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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晨雨,初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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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里说“人是铁饭是钢”,可是这人啊,终究是肉体凡胎。在经历了多年的生活折磨之后,李长青的身体终于发出了严重的警告。这个生性的男人,在扛了不知多久的疼痛之后,终于在腿部疼到没办法动弹的时候,被送上了手术台。
“我不想做手术啊,我害怕上去就下不来了。我没了,你们娘几个怎么办啊。”
是的他不怕疼,他从来不怕疼。他可以在肋骨断了之后仍然扛起镐头去刨花生,直到多年以后新的肋骨骨折的CT片中检查到了那处旧伤;他不怕疼,他可以在大母脚趾的指甲被砸碎后一瘸一拐的坚持做工;他不怕疼,他的手上一年四季都是裂开的口子,每次沾水痛感都直抵神经。但是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句疼。他害怕的是,他再也不能照顾他的老婆孩子了。
幸运的是,他终于安全下了那场五个小时的手术。
因为爸爸李长青的一场大手术,让几个在外上学的孩子都有了不同的改变。尤其晨雨,因为成绩优秀,导师帮忙给找了沿海地区一个高校老师的工作,那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可是爸爸的生病,让她真正的意识到了,爸爸老了。她总以为只要自己毕业了好好工作,将来把爸妈接到身边就行了。可是,残酷的现实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以前总挂在嘴边的“父母在,不远游”,现在是时候了。
“你怎么在这里?”
“在等你啊。”他依然笑得爽朗,放佛仍然是当年抄自己作业的少年。他的每一个微笑冲击在她的心上,都是一次电波的刺激,让她的心跳加速,她努力镇定着自己。
“你这都孩子爸了,能不能正经点。”没有几个人见过她的笑容,包括家里人。她从来都是一副严肃的表情,放佛这个世界上只有这一种表情。唯独见他的时候,他就像那春日的阳光,一下子就能让她绽放。
“那就说点正经事。明天你去体检啊,我送你去。”
“你怎么知道我去体检?”
“碰见你妹了,你妹说的。”他说的满不在乎,但是心里却早已经在乎的要死。那是无意的一句话,却被他记在了心底最重要的位置。
“你还在乎这个事情呢。”
“那当然,你的事情都是最重要的事情。”
她无声的笑着,有种眼泪要涌出的感觉。这句话,她等了多少年。从大学等到现在?还是从那个他送自己回家的雨夜等到现在?亦或是很久之前,从他开始抄自己作业的时候就开始了等待呢?
晨雨最终还是放弃了导师给自己找好的工作,现在县城里面有吸引人才的政策,她是研究生毕业,回去可以直接分配县城单位。虽然不是事业编制,但是待遇还是不错的。她决定先回家,事业编制可以以后再考。政审什么的都已经过了,现在就差这体检了。
三月的凌晨依然冷的让人发抖,尤其是农村,因为空旷总是比城里更冷一些。但是在城里呆习惯了的晨雨仍然只穿着她那单薄的衣服就出门了。从昨晚睡觉的时候就在等待今天的早上,睁眼的瞬间满心的欢喜似乎都要溢出来了。
“你怎么穿这么点?”许文皓早已经在约定好的地点等着晨雨了,看见她的瞬间,满脸的无奈。赶紧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然后又脱下自己的羽绒服给裹在了晨雨身上。因为晨雨太过瘦小,即使穿着自己的妮子大衣,再套上这男孩子的羽绒服依然有空间。
“我不冷,你穿吧。你还得在前面骑摩托车。”晨雨固执的要脱下来,被许文皓一下子拉上去的拉链遮住了她说话的嘴。
“我还有大衣呢,赶紧上来吧。”他把头盔给她,自己也带上了头盔,因为寒冷,摩托车发功了好几下才发动起来。他顺势把她的双手揽在自己的腰上。
只有风呼啸而过,只有摩托车发动机的轰隆声。因摩托车的速度而带起来的寒风用力的打着衣服。但是两个人都没有感觉到寒冷。那挽在许文皓腰间的双手,那靠在他后背的重量,给了两个人面对严寒的暖流。
“你想好了么?”
“嗯。”面对家人,她仍然是严肃到不多说一个字的废话。仅仅这一个字已经足够代表了所有。杨怡太了解她自己的闺女了。
“他还带着个孩子呢。”杨怡清楚的记得她说过,宁愿自己一个人过,都不会找带孩子的男人。她怕她忘记了。
“我知道。”她低着头,语气是如此坚定。
“那行,你愿意就行。我还是那句话,日子是你们两个人的。你想清楚了就行了。”杨怡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么多人提婚上门她都用她的倔脾气故意都把人气走。或许吧,自己研究生的女儿找一个高中毕业的男人,还是个离过婚带孩子的,这会成为十里八村一段时间内的谈资。但是她杨怡不在乎,她在乎的是自己的闺女过的好。既然她认定了,她支持。
他们的婚礼没有大操大办,不仅因为李长青的身体还处在特殊时期,对于他们来说,重要的不是那些做给别人看的讲究。重要的是他们两个人的小日子。他们也没有着急要孩子,他们希望那是顺其自然的事情。现在对于他们最重要的事情,是把两个人失去的那些年一一找补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