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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正文第三章 第一个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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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只是一个雕刻师,于市井间开了一家名叫“记忆茶舍”的客栈,是一个专门以吸取世人记忆为生的小妖。
但是突然有一天,阴差阳错,机缘巧合之下被冥王所救。
为了报恩,我答应他成为了驱魔人,从此为他卖命。以维护天地秩序,匡负世间正道为己任。
三百年前,冥王告诉我,这三界之间不管是人、还是神、鬼、仙,皆有执念,且这执念随着时代的变迁日益加深。因为在人死之后,要过奈何桥,喝孟婆汤。
可是这几百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世人只盲昧地追求金钱名利和权势地位,反而忽视了世间至情至爱,搞得人间物欲横流,乌烟瘴气。
就连冥界都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导致恶鬼从生。
但凡世间事皆有其两面性,至情至爱固然是人间最美,世间之最。特别是在这种混乱的社会背景下,这至情至爱就更显得弥足珍贵了。
但是凡事过犹而不及,至情至爱一旦成了执念,便成了麻烦事儿。
在冥界,那些怀着执念而死的人,因执念太深,孟婆汤并不能完全消除其记忆,导致下一世又带着前世执念而生。
这些人,往往纠结于前世过往,或多或少地影响今生的气运,久而久之,命运就发生了变化。
若如此下去,三界气运将变,世间必将大乱。唯一解决之法便是清除世间孽障,净化世人执念。
是以我成了驱魔人,甘做他手中清除这三界执念孽障的刀。也或许是因为天生的责任感驱使吧。
为了掩人耳目,我又重新以雕刻师的身份在市井间开起了这间名叫‘记忆茶舍’的客栈,干起了我的老本行。
并且打着挂羊头卖狗肉的幌子,放出风去,但凡能找到‘记忆茶舍’者便可生死人肉白骨,圆心中所求。唯一的代价,便是用此生最珍贵的记忆来换取。
就这样过了几百年,我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雕刻师。
百年下来,我雕刻的面皮数目繁多、男的、老的、少的、女的,林林总总地摆满了货架,举不胜数、千奇百怪且姿容艳丽而栩栩如生。
然而每雕刻一副面皮,便是一人命。这些面皮皆是有灵魂的,每一副面皮中都雕刻着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这几日,我让人把‘记忆茶舍’又重新翻新装置了一番一切按照客栈的模样来布置。
落落说:“老板,既然您这么喜欢把它当成客栈来经营,何不改名为‘四方客栈呢……?”
落落是我的一个伙计,她尤其喜欢四四方方的东西。
是以一百年来由着她胡来,把‘四方客栈’的名号传到了江湖上,从而导致记忆以茶舍门可罗雀,生意惨淡。
以至于关于记忆茶舍的传说,也越来越隐晦神秘。但记忆茶舍这个名号终归是久负盛名,深入人心。这不,就在前几日茶舍就接到了近一百年以来的第一单生意。
是以我让伙计们大肆的布置装修了一番,以等待第一个客户的到来。至于茶舍的名字嘛,我没想要改,江湖上的名号且随它去吧。
但这里是我的家,是我白手起家的地方,总归是我的地盘。我喜欢把它做成客栈来经营,这样才方显热闹和温馨。
虽说是做买卖,但怎么说也算是客户的另一个家,只要客户住的满意、住的舒心,成单率自然而然就高了。况且就算成不了单,但买卖不成仁义在嘛,至少也能挣点外快,来养活这一大家子的人。
我又让落落在茶舍门前挂了两个大红灯笼,给黑漆漆的屋外增添了一些光亮,又让豆豆把茶舍屋内四角都点上灯。
......
此时屋内,灯火通明,一派祥和,跳动的烛火映照在人身上暖融融的,让人倍感舒适惬意。
不一会儿,外面传来了更夫打更的声音,一下……又一下……在漆黑的夜里,清晰地传到每个人的耳中,直击到人的心里。
“老板,三更天到了,是该开门做生意了……!”豆豆欣喜地探身朝屋外瞧了瞧,又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听道。
豆豆是我的另一个伙计。我这个伙计尤其爱做生意。
是以每每做生意时,我都把她带在身边。而且,茶舍大部分时间我都交由她来打理。几相对比之下,倒显得我这个老板不太称职。
落落打趣她:“我看她是对钱上心。”
茶舍做生意时,客人必须得携三寸金,以支付这里的一切花销。
我以血为引,拂袖一挥,打开了茶舍的大门。那介于虚空中的无形结界便消失于无形。
这平时在晴天白日里,消声匿迹的茶舍,此时赫然呈现在世间。在黑漆漆的夜晚显得有些诡异,这里无疑是个异世界。
门前挂着的那两个大红灯笼,便是在黑夜里给来这里的凡人指引异界方向用的。
而门前的那条小路就是连接这个异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唯一通道。
这个异世界与人间无异,唯一的不同之处便是,这里是妖怪生存的地方。在这里生活的妖灵们,晚上才出来活动,做生意的做生意,逛街的逛街,热闹非凡。
它还有另一个美妙的名字—婆娑城,归属冥境地界,归幽冥司管辖。
据说是在几万年前,妖灵们是生存于凡间的,是与人类相伴而生的。
但是,由于人类战争连绵不绝,搞的民不聊生,哀鸿遍野,生灵涂炭。致使凡间妖类的栖息地和修炼之地减少,从而导致妖类的数量也急剧锐减。
幸而各妖灵类的祖先有先见之明,为了让妖族繁衍生息,绵延不绝下去,他们合力打开了重生之门。重入轮回之境,窥测了未来。
他们窥测到在不久的将来,经济和科技都会快速发展,人类对大自然的破坏程度也会加大,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凡间将无妖灵的生存之地。
为了解决这个危机,各妖灵们的祖先们以飞灰烟灭为代价,以毕生灵力于三维空间之外划了一个结界,建立了这个异世界。
并且把人间的一切照搬了下来,按照人间的生活方式,在这里繁衍生息,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
直到有一天,据说有一只凤凰爱上了一个人类,还把她带进了这个世界。听说给这个世界的妖带去了灾祸,差点毀了整个异界。
妖灵们要抓那个凡人来生祭祖先。可那只傻凤凰为了救她硬生生地把祖先们辛苦设的结界,砸出了一个洞。
这才导致异界与外界连接了起来,而这个洞好巧不地正砸在了茶舍的上空。
没有办法,我只好用自己的灵力,把那个洞补上。并且干着这种买卖记忆的偷鸡摸狗的构当。
屋外不知何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雨滴打在灯笼上,响起了啪啪啪的雨声。微风卷起了门外的那两个大红灯笼,在漆黑的夜里漂浮着。
在这个细雨蒙蒙的夜晚,我见到了我的第一个客户。
她是一个捕头,还是个女捕头。
……
她叫陆清宁,寓意一世长宁的意思。
只可惜,命儿不太好,命好的一般都不会来我这儿。
陆清宁她就这样迎着风雨,撑着一把黑色的油纸伞,在细雨蒙蒙的夜晚,淡然地走了进来。
我第一次见到陆清宁时,她笑起来眼眸发亮,酒窝闪闪。她本是一个活泼洒脱爽朗之人。
可彼时的她,眸中却透着隐隐的哀伤,又透着异常的坚定和执著。
她来求我,拿她的记忆,给另一个人换心脏。
“哦……?”彼时的我,正拿着落落那丫头几日前,不知从何处得来的一块雕花精细的木雕。上面雕琢的一串桃花,栩栩如生,在昏黄的灯光下烨烨生辉。
我抚摸着上面雕琢的十分精细的花纹脉络,感叹着如此精湛的雕工技艺,世上决无仅有。本想找一块儿冬瓜皮对着这上面的纹路,练练手,思绪却被打断。
我停下手中的动作,抬头看她,直对上她清亮的眼眸。“换心脏……?我可没那么大的本事,去医庐便可,何必来我这儿。”直觉告诉我,此事并没有这么简单。
“因为,只有你,才能真的彻彻底底地圆了我的愿望。”
她的眼神坚定而又执着,像是认准了的事情,谁都不可以改变,似有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架势。
我直暗道,这又是一个倔犟的的脾气,认死理儿的主儿。人世间之所以有那么多的苦难,皆是因为执著。
只不过,有的人是为名,为利,为王权富贵。而有的人却是为了心中所爱。
陆清宁无疑是后者。她将执著幻化成执念。哪怕这执念会让她今后付出惨痛的代价,她也在所不惜。
千百年来,这样的例子我见的多了。这样的人我也见的多了。
只是我原以为,她来求我换心脏是给她所爱的人。只是我没想到,她却是为了她爱的人所爱的那个人。
确切的说,是为了她的情敌。
以牺牲自己此生最为珍贵的记忆为代价,只为了给自己的情敌换心脏?
千百年来,这样的事情我倒是第一次遇到。这样儿吃亏的买卖,我也是第一次碰到。而这样傻的人我也是头一回见到。
于是我吓唬她,告诉她说:“换心脏,这样的买卖我们早就不做了……”
她清亮眸光瞬间暗淡了下去,
“不过……”我话锋一转,只见她脸上忽明忽暗。
“不过什么……?”她急切地抬头追问,眸中复又浮动着希冀的光芒。
“不过……若你以魂飞魄散,永世不入轮回为代价,我倒不介意接了这单生意。你只觉如何……?”我放下手中的木雕,仔细瞧向她。
只见她眼眸一暗,只一瞬又复清明,像是释怀了某些东西。复又嘴角含笑,目光高远,似是又想起了某些令她开心的东西。
“如此,便是最好不过的了……!”她目光笃定,却又带了几分凄苦。
不知为何这一刻,我竟觉得有些难受。爱这个东西,真的有如此的魔力么……
让她不惜以魂飞魄散,永世不进轮回的惨痛代价也要为之去维护的,
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
我接了陆清宁这单生意。
并告诉她实现她的愿望并不需要付出这么惨痛的代价,届时只需把她此生最为珍贵的记忆给我便好。
我给了她一个月的时间去“处理后事”。其实也并不算是后事,只是,她毕竟要把记忆深处最为珍贵的东西给我,她终归还是有些心愿未了罢……
陆清宁走后,天已破晓,屋外的雨也未有停歇的趋势,反而有越下越大的架势。
我望着密布的雨帘,站在廊下思绪万千。
我进入了轮回之境,找到了陆清宁的命格簿子,它的命格簿子用一个上好的红木匣子盛放,上面精雕细琢着,一朵栩栩如生太阳花。
在轮回之境里,凡人之命千千万。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命格簿子。
而每一个人的命格簿子,皆是根据不同的命格,择其不同的匣子盛放,刻上不同的图案。这个图案就能诠释出其一生的命运轨迹。
而陆清宁的命格匣子上,赫然刻着的是一朵太阳花。
太阳花,朝阳而生,朝夕而死,一生皆是向着太阳而活。说的就是陆清宁的一生。
我看着廊外,在淅淅沥沥的雨帘中,被雨水打的有些凌乱的,一棵碗口大小的桃树。光秃秃的小身板,在雨中摇曳,像极了那个只身迎着风雨来到茶舍的女子。
想起她来茶舍时执着的模样,心中不免有几分惆怅。伸手不自觉地接了一股雨水,雨水打在手心,凉凉的。心头涌上一股不好的预感,直觉告诉我,这一单生意不太好做。恐怕又是一个撕心裂肺的故事。
“老板……进屋去吧……。”不知不觉间,头上撑了一把,二十四骨节的油纸伞,遮住了淅淅沥沥的雨声。
抬首望去,握着伞柄的手,骨节分明,十分修长好看。
他的手,这几百年来,我见过无数次,手心处,略带薄茧,是长期惯用刀具磨出的。
我还知道,他用他那把刀,制作出来的人皮面具,比我制作出来的还要妖艳几分。
他那把青玉刀,是用千年寒玉制成的。杀人的时候,比我那把制作面皮时,惯用的千年寒冰制成的冰魄刀还要锋利。
他叫夏清风,是我的另一个伙计。
也是记忆茶舍,唯一的一个男伙计。
我朝他道:“我进入了轮回之境,找到了装着陆清宁命格簿子的匣子,上面刻着一朵栩栩如生的太阳花,很是精致。”
他蹙了蹙眉,静默不语。
他就是这样,永远静静跟在我的身后,总是默默地保护着我。在我还是桃花小妖地时候,他就一直在我身边,这样保护着我。
只是那时,他还没有如此沉默。
夏清风,人如其名,原本是一个像清风明月般,洒脱通透骏逸的人。只是可惜,终究还是逃不过一个情字。
说起来,那又是另一桩,于这滚滚红尘之中的一段,无可奈何的风月往事了。
“清风,你说执念这东西……是好还是坏呢……?”
他叹了口气,终于开口:“命运的债,谁都躲不过,该来的始终是要来的。谁都逃不过宿命。”
“清风,我发现,自从经过了那件事儿后,你看这世间诸般事儿,是越来越透彻了。我回头从屋外向屋内望去。
只见屋内,灯火通明,一派祥和。跳动的烛火,映照着屋角四周的每个角落。屋子正中央,摆放了一张长桌,桌上点了一盏长灯。
一个绾着两个羊角髻,身穿鹅黄色轻纱的少女,正趴在桌上酣睡。也不知做了什么好梦,口水都流出了出来,连带着头上的那两个发髻,也有些凌乱。
桌角也躺趴着一只小狼仔,也睡得正香。堂前柜后,一个身穿青花长衫的女子,正低头仔细打着算盘。
一时间鼾声和打算盘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此情此景,倒是很温馨和谐。
......
其实,我真的希望,能有一天,茶舍门前能清清静静地,再也没有一个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