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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   那个男人,叫霍正霆。
      李春秀虽然是个家庭主妇,但言谈举止一点也不小家子气,这大概是她爹李福全留给她唯一值钱的东西了。李福全虽然后来落魄了,但到底曾经富过,在与人打交道的时候不怯场、不畏缩,李春秀这一点随李福全。
      在度假村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李春秀逐渐熟悉了那里的一切。厨师老宋四十多岁,做得一手好菜,为人热络、善谈,和李春秀聊的比较多,没人的时候,也会从厨房里偷拿些好吃的给李春秀。
      度假村就像一个小型社会,里面的人虽然不少,但真正能接触到大人物的根本没几个,老宋就是那几个为数不多的人之一,但这种殊荣对当事人而言,似乎并不是什么幸事。
      “真是钱难挣屎难吃,人这辈子就没几天舒坦。”老宋长长地叹了口气,对着李春秀抱怨。
      “怎么了这是?好端端的长吁短叹什么呀?”
      “你不知道,咱们这里来了位大人物。嫌菜做得没味道,总经理都骂了我好几回了。”
      “你一大厨做出来的饭还能没味道?”
      “什么没味道,他那是山珍海味吃惯了,吃什么都咂摸不出味儿来,饿他三天,吃狗屎都香。”
      骂人解气,但解决不了问题,老宋并没有轻松多少。“这伺候人的活儿真他妈难干,你说今天晚上我给他做啥啊?”
      “做点儿‘胖娃子’咋样?他估计没吃过,保不准儿喜欢呢。”
      “你开玩笑呢?那种粗粮是咱们这些人吃的,倒是扛饿。那种人都是吃出来的,嘴那么刁,能咽的下去才怪。”
      “看你说的,饭是那个饭,但材料和做法不一样,这饭手艺好的人做出来 ,绝对好吃。”
      “关键是这个我不太上手啊。”
      “我会啊,我做出来你尝尝,不行再说。我再帮你去外面挖点儿野生的苦菜,回来洗干净凉拌一下,那东西稀罕,做好了也好吃。”
      认识李春的人,都觉得她是个好女人,热心、大方、健谈,没有不说她好的。老宋听她这样说,心里挺高兴,哪怕事情最终没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李春秀帮忙,也能让他心里少些焦躁。
      当饭上桌时,老宋尝了尝。他以前也吃过‘胖娃子’,他不信这种东西还能做出什么花样来。可是嘴里的味道开始扩散时,他简直形容不出来那种感觉,毕竟没念过多少书,肚子里没词儿,脑子里只剩了两个字儿:好吃。
      老宋又夹了一个,两口吞进了肚里。
      “怎么样?你觉得味道还行么?”
      “何止行啊,你这手艺都能去开个饭馆儿了。”
      “开饭馆儿?不把脑袋赔进去才怪呢!这饭要好吃,得下功夫,先不说和馅儿,你看我捏那几个荞麦面面碗儿花了多长时间。谁会愿意等那么久啊!”
      “也倒是。”老宋一边点头,一边摆盘儿。自己吃不讲究这些,给领导吃,那就不能太随便了。两笼屉‘胖娃子’,一小碗配菜,一盘凉拌苦菜,一小碗玉米糊,老宋还添了一道口水鸡和几个鲜虾烧麦。‘胖娃子’是素食,添两个荤菜,也算是有荤有素,搭配得刚刚好。
      不过是一顿再普通不过的饭,谁都没放在心上。李春秀自然不会料到,自己的举手之劳改变了两代人的人生轨迹。
      领导吃得高兴,把老宋叫去,给了他一条烟。那烟是别人送的,也不稀罕,反正有的是。老宋心眼儿实在,没贪功,把事情的前前后后说了一遍。
      老宋跟李春秀邀功的时候,李春秀还埋怨:“你看你,提我干什么,你就说是你做的不就完了么?”
      老宋一脸的不可思议:“好家伙!他可是霍正霆,X单位的局长,你知不知道外面有多少人想巴结他都愁得找不到门路么?在C县这屁大点儿的地方,他的一句话比钱都管用。”
      霍正霆这三个字,是李春秀从老宋嘴里听说的。她不过是个普通女人,对新闻不关心,连C县县长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对X单位局长这个头衔意味着什么,也完全没有概念。就算真的是个人物,怎么能因为一顿饭,就轻松攀上的,老宋也实在是多此一举。
      李春秀第一次见霍正霆的时候,是在湖边的茶餐厅里。霍正霆已经是第二次吃她做的“胖娃子”了。一个女服务员给领导做顿饭算不得什么大事,但大约霍正霆只是清闲,想跟做饭的人聊聊,毕竟自己吃得高兴。顺便送她点儿东西,屋子里有很多别人送的营养品,他除了送人,也没什么用。
      那是深秋的一个傍晚,夕阳刚刚落下,远处深绿色的青山隐隐地显出一个大概的轮廓,天边的霞光辐射开来,让那片片云层红的就像是烧透的烙铁一样。湖面微波粼粼,岸边草丛中的蟋蟀叫声此起彼伏,天幕中的金光和初降的夜幕融在一起,一切都让人觉得静谧安宁。李春秀以前从没来过这里。她曾以为自己对这个度假村足够了解,直到看到眼前这栋建筑,她才意识到,很多地方都跟她们这些服务员没什么关系。
      李春秀走进茶餐厅,霍正霆正坐在靠窗户的一张桌子上抽烟,眼睛出神地忘着湖面。他转过脸来的时候,李春秀的心不不自觉的紧了一下,垂了下眼睑,然后又抬了起来。就这么一个转瞬的动作,被霍正霆扎扎实实地看在了眼里,他的嘴角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女人他见的多了,扫一眼,就能把对方看个大概。在官场上,他雷厉风行、不怒自威,在情场上,也从未失手。权力赋予了他不同于常人的自信和气场,而这两样,是俘获女人最好的武器。
      他吸了口烟,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李春秀的长相算不上让人眼前一亮的那种,但她皮肤白皙,五官端正,是属于耐看的那一类,尤其是那双眼睛,闪亮、温和。
      “这‘胖娃子’是你做的啊?你手艺不错啊!”
      “您过奖了,一顿饭而已,您满意就好。”
      李春秀没接触过什么大人物,她多少有点拘谨,一是担心自己出丑,还有就是害怕自己说错话,得罪了对方。
      霍正霆看出来李春秀有点不自在,换做是普通女人,夸两句,给点儿东西,也就完了。但那天他心情好,也没什么别的事儿,就很想跟这个看着顺眼的女人多说些什么。看着一个顺眼的女人在自己眼前局促张皇,心里多少是有些得意的。虽然霍正霆对李春秀的爱在很久以后才说了出来,然而他清楚,在见到这个女人的第一眼时,他心里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好感。
      霍正霆让她坐下,跟她拉了几句家常,并没有留她特别久。追女人这种事,就跟钓鱼一样,不能急。李春秀走后,霍正霆给总经理打了个电话,询问了下李春秀的情况,得知她是个寡妇,还带着一个男孩,心里更踏实了。
      李春秀从茶餐厅出来后,想了想自己说过的话,觉得没有不妥当的地方,就把这件事放过去了。心里还在笑话老宋,觉得老宋是痴人说梦,靠一顿饭就能攀上领导,拉个关系,那怎么可能呢?她读书少,如果她看过《水浒传》,知道西门庆只不过是被一根支窗户的竿子打了一下就看上了恰好露出脸的潘金莲,就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了,世间事,无巧不成书,说不清的。
      以后的事,没什么太大的悬念。有钱有势的男人想要得到一个家境普通而且还没有男人的女人,基本没有到不了手的。李春秀不是什么贞洁烈女,她有儿子要养活,她爹也时不时地跟她哭穷,她自己没什么文化,跟着霍正霆,虽然没有名分,但她不会再为钱发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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