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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送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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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要走了。笑容温润。
叫她情何以堪?
偌大的帐子,都是送别的人,神色各异,她端了一碗酒,满满的,送到他面前,一滴不撒。表情倔强,大概也只有这个时候,她才会在众人面前显出一点脆弱。
玄清站起来,脸上的神色,不知道是愧疚还是什么,张了嘴,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接过酒,一饮而尽。
宁沁草原的水清,宁沁草原的酒甜,宁沁人夸起来的时候,都是一般的自豪,却不料心境不同,其中滋味也大有区别。
酒极是辛辣,像一把火,从喉咙烧到心窝。一时间,觉得连味觉都不剩。可是他觉得素雅的目光更加让他难受,那样纯净的眸子,连一点责怪也没有。
他自制力极好,向来不喝酒,一碗烈酒下肚,足够他昏沉半天,于是说不出的话也敢出口了。
她转过身的时候,他说:对不起。
那个一直很倔强的少女突然眼就红了。默默彳亍着回了座位,没坐一会,又好像不舒服似的,走了出去。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呢。素雅想。就像她喜欢他一样,他不喜欢他,也没有什么理由。他就是太温柔,所以让人沉沦,也正是太温柔,所以容易伤到人,可即使被伤害,她也不忍心责怪。
玄清很想把灌酒这种行为列入十大恶行之一,可这天,所有人的敬酒,他都喝下去了,一碗,又一碗,用大漠男儿的喝法。即使从前那些排斥他的人,眼中也带了惊诧。
眼前人影憧憧,又仿佛天旋地转,口鼻之间满是酒气,令他堪堪欲呕。
饯别一直持续到很晚,当他终于能够走出帐外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被草原的夜风一吹,酒顿时醒了不少。
这是最后一夜了吧。这样的站在草原上。
其实人都是有点旷野恐惧的,但是马背儿女,草原为家。对于再熟悉不过的地方,总是有一种亲切。
他喜欢一个人骑马,累了,就一个人坐在地上,四周都是草野,即使远目,也看不到边际,只有天边的一抹青色,如此辽阔啊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感觉到人在自然面前的渺小。
然而胸间生出一股豪情,如同旭日喷薄。
闭上眼睛,呈大字形躺在大地上,在草原的这些年,他始终觉得觉得心是自由的,如同草原上终日盘旋的苍鹰,而不是笼里的雀鸟。
帝都的三千秀色,毕竟太过纤细了,比不得草原的苍茫与大气!
玄清想了想,还是打了个口哨。
一抹火红分开草丛,隐现了出来——赤骥。
马儿打着响鼻,仿佛不安似的,蹭了蹭玄清。颊间生痒,他笑了出声。没多久,却正色起来。
“赤骥,我要走了。”他抚着马的鬃毛,目光却落得很远,“从明天起,不,从现在起,你就自由了。”
仿佛听懂了他的话,马儿踏了踏蹄子,又回过头来,依依不舍。
他拍了拍赤骥的头:“去吧。”
去吧,去到你该回去的地方……
冥冥之中,仿佛有一个声音这么说。
距离离开并国,已经半月有余。
他现在的位置,大概是位于冀国西南的方流城附近。
终于走到了有人烟的地方了。
方流,流放,几乎每一个流放西北的人都要经过这个地方,可能够回来的,却是寥寥无几,甚至,就连平安到达的也是,屈指可数。他何其有幸,竟然成为其中之一。
所谓天高皇帝远,官吏横行,若无钱又无关系,吃得苦头就只能自己咽。即使这么近,他也不愿意进城。
原来,乐观如他,也有害怕的东西。
毕竟,看着同行几千里的族人与伙伴就这么被一个个折磨死去,对谁,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玄清此时正在离城几十里的郊外,人烟稀少,海拔较高。连日来的跋涉让长期生活在宁沁平原的他有一点吃力。赤骥在宁沁就放归了,徒步行走几千里,真是一个难题。
帝都是万不能去了,无论过去现在,虽然不知道将来会怎样。
前路渺茫,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归向何方。
他看着头顶,光线慢慢地漏下来,树林猿鸟齐鸣。虽然气温很低,可是森林却罕见的茂密。
嘴中啃着难以下咽的干粮,脑中却思考着寰宇的话。
破军。
他怎么可能是破军?
他从来就没有睥睨天下的野心,也不愿双手染上鲜血,究竟什么样的理由,才能让他举起屠戮的剑?
他想不通,更何况,他从来就不相信命运这种东西。
那么,离开是为什么?
站起身,他活动着几乎麻木的身体,也许,只有一直的走下去,才能找到归属的地方吧。
他看了一下地图。很好,现在距方南只有不到一百里了!
方南是冀国北疆的城镇,距离官道几里远的地方,就可以陆陆续续的看到赶路的人。他虽然几十年没有回来,忘记了路,却还是可以问问行人。
风餐露宿了那么久,这还是第一次,进入城镇。
八十年,即使蓬莱人的寿命很长,也足够改变很多了。现在站在街上,反倒有一种奇异的不和谐感,仿佛不属于这里似的。
他走进一家客栈,摆了银两在柜台上,要了间房,点了一些菜。
掌柜见了银两,像是两眼放光,又把目光投向他鼓鼓囊囊又好像死沉死沉的包袱,看见他腰间的剑,才悻悻的收回目光。
玄清不禁失笑。素雅那丫头,临别了什么都没送,光托人带了包银两。
倒真是……好用又实惠啊。
想想也是,有钱走遍天下是没错的,他收了银子,道声谢,没一点不好意思。
而那把剑,拔出来就知道,表面生满了锈,整个剑身都呈现暗红色,却实实在在的陪伴拓跋吴戈度过了百年。
“你随时都可以回来,这里就是你的家。”话音还在耳边。
随便找了座。那小二生的伶俐,端来了菜,又殷勤的问道:“客官,还要酒么?”
“不……”玄清想了想,还是拒绝了,他不喜欢酒,直到现在,依然如此。
“诶,看客官的样子,像是从并国来的,又……又不像……”小二在一边喃喃自语,自知多嘴又走开。
玄清没有回头,话却听在耳中。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装扮,一身并国服饰。
一顿饭不知道想什么,吃得索然无味。
结了帐,他走到街上,准备找一家布庄,买两件衣服。
青石板的路,只比记忆中的帝都窄了些,两旁喧喧嚷嚷,充耳都是吆喝声,好不热闹!光看这些的时候,他会有一种错觉,就像回到八十年前,还没有季氏之乱的时候。
街上忽然出现了骚乱,行人纷纷避让。
“驾!驾!”随着踢踢踏踏的马蹄声自远而近,空气中传来皮鞭摩擦空气的呼啸声,打破一街喧闹, “让开……让开……”
他在街当中,堪堪避过。
一队锦衣侍卫飞驰而过,扬起满街的灰尘,直逼街上来不及避让的行人。马发出了嘶鸣声,那人却在原地,呆若木鸡,眼看悲剧即将发生。
时间在玄清的眼中,仿佛一下子放慢了速度,分成无数的画面,在能够思考以前,身体就先扑了出去,凭借多年在草原和大漠见摸爬滚打练出来的反应力,捉起那人,就地一滚,竟硬是在马蹄踏到前救下那人。
孰料那队侍卫竟头也不回,绝尘而去。
行人看热闹,热闹没了,也就作鸟雀散。
真是世风日下!马见了,尚且停步,人却头也不回,竟不如一头牲畜。玄清心中叹道,又记起身边那人。赶紧回过身来。
那人是个中年汉子,双眼无神,面容枯槁,经此一惊,脸上青白,好一阵才反应过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感谢起他来,倒叫玄清反有些不好意思,不过是顺手之劳而已。
送走了男人,他又去布庄买了件深色袍子,外面随意套了件夹袄。一照镜子,虽然面目普通,居然就十分的英挺,连他自己也险些认不出来。
很久没穿,真是不习惯。他咧嘴,微笑。
回到街上的时候,看见百姓都往家里去,街上的,臂上套了黑色的袖章。他突然之间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你还不知道么,冀王崩了。”掌柜讶异道,“陛下英明,许帝都三百里之外的百姓不必缟素。”他看了看左臂的袖章,虽然口中说着赞美的话,却一脸云淡风轻。
“唉,不久后又要变天了”一边喃喃,抬起头来时却惊道:“莫不是昨日那个并国人,怎么变化如此之大……”
仿佛晴天霹雳一般。他行尸走肉一般的回到房间。
那人,死了。他居然就这么死了。
玄清突然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回应这样一个消息。
他曾经无比崇敬和憎恨的父亲,死了。
蓬莱新纪9377年,冀王崩。
这一年,玄清一百十四岁。正是他风华正茂的年纪,他在大漠度过了整整八十三年的漫长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