,起码自己要有不在场的证明吧?免得麻烦。

      这样想着,他还特意叫来服务生,要了一杯咖啡。

      另一边,渣男上完厕所,出来洗手。洗完了抬眼一瞧,穿着学生时期制服的女孩子就站在身后,手里拿着一把红色美工刀,不断的推进推出,发出令人牙酸的咯滋滋咯滋滋的声音。

      “啊——”他疯狂尖叫起来,疾步奔过去要开口,却哪里打得开?

      他回过身来,看着女鬼步步逼近,瘫坐在地,哭得涕泪俱下,一点儿风度都没有了:“放过我,求求你放过我……我后悔的,当时我真的后悔了,不不不,其实一直到现在,我都是后悔的……”

      “我真的知道错了,我知道的,我不该那么对你的,素喜,素喜,求求你……”他哭着哀求,鼻涕都糊在了衣服上。

      乔素喜没有心软,拿着美工刀划开了他的脖子。他死不瞑目,看着溅到天花板上的自己的鲜血,软软倒了下去。

      女鬼站在他的尸体前看了一阵子,然后便消失了。

      “啊——”下一个来上洗手间的男人尖叫起来,简直震耳欲聋。

      黎思归越过看热闹的人群,在一边不显眼的角落里,找到了那把红色美工刀。奇怪的是,刀上面并没有鲜血的痕迹。

      这么想来,乔素喜都为他考虑好了吗?免得将他牵连进去。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拿到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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