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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再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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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想起了明皓,他之前是个小混混吧,自从跟了我一段日子,没他先前那么寡言少语,现今话多起来,八成是和我一样憋闷太久了。
我恨起了自己,如果不是去赴酒会,也不会发生这种事,让他跟着受连累,他现在这么乐观,大致是受了些刑罚,为了不让我担忧而已。
他理应得到更好的出路。
如若不是我三番五次忤逆变态的意愿,斗笠人兴许不会沉默,明皓兴许更加安逸,我渴望见到他们,急切的想。
旁边人呼吸均匀,他跟我同床共枕,估计怕我抗拒,隔了一个板子。我敲着板子,他就悠悠的醒了,台灯在右边,只有他才能触碰到。
灯开了,陈设跟我以前的房间一模一样,一模一样,被欺骗的感觉涌上心头,再仔细一看,墙上的画也一模一样我吐出一口浊气,也不知道究竟在庆幸什么。
“亲爱的叫醒我有什么事。”他语气略微滞涩,显得与往常不同,他的表情更加真切了,他的肌理我看的一清二楚,他眼神没有先前那么柔和,要更加锐利一些,似乎要把人刺穿。
我看着他的五官,一样,又不一样,他似乎不喜欢这么被人盯着看,别扭的转过头,露出和往日不一样的神态。害羞,他害什么羞呢?明明可以直接把人戳穿。
我仔细的看着他:“你和平时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对于爱你这件事情上,没有人比我更好。”他语调略显夸张,似乎在掩饰什么,难道变态真的把胖墩怎么样了吗?我贴近玻璃面,看着他的瞳孔,他的眼球。是正常的,不是伪造的。
“我想见宋明皓和…阿三。”
他毫不犹豫:“当然可以,亲爱的,让我来拥抱你吧。”我穿着短裤,有些冷,变态不避讳的用被子裹住我的身体,他挑的是最严实的一套,他的手指没挨到我的皮肤,这是我意想不到的。他比平时更爱笑,不伪造的开怀大笑。
他哪根神经出了问题,我不太想探究。他永远穿着西装西裤。西裤裤脚长的总能盖到脚踝。
他在柜子里挑了一双棕鞋,我盯着他的裤腿,见他在镜子面前扭来扭去,更不想说什么了。
他现在骚包的如同开了屏的花孔雀,急着和谁去赴宴会。这样也好,免得打上我的主意,他摆弄了半天,最后才说,“亲爱的,我们走吧。”他的眼神柔和了许多。
我也不迟疑,戴着长长的手铐脚铐从床上爬起来了,除了有些重之外,其他还挺方便的,大概是因为我已经习惯了当囚犯的滋味。
他在前面引路,我鲜少那么真切的看到他在前方走动,他一般都跟在我后面,以便监视我。
他的步子迈的大,没体会到我一个带着铐子的人的感受,我准备偷偷溜走,趁他没那么注意。
“亲爱的,你想去哪里?”
他的声音不再那么轻挑,恢复了先前的低沉,我脚步一顿,我太傻了,链子的声音那么刺耳,他怎么可能听不见。
他不再握着我的手腕,尽管我知道他的双手格外冰冷。
“进去吧。”他用力关上了门,胖墩端坐在沙发上,见了我,高兴的不得了:“怪人没对你做什么吧?”怪人,噢,就是刚刚的变态。
“没有。”现在没有。
他向我微笑:“旭东哥,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这句话我一心跟他讲过,听着我曾经说过的话并不开心,似乎下一秒我就要死去一样。
“嗯,我没事,只是想看看你。”
“怪人对我还可以,给我瓜子嗑水果吃呢,旭东哥,这么长时间了你吃了水果吗?”我食不甘味,吃上饭菜就已经很饱了,我没胖墩那么贪吃,念是念一点谈不上多么渴望。
我之前对讨好我的人总摆着一副高傲的样子,我的傲气磨成了平和,在不久后还要往谄媚发展吗,他有说有笑,显然心情很好,他的笑容感染到了我,之前的阴云竟一消而散,化为了灰烬。
“吃个火龙果。”
“嗯。”
我不讨厌的水果可能只有火龙果了,之后就是桃子。
儿时,我总问妈妈为什么火龙果上面长着芝麻点,她只笑了笑,说那是它再生的希望,后来才知道那只是火龙果的种子,妈妈笑吟吟的递给我一个点子稍微少的,我吃了一口,果然很好吃。
她笑着看我咽下最后一口果肉,“好吃吗?”“好吃!”我脸颊吃的红红的呢,她嘲笑我吃个水果都能吃到脸上,我深知她最喜欢我,和她闹着缠了半天。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火龙果的?”
胖墩哑然:“不不不,旭东哥,我是无意拣出来的,像旭东哥这么风风火火…哦不,迷人帅气的大帅哥就应该吃火龙果。”
他风卷残云的吃下最后一个橙子:“而向我这样曾经那么矮肥圆胖胖的就应该吃橙子……啊…好酸。”
我笑出了声:“小心酸出蛀牙。”
明皓古灵精怪的: “这话不能乱讲…不过我的确有过虫牙,现在没有了,害怕跟我啵啵的那个人嫌我脏。”“你还有女朋友啊?”“幻想的。”
“差点以为你脱单了呢。”
“我不像旭东哥你有过那么多女朋友。”
“我不喜欢她们…只有外表让我心动过。”我的发言无比渣男。
“旭东哥…”胖墩凑我很近了:“我瘦下来,你惊艳到了吗?”
“何止惊艳,简直是惊吓。明皓,别想了,我说着玩的,你瘦下来,有那么一微秒……一微秒…让我心动过。”
“哇,我快弯了,那旭东哥,你对其他人动过心吗?灵魂那种。”
“哈哈哈,好小子,你觉得我对你的灵魂特别动心?”我躺在沙发上,一瞬间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清新了。
“没那个念头,没那个念头。”他忙摆手:“那…你有过吗?”
我晃了晃腿。
“没。”
气氛一瞬间凝固了,“我很开心…”胖墩抹了抹眼角,“旭东哥果然是要成为王的男人。”
“想多了吧小子。”我敲了他一栗子。
“我终于可以和旭东哥你这么亲密了。”
“亲密?”
“亲热行不?”奈何胖墩没文化,一句亲*行天下。
他靠在沙发上:“旭东哥,你想想,人死后会变成什么呢。”沙发真软,比席梦思更软:“大概会变成蝴蝶吧。”
联想到之前的梦境,我又故作深奥的补充道:“蝶梦庄周,庄周梦蝶。”接着又补上一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二者似乎有点儿联系,刚好能把我带到学识渊博这个词那里去,男人嘛,充点逼格没有大碍。
“我知道了!旭东哥,我知道了!我们一直都是自己,因为有自我存在,我知道了,谢谢你,旭东哥。”
他和我理解的是一样的么,我略感困惑。
“旭东哥,你先躺在沙发上睡睡吧,这么久了,你也累了。”我的胃袋实在装不了太多东西,吃点水果就已经酒足饭饱,他宽慰我:“我们会从这里离开的,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点点头,现在没有太多顾虑了,有胖墩陪我,足矣。
“谢谢你给的勇气。”
他张大眼:“旭东哥,你不用谢我,你帮助过我,换我帮助你了,滴水之恩做不到涌泉相报,我也应该实践第二种,该……”
后面的话我听的不大明了,我不耐烦道:“嘀嘀咕咕的,有什么话大声说出口。”
他一句话险些把我耳朵炸聋:“旭东哥——!我们携手共进——!”
“好了好了,明皓你睡哪?”明皓穿好鞋子:“旭东哥喜欢睡沙发,我只好将就睡床啦。”……这话听着怎么那么不对劲。
“旭东哥,要好好睡觉,补充点体力。”
我补充体力有什么用,时时刻刻都拴着链子,动久了,还会把皮肉划破,变态怜惜我如同怜惜一条狗,他在链子上加了一圈海绵,以至于鲜少磨破我的手脚了。
我痛恨如今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连混混做的事我都通通做不成,拘禁在偌大的地宫里,久而久之,成了一个囚犯。
我的胳膊看上去还是那么敏捷,尽管它现在没有了气力,我还是乐于看它。胖墩没关灯,他怕黑,借着这束光,我看了看我露出的大腿,脚踝,它们被养的有点白了。
我天生不是多么白的皮肤,仅仅很耐晒,我只得去特意烤黑,还是达不到非洲那种黑,觉得有男人味。我有点直男审美,就和女生一定要瘦要白才觉得自己好看一样。(一定要瘦)
于我而言,自身一定要有肌肉,要有健康的肤色,紧致的皮肤和具有爆发力的手脚才算的上帅气。
胖墩远远算不上,他瘦了以后看着挺秀气,骨架子在男性中属于小而不娇的那种,没变态骨架宽大,穿衣没气场,整一邻家小弟,他还没腹肌,这令我感到失望。
不过他力气很大,爆发力很强,属于前期弱鸡后期强悍的类型,他其实不矮,走在一起跟我一般高,甚至还冒一点点,他现在很瘦,身上没几两肉,看着就不显高,和女生喜欢的小白脸一模一样。
变态的话……表情有时阴郁,眼睛沉沉的,看不透他在想什么,他骨架子不小,一对比,比我高小半个脑袋,白,又是混血儿,我对相貌不是非常感冒,外表于我而言指的是周身的气韵,每个人带给人的直观感觉都不一样。
譬如惊艳啊、女王范啊、魅惑啊、仙女啊、淑女的、清新的、耐看的、一颦一笑很有味道的。
普通人就是:呆愣愣的、像动物的、土里土气的、肥硕没气韵的、瘦的萎靡的、长得欠抽的、猥琐的、臭着脸的、俗不可耐的、一脸婊气的。
我想找寻自己属于哪一种,古代风?校草风?虽然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那么喜欢我的外在,姑且认为我长得帅吧。
我自恋的辗转反侧。
今晚睡不着。酒吧、蹦迪,回想以前的夜夜笙歌,从风流成性沦为阶下囚,赖谁身上都不好受。
半夜三更灯突然熄了,胖墩断然不会熄灯,开着灯睡于他而言更加可靠,电路断了?还是暗处有其他人?地宫如此之大,几百个人待都不会有障碍,这里一片漆黑,没有月光,没有太阳,冰冷阴森。
“哒哒哒——”是鞋子落在地板上的踢踏声音,我内心警铃大作,人对未知的一切总会感到恐慌,“是谁?”他肯定知道沙发上睡着人,他怎么进来的?难道是变态的手笔?
“夫人,是我。”
那道声音宛如清泉叩玉,定然是不敢露出真面孔的阿三。
我放松了戒备:“别叫什么夫人,我是个男人,担不起女人的美称。” 他声音倒是很好听,清澈,没有杂质。
他低眉顺眼:“主人命我这么叫,我只得从命。”
“阿三,你想过离开这里吗?”
“外界已经没有我的去处了。”他语气万分坚定,视死如归。
“为什么即使你是杀人犯,只要杀的是不义之人,我也可以尽量借助外力洗清你的罪孽,又或者你是被迫的?”
黑暗中他估计仍戴着斗笠,神秘至极: “并不是,主人对我很好,就像家人一样,他不嫌弃我的…出生,只要他活着,聂夫人您活着,他就保我一口饭,让我住好的房间。即使,即使他对您逼迫,也是因为他爱您,您不领情,忽视了他,才想……”
我打断了他滔滔不绝的卖惨语录:“我从前连变态面都没见过,哪里来的忽视?放在之前,他出面讨到了我的欢心,让我爱上他,我会跟珍视女人……不,更甚,珍视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