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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癫 ...

  •   高启盛第一次杀人其实不是杀曹斌,是个街坊家的孩子,叫什么他给忘了,就记得那人骂他是有娘生没娘养的,他不敢和人打架,只能回去和他哥哭,他哥就带他买糖吃去,一块糖摔碎了他和小兰分着吃,他哥不吃,说是牙疼。

      这事过去一年多,放暑假,孩子们一起下河游泳去,高启盛带了桶抓鱼,一趟一趟往水下潜,许多只脚在他眼前晃啊晃,其中就有骂他那孩子的。水底有不少垃圾,高启盛瞧见一张烂掉的渔网,他游过去捡了两只河蟹,瞅准了把网子往人脚上一套,自己游上了岸。河里戏水常有水草拂过双脚,不太有人注意到脚下异样,大多数被缠死在河里的人都是因这样的疏忽死去。

      高启盛把河蟹扔进桶里,穿好衣服回了家。

      河蟹和鱼当晚就上了饭桌,他哥很会做饭,鱼骨都没放过,炸得酥酥的,给弟弟妹妹当小零嘴。

      外面哭天喊地的,透过不怎么隔音的门板传进屋里,高启盛好奇地向外望:“哥,外面怎么了?”

      那时候的他哥还没修得火眼金睛,看不出什么是演的什么是真的,捧着碗喝鱼汤,严肃地嘱咐:“又淹死人了,以后别去河里了,想吃鱼我给你买。”

      高启盛那时候还不是很听他哥的话,这事过去没几天他就又下河抓鱼去了,许是报应,他真叫渔网缠了脚,险些淹死,幸好被人救了上来。

      那晚高启盛第一次挨他哥揍,小兰在隔壁邻居家写作业,他跪在父母牌位前,他哥那会还扎不起皮带,用扫帚抽他,抽着抽着自己也跪下来,抱着他哭,边哭边问:“你为什么不听话,你死了哥怎么办,你死了哥怎么活?”

      他哥的眼泪把他的眼泪也勾出来了,哥儿俩抱着哭,哭完擦干净眼泪一起做晚饭,没事人一样等小兰回家来吃。

      高启盛对学习没兴趣,但他哥让他好好读书,考个好大学,他也只好听,他不算聪明,学得吃力,别人打篮球看小说的时候他在做题,晚上挑灯夜读,家里灯暗,熬了个近视出来,他哥愁得叹气,觉得对不起他,给他配了副好眼镜,还买了最好的台灯。好消息是慢慢的他的成绩一点一点堆起来,他哥为此高兴,在邻居面前也有了些面子,他空闲时会去教邻居家小孩做题,礼尚往来,家里逢年过节也会有人来送点不轻不重的小礼物。高启盛喜欢这种他哥因他自豪的日子,他那时候想当老师,铁饭碗,逢年过节还能收家长的礼。

      上大学的第一年高启盛就不想读了,他同学曹斌家里是做生意的,出手阔气,随手花的钱就抵他一个月生活费,那是高启盛第一次对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有了明确的认知,他想做生意,赚大钱,让他哥和小兰能这样阔气的花钱,于是节衣缩食地攒做生意的本金。

      寒假一回家他哥就发现他瘦了,高启盛撒谎,只说是学习累的,他哥这会开始卖鱼了,成天和人打交道,火眼金睛初具雏形,已经能看穿他撒谎时乱瞄的眼珠,他哥眼睛红了,但到底没戳穿他,晚上做了顿好的。吃过饭小兰刷碗,他哥去洗澡,喊他搓背。他喜欢给他哥搓背,小时候他就是在哥的背上长起来的,那并不宽阔的地方是他的港湾,他的温床。高启盛常常恨自己长大了,再不能让他哥背,同时庆幸自己长大了,试过,摇摇晃晃的,也能背起他哥。

      他哥终于还是憋不住话,和他说:“小盛,你别苦了自己,哥现在挣的钱够养活你和小兰了。”

      高启盛只是含糊地应了。

      2000年的除夕夜,高启盛印象深刻,这一天是他们一家的转折点,他哥进了局子,他带着妹妹包了饺子,放在并不保温的破饭盒里,去警察局看他哥,花了俩小时才等到辆出租,三百块,那时候已经顾不上心疼钱,只是心疼闷烂了的饺子。那晚他们遇到了贵人,他妹对这位贵人一见钟情,他哥后来也常念这贵人的好,可其实那晚他连贵人的脸都没记住,电视机叽里呱啦地响,他满脑子全是他哥。

      一起卖小灵通的那段日子是高启盛最快乐的时光,他们赚到了钱,开始看起来有些体面,他哥不再一身鱼腥味,像个老板。他觉得他哥是有老板相的,以后能赚更大的钱,那时候他已经发现了他哥的秘密,他不害怕,反而兴奋,就像他杀人时的心情。高启盛为他哥和他是一样的人高兴,没有什么比这更能证明他们流着同样的血。他哥做这些事就像杀鱼一样平常,面无表情垂眼下视双手染血,如神审判世人。

      高启盛不喜欢陈书婷,她不姓高,却大摇大摆地闯入了这个与她无关的家,她的闯入对他来说是一场酷刑,她如匪徒一般,霸占了家里的最珍贵的宝贝,把他这个原本的主人孤立了出去,强势地对一切指手画脚,而他哥纵容了这种强势,常用一种他不太懂的眼神注视这个女人。他也想被他哥这样长久地注视。

      高启盛开始失眠,睡不着的时候他就站在他哥的房间门口,死死盯着那如城墙般的房门,面积惊人的豪华别墅只是冰冷的建筑,唯有这扇门里他哥在的地方才能称之为家,以前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他只能站在家门之外。

      高启盛开始怀念因不听话而挨打的日子,他意识到乖孩子什么也得不到,而坏孩子至少可以挨一顿打,他在他哥的巴掌下短暂地活过来,这赌气一样的活法最终却让他离他哥越来越远。

      老默回京海的时候高启盛嗅到了危险的味道,他们这种野狗一样长大的孩子有灵敏的嗅觉,他开始恐惧,并迫切地想回到他哥身边,回去的路上他想了很多,犯了不可饶恕之罪以至于让神深陷泥潭的人是他这个弄巧成拙的信徒,他若想让神回到天上,需得赎罪。于是他让自己成为和徐江、李顺、老默……一样的石头,让他哥踩着回到天上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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