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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黎云霄,是 ...

  •   黎云霄,是她已经不在人世的闺蜜。是陪她心痛,心酸的其中一个。是让她对生死这件事看淡的重要一个。她一点也不怕死去,因为一想到死去之后,有爸妈,弟弟,云霄,比活着,还不孤单。
      云霄向来是洒脱的,个子高挑,标准的瓜子脸,杏目皓齿,记得初中转校来便是让我们那所普通中学为之惊艳的女孩子,上了高中来到县城也是三天两头被人表白的。我俩后来一个上了医学院,一个读了商学院。后来我在安城时,最难熬的时候,她和杜郁也陪我,鼓励我,走了过来。父母出事时,陪我守在病房的是她们,我放弃学医时,也只有她们俩,无条件支持,把我送上了去美国的飞机。说起来,我是真的没想过,她会走得这么早。不过我常安慰自己:云霄,她是死得其所了。
      其实她的死,也是个意外,是了,这样的年纪,不是自杀,自然是意外了,只是,她的死,和刘启方这个人,是脱不了关系的。
      云霄到死我也没听到她和他相处的事。只是到她死后,我请emily帮我查了些事。才算知道些。刘启方是她的研究生指导老师,已婚男士。大概这也是不想让我知道的原因。在云霄的日记中,他是那样的人:
      “保养得当,四十多岁的人像是三十岁,他皮肤很白,牙也很白,并不是很高,身型适中。这些不算优越的点,结合在一起,莫名的舒服。忘记了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他,可能是他的温柔,细心,还有体贴。喜欢晨会的时候见他,被总经理骂,他也不说话,只是陪笑着,像个犯错的孩子,让人生不起气。喜欢听他问我,这个案子你觉得怎么样。喜欢他有时礼貌拍下我的肩膀,不带一点敷衍和轻视。喜欢他每一次的散会,都是让我先走出门。喜欢我们跟大经理一起出差时,我找不着路他状似不经意的送我到门口。喜欢他对着我笑,尽管他对谁都是那么笑的。大概是喜欢他了。”
      在云霄的描述中他大概是被生活所迫,迎合公司高层的大多数人,可惜我没机会和她讨论这个男人到底哪里吸引她了。她在纽约实习时曾来我的住处住过一段时间,那是我工作刚有起色的第二年,公司纷传我和Peter的绯闻,为了应付董事会和背后捅刀子的同事,我疏忽了她,直到她离开,我也没有好好和她吃过饭。
      数月以后,在Emliy隐晦的暗示下,我方得知,云霄,成了华人商圈一个不大不小人物的秘密情人。secret lover,这还算是较字面的意思,想也知道外面的人是如何将更难听的话口耳相传的。一时间我怒气冲冲,那时候在工作上已有些成绩,大小配对的事也见了不少。我先打了电话给云霄,将她一顿臭骂,问她有苦为何不说,为她出头云云。她在电话那头听完,然后说:安安,我并没有。并没有被胁迫,我是自愿的。
      记得听她说着,我竟不知道怎么接话了,沉默了会儿,又翻看自己的日程;那,明天下午三点,见见吧。记得电话那头她似乎松了口气:好。
      想起来自大学第五年实习以来,我的周围的事都戏剧性的变化了,那些觉得不会发生的,都发生了。所以我,也并没有等到她。
      约的地方是在繁华办公楼的楼下星巴克,人来人往。我等到三点,她仍未到。电话也不接。看向窗外,人依旧多,只不过人都到了一个地方。咖啡店有些人也渐渐跑了出去。仿佛是,我猛的一怔,心中不安涌起,抓着包跑向人群。
      当身材矮小的我挤进人群中心,方见到,有个西装男子趴在一个侧躺的一个女孩子身边,那女孩身下,面上血肉模糊。
      那女孩气息微弱,看周围的情况,高坠伤?我正欲上前检查受伤情况。谁知在我靠近的瞬间,看清了她的脸
      她是,云霄。
      周围的一切变得混沌,苍白。我控制不住自己,哇的一声哭出声,跑到她面前,轻拍她的肩膀,云霄,云霄,看看我。没有反应,怎们办,怎么办,怎么办啊。对了,心肺复苏,做心肺复苏。我将姿势做好双手放在她胸口,她却缓缓睁开眼睛,唤我的名字。我急忙趴到她嘴边;我在,我在,你坚持住,云霄,救护车马上就到。
      她扯着被鲜血染红的唇:不了。
      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内心恐惧一片,我哭着激动得喊着,却不敢碰她任何一处,“不行的,不行的,我不能再失去你了。我不行的,没有你,我不行的。”
      “傻瓜,你可以的”,她手动了动。
      我立马握上去,心中虽有千万疑问,还是没有问出口。
      身边的男人沙哑着声音凑上来:阿霄,我们送你去医院,你再坚持下。
      她笑了下,可能就快没有力气了。
      我看着她,她的眼睛慢慢闭上,然后用尽所有力气清醒过来,捏了我的手;安安,你要记得,我是死得其所。以后没有我,你不可,再以别人的死来惩罚自己了。你要为了我们,好好活着。
      她的死得其所,是后来我才理解。那天她俩来赴约,刘启方的女儿尾随而来,在高台之上,争吵之下他女儿失足摔倒,在就要掉下之际,云霄站得近,将她拉了回来,自己却从旁边一角掉了下来。父母必定是深爱孩子的,她为了心爱之人的孩子,所以也是死得其所吗。权当是吧。
      没等我细想。司徒余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我回来了”。我拿着锅铲,走到厨房口冲他一笑,先换衣服吧,一会儿就吃饭了。
      他也笑着点头,快步进屋换了衣服。
      吃完饭洗好澡,我们俩走出散步。
      安安,以后别做饭了,我们可以出去吃,或者是请个阿姨。
      我笑笑,怎么,我做饭不好吃?
      不是,是觉得你,大概受不了油烟味,对皮肤也不好。
      我抓自己的衣袖,怎么,有味道。
      他把牵着我手改成环抱着我,不会,很香,你的香。
      树荫上有月光,他抱着我的背影被投射到路面,我便想起以前在学校时候,树也是那样多,也曾经被这样抱着。
      以前的确是不喜欢的,回家以后做饭成了一件不想做的事,后来父母不在了,想做做不了了。
      做饭吧,这样才像个家。
      那你一直做给我吃吧。我一直都在的。他在我耳边低语。
      我点点头。挣脱他的怀抱,别抱了,我怕你腰受不了,老是鞠着。
      他比我高上许多,还是许多。
      好。他也不再抱着我,只是将我的手牢牢牵着。
      从前晚上睡不着也曾经出来跑步。五年里他学会了一件事,就是为她失眠。那时候他真的体会到了自己的孤单,因为她开始想念,而她不在身边。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有她啊。
      我说过不想再崩溃一次。我不想想起,不想回头,我谁也不想见。只是命运的轨迹从来由不得谁做主。
      “原福安,原来真是你”
      在街上被人认识,我没多想以为是喜欢我作品的人。
      只是当我摘下墨镜。却笑不出来了。
      “是你,路霞”
      一下子很多记忆回到我的记忆里,
      “你说,现在我是不是和路霞一样,我不是的,我很坚强也很坚定。我们一定会挺过去的。”
      我抓住他的衣袖,“下次,下次好不好,我们俩都有时间的时候,我们一起出去走走。”我用力抹掉自己脸上的泪“下次我一定不会哭了。下次你见我,我情绪一定不会这样了,我一定还在你记忆里简单自由的原福安。对不起,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我明明……”
      画面一转。还是两人约见的楼梯口。
      我死死抱着他“我们不要分手,我不要,我不要”
      他挑着眉眼,戴着黑框眼镜,并不看我。他的双手,在黑夜中一直垂着,没有环抱住我。“你知不知道,我在科室里,和护理学校的女学生,和其他的女生。”
      他笑了,“我都不想说了,反正就是我和你做过的事,我和别人都做过。”
      听到这样的话,我不知道怎么了,下意识的,狠狠甩了他一巴掌。他的眼镜摔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他只是笑,却吓到了我。
      而路霞是他的初恋。
      现在看着在我眼前的路霞,我只笑自己,竟然曾经以为自己是他的唯一,早就忘了,他第一次喜欢的人,明明也不是我呢。
      “你越来越好看了”她笑着,穿戴着白族的民族服饰。路霞鼻梁高,眼眶深邃,浓眉大眼,连我也觉得她好看,带有异族的美。
      我不好意思笑笑,忙说没有。忽然想起什么“你喝什么,我去点”
      她说随我,我便去了吧台,点了两杯奶茶回来。
      见她戴着戒指,“你结婚了?”
      她点头,“嗯”
      “快说说呗”
      她腼腆一笑,开口说了“他是我大学毕业旅行认识的,后来加了微信,两人有了联系。”
      “那怎么跑这来了”
      她用吸管搅动着杯中的奶茶。“后来,陆见远结婚的时候,我”
      我笑容僵住了,呵呵,结婚了。
      她大概明白了我的僵硬,定住不再说话。
      “我,我以为......过了这么几年,你过得这么好,已经忘记他了。”
      我笑道,“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忘记了,还是藏起来”
      我深吸口气,对她一笑:“还没说完呢”
      她马上话锋一转,说起了和丈夫的有趣事,很甜很有意思。
      她说他们现在经营一家旅店,约我有时间一定去。
      回家我选择了走路。看着街上的风景,阳光、晚霞都好好的样子。
      一切都是好好的模样。我耳边却只有那句,陆见远结婚的时候。原来他毕业就结婚了呢。是啊,傻子,他说的他还想玩几年不想毕业结婚,说我等不到他的,这些话,明明就是假的啦。
      原来,在我在全世界疯狂奔跑,以为自己过得活力无限,魅力十足,在我无数次半夜惊醒,因为他的话而心痛不能自己时,他,结婚了。我控制不住,掏出手机,拨通云霄的电话,我知道不会接通的,但是我还是对着留言回应后说道:“云霄,现在好难受”
      在外买菜发泄一通,还好,路走着总会到家的,现在,我也有一个家了。当我开门进去,阳台的米白窗帘被吹起,司徒余坐在椅子上,看着书。
      听见动静,他抬起头,眼神相对,我对他一笑,我回来了。
      他点头,合上书向我走过来。
      “买了这么多菜呢”他看着我笑。
      我点点头。点点头,然后将他抱住。
      我听见自己的哭腔。“我们出国去住好不好。”
      他将她搂进自己怀里。他不知道她怎么了,他以为这个地方,应该是安全万分的,没有重要的医疗机构,应该没有会刺激到她的人才是。
      他没问,但是大概还是和那个男人有关吧。是她知道那个男人毕业就结婚的事,还是知道了,那个男人,常常来找寻她的事。她是痛成这样,还是
      陆见远现在是国内著名的外科医生,有钱有权,冷酷无情。
      五年里他找过她很多次,她家,他去过无数次。
      他让她痛了,活该一辈子见不到她而煎熬。
      司徒余把下巴抵在她头顶,说着“你已经有了我,你不是一个人。”
      她点点头,嗯、好。
      反正都会陷入爱情的,不管是陷入司徒余这个男人坚实的怀抱,还是曾经陆见远拼死相护的情谊,又或是李玗从不说明的暧昧。如果爱上了,那就爱上了,就像自己一个人待着的五年里,即便有对爱情的恨和恐惧,但是却明白自己还会遇到别人的,还会爱上别人的。不管后来的结果是一起或者再也不见,曾经拥有,十分,重要。
      司徒余在阳台,看着她她在厨房,音响放着她爱的女歌手KATY PERRY的Love me,她很爱这样,做饭,洗澡,画画,都会放音乐。对于爱情,可能她在意的,不是一个像她爱的爱她,而是在爱里,她总是能够恢复的,能够恢复到自我、坚决的状态。
      她提过,她爱KATY的自由和搞怪,同样爱她在秋千上流泪的样子,爱她不插电的款款深情。
      我曾问过她为什么呢,可能这世界上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多面。
      她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呢。
      看着她现在即使会流泪,却还是能恢复,很难想象得出她是有一段时间是不修边幅,以泪洗面的。
      我不敢再想下去,只是还好,最后她还是活下来了。
      部队上也有完成任务回来的战友,身心受创,夜夜噩梦。
      她有心病,他也有心病。她的心病是对过去打击的痛,他的心病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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