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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庄园 圆圆的俏脸 ...
1975年4月
穿过精致的锻铁大门,是一条笔直的大道。夹道生长着修剪整齐的苍郁树木。路的尽头有一个漂亮的喷泉,正源源不断地涌出清流。它四周的草坪宽阔平坦,巍峨庄严的马尔福宅邸仿佛一座城堡,坐落于碧绿如茵的草坪中央。此刻庭前聚满了参加婚礼的巫师,为素来静穆的庄园平添几许庆典的热闹。
雷古勒斯实在厌烦了应付那些没完没了前来攀谈的宾客。他们一面恭维布莱克家族与马尔福家族联姻,一面又为掩饰对纳西莎从一众纯血女巫中脱颖而出嫁给卢修斯的嫉妒,而不怀好意地问起西里斯的缺席。这些人分明是明知故问。纯血巫师圈子窄小,基本上彼此都沾亲带故,几乎藏不住秘密。西里斯离家出走的消息早已传遍,他们却偏偏一再提起,惹人难堪。
他随便找个借口离开人群,独自在后花园闲逛。不得不承认,同为纯血巫师的顶级贵族,马尔福的住处比夹于麻瓜尘嚣中的格里莫广场十二号要幽雅许多。
雷古勒斯低头踢着脚下的碎石子,心想若是被母亲见到他这样,一定会斥责他有失仪态。其实有时他也挺羡慕哥哥的自在潇洒。可他的离经叛道已让父母失去一个儿子了,自己绝对不能再教他们失望。既然西里斯不负责任,那他就必须肩负起家族复兴的使命。
延着缓坡顺路而下,目之所及处,一汪湖泊恬静地卧于水仙丛和榆树林的臂弯。他步至湖边,看着水平如镜的湖面清晰地倒映出高耸的马尔福宅邸,愈发心烦意乱。
索性抄起一块石头,用力往湖心扔去,砸烂了镜面,几个直插云际的哥特式尖顶因而摇摇欲坠、支离破碎。
一张脸庞也被涟漪晃散。
等等——褐发碧眼、笑容甜甜,
那不是他的脸。
“嘿,布莱克!”一道轻快的少女嗓音从他左后方传来。
雷古勒斯一惊,转头望去,只见不远处有位少女坐在一棵榆树上,笑嘻嘻地探出头来,正朝他招手。
那少女一袭浅紫雪纺裙,更衬得肌肤洁白胜雪。圆圆的俏脸上,叶尖滴翠化作眸中凝碧,小嘴像是从树梢飘落的一瓣粉红。及肩的茶褐色微卷发拢在耳后中分,一时竟分不清缠绕于她指端的是头发还是细嫩的枝条。
日光悠悠流转,自枝叶间倾泻,筛落下碎金点点,映得她宛若林中精灵。小精灵轻盈跃下,身姿翩跹恰如蝴蝶,裙摆飞扬又似一朵迎风绽放的鸢尾花。
有些眼熟,却一时反应不过来是谁。雷古勒斯一边试图回忆,一边走过去。
在他打量她的同时,她也在端详着他。
同样是黑玉似的发、黑曜石般的眸子,同样的个高腿长,对面的少年似乎更为瘦削阴郁。比之布莱克,他相貌上少了分硬朗,多了分俊秀。
那少女不好意思地扯扯裙摆:“欸我好像认错人了,你跟布莱克长得真像。你是……他弟弟吧?”
“嗯。我是雷古勒斯·布莱克。”他淡淡应道。
“噢原来是这样,我叫爱丽丝·麦克米兰,和你哥哥同院同级。”
居然是一个来自拉文克劳世家的格兰芬多。
雷古勒斯不由得又向她瞧了瞧,这才想起她是莉莉·伊万斯的好友,有几回他和西弗在走廊碰见过她们。因“爱丽丝”谐音“鸢尾”,“莉莉”寓意“百合”,兼之两人容貌出众、成绩优异,便被称作“格兰芬多双花”。
只听“鸢尾花”笑问道:“你呢,几年级了?”
类似逗弟弟的语气让他有点不满,雷古勒斯不自觉地直了直本就挺拔的后背,“我只比西里斯小一岁。”
比她高半头的少年面容冷峻,说话间流露出些许高傲之色。
爱丽丝瞧着他的神情,不禁微微一怔。不细看的话,雷古勒斯或许与哥哥极其相似,但只要稍加注意,便知气质迥异的他们绝非同一人。前者内隐锋芒,后者则不羁外放。
在她略显直接的视线下,雷古勒斯苍白的脸颊不易察觉地泛起薄红。他刚刚丢石头的幼稚行径该不会被她瞧见吧……
他不自在地偏头,以拳抵住鼻尖咳了咳:“你一直在这附近么?”
哪曾想爱丽丝的回答一如她的目光,坦然直率,毫不委婉。
“对呀,我是看到你心情不好扔石块,以为是个熟人就打招呼啦!”
“呃……我、我是在……”雷古勒斯被她一语道破,薄脸皮令他无比尴尬,自尊心又使他不屑说谎。
刚刚还板正严肃得像个老派巫师的少年,一下子局促起来,薄红从面颊漫至耳根。爱丽丝见状扑哧一笑:“哈哈我猜你和我一样,都不想面对门前那堆人,才偷偷开溜找个地方躲起来,对不对?”
“你也是?”
“当然了!来来去去都是那些人,烦也烦死了。什么埃弗里啦、卡罗啦、诺特啦、帕金森啦……每回见到都互相明讥暗讽一顿,面上却一团和气,假惺惺、真虚伪!”
雷古勒斯忆及庭前那群表里不一的嘴脸,心生共鸣:“他们经常明里暗里嘲笑我们家。你知道西里斯的事吧,他一向讨厌这种场合,其实我也不太喜欢。”
“唉,有时候我真不懂,为什么我们去了格兰芬多便要遭人非议?学院不同就那么重要吗?无论是格兰芬多、拉文克劳,抑或是斯莱特林、赫奇帕奇,我们所属于的——都是霍格沃茨啊!”她愤愤不平道。
不一样的。
他有无数理由能够反驳爱丽丝的观点,可一对上她原本含笑、此刻却暗淡的眼睛,便忽然觉得说不出口,只好换了一句:“那你父母对此有什么意见吗?”
“我爸妈倒不认为有什么问题,主要就是亲戚爱讲闲话。那些端着长辈架子的老顽固们总是喋喋不休。要么说我爸当初不该娶麻种女巫,要么说我进错学院有辱门楣。我爸嘛,比较开明,只是提醒我在格兰芬多也不要忘记拉文克劳爱读书勤思考的好习惯。我妈呢,一个罗曼蒂克的布斯巴顿毕业生自然更不会介意。”
回想起家里餐厅时常爆发的争吵,母亲歇斯底里的咆哮,雷古勒斯叹了口气。既为西里斯感到不幸,又为爱丽丝感到幸运。他们境地相似,境遇却截然相反。
不过他甚少和人提起家事,便转而问道:“你母亲来自法国?”
她点点头:“是呀,不然她怎么会给我起一个与法兰西国花谐音的名字。她起初还打算直接叫我‘爱瑞丝’呢,幸亏我爸坚持把它改成更英国化的‘爱丽丝’,不然和彩虹女神撞名真的太奇怪了。”
“很好听,也很适合你。”他由衷赞道。
“谢谢,”她礼尚往来道,“雷-古-勒-斯,你的名字有什么特殊的含义么?”
“我们家族的巫师多用星座命名。雷古勒斯,是狮子座的α星,也就是狮子的心脏。”
“狮子的心脏?”爱丽丝笑道,“你的名字挺格兰芬多的呀!”
他抿抿唇:“但我是一个斯莱特林。”
爱丽丝突然对雷古勒斯产生了兴趣,一个言行举止都相当斯莱特林的少年却有着格兰芬多式的名字,对立而又统一地矛盾着,难不成是……蛇身狮心?狮身蛇尾的斯芬克斯倒是存在于希腊神话之中,蛇身狮心是什么鬼玩意儿哈哈哈……
她被自己的想法逗乐,忍不住笑出声来。瞥见雷古勒斯疑惑的眼神,赶紧一正神色,转移话题道:“我偶尔会觉得分院帽的决定有点草率。短短几秒,或者最多几分钟,怎能准确判断出一个人的特质呢?人的性格是那么复杂,勇敢、睿智、勤奋、审慎并不冲突,莽撞、迂腐、迟钝、自私也可能同时存在,又是如何进行单一地归类划分呢?况且就算分好后,人是会变的呀,今天的斯莱特林也许就是明日的格兰芬多。”
她顿了顿,继续道:“相比不靠谱的分院帽,我感觉魔杖的材质和杖芯更能反映出巫师的部分性格。因为挥起来要得心应手的话,一定是得和自己身体魂灵相契合的东西。而假如巫师性格大变,原先的魔杖大概就不适用了,我猜这便是巫师在旧魔杖没坏的情况下换新的缘故。”
魔杖选择巫师。她非常好奇是怎样的魔杖选择了眼前这位特别的少年。但毕竟他们才结识不久,贸然询问有点唐突,为此她好不容易兜了一个大圈子,做足铺垫。
不过一下子说了这么多,连她自己也感到惊讶。这些话未尝不是她内心深处的想法,平时极少与他人提起,没想到却一股脑地和认识才一刻钟的雷古勒斯倾吐了。
爱丽丝滔滔不绝得嘴巴都快干了,总算能不那么突兀地八卦:“可以问问你的魔杖组成不?”
雷古勒斯还在思考她的长篇大论,猛地被问,尚未反应过来便下意识答道:“十二寸,柏木,独角兽毛。”
爱丽丝逐一分析:“嗯,十二寸,长短适中;独角兽毛,象征忠诚……”
她突然兴奋地叫道:“啊你的魔杖竟然是柏木的!中世纪伟大的魔杖制造师杰伦德·奥利凡德要是还在世的话,一定会感到非常荣幸!因为他知道柏木魔杖的主人死去时会是个大英雄!”
他忍俊不禁:“为什么死后才是?难道我活着就不能成为英雄?”
“这倒也是,谁说不行呢。”爱丽丝亦是莞尔。
微风轻拂,撩得榆树的叶子簌簌作响,携着水仙的芬芳吻上脸颊。
爱丽丝小声念道——
我独自游荡似浮云一般
飘流于山丘谷地的上端
蓦然间,我看见
一簇簇,金色的水仙
在树下,在湖边
迎着清风,起舞翩翩
如繁星闪烁,连绵不断
于银河之中,熠熠璀璨
随着湖湾的边缘
延成无尽的长线
我放眼一览
万花摇曳,扬冠争艳
少女的嗓音轻轻柔柔,宛如在吟唱一首歌词清新、曲调明快的民谣,十分悦耳动听。
雷古勒斯意犹未尽道:“麦克米兰小姐,这首诗是谁写的?诗名叫什么?”
“唤我爱丽丝就好啦,别这么生疏嘛,雷古勒斯~”注意到他俊脸发红,她微笑道:“这是湖畔派桂冠诗人威廉·华兹华斯的代表作《黄水仙》。”
“麻瓜?”
“对的。”
他微微一愣。
“你不觉得这首诗和眼前的情景很类似么?和风湖畔、水仙花开,简直就跟量身定制的一样。”
榆树和水仙错落有致地倒映湖中,高大与娇小、青翠与金黄,相映成趣。
好吧。
雷古勒斯不得不承认,那个麻瓜的确配得上他的姓氏。华兹华斯——文字有价值。
爱丽丝坐下来,托腮发着呆。
一丛丛水仙倚在湖边对镜梳妆,漫不经心地舒展开金灿灿的花瓣,一举一动透着贵族的悠闲与慵懒。若有清风徐来,它们便好似参加舞会一般,下颏微抬、纤腰轻摆,端出最优雅的姿态。温室里的花朵,自幼娇生惯养,培育的方案、交往的伙伴,都早已被妥当安排。烈日和暴雨,由身后的大树遮拦,它们只需享受伞盖。
她忽然道:“马尔福应该很爱你堂姐吧?”
他不答反问:“你怎么知道?”
绝大部分纯血巫师尤其是贵族子女,他们的婚约更多是两大世家利益结合的产物。雷古勒斯的父母如此,纳西莎的父母亦然。从小在这样的家族环境中成长,他对爱情并未抱有太大期待。
“‘纳西莎’不是水仙的意思么,这么多与她同名的花,肯定是马尔福特意为她种的吧。”
黄水仙花瓣的颜色使雷古勒斯联想到纳西莎的一头金发,于是他道:“我赞成你的说法。婚礼差不多快开始了,我们过去吧。”
头戴蓝钻金冕、身穿纯白礼裙的纳西莎·布莱克无疑是人群的焦点。她挽着其父的手臂向卢修斯·马尔福款款走去,脸上笑意妍妍。她从毕业订婚起就等着这一天,已经等了三年。
缀满水晶和珍珠的银边长裙摆呈扇形施施然地滑过华美的地毯,如同美人鱼闪闪发亮的鱼尾,又似白孔雀迤逦曳地的屏羽。高贵的白孔雀停在同样金发碧眼的伴侣面前。二人的容貌风仪俱是出色,看起来格外登对。哪怕有人心中再有不甘,也不得不同意这是一双相称的壁人。
在她将手从父亲的胳膊处抽离继而搭上新郎朝自己摊开的手掌的那一刻,两枚对戒相触发出轻响,纳西莎·布莱克终于成为了纳西莎·马尔福。
爱丽丝随宾客一起,为新人齐唱祝福的赞歌。唱着唱着,蓦地感受到两道恶狠狠的视线,她不甘示弱地回瞪过去——
那是一个身材高壮的女人。她肤色颇深,黑发鬈曲着堆满头顶,厚重的眼皮底下目露凶光,宽阔的下巴撑起一张极其傲慢的大方脸。
两人目光一撞,那女人嗤笑几声后扭过头,粗发像一群小黑蛇似的甩了半圈。
爱丽丝皱眉道:“她是谁?”
“我的堂姐,贝拉特里克斯·莱斯布兰奇。”
此时的雷古勒斯并不知道,五年后,他暗恋的女孩,会被这位自己曾经崇拜的堂姐,用钻心咒折磨至疯,大半生都被困在圣芒戈。
而他是永远不会知道的了。
因为悲剧发生在他死后的第二年。
爱丽丝谐音Iris,即鸢尾花,希腊神话中的彩虹女神。
纳西莎:1955年出生,20岁时嫁给了卢修斯。
至于为啥是榆树林呢?因为卢修斯的魔杖是榆木的呀。榆木魔杖更倾向有风采、魔法精湛并生而高贵的主人,因而被纯血统拥护者视为理想魔杖,并牵强附会出“只有纯血种可以用榆木魔杖施魔法”这一说法。
文中的《黄水仙》是我自译的哈哈。华兹华斯的英文即wordsworth——文字有价值。有这姓氏不献身文学事业都对不起先祖:D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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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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