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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狭路相逢勇者胜 ...

  •   我醒来的时候,已近黄昏。当时夕阳把天空映得一片橙红,当真彤霞如火,残阳似血。我神情恍惚,还有些头晕,只觉得自己的身体蜷缩在一个温暖而柔软的怀抱里,还有阵阵清香飘来,叫人心神松弛,流连忘返。
      “逍遥哥哥?!”我正迷糊,听到有人喊我,语声清脆温软,似曾相识,我勉强撑开眼皮,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清秀的小脸蛋,正是灵儿。
      “灵儿?我……我这是在哪?”我挣扎着坐起来,发现自己正被灵儿抱在怀里,更是觉得羞臊,急急忙忙以手撑地,就想站起身来,奈何胸口传来一阵撕扯的疼痛,我“哎呀”一声,又颓然瘫软在地上,被灵儿接住,扶着我的背。她面带忧容,却又含了一抹喜色,朝我道:
      “你可算醒过来了,真是吓死灵儿了。咱们,咱们还在苏州城外呢。”
      我环顾四周,那棵令人印象的大槐树还好端端地杵在一边,像看笑话一样看着我受伤不起。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又下意识地伸手去捂胸口,才发现受伤的地方软绵绵的,已经包扎好了。我这才回想起晕倒之前,正好中了那紫衣女子一剑,当时鲜血如注,从胸口喷涌而出,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此时日薄西山,马上就要天黑了,看样子我起码昏迷了两三个时辰。
      我看着灵儿喜极而泣的表情,拍了拍她的肩膀,又握住了她柔软的手,道:
      “灵儿,是你救了我,谢谢你。”
      灵儿摇了摇头,擦着眼泪说:
      “有什么好谢的,我差点,差点就以为再也见不到逍遥哥哥了……”
      “好灵儿,别哭,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嘛。有你这么水灵的妹子在身边,逍遥哥哥怎么舍得抛下你?”我见灵儿哭得楚楚可怜,一双清亮的眼睛烟雨朦胧,她脸上的泪水就像一颗颗璀璨的珍珠,不禁心生怜爱,伸出手去细细抹掉了她的泪痕,然后轻轻搂她入怀,灵儿则小心翼翼地把头靠到我的胸腔左边,不去触碰我的伤口。我见她心细如发,对自己又极为关心,更是心旌摇荡,吮吸着她鬓边的发香,道:
      “灵儿乖,咱们进城去好不好?”
      灵儿点了点头,从我怀里起来,然后扶着我的手臂,道:
      “逍遥哥哥,我扶你。”
      我轻轻“嗯”了一声,在灵儿的搀扶之下站起来,然后慢吞吞地朝城门走去。还好我们离城门不远,大约走了一盏茶的功夫,总算进了苏州城内。
      我伤势不轻,需要好生休养,今天又晚了,我一没心思二没力气去逛大城的夜市,直接奔了客栈,要了一间上房。灵儿与我有婚约在身,她一个人胆子小,之前在余杭我家的客栈都不敢一个人睡,非要与我一起,我心想既然婶婶交代我陪她去苗疆寻回她娘亲,就要向伯母提亲,娶灵儿为妻,那现在同住一屋也不算逾距。更何况,灵儿说我的伤口得勤换药,她不放心我一个人,而且我们所带的盘缠也不多,能够少开一间房,也是为了省钱,便扮作了小夫妻,在一间房睡下了。
      灵儿的疗伤术了得,只听到她口中念着“观世音菩萨普度众生云云”,就从指间泄出柔和的白光,仿佛琼浆玉露,滴入我的创口之中,过了两三天,我的剑伤已经愈合,人也变得精神许多,几乎好了七八分。
      这几天为了养伤,我粗茶淡饭,整天待在客栈,闷得发慌,现在总算恢复了体力,我立刻握着灵儿的手腕道:
      “灵儿,这几天辛苦你了。我好的差不多啦,今天带你去逛逛苏州好不好?”
      灵儿点点头,照她说的,十六岁以前从未离开过仙灵岛,她早就想看看城里的生活是什么样的,这次若不是我们先遇上了那蛮不讲理的紫衣女子,我又身受重伤,她早已迫不及待想要去看看这座久负盛名的人间天堂了。我也觉得对不住灵儿,说好的要一路上照顾她,反倒累及她来照顾我,真是太没有做男人的气概了。为了弥补自己心中的愧疚感,我决定要好好带灵儿吃喝玩乐一整天,将苏州城的花样全部领教一遍。
      我拉着灵儿的手,两人一起迈出了客栈房门。我们的房间在二楼,身子刚探出回廊,往下一看,就见到一楼大厅里挤满了食客,四面八方坐得满满当当的客人或是饮酒作乐,或是狼吞虎咽,店小二满堂跑,招呼新来的客人,而掌柜的则笑得合不拢嘴,一边收银两一边和几个汉子闹磕。我看着这苏州一家普普通通的客栈,生意如此兴隆,再想想自己家在余杭开的那间小店,十天半月也不见得有客人光临,真是灰头土脸,羞于见人。
      我正暗自感慨,突然从大厅门口屁滚尿流地爬进来一个人,戴浅黄色幞头,身着一袭淡蓝色连襟袍,虽然此刻四肢着地,匍匐前行,颇为狼狈,但头高高昂起,眉宇间又是悲愤又是沧桑,他一抬头,我便将他的脸瞧得清清楚楚,眉清目秀,皮肤白皙,应该是一位苦读寒窗十数载的文弱书生,却不知得罪了谁,竟然连滚带爬地逃进了这家客栈里。
      不过很快,我就发现他身后跟来三个人,左右两边都做打手装扮,怒目圆睁,满脸横肉,腰间背后全挂着各式兵器,硬邦邦的拳头上套了许多金属玩意儿,一身腱子肉鼓鼓的连马甲也罩不住,看上去杀气腾腾。而中间那人则是个贵公子,裹着华贵裘衣,头束金冠,腰间悬挂着一枚晶莹剔透的玉佩,似乎是上好的羊脂白玉,就连挂着玉佩的穗子都是红金相间的流苏,用料似乎颇为讲究。可惜我见识不多,说不出那穗子的质地出处,只知道绝非俗物,价值连城。相比之下,那位趴在地上的书生,尽管也是穿着丝绸料子的衣服,但与贵公子放在一起,便不值一提了。
      那贵公子抬脚便往书生的屁股上一踹,那书生虽然吃痛,却咬牙不叫,只见他太阳穴青筋暴起,眉头紧皱,连额头上的皱纹都逼出来了,显然是极力隐忍。我看他生得文弱,身材清瘦,只怕手无寸铁之力,又如何经得起这贵公子的折磨。但看他眼神坚毅,尽管受人欺负,却不开口求饶,却是十分勇敢,令人钦佩。
      “叫你多嘴,阻碍我家少爷求亲!”
      那贵公子左边的打手也跟着补上了一脚,狠狠踢在那书生的小腿上,书生头一抖,身子也跟着微颤,却仍旧咬紧牙关不吭一声。我见他们三个人欺负一个人,而且其中两个显然是练家子,居中的贵公子尽管看上去瘦精精的,从他方才踢人的脚法来看,也是个至少练过几年拳脚功夫的富家少爷,怎么能如此蛮不讲理以多欺少?更何况,听方才那打手的话,这书生只是多了几句嘴,凭他的本事,恐怕也做不出什么伤天害理之事,又如何遭受这一顿无妄之灾。我素来看不惯倚强凌弱,而这书生弱不禁风却又死命强撑,更加让我又惊又敬,胸腔升起一股热血,左腿一抬,都没来得及和灵儿说一声,就已经翻过回廊栏杆,飞身跃至一楼。我没练过上乘轻功,但这一二楼之间也不过数丈之遥,我只施展婶婶素来教我的“平步青云”,就能腾上跃下,两三楼层的高度都难不倒我。
      “住手!”我大喝一声,朝那门口的三人挥了挥手掌。
      那三人闻声抬头,看到是我,三人对望一眼,摇了摇头,恐怕谁也不认识我是谁。我猜他们在当地作威作福惯了,恐怕是有权有势的一方人物,这苏州地界还没有敢阻拦他们办事的人,因此见到我这个生面孔,难免以为是什么了不得的神圣,但三人既然都不认识我,那便放心下来,至少我不是他们心目中那些有来头有靠山,不到万不得已不敢招惹的大人物。
      那贵公子睥睨地瞟了我三眼,算是把我从头到脚细细打量了一番,大约是见我粗布衣衫,年纪又轻,更加没把我放在眼里,冷哼一声,抬起下巴,漫不经心地说:
      “哪里来的野小子?”
      他这话看上去是问我,但旁边的两名打手已经忙不迭抢出一步,将贵公子护在身后,然后一个抡锤一个端刀,虎视眈眈地看着我,沉声道:
      “小子,滚开!少多管闲事!”
      我见他们护主心切,恐怕都想和我打上一场,或者把我赶跑,算作在主人面前立功,不由得将计就计,道:
      “在下无名小卒,只是看不惯你们几个大男子汉欺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我看两位身手不凡,杀鸡焉用牛刀,何必跟一个不会武功的人过不去呢?小弟不才,愿意讨教两位高招,若是侥幸胜了一招半式,还请两位英雄不要再和这位书生为难了。”
      那两人对视一眼,又看了看那贵公子。那公子面无表情,眼神中只有鄙夷,两名下属不知主人心意,只好自己拿主意,见我说得坦荡,然而毕竟是个初出茅庐的少年,恐怕没有几斤几两,因此哼道:
      “就凭你这个毛头小子,也敢和我们叫板?”
      我猜想他们二人必定自视甚高,尤其是那一身的肌肉看着就让人害怕,平日里肯定没少打人。我虽然没学过多少工夫,用婶婶的话来说,就是只会些三脚猫的本事,逃命还行,对敌估计难当大任,因此也没真打算和他们两人硬拼,所以故作低微,拱手道:
      “两位英雄说得正是,小弟我身子骨弱,肯定不是二位的对手。不如这样吧,两位当中只需出一位来教训教训小弟,而且呢,小弟打是打不过你们任何一位的,只要两位英雄出招的时候手下留情,若是十招之内碰不到小弟,就算小弟胜了,这书生便算是英雄送给小弟的人情,小弟也绝对会劝他痛改前非,不再与贵公子为难,两位意下如何?”
      这两人都是粗人汉子,被我说的这番话绕来绕去,已经晕头转向,到后面有没有听懂我的意思,恐怕难说。果然,他们面面相觑,均回头看着自己主人,而那贵公子显然听明白了我的话,他对自己的家仆信心很足,如今大庭广众之下,被我公然挑战,他若是不答应,难免显得小肚鸡肠,而且狐假虎威,因此点头道:
      “既然这位少侠看得起你们,你们随便出一个人,打发了他吧。”
      两人得到主人命令,终于明白该如何行事。右手边持刀的那汉子先跨出一步,对左边的汉子说:
      “大哥,这小子不必你出手,我来教训教训他。”
      那做大哥的似乎也无意和小弟争锋,他把手里的大锤往地上一放,人就坐在锤头上,喘着粗气说:
      “好,二弟,你上。”
      那二弟“嘿”了一声,横刀于胸,目光炯炯,朝我道:
      “小子,爷爷我让你一招,先出手吧!”
      我不想与他起正面冲突,只想妙用“金蝉脱壳”,让他追我十招,碰不到我的身子,便算赢了。因此摆摆手说:“谢谢大爷,哪里敢占大爷的便宜,更何况小弟我也不会武功啊,还请大爷先出手吧!”
      “你奶奶的,废话恁多!”
      那汉子早已被我的话策得不耐烦,拎起大刀就往我身上招呼,一时间风驰电掣,那大刀在他手里虎虎生威,光影闪闪,我不敢不避,连忙脚步纷踏,看似杂乱无章,实则乱中有序,婶婶教我的这招“金蝉脱壳”,效仿的是蜕茧成蝶,脱胎换骨,以自身衣袂作为遮挡,迎风起舞,那刀刃虽锋利,刀法虽快速,但眼看着就要挥到我身上时,却又被我左手一闪,右边一避,堪堪躲了过去,虽然是擦肩而过,险极又险,却到底不能沾到我衣襟。我本来就身着黄色坎肩,看似一件薄薄的斗篷挂在身后,在那汉子面前晃来晃去,速度快时犹如金钟罩扣在肩头,碰不到挨不着,而我时而缩头缩脚,时而大开大合,在这宽阔的客栈大厅里借着许多人头肩膀和桌椅板凳,伸展跳落,转眼间那汉子已经挥出了十八刀,仍旧一招都没喂到我身上。
      舞刀大汉气急败坏,额头上汗珠涔涔,口里谩骂不休,刀法也日渐凌乱,好似走火入魔般在空中乱砍,差点殃及旁人,几个锦衣华贵的客人早已经在家仆护送之下从客栈前门溜走,一边跑一边咒骂:
      “哪里来的粗人,竟然乱砍,看我不回家和我爹说道说道!”
      我虽然全力以赴躲避汉子的攻击,但是这几句话听到耳里,不由得向那朝我发难的贵公子看去,只见他听了客人言语以后眉目嗔怒,脸色难看,只怕也不想得罪太多人,不管他家官做得再大,这苏州城里达官贵人甚多,又哪里能够全部吃得下。而那汉子早已出了二十多招,远远超过我之前说的“十招”,却还是未能伤我分毫,那汉子虽然杀红了眼,不管不顾,但这一旁冷眼观战的贵公子头脑清醒,就算他的手下不懂道理,他这个台面上的主人不能不讲江湖规矩,因此喝道:
      “住手!”
      那汉子虽然挥刀在手,正要朝我攻来,可是听到他家主人的命令,尽管半途收手心有不甘,而且收招的时候惯性使然,仍旧把一面上好的黄杨木桌劈成了两半,卡擦一声桌面从中分裂,哐当垮在地上,甚是可惜。我一面心疼那价值不菲却又无辜遭殃的桌子,一面飞身跳到一楼通往二楼的台阶之上,居高临下看着那位公子和他的手下,谨防他们偷袭。
      那贵公子见我已经成功避开,好端端的客栈大厅此刻人仰马翻,桌椅散乱,掌柜的一个劲儿在柜台后面哀嚎,哭声恸天,嘴里嚷嚷着也不知道是叫唤些什么。我虽然是个乡下来的小子,但是江湖规矩多少懂一些,像这样一家大客栈,开在苏州城的繁华地段,多少有些背景。这贵公子不管是何等来历,若是稍微有点眼力见,都不会乱下杀手,胡搅蛮缠,毕竟强龙也压不过地头蛇。因此,他眉头紧蹙,干咳一声,远远的对我道:
      “这位少侠好俊的身手。”说罢,横眉冷对那发狂的手下,怒斥一声:
      “丢人现眼,还不快回来!”
      那使刀的汉子被主人这么一呵斥,早就吓得浑身哆嗦,他与我比武,按照事先定好的规矩,已经输得颇为狼狈,只因为心有不甘,对我死缠烂打,不仅破了规矩,还丢了主人家的脸面,此刻被当面斥责,更加是惶惶不安,早已面色惨白,连滚带爬地退回到那贵公子的身后。
      抡锤的打手见兄弟吃亏,狠狠瞪了我一眼,但他察言观色,见他家主人神态有异,也不敢再出头向我挑衅,只能恭恭敬敬也退到了贵公子身后。此时那被欺负的蓝衣书生已经攀着凳子脚慢慢站了起来,气喘吁吁地坐在一张方凳上,整理衣衫。那贵公子斜睨一眼,见书生一身上好的丝绸长袍上面灰迹斑斑,脸上也挂了彩,鼻青脸肿,总算解了气,见大厅上已经慢慢重新聚起了人流,开始在周围指指点点,他想必不愿多生是非,冷哼一声,带着两个随从大步流星迈开大门而去。
      寻衅滋事的人既已离去,大厅里恢复了之前的喧哗,该喝酒的喝酒,该聊天的聊天,店小二眼疾手快把坏了的桌椅抬出去,又有几个长工从仓库里驮了新的桌椅进来,看样子这家客栈是事故高发地带,对这些打打杀杀的江湖事件司空见惯,应付起来也是游刃有余。我再偷偷瞟了一眼方才躲在柜台后面嚎啕大哭的掌柜,如今早已换了一张脸,真就跟川剧里的变脸一样,一盏茶的功夫前还是愁眉苦脸,此刻已经眉开眼笑,乐呵呵地招呼着新客人,指挥店小二收拾残局,若不是我亲历了这场纷争,根本不敢相信这里方才发生过一场恶斗。
      灵儿急匆匆地奔下楼来,握住我的手,反复查看我前前后后,焦急道:
      “逍遥哥哥,你没受伤吧?”
      我咧嘴一笑,大大咧咧的说:
      “嘿嘿,没有。你眼力那么好,难道没看到那脓包根本没挨着我的身子吗?”
      我相信灵儿在楼上一定把我方才和那打手的拆招环节看得一清二楚,只是她关心则乱,虽然眼见为实,难免心中忐忑,一定要仔仔细细再瞧我一番,确认无碍,方才放心。
      我正和灵儿说话,那挨打的书生一瘸一拐向我们走来,拱手施礼:
      “多谢少侠出手相救。”
      我连忙还礼:
      “不客气,应该的。”
      这书生虽然为人低调,刚才匍匐在地上又受人嘲笑,但是见我救了他,坚持要报答,因此向掌柜的要了一间雅房,说要做东请我和灵儿吃饭。我怕他破费,连忙说:
      “不必不必,举手之劳!”
      然而这书生性子执拗,说什么不肯让我和灵儿走,已经叫小二把这里最有名的江淮菜全都端上来,我拧不过他,只好吩咐掌柜的直接把饭菜送上我和灵儿的客房,就不必另开一间包厢了。然后我请这位书生与我们一道回房,边吃边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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