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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一件猩红 ...

  •   方良生的事情已经解决了,现在,就只剩下一个丁香紫了。

      丁香紫没有上班,根据那个私家侦探调查到的情况。高中她就辍学了,然后就一直待在家里。

      所以,要找到丁香紫,就只能去她家了。

      方良生站在这扇虚掩着的房门前,没有立即进去。门缝中,一股臭气飘了出来,令他生出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

      这臭味很复杂,像是呕吐物和腐烂物还有厕所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十分销魂。

      难以想象,那个美若魅魔的丁香紫,会住在这种地方。

      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进去,将美工刀放在门缝里之后,就悄然走了下去。怎么说,还得制造不在场证明不是?

      屋子里,是一副难以想象出来的场景。

      各种垃圾堆成了小山,把原本不小的房间塞得几乎没有什么可以落脚的地方。垃圾堆中间,坐着一个很是肥胖的女人。一头蓬乱的头发不知道多久没洗了,身上的衣服脏得反射油光。只能依稀从眉眼间可以认出来,这就是昔年那个闻名全校的美人丁香紫。

      此时,她正吃着一大盒炸鸡,喝着一瓶最大瓶装的可乐。手被弄得油腻了,就不在乎的在衣服上擦一擦,然后继续吃。

      就在她拿起一块炸鸡继续往嘴巴里塞去的时候,忽然怔住了。炸鸡掉落下去,落在脏兮兮的裤子上,又滚落在看不出原本颜色的地板之上。

      她看着那道身影,眼泪大颗大颗的流淌下来,挂在叠成几层的下巴和脖子上,显得有些滑稽。

      可她眼里的悲伤和怀念,却能让任何看到这一幕的人笑不出来。

      “你来了……素喜,我终于……再一次见到你了……”

      乔素喜好像一时间也怔住了,半晌没有动手。好像,怎么也想不到,昔年的那个丁香紫,会变成如今这幅模样。

      丁香紫摸了摸自己的脸颊,笑了起来:“我现在的样子……还真的,不想让你看到呢,可到了如今……似乎一切都无所谓了,只要,只要能再见你一面,一切都不要紧了……”

      乔素喜飘到她身前,俯下去,凝视着她。

      丁香紫丝毫不惧的与她对视,即便是看到她手里拿着的美工刀,也没有皱一下眉头:“我一直在等你,一直在等着……”

      锋利的闪着寒光的刀刃贴在她的脖子上,她也只是含泪笑着,痴痴的看着面前的女鬼:“真好啊,你还是这个样子,是我记忆里的模样……”

      “你知不知道,我一直——”话未说完,刀锋一闪,血光乍现,让她没能说完的话语都冻结在了苍白的唇间。

      她含笑倒了下去,一双眼睛,似乎还在看着记忆里那个羞怯爱笑的女孩。

      良久,一声叹息,在肮脏拥挤的垃圾房里响起。而后,那道身影,便消失无踪了。

      夜晚,一直在等着的黎思归再次看到了女鬼。这一次,她的身影显得恍惚起来,似乎随时都会消失一般。

      黎思归有些明白了,道:“你,是不是要去转世轮回了?”

      女鬼点了点头,亲自将美工刀放进了他的手里。

      黎思归收紧手掌,紧紧握住了这把好不容易得到的猩红。那沉甸甸的厚实触感,实在让他喜欢。

      女鬼对着他笑了一下,而后,身影闪烁不定,不多时,便完全消失了。

      “希望你来世过上好日子,别再识人不清了——”黎思归忍不住对着空气大喊起来,真的希望,这个可怜的女孩子,下辈子可以幸福一生。

      这桩事,总算是了结了。黎思归心里一松,觉得希望就在前方。

      不就是找齐九件猩红吗?这不是就找到一件了?相信,他很快就能得偿所愿的!

      黎思归购买了一个保险箱,郑重的将美工刀放了进去。然后,把保险箱塞到了床底下。

      要是哪个小偷不长眼偷了这个保险箱,发现里面只是这样不值钱的东西,估计得活活气死吧?

      想到这里,他禁不住笑了起来。

      当夜,黎思归梦到了方良生和丁香紫死亡时候的情景。约莫,这是乔素喜临别时候的馈赠吧。

      醒来之后,他不由得灵感如泉涌,当即打开电脑开始码字。一天下来,就码出了前十章。对比自己以前的速度,这简直是太厉害了。

      关掉文档,他在心里默默许愿。希望明年今日,他不但新书大卖,而且成功摆脱了那只鬼,重新过上自由美好的日子。

      刚想起那只鬼,他就出现了。

      橙黄色的灯光底下,他灰白色的皮肤被蒙上了一层淡雅的暖色光芒,看着,倒不那么瘆人了。

      “思归。”他张嘴,轻声唤道。

      黎思归看向他,有些无奈,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末了却什么话也没有说。

      面对着这只鬼,他的心情颇有些复杂。

      到底有过肌肤之亲,不能再怀着厌恶的心情面对他。而且,也确实厌恶不起来了。

      钟毓秀走过来,伸出双手抱住他,将冷冰冰的嘴唇贴了上去。轻轻的辗转,还试着伸出舌尖,去碰触他的舌头。

      毫无温度的舌头是什么感觉?滑腻腻的,冷冰冰的,好像蛇信一般。

      黎思归忍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忍不住把他推开了:“好了,够了。”

      冷不防被推了一下,钟毓秀愣了愣,抬起衣袖擦了擦嘴角,低下头不说话了。

      黎思归看着他这个样子,又觉得可怜兮兮的。不由得开口道:“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自己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他自己也搞不明白了。

      “我要睡了。”半晌之后,他干咳一声说道。

      “我跟你一起睡。”那只鬼连忙跟上。

      回忆起那如坠冰窟的感觉,黎思归连忙拒绝:“不用了,我自己睡就好。”

      虽然这么拒绝了,但等他躺下去,那只鬼怯生生的从背后抱上来的时候,他到底还是没有拒绝。

      所以自己到底是怎么个想法?明明拒绝了不是吗?怎么还是经不起诱惑,睡了一次又一次呢?

      当黎思归抱着男鬼脱去他的衣服的时候,不由得自己都唾弃自己了。

      冷冰冰硬邦邦的,睡起来到底有什么好的?

      虽然这么吐槽着,但真的动起来的时候,还是感觉停不下来。

      果然,男人就是下半身动物,根本经不起诱惑的。

      又做了一夜走在冰川上的梦境之后,他醒来,面对着满室阳光,感觉到身边空荡荡,心里又觉得寂寥起来。

      收敛心思,休息了几天之后,他再次打听起本城的诡异传闻来。

      还是赶紧集齐九件猩红吧,等到那只鬼不在身边了,他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这一次,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可,事情真的就能如他所料的那样吗?

      打开网页,搜索传闻。

      大多都能看出只是无稽之谈,看得人打呵欠。好几个小时之后,他才终于注意到了一条值得探索的传言。

      “有人听说过城郊鬼屋吗?”

      “什么城郊鬼屋?鬼屋传言多了去了,基本都是假的。”

      “这可不是假的,据说前些天有几个学生去探险,才不到一个小时就跑了。”

      “我也听说过,据说前屋主一家子在那里全死光了,那屋子就荒废下来,至今空着。要不是太可怕,哪里会被空置这么久?”

      “这个我知道,我有个很厉害的有阴阳眼的朋友去看过,说那里啊,阴气冲天,不止一只鬼。非常可怕,叫我绝对不要去。”

      “这么可怕的吗?我倒是生出兴趣来了。地址在哪里?什么时候我拉上几个兄弟一起去看看。”

      “很好找的,从南边高速路出去,第二个路口下道。走上半个小时,看到的第一栋房子就是了。
      在树林前面,一眼就能看到。”

      “层主别造孽了,弄出人命来怎么办?”

      “我好心回答别人的问题,怎么就成造孽了?滚你的蛋!”

      接下来就是这两个人的掐架,没什么营养。黎思归将地址记下来之后,便将网页给关闭了。

      城郊鬼屋,不止一只鬼吗?看起来,应该是个有猩红存在的地方,值得一探。

      翌日傍晚,做好准备的黎思归开上自己的车,朝着南边的高速路驶去。

      他不大喜欢开车,前两次出门都是搭乘公交车或是打出租车。这一次要去的地方不好打出租车,只好自己开车了。

      一个多小时之后,他在第二个路口下了道,来到了国道之上。

      路上的车子很少,不是一条很热闹的公路。

      半个小时之后,他果然看到了一栋似乎废弃了的房屋。这所房子并非在公路边上,而是还要开上一小段石子路,才可以到达。房屋建立在一片树林的前方,应该就是这里没错了。站在公路上也能一眼看到的房子,就只有这栋了。

      将车子开到房屋前面的空地上,他提上箱子下了车。

      房屋是砖石建造的,呈灰色。只有一层,大约有五六间房间。屋顶很高,有烟囱高高竖立着。在树林的掩映下,看着确实是阴气森森。

      提着箱子,他走到了大门口。锁被破坏了,大约是之前来这里探险的人弄的。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一件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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