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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16章 囹圄之梦(五) ...

  •   王琛醒来的时候,天刚蒙蒙亮,旁边的床上空无一人,他揉了揉眼睛打量了下屋内,也没有看见周天的身影。他伸手欲拿桌上充电的手机给周天打个电话,就看见桌上放着一杯水,水上盖着一张纸巾,水杯下压着一张便签,上面写着‘我去河边看看,醒来过来找我。’末了还画了个笑脸,王琛边呢喃了句幼稚,边喝了口水,继而将便签收进了自己的包里。简单洗漱了下,就朝着河边出发了。

      小县的生活节奏慢,清晨除了几家早餐铺正在忙碌着,大部分人都没有开始一天的奔波,王琛开车到河边附近,远远地就看见周天站在那,他在附近的早餐铺买了几个包子,然后才走到周天身前。

      “你怎么过来的?我还以为你把车开走了。”

      “我开走了你开什么啊,我跟墓园那边借了辆车,一会给人还回去。”

      “还挺照顾人,怎么样,起这么早过来有什么发现?”王琛说着把包子递给周天,周天摆了摆手,“手上都是土,不吃,要不你喂我?”

      “这不是有袋子隔着吗?”

      “那也脏啊,你喂我呗,你看我这么早起来工作,多不容易。”

      周天对着王琛扬了扬下巴,举起自己的手,挽起的白衬衫和手掌上的土,仿佛在告诉王琛‘你看我多辛苦。’王琛白了他一眼,最后还是将包子送到了周天的口中,周天咬着热腾腾地包子,眉眼轻弯,普通的包子愣是吃出了珍馐美味的满足感。

      “小同志服务不错,哥哥回去犒赏你哈。”

      “滚滚滚,快说有没有发现?”

      “能在隔了一年的案发现场,有所发现的人,十有八九是凶手。”

      “那你干嘛来了?”

      “观察环境,假设吴家豪的死不是意外,是人为,那么凶手是怎么在白天作案的?而且这个时间应该是暑假,人来人往的,他要想把一个孩子推下去,还不让他挣扎,那就只有在他不清醒的时候把他扔进河里。”

      “但是这条河离城镇主干道并不算远,周边又有小商铺,不可能不被发现的。”

      “所以我说我是来观察环境的嘛。”周天低头又从王琛手中的袋子里叼了一个小包子出来,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王琛觉得,刚才那一瞬间似乎又一条湿热的舌头触碰到了他的指尖,他下意识地看向周天,后者嚼着包子,抬手指向了一个方向,王琛顺着他的手看过去,远远望去仿佛是一片草地或者是其他的什么植物。

      “那有一片芦苇,沿着这条河往上走,就能到,我刚去看了,芦苇的高度和生长密度,是绝对可以隐藏住一个成年人的,而且那片芦苇从河这边看是背靠山的,但是你穿过去,那有一条小路,是可以绕到河对岸的,而河对岸是没有开发完的荒地。”

      “所以凶手是先把吴家豪迷晕或者先杀了,然后带他去了河对岸,又从那边绕了过来,依靠芦苇的遮挡将人扔进了河里。”

      “法医的判断是溺亡,所以不可能是先杀了,迷晕的话,人进了河里生理反应会让他逐渐清醒,等他清醒后他一定会呼救甚至自己游上来,这风险太大了,所以最大的可能是他将吴家豪迷晕,然后带到了这里,按着对方的头把他淹死了,这样尸体表面看起来就是溺亡,不做详细解剖很难发现异常。”

      听完周天的话,王琛沿着小路往上走去,河边的石板路只修了一部分,再往上游走去便都是坑哇哇的泥土地,正如周天所说,芦苇的高度和密度要遮挡一个人完全没有问题,野蛮生长的芦苇没有人工修饰,一直延伸到河边,王琛看了眼茂密的芦苇丛,蹲了下来,看着眼前的河水,朝着周天勾了勾手指,“你趴下,我按住你,我们模拟下案发现场。”

      “怎么不是我按住你呢?”

      “因为你打不过我啊,你按我我条件反射很容易回击,你想挨打?”

      周天欲言又止,撇了撇嘴认命地趴在了河边,王琛见状强忍着笑容,手附在了周天的脖颈上。

      “王队长,你会不会杀人,你就这么按着脖子?你以为你是什么大力士吗?人濒临死亡的时候会剧烈挣扎,你一只手根本压不住的,你得骑到我背上扣住我的手或者压制住才行,知道吗?”

      “说得好像你杀了多少人似的。”

      “我是没杀过人,这都是被杀的人告诉我的经验,听哥哥的没错。”

      王琛懒得跟人贫,便起身骑在了周天的背上,扣住了周天的一只手,另一只手按住他的脖颈,“看来是可行的。”王琛将周天的头向下按,在即将触碰到水面的时候松开了手。

      “你说你手那么小,劲儿咋那么大,脖子快让你按断了。”周天揉了揉脖子,王琛觉得抱歉也帮人捏了捏被自己按红的脖颈,白皙的肌肤翻着红,让王琛不禁有些口干舌燥,他看了眼骄阳,觉得一定是今天太热了。

      “起来吧,王队长,你打算在我身上待多久啊?”周天歪过头看着人,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他,看得人连忙起身,并伸手将周天扶了起来。

      “那个……虽然你推理的是可行的,但是所有推理的前提条件都是吴家豪得是他杀才行,可我们现在没法做尸检,局长说了没有证据证明吴家豪的死和贾巍山的案件有关,是不能批文件给我们开棺的。”

      “我知道,所以我只是推理下,不然我不是白来了,现在来看,如果吴家豪真是他杀,最有可疑的就是至今不见踪影的吴远了。”

      两个人站在原地看着河的对岸,天色早就大亮,县里的人们也开始了一天的奔忙,而此时榕城警局附近的酒店内,林灵正坐在房间的床上,对面站着一个年轻的男人。

      “你跟我说你只是想吓吓他,然后问他一些问题,你没说你要杀他。”

      “我跟你说了,你还会帮我吗?现在你和我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你别想跑。”

      “你为什么非要找我……”林灵紧握着床单,双眼泛红,她强忍着不让泪水留下。

      “因为是你带她走的。”

      “可我真的不知道她在哪,我也很后悔,七年了你以为我过得就好吗?如果可以选,我宁愿没出来过……什么音乐什么梦想,都是假的……假的……”眼泪最终还是流了下来,男人扶了扶头上的棒球帽,他的眼角有一道疤,他将帽子压低试图让别人看不见这道疤痕。

      他拿过桌上的纸巾扔给了林灵,口罩下的脸不知是什么表情,但是双眼却始终没有半点波澜。

      “别哭了,你就不想让他死吗?不止他,他们……我会把欺负过她的人都清理掉,然后离开这里去找她,天涯海角,我一定能找到她。”

      林灵双眼通红看着男人,她的手握得越发得紧,她承认男人说得对,她很希望那些人死,不止贾巍山,那天晚上,她和吴芳最后一次见面的那天晚上,酒店里的每一个人,都该死。

      七年前,两个小县城里的姑娘,看到了维林集团举办的选秀比赛的广告,广告词里有一句“每个人都有做梦的权利,每个人都可以去追寻梦想,勇敢地奔向你的梦想吧。”当时简单的一句话,对那个时候的林灵来说,简直就是振聋发聩。她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她想当一个歌手,她热爱音乐,喜欢唱歌,初中的时候父亲打工回来给了买了一把吉他,家里没有电脑,她就跑到镇上的网吧,去蹭老板的电脑跟着教程自己一点点的学,日复一日的练习,练得指尖流血,练得指肚生茧,她都没有放弃。即使她清楚,学习音乐的费用对她的家庭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但她依然沉浸在她纯粹又美好的梦想里。

      她和吴芳是从小相识的同学,两人年龄相仿关系很好,所以当她想去参加比赛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吴芳,吴芳虽然没她那么热爱音乐,但是偶尔也会和她一起唱歌,于是她便想劝她和她一起去城里参加比赛。

      可是吴芳的家庭比较特殊,吴芳十岁那年父母生了弟弟,自那以后父母的关注与爱就再也不在她身上了,初中毕业后家里为了省钱就让她上了中专,所幸她自己对读书也没什么兴趣,所以也就任由着父母来安排了。去参加比赛这件事,还是她第一次跟父母提要求。家里自然没有同意,最后还是吴远不忍心看到妹妹难过,偷偷地给了她自己攒下的积蓄才让她离开的。

      就这样,两个小县城的女孩结伴离开了家乡,走向了通往梦想的康庄大道,至少在那个时候,她们是这么觉得的。

      林灵坐在床边,男人早就离开了,屋子里依旧只有她一人,她的手上握着她和吴芳参加比赛时的照片,那是她们来到城里后的第一张照片,那时的她们笑得明媚灿烂,谁都想不到本以为的圆梦之旅,竟只是用谎言编织而成的一张大网,将她们紧紧地包裹其中。

      林灵起身看向窗外,房间的高度可以让她看见不远处的警局,那里似乎永远灯火通明,仿佛永远都在有人在忙碌着。

      就好像此刻的吴仁,王琛走之前将搜寻吴芳和彻查比赛的事情交给了他,他便开始了没日没夜的调查,指尖的键盘不断作响,余林拿着两盒泡面走了进来,坐在他对面,他才缓过神看向对面的人。

      “鱼儿,虽然吴芳我还没找到,但是这比赛可真是厉害了。”

      “怎么了?”

      “十五强,除了前三,没有一个在从事音乐相关工作,前三基本都是和林灵一样,跑些商演,就是被经纪公司绑定的小艺人,资源流量要啥没啥,当初比赛宣传的没有一个到位的。最奇怪的是,失踪的人不止吴芳一个。”

      余林抬头看向吴仁,吴仁将打印出来的资料递给了他,除了吴芳以外还有两个女孩也在比赛之后相继被家里报了失踪,只是和吴芳不同的是,这两个女孩的家人至今没有为两个女孩进行销户,也就是他们依然没有放弃寻找自己的女儿。

      “你说她们还活着吗?”

      “谁知道呢。”吴仁吃了口面,面的热气附在了眼镜上,他摘下眼镜擦了擦,就看见余林一脸失落地看着那些资料,他从杂乱的桌子上翻出了一个仙贝递给了余林。

      “甭管是死还是活,人死了会有尸体,人活着她会喘气,都会留下痕迹,就早晚会被发现被找到的,队长不是常这么说嘛,这个世界是没有完美犯罪的,只看我们用不用心,快吃吧,吃饱了回去睡觉,明天队长回来了,咱还得跟他汇报呢。”

      “嗯,好。”余林重重点了点头,接过了吴仁递过的仙贝,两个人一边讨论着案情一边囫囵吃着面,时间在简单而又繁忙中缓缓流淌。

      城市的夜总要比县城繁华些,一个戴着帽子的男人站在一栋烂尾楼的楼顶,看着下面的万家灯火,喝着啤酒,地上空空的啤酒罐被风吹得沙沙作响,与这个寂静的夜,格格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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