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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沉睡之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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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风雨中,温暖的屋子里,孩子正扯着祖母的袖子,急切地道:“然后呢?小人鱼呢?再没有回来找过王子吗?”
祖母手里织着的毛衣停了一下,朝孩子慈祥地笑了笑:“故事到这儿就结束了。”
孩子不信,扯着她的衣袖,请求她继续讲下去,祖母摇摇头:“快去睡觉,明天再给你讲个新的故事。”
孩子瘪瘪嘴,不高兴地爬了自己的小床上。
祖母轻轻地给孩子盖上被子,一边哼着摇篮曲。
其实那个故事是有后续的,那是她当年长大之后才知晓——
王子到最后也没变回人类,当他的头上出现白发时,他终于承认了自己的内心。
于是他放弃了王位,回到了小人鱼曾经将他救起的海边,一直等着。
没有人知道他是否等到了自己的爱人。
祖母放下针线,打算也去休息,门就在这个时候被敲响了。
外面风雨交加,谁在叩门?
仆人从房里出来,扒在门后透过门缝望去,只隐隐约约看到一个披着黑色斗篷的纤细人影,像是个女人。
仆人打开门,手里的煤油灯霎时照亮了来人的半张脸,红色的头发铺在她的衣料上,白皙的皮肤似乎比雪还纯净。
“我要到那边的山谷中的镇子去,但暴风雨将要来临,我被困在这里。”那人开口了,是个任何话语都形容不出来的优雅动听的女声:“我可否在这里借宿一晚?”
她一手果然提着个黑色的箱子,只是她那不菲的穿着和优雅的姿态,无论如何也不该像一个独身行走的女人。
这个时代的女人已经能够独立出来工作,女权运动渐渐兴起,她们不再被拘限在自己的家庭中,而是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在社会上挣得一席之地。
但那大多是底层的贫穷家庭的女人,像中产阶级——或者更富有些,太太和小姐们就从来用不着工作,她们无所事事,整天梳妆打扮赴宴会,才是男人们有面子的表现。
像埃玛·威拉德那样的,还不被主流所接受。
太奇怪了。
仆人心中只有一个解释,也许她是哪位庄园的小姐,跑出来跟人私奔了。
这么想着,她朝来人目的地的方向看了一眼,远处的山脉被掩藏在鸦青色的夜幕里,如同野兽背上起伏的线条。仅仅是一眼,她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迟疑地问道:“您……是要到那边的镇子去?”
“是的。”
那边有镇子么?
仆人恍惚想起来,好像是有的。
伴随着记忆而来的是一种莫名的恐惧,从脚后跟一路爬上了背。仆人再去看站在门口的女人时,忽然觉得她那优雅不倒的风姿在这冷夜风雪中透出一股诡异来,那斗篷下露出的一截白皙脖颈仿佛一根僵硬的树枝,在支撑着上方的那颗脑袋。
她一瞬间有种错觉,死神临门将入,在她下一次呼吸时,就会夺走她的生命。
女仆又朝来人看了一眼,躲在门后将门合上:“请稍等,我去向主人通报。”
女仆搞不清来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就算是庄园跟人私奔的小姐,身边也没有跟着男人。她向小女孩的祖母通报,很快就下来给客人提了东西,为她安排了一间温暖的房间。
“多谢。”依旧是平缓而优雅的语调,如同正应酬一场宴会,而不是在凄风苦雨中栖身。
女仆走后,客人始终坐在床边,静静地坐着,纤细的腰身自然而然地舒展着,赏心悦目的身姿如同被挂在房间里的一尊装饰品,而并非一个人。
因为“她”,本来就不是人。
房门忽然开了一条小缝,一个小小的脑袋探了进来,好奇地看向女客人的斗篷。
见对方没有拒绝,小女孩跑过来,两只手扒在了客人的膝盖上,仰着头,用她无往而不利的撒娇语气道:
“你知道人鱼和王子的故事吗?”
清晨大雪稍停,浓厚的阴云依旧覆在天边没有散去,星星点点的雪粒飘荡在空气中,凝结在露天水缸中女仆青白而僵硬的尸体上。
出门买牛奶的邻居妇人一声尖叫划破了乡野的寂静,远远地传到屋子里来。
不到一个小时,周围里已经远远地挤满了人。
刚好附近有两个巡逻的警察,其中一个提着酒瓶子,挺着胖肚子站在了尸体跟前。“上帝,”他先是充满悲悯地在胸口划了个十字,年纪稍大的看了那个不算大的水缸和女仆高挑的身材,又朝人群里看了一圈儿:“这显然是谋杀,谁是她的家人?”
祖母和另外一个女仆站在一边,将小女孩抱在怀里,捂着她的眼睛。
“珊莎是那边山谷镇子上的人,有个一个母亲和弟弟,来我们家一个月了。”
警长又问了几句,像模像样地在本子上记了几笔:“她和什么人争执过吗?”
祖母和女仆都摇头。
“谁最后见到过她?”警长抬起头道。
女仆想了想,犹犹豫豫地开了口:“有个人,昨天晚上来我们这里投宿。”
警长的目光在周围又扫了一圈儿,然后盯着她:“人呢?”
“她已经走了。”
警长的脸色一沉,女仆指了个方向:“我看到她去了那个方向……”
“走了,布莱克先生。”警长合起本子,叫着另外一个仍然在翻着尸体的警察:“我们得快点,否则她就跑了。”
1799年的纽约乡下,警察追人仍需坐着马车飞奔,马蹄溅起泥土飞向空中,在泥泞的道路上飞驰。
“我们不该这样武断地下结论,一个单身女人没有抢劫杀人的理由。”伴随着嘈杂的马蹄声的是年轻警察的争论声:“我们应该先返回去,至少也应该检查一下死者的屋子。”
对面的警长让自己试图表现得更有耐心,但仍然没有认同他的说法:“除了这个还有什么解释呢,布莱克先生,放任一个杀人犯逃逸,是我们的失职。”
年轻的警察神情认真,似乎在组织自己的语言:“我检查过尸体,她并没有被抢劫,脖子上的金项链仍然在。”他一字一句:“并且我们也不能确定她就是被淹死的,我需要解剖她的肺。”
“不不不,您冷静一下。”警察连连否定,看着年轻警察的眼光充满了不理解和异样:“把您的刀子和手套藏起来,先生,我们不是野蛮人。”
1799年的纽约,工业革命的浪潮从日不落帝国扩散开来,为全世界的资本加快了累积和掠夺的脚步,无数人带着发财的愿望涌上新大陆,亦伴随着新世纪文明的曙光。
但警察界却还遵循着传统而古板的办案方式,严刑逼供,从不讲究证据和推理——假如有个人抗住了刑罚而没认罪,那么如果他没死,他就清白了。
布莱克叹了口气,靠在车厢壁上一脸挫败,显然不是第一次不被认同了。
警长探头出去,天边的阴云笼罩了他的半张脸。他看到前方的河流旁,一个站在摆渡的船夫身旁的女人,黑色的斗篷罩住了她全身。
“停下来!”他喊道,马车车夫立刻拉住缰绳。
她要过河,想跑,但碰巧船坏了,警长这么想着,从船夫因为见到警察来临惊讶害怕的脸上划过目光,盯在了女人的身上。
她一动不动地站着。
奇怪极了,警长的眼光愈发谨慎,越去看她,他甚至越觉得他的直觉在告诉他危险,在催他拿出腰上的警棍。
“你昨晚投宿了范斯汀夫人家吗?”警长大声问道。
那个女人恍若未觉,丝毫都没有动。
“回答我的问题!”警长的手已经放在了腰上,迈出步子朝她靠近。
一旁的布莱克拦住了他,对他试图动手的举动表示了不理解和不赞同,示意他来。
警长顿下了动作,看着这个年轻的满脑子都是新观念的警察,看着他走到了那个女人的面前。
“你需要和我们回去一趟,女士。”布莱克试着道。
但他话音落,面前的人仍向一尊雕像一样一动不动,他只看到斗篷底下露出的石头一样白的下颚,甚至有种错觉,这个人不过是个没有生命的假人。
布莱克看了警长一样,从他多疑的眼神里看到了和自己一样的想法。
于是他没有再说话,屏住呼吸,伸手绕到了那袭斗篷的侧面,拉下了那黑色的兜帽。
但随即他就惊呆了。
脑海里所有的怀疑、猜测与防备都被席卷而去,因为他看到的这个人,有着难以想象的美丽容颜,红色的头发,湛蓝的眼睛,她望着他,他想到了月色下沉睡的海洋。
她甚至在对他笑:“我愿意和您回去,警官。”
布莱克如梦初醒,僵硬着身体,揭开她斗篷的那只胳膊这才放了下去。
凶案现场没有警察的维持已经乱做一团,人越来越多,围着死去女仆议论纷纷,而死者可怜的母亲正倒在地上痛哭。范斯汀夫人将小女孩交给家里另外一个女仆看管,自己正在和几个人商量,要把女仆的尸体放到停尸房去。
警察的马场停下来的时候,嘈杂的议论和声讨更大了。人们从马车的车窗里看到了一个端坐着的女人,大声喊着她就是凶手,布莱克好不容易制止了争吵,试图用他的理论再次说服人们。
“听着,我要检查死者的房间,更详细地调查她的人际关系,并且在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检查她的尸体,在一切都没有定论之前,这位女士并不是凶手。”
“那么凶手是谁?我们不能就这么放她走!”有人已经在群情激愤下站了出来,布莱克忽然有些难以理解他们的表现,接着他就听到人们喊:“她一定是个女巫,烧死她!”
布莱克理智的弦在一瞬间崩断他后退了一步,让自己冷静下来,他意识到说服这些村民比说服老警长更难。
老警长走到他身边,用他那经历了世故的语气肯定道:“如果不找出凶手,我们今天就休想离开这里。”
“谁杀了她?”人们在愤怒地质问。
布莱克让自己镇定,想着接下来的对策,但紧接着,他和警长都愣住了,人群瞬间寂静下来。
马车里的女人已经走了下来。
她走到他们身前,走到那个正在哭泣着的母亲身旁,布莱克惊讶地看着她,他用他所有的理性思维来推断,也不知道她到底要做什么。
那个可怜的母亲抬起头来,泪眼婆娑地看着她,声音因伤心过度而虚弱无力。
“是你杀了她吗?”
披着斗篷的女人道:“不。”
“那是谁呢?”
这仿佛是个没人知道的答案,然而斗篷底下的手却抬了起来,指向人群中的一个人,那是范斯汀夫人家的另外一个女仆:“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