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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正文第四章 故人 冥王 彼时的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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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亮的时候,下了一夜的大雨,终于停歇了。
雨后的空气十分的清新,空气中,传来了混合着泥土和青草的香味。我很是喜欢这大雨过后的天气,便抱着小狼崽,在院中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玩耍。
冥王却赫然出现在了,院子上头的一朵祥云之上。他依旧是一袭黑衣墨发,周身散发着冷冽寒光,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怀里抱着一只通体银白的灵狐。
他只那么随意地站在云头上,我就直觉周身泛着冷意。他气定神闲,从容不迫地从云头一步步地走下来,朝我道:
“你……进入了轮回之境……?”
他长的十分好看,英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笔直的下巴,棱角分明的轮廓。刀锋般的眉毛下是一双如墨的双眸,似是一汪深潭,任谁多看一眼都会被吸进去。真真是丰神俊朗,俊美无双。
论这长相和颜值,在这三界之中,他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只可惜,他永远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不然,排着队等着追求他的女仙,都能排满整个忘川。
我愣了愣,放下手中的小狼崽道:“只是,陆清宁的命格簿子,我打不开。”
轮回之境原本只独属于巫界,是巫界独一无二的存在,但是自很久之前就被十殿阎君,五方鬼帝共主的老冥君苍梧神君,借来存放冥界“生死簿”了。
相传在很久之前,有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世魔王”横空出世,据说是冥府勾错了它的魂魄,大闹地狱鬼府撕毁了很多生灵的生死簿。
生死簿’一旦被毁,便无法修复,当时三界差点大乱。
不计其数的生死簿被毁,导致有的生灵该死未死,有的却无故枉死魂归无处,只能变成孤魂野鬼在人间飘荡。
老冥君苍梧神君,为了三界安危只身一人去了巫界,与老巫君旭尧签订了一个契约,借用巫界的轮回之境来存放冥界的生死薄。且仅凭一人之力就把‘生死簿’移到了轮回之境中。
契约的具体内容,后人无人知晓。后来我翻遍了冥界全部史志典籍,都没找到关于此条契约的具体记载。只知道老巫君旭尧,后来连同巫界承载轮回之境的‘异世界’都甘愿双手奉上。
我有一个毛病,越是隐秘的东西我越感兴趣,越是秘辛越,想一探究竟。
我本是一介小小桃花妖,虽活了千载,但却没有多大的追求,也没有多大的出息,除了干点买卖妖灵记忆的勾当之外,唯一热衷之事,便是探究‘三界野史’,那野史是越秘辛越好,越隐晦越好。
据野史称,老冥君苍梧和老巫君旭尧,签下的是有关冥巫两界的一桩婚事的契约。两家签下的是冥孙顾栖洲和巫界小公主熙乐的婚事。这才使得老巫君旭尧把轮回之境,甘心相送。
只是不知因何缘故,现任的冥君顾栖洲,继位冥界之主已有十几万载,却迟迟没与熙乐公主成婚。
轮回之境,藏于异世界中的须弥山中,那里有十方幻境,轮回之境便是这其中一境。它是一个让三界众神,妖魔鬼怪,魑魅魍魉,都望而却步的地方。
因为,在须弥山世界的最外侧,被有如巨轮般的层层铁轮包住,太阳与月光皆无法到达。并且,常猛烈伴随着名为“僧怯”的暴风,这种风,不仅能把世间的所有东西,全部吹成粉末,而且还带有超高温的火焰以及恶臭。
不仅如此,在轮回之境中,更是布满了暗道机关。任你有通天的本领,入地的本事,皆无法施展,若是不幸闯入便是有去无回。
为防后世子孙误入丧命,老冥苍梧神君,便把轮回之境里的暗道机关,给抹去了,用幻术设了一道“心境结界”,做为屏障。心境结界中具体如何,至今也无人得知。
轮回之境流传至今,也只不过在冥界的史书典籍上,有过寥寥数笔的记载而已,冥界的子子孙孙皆丰其为是上古传说。迄今为止,能找到法门进入轮回之境的,也不过屈指可数。
老冥君苍梧神君在陨落之前,把冥位连同进入轮回之境的法门,一起传给了冥孙顾栖洲,至今已有十八万年了。
相传这一任的冥君顾栖,在少年得道之时,便凭以一己之力,修复了所有被撕毁的生死簿。渡化了枉死鬼域,并加固重塑了轮回之境的结界,。是把异世界,纳入了冥界的版图之中,更名为婆娑城。
相传,冥君顾栖州,素来与位于一十六重天,司命神殿中的,掌管万千凡人之命格的,司命神君交好。而这一任的司命神君,恰好是一个懒散的主,为图省事,便把其神殿司的“命格簿子”一同与“生死簿”放在了这轮回之境中。
至于我为什么能够进入轮回之境,这还得要从三百年前说起。说起来,那真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啊。
在冥境的大地上,生长着万物生灵。有妖族,魔族以及各种飞禽走兽,山精树怪,花鸟虫鱼。而妖族,则在冥境大地上的婆娑城之中生存,而魔族则生活在冥境大地上的星罗城中。
这里也有凡人,只不过是死了的凡人,因他们生前在阳间做过很多善事,积了很多功德却没达到往生极乐的地步。
他们本该投生于富贵之家,却又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轮回转世。有的因痴心执着的等待,有的参破滚滚红尘,不愿再堕入轮回 。根据冥界的法度,甘愿留在这冥境,往生城之中生活。
他们有的在这里,开了茶馆,有的说其起了书。有的卖起了烧饼,还有的捏起了糖人。因为两城之间有生意的往来,他们有一部分人,也生存在这婆娑城之中。
他们把生前,在凡间的手艺保留了下来,传到了这冥境之中,在上元灯会他们会编织好看的花,他们会过元宵节,春节,七巧节日等等。
在冥境没有时间概念,这里的人不会老,因是死后的凡人。他们日出而做,日落而息,他们有老少年幼,男女轻壮少年,皆是保留着生前的模样。
那时,我刚七百岁,在婆娑城中开了这间茶舍,才不到三百年。那时候婆娑城还未与往生城通商,我只专干着贩卖“妖灵记忆的”的营生,赚点小钱来糊口。
那个时候满足客户的所求所愿,并不需要用一生最珍贵的记忆为代价来换取。只需要付上同等价值的“银两”即可。
因为在婆娑城里,对妖灵们来说,“记忆”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就算一生中有那么几段最珍贵的记忆,也随着漫长的时间流逝,变的不那么珍贵了。
有些妖灵甚至都没有记忆。对于它们来说,在万万年无穷尽的生命中,最怕的是寂寞。
是以,这几百年来,找我买卖记忆的妖灵,皆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为它们苍白的生命增添几分色彩。
比如:隔壁老王家的灰狼弟弟,把对门小寡妇家的小儿子,鲤鱼小仔给打了。怕小寡妇闹上门,被老王爹知道,少不得又是一顿皮开肉绽的鞭子。
当灰狼弟弟,一把鼻涕一抹眼泪地,把老王爹狠狠挥着鞭子,誓要把他腿打折三月下不来床的情景,哭天抢地说与我听的时候。
我动了恻隐之心,十分于心不忍地收了他的银子,又心安理得地哄抬了物价,做了他这单生意。
我偷走了鲤鱼小仔脑中关于“灰狼胖揍他”的这段记忆,并抹去了小寡妇气势汹汹要上门讨说法的记忆。成功帮助了灰狼弟弟。
但更多的是找我来作媒的。例如:村头的小虎哥,喜欢上刚刚丧了夫的小寡妇,羊大嫂。
为了得到小寡妇羊大嫂的芳心,以成好事。小虎哥来找我购买羊大嫂的记忆,并祈求我把关于“羊大嫂亡夫的记忆”贩卖给他。俗话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嘛。
我看在小虎哥对爱情这么坚贞的份上,又一次心安理得地哄抬了物价,收了他两倍的银子,做了他这单生意。
我成功地偷走了,小寡妇羊大嫂脑中有关亡夫的记忆,并把这段记忆售卖给了小虎哥,又把小虎哥的模样植入了羊大嫂的脑中。
小虎哥自得了这段记忆之后,就按照羊大嫂亡夫的穿衣习惯,衣食住行,日日向羊大嫂献殷勤,来俘获美人的芳心,企图抱得美人归。
一来二往间还真叫他给抱着了,两人差点就成就了一段情意绵绵的良好姻缘。
可是我的灵力还稍有不济,法力只能维持个把时辰,最多不过三天时间。时辰一到,原有的记忆便又会恢复。
但是按理说自我作媒以来,就算法力不济失效也没有不成的。若时运好些,遇上郎有情妾有意的,那自另当别论。
若时运不济,遇到反悔的,但生米皆已煮成了熟饭,俗话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不念鱼情念水情,倒也能成就一番佳话。
若时运再不济些,遇到个别挣扎不服气的新娘子,皆也是被七姑八大姨劝说的哭哭啼啼地上了花轿。
但是,这一次我遇到了十分棘手的问题。没曾料想到,那小寡妇居然是个钉子户,对“爱情”无比坚贞的主儿。
本来那小寡妇羊大嫂和小虎哥两人就要成亲了,一时间亲朋好友前来道贺,是大摆宴席也无比热闹。我也欢天喜地的被请去喝了喜酒。
只是在成亲当晚,好巧不巧那羊大嫂恢复了记忆,是抵死不从,任是七大姑八大姨齐上阵皆没又用。
那小寡妇一哭二闹三上吊,死活不同意,誓要追随那亡夫而去。
我也十分于心不忍地,看了看虎弟脸上,那道三寸长的刀疤。十分不情愿地想道,要我是那小寡妇,我也是抵死不从,抵死不从啊。
我见情况不妙,就趁乱寻个空子,偷偷地溜走了。我第一时间溜回了茶舍,迅速收拾了一些细软之后,准备跑路。
可刚一打开茶舍的大门,门外不知何时起就黑压压地围满了一大片人。里三层外三层,人手一个火把,把茶舍围的是一个水泄不通。
把背着小包袱准备跑路的是我,给堵的死死的,简直是无处可逃,无路可去。
这几百年来,婆娑城被我折腾的异常的热闹。
由于法力失效,客户记忆恢复正常,那些打架斗殴的人,买卖过记忆的人,欠债不还的人该寻仇的寻仇,该讨债的讨债。
但更多的时候,是我被客户追着满世界的打。彼时,夏清风还不是我的伙计,还没跟在我身边保护着我。
也许是我“好事”做的多了,来茶舍闹事儿,砸场子的场景又经常发生。于是东躲西藏的我,就成了婆娑城这三百年来,一道不可避免的靓丽的风景线。
看来这次是无处可逃了,可怜兮兮的我,背着小包袱,朝着黑压压的人群,作了个揖干笑道:
“大家都是左邻右舍的老邻居了,看在我们几百年相处为邻的份上,大家手下留情,手下留情。”
我无语望苍天,望着头顶上,被浮云匆匆掠过的圆月,硬生生地挤出了两行清泪,真是可怜见儿的。
门口的人群巍然不动,丝毫没有散去的架势,那小寡妇羊大嫂还在哭哭啼啼地让我还其清白。
“我说,羊大嫂,你的清白不是我毁的,找我也没用啊.....”
隔壁老王家的灰狼弟弟,也是挺着一张鼻青脸肿的脸,抽抽噎噎地让我退钱。看来是被老王打的不轻啊。
一时间小寡妇羊大嫂寻死觅活的哭闹声,和灰狼弟弟抽泣的声,交交织在一起,那场面真真地是见者伤心,闻者落泪啊。
一个我们桃夭族的长者,见此情景,挺身而出,吩咐左右便要抓我去见族长,按照族规发落。众人也急了,举着火把一哄而上,一把揪起我的衣领,大声叫嚷着:
“勿用跟这厮废话!看把我们平时害的!走跟我们去见族长去!!走去见族长!!”他们义愤填膺,推搡着我,誓要为民除害。
看来,平日里做的好事儿太多了,看来,这次是谁也救不了我了。正在我无比绝望,欲哭无泪,凝望苍天之际,我遇到了冥王—顾栖洲
就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了,五方鬼帝十殿阎君共主的,冥界之主的神尊—顾栖洲。他就这样从天而降,一袭黑袍冷冽,从容不迫地替我解了围。
彼时的他,周身玉立,一墨衣束发。头戴冕冠,衣襟处用冥界独有的,集天地之灵气的金丝血线,绣了一只展翅欲飞的火红凤凰。周遭散发着一副傲睨万物的姿态,一步一步地走下了云头:
“不过是一只小小的桃花夭而已,不知闯出了何等的大祸,竟要如此地兴师动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