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8、(二百二十八)~(二百三十) ...

  •   (二百二十八)

      我得声明一下,在来哥谭之前,我绝对说不上是一个易怒的人。

      当然,现在也不是!

      这样想来,是跟提姆交往之后,我在他面前才变得愈来愈容易生气。明明在确认关系之前还不是这样的,难道是因为彼此太靠近、变得太熟稔,才害我的真面目开始暴露……咳,不是。

      我再次强调,我真的不是脾气不好的类型,真的喔。

      好吧,应该这么说,在哥谭待久了,只要没有快进到烧杀抢掠被蝙蝠侠重拳,谁的脾气都说不上坏。

      哥谭,就是这么一个神奇的地方,能让一些标准和定义灵活弹性起来。

      最初在社交软件上看到这种言论时,我是抱有怀疑的,但从上一次当交换生,到我来留学租房的“格蕾三迁”,我终于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但仔细一想,也不是不能理解的,要在哥谭生活,首先能适应这里变幻莫测、经常阴雨绵绵的天气——当然,在这点上我的潮湿老家也不遑多让,因此我适应得不错。

      接着,你得受得了这座城市跟蟑螂一样多的罪犯,我说得毫不夸张,是真的跟蟑螂一样,你看到的只是一个,但实际上在同一时间,大大小小的恶行与受害之人已经占据首哥谭不同的角落,包括并不限于阿卡姆精神病院跟黑门监狱常关的那些“美洲大蠊”。这方面来看,我是永远都习惯不了的,更别提我这阵子接二连三碰到的那些城市害虫和鲁蛇。

      就在这样天气、环境与人为因素所致、日复一日的各方压力之下,就连街边小摊的阿姨前一刻还在给客人装苹果,下一刻被“客人”持刀打劫时,都能佯装着拿钱,反手掏出了枪。

      这件事我同样是从论坛上看来的,听说那抢劫犯和他的同伙是在中心城混不下去才到哥谭想东山再起,结果山没起成,刚冒起的小丘陵就被在阿姨的两火炮下去打出两个坑,后面无赖帮还派人来清理门户,正式将这罪恶的小坑铲平。

      本来我跟其他网友一样,看到如此戏剧性的描述时,都觉得有编的成分——直到贴主表明自己住在东区。

      理解,尊重,祝福(双掌合十)。

      顺带一提,贴主还是个红头罩厨,曾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贴主在深夜时分都会不时把一些对大佬的偷拍发到论坛些。当然,基于论坛管理员的操作,能成功发布或留下来的,通常都是一些模糊的照片,比方说只能看到一片漆黑之中、一颗澄亮的红点如同笔刷般划出一道残影那种。

      说起来,我之所以对这位红头罩粉丝如此印象深刻,还是因为对方那爆炸性的名言。

      这位粉丝曾经在某一蝙蝠系义警的八卦讨论贴下如此说过:“我好羡慕他们能被那胸肌夹爆脑袋!”。

      不理解,尊重,且祝他好运(双手比叉)。

      不过,按后面他的发言并没有被删、甚至还因为经常有新回复而导致贴文被推到首页,以及这份粉丝还没被禁言的状况来看,他是真的挺好运的。

      嗯,虽说后面他已经甚少拍到红头罩身影,还跟网友们哭诉过。

      我们有理由相信他已经上了大佬的黑名单,大佬是故意不在他家附近现身的。

      我只能说,大佬,干得漂亮。

      呵,让他跟我争论说“红罗宾的腰和脖子比不上红头罩的胸”!

      没品,这就是你的报应!

      (二百二十九)

      咳,扯远了。

      其实想了这么多,我也只是想将我变成爱啃鸭鸭的野蛮女友这件事合理化——看,都是提姆气我的,如果理由还不够,就是哥谭的天气和水土害的!

      所以,不尴尬,就算我刚咬了提姆的脸颊,还玩了下梗,大喊出奇怪中带些变态的台词,但这说到底都是提姆的错、哥谭的错,我才不会感觉尴……呜,还是会很尴尬啦。

      此刻的局促不安,远比以前任何一次在提姆面前犯的傻、甚至比玩罗宾——的娃娃都要严重,脑袋一热之后就是一片空白。

      更可恶的是,在我做出那个动作、说完那句之后,提姆就沉默了。

      他先是凝视着我良久,接着移开视线、垂着眼帘,全程闭口不言。

      看他这样子,活脱脱就是一个受到了欺负又不敢说的小男孩。

      就算他是小男孩,肯定也是个狡猾的“鸭子男孩”,因为事情的起因分明就是他什么都不愿意说,还三番四次佯装没事,哼。

      但我也知道,正是因为我对他反常的理由刨根究底,不再善解人意地让他避而不谈,哪怕到了这一刻,他露出了这样的表情后,我还是没有妥协,他才会有这样的表现。

      对于提姆拒绝开口这件事,我一直在责怪与自省、生气与自责之间反复横跳。我知道这样很奇怪,但又很合理,皆因提姆这次的反应真的很不寻常。

      他的不安溢于言表,哪怕是我都能看出来,甚至我还能察觉到原因定然跟我有关。

      明明他在蝙蝠侠的事上是个完美的神秘主义者,至今都没露出过破绽,怎么到我的事上,就表现得这么……可恶!心脏,不要跳,不对,不许因为这种想法就开始加速跳动啊!大脑,你也不许动摇!

      糟糕,我觉得要是提姆再不说些什么,我觉得我就能把自己哄好。

      不行,不能让这件事就这样过去。

      我咽了咽口水,尝试在这场无声的对抗中稳住自己的军心,强逼着自己定睛往前直视,哪怕瞧见的只是一个看起来很健康的发旋。

      我脸上从容不迫,脚趾却已经一次又一次地在鞋里蜷缩、蠕动。

      我、不、可、以、认、输!
      在脚趾即将要伴随着心脏的尖叫而阴暗爬行之际,发旋哥——发旋的主人提姆终于没再让我观察他的头皮,也结束了他的椅背监视行动,愿意抬起头来正眼望向我。

      好吧,其实他的目光也没那么正,对上我双眼之后,他先是一顿,目光再往旁边一溜。

      我明明都做好准备,以为他会用上那些不属于日常生活的小技巧来伪装、隐瞒或是转移我的注意力了,就像他之前那样。他这个令我意想不到的、带点心虚的小动作,害我心脏的节拍又再乱了起来。

      “你无法证明……”在我努力忽略自己心跳的声音时,耳边突然传来这样一句低语。

      “嗯?”是我听错了吗?

      他小心翼翼地看了我一眼——哪怕我能猜到这个举动是三分真意七分故意的,我依旧有被可爱到——然后清了清喉咙,似是尝试以理服我:“一般怀疑对方,我们都会讲求证据不是吗?所以,你瞧,也许只是你多(我轻咳了一声)……我的意思是,我很抱歉让你不安了。”

      呵。
      我心跳突然就不乱了,就像瞬间没了那种世俗的欲望。

      我回他一个微笑,他气势当即更弱了,脸上转而挂上一个苦笑并道:“我是真的很抱歉。”

      我看你非但不抱歉,还有点欠(咬)。

      我不着急开口,努力维持住脸上僵硬的笑容,直到面前的人逐渐笑不出来,我也终于可以结束这莫名不太友好的对视。

      唉。
      在这一刻,我不由得想,我们到底在干什么呢?

      众所周知,鸭子的嘴都是硬的,更别说眼前这一只。
      而我该做的,从来都不是胜过他、表现得比他强势,让他哑口无言,不是吗?尽管他有时候真的让人生气得想令他先闭上这鸭嘴。

      我先是长长地吁了口气,可这下大概又触碰到提姆的神经,只见他略显紧张地眨了眨眼。

      嗯?不是……他、为、什、么、这、么、可、爱!

      连番刺激之下,我觉是我的心头小鹿都要开始拖着舌头爬行了,我脑里甚至闪现过想将他绑回公寓了、逼他说实话的阴暗想法。

      不好,冷静,人不能至少不该。
      为了不让他的一举一动扰动我的心神,或者打断我接下来说话的节奏,我刻意用受伤的那只手轻盖在他双眼上。理所当然地,他怕弄到我的伤口,并不会反抗。

      挡去他那双对我杀伤力十足的蓝眼,我总算能好好讲话了。

      “首先,我发誓我没有小瞧任何一场犯罪行动,我知道不需要一颗子弹,仅仅是一块刀片就能把我送进医院——不管是送到上层还是地下楼层。”

      我猜,在我掌下的那双蓝眸,没再像先前那样微微低垂,而是正直视着失去视野的前方,那里面或许还正翻涌着我所不了解的波涛。

      但正因为我看不见,才能继续说下去:“但是,这次的事件没有那么——至少看起来——还没有精品店的那次严重(当我说到精品店时,我的掌心被纤长的睫毛挠了两下,可恶)。可看看提姆你这次的表现吧?这真的很难令我不去想,是不是有什么关于我的问题,你正在一个人面对,而你不打算告诉我。”

      说到最后,我委屈得喉咙涌上几分干涩,但努力咽了下去。

      我只是一个敏感、多虑又弱小的普通人,我能接受男朋友出于秘密身份而对某些事有所隐瞒,但不代表我不会难过,尤其是在关于我的事、他的情绪上,他都要几番回避的话,我的心情就像是看着他骑着他的红鸟摩托在哥谭七弯八拐最后被直直撞上——难过得要死了。

      我很弱,若然真的被他的摩托撞上,肯定会物理意义上的去世,而被他这样的态度创上,也会不满又难受。

      然而,我还是认为,我们之间首先要有谁来开这个口,去追问、去劝解、去商量。

      在这件事上,我或许总是能做得不错。

      我说完那些话后,能看到提姆抿着唇、嘴角微微下弯,尤其当下只看到他的下半张脸,就觉得他这个样子,像极了他还不知道我早已知晓他红罗宾的身份时那不苟言笑的模样。

      这副样子,比起我曾有缘见过、在夜空中笑得意气风发的小红鸟,更像是令我发怵的蝙蝠侠,这可能是他出于对蝙蝠侠的熟悉与习惯而下意识作出的模仿,也可能是像我之前所想那样,他们真的有点相似。

      我猜,不长嘴的方面也是。

      想到这里,我空着的手握了握,拳头有些硬了,但还是逼自己冷静下来,补上最后一击:“还有,我看到了,那些劫匪身上长着芽,是跟上次的事件有关对吗?”

      我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我想借此向他暗示。

      我往下一看,正好看到提姆的手握成了拳。
      跟我对称了,我不合时宜地想。

      “好吧……我说完了。”我感觉自己就是刚发完言的检察官,准备等律师作出辩护。

      而这场庭审上没有法官,一来是因为我对法庭控辩的大部分理解都来自童年玩的《逆转》系列游戏,而现场并没有光头;二来是我认为我们之间也不必定个是非对错,更不需要下一个判决。

      我想要的,是即使他对一些不能外传的事件保持沉默,他仍然能将自己的感受好好传递出来,尤其是因我而起的部分。

      我明白这并不简单,坦诚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我如此,对思虑缜密的提姆尤为如此。

      我放下了遮挡在提姆上半张脸的手,与他目光交汇,他却又一次先一步错开,缓缓垂下脑袋,仿佛刚刚炸开了羽毛、如今依然沮丧地耷拉着脑袋的小鸟。

      我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

      好吧,我对他示弱的模样始终没辙,只能轻轻把额头贴上他的,妥协地作最后补充:“我只是觉得,你可以适当沉默,但不能把自己憋成哑巴……你至少得告诉我你的心情?”

      我松开紧攥着的五指,轻按在他的拳头上。

      提姆喉咙溢出一声低笑,我能从中听出一些疲惫:“我认为,前面那句话应该打印出来,贴在蝙蝠洞里。”

      他同样张开了手掌,贴了上来,让我们十指紧扣。

      我闭上眼,额头向前蹭了蹭,提醒道:“记得多印一张贴在你胸前。”

      他沙哑低沉的声线里带着笑意:“那我就看不到了。”

      “是让别人念给你听的。”我轻哼一声,“不过也没有意义,你不会改的。”

      呵,我还不知道你?

      (二百三十)

      庆幸的是,提姆还没退化到一个哑巴的程度。尽管这一次与过往的数次相比,他的嘴都特别硬。

      好吧,也没有很硬,咳。
      是软的,特别软,带着令人难以摆脱的轻啄、吸吮;舌头也是软的,却能侵入、扫荡,让人迅即投降、溃不成军。

      我突然想起之前我在心里说过:提姆的拥抱让人沉迷,可此刻,我觉得让人沉迷的不只有拥抱——

      不,别说沉迷,再不呼吸我就要沉下去了。

      “唔……”我反咬一下他的唇,然后猛地往后一退,再用左手盖住他的嘴,“我要喘不过气来了。”

      我承认我很逊,我就是不太会换气嘛!

      被阻止继续恃“嘴”行凶的犯人,正用一双清澈如水的蓝眸看向我。若非看到他用姆指抹了抹那张湿润的、微红的唇,我都要觉得刚刚我们说着说着、望着望着,趁我一个没留神就亲上来的那个人不是他了——这是不可能的!

      我的嘴还有点痛呢,呼吸都还没平复呢。

      冷不防,掌心传来了短暂的湿黏和温热感,让我下意识一抖。

      这个人就爱玩偷袭这一套,他不讲武德!
      我瞪了他一眼,一边更用力地捂着,不让他再拿舌头袭击我,一边义正辞严地说:“正经点!我刚刚说了那么多,你、你好歹得给我一个回答呢。”

      他垂眸看了看我的手,无声指责着,似在说是我的手让他说不了话。瞧他那清白无辜的样子,仿佛一切都不是他刻意隐瞒的错,而是我的问题,我才是该被扭送到黑门监狱的大恶人。

      本来已经降温的怒火又有燃起的迹像,既然如此,我就露出一个凶狠的眼神,对他恶言恶语道:“不管是什么你都得给我说一说,不然我就把你绑走,让你家人来赎你。”

      之后我才慢慢松开他嘴上那只手,结果没半秒就被攥住手腕。

      我:“?”
      当我在脸上打出一个问号时,不是代表我有疑问,而是我觉得他有问题。

      韦恩集团的现任总裁看起来正认真地考虑我给出的方案,还非常故意地把我手腕脉搏的位置贴到他脸上,另一只手无声无息地将带伤的那只手按回我大腿上,一下子将我钳制住了。

      所以,他是要先下手为强绑架我了是吗?

      已知,如今我们所在的轿车正停泊在人流较少的街道,司机早被他叫回去了;
      已知,这车上安装的似乎是只能从内往外看清、而不能反过来的玻璃,隔音防弹也一流,我怕是喊破喉咙都没有人会发现。

      恐怕要等管家爷爷和提姆他二哥去买完东西回来,才有人会来救我……嗯?不对!他们是一伙的,可恶!

      当我还在琢磨要怎么反击时,提姆却给了我一个出乎意料的回答:“……他们不会赎我的。”

      “啊?”我这一声应得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

      提姆却似乎没注意到,只是缓缓扭头看向旁边,嘟嚷道:“他们会连同我跟作案工具一起交给你,连绑架信都能帮你搞定——如果你需要的话。”

      这么“兄友弟恭”的吗?

      我顺着他的话问:“韦恩先生不会帮你吗?”

      提姆闭了闭眼,默不作声地作出了控诉。

      看来还能多加一句“父慈子孝”。

      “阿尔弗雷德……抱歉我不知道那位先生的姓氏,他也不会吗?”

      “姓氏是潘尼沃斯,我们都喊他阿尔弗雷德。”他缓缓抬眼,大海一般的蓝眸宛如真的满盈着水光,“平日如果事情太过火的话,他还是会出言阻止的,他值得我们所有人的尊敬。但是很遗憾,一般我们之间的'兄弟事务',他都,嗯,像是一种守望。”

      提姆在说话时,睫毛轻扇,眼中从车窗映入的细碎日光,仿佛一幅价值连城的名画,美丽而脆弱,犯规得很。

      我就不该放开遮住他这双“凶器”的手。
      我一边理性地下了这个结论,一边感觉心头小鹿想要夺心门而出、跳到前面的驾驶座上,再一脚油门踩下去。

      我吸了一口气,凝视着他这幅表情,好一会儿后,我才伸手摸了摸他的脸,低声道:“噢,可怜的提米。”

      他换上一张错愕的表情,望了过来。

      哎呀,是我句末上扬的声调露馅了?还是说,是我舔了舔嘴唇、放任嘴角上翘的模样太过邪恶了?面前的某位最佳男演员都意识到自己卖惨的演技并不过关,眼睛眨动的频率变快了喔。

      “但那样就是说,我接下来即使要把你绑走、对你严刑逼供,都没有人会来救你了,是吧?”

      可怜的提米喔。
      我的心头小鹿,正戴着墨镜、长着恶魔翅膀,如此再一次发出感叹。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8章 (二百二十八)~(二百三十)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