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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心囚(四) 夫妻礼成。 ...

  •   街道两侧的柳树无精打采的垂着头,狗趴在地上吐舌头,偶有两三马匹奔驰而过,便道上飞扬起尘土,灼烧着行人的面庞。

      正是盛夏时节,云阳镇今天的雨格外少,土地干得皲裂开来,中暑与发痧最喜这般闷暑天气。这个时节,若是能不出门劳作,大家都会选择在家歇凉。

      一匹疾驰的骏马冲破了这阵闷暑。

      马上驮着两个人,速度极快,在街上奔着,只留下了一道残影。马匹急急的刹在医馆前,驾马的男人动作十分麻利,翻身下马,一气呵成。坐在后面的男人蓄着一把山羊须,颤颤巍巍的不敢下马,已经下去的男人伸手一揽,就把山羊须拽了下来,动作颇有几分粗暴。

      他连拉带拽的把山羊须带进医馆里。医馆并未关门,却没有生意。因为医馆的医师病了。他病得很重,正卧在床榻上,面色灰败,气息微弱,昏迷不起。

      医馆里有很多人,男女老少一应俱全,使得这间小屋更加闷热。山羊须还未来得及细细打量一番,便被推到了病榻旁。

      “这是附近最有名的医师了,”小丁刚刚下马,一身热汗,还喘着粗气,“让他瞧瞧江公子的病。”

      纪臣霄缓缓抬头,看了一眼山羊须。

      他的眼底布满血丝,脸色极差,双颊凹陷下去,鬓发也凌乱。他松开了握着江陌的手,请山羊须入座为江陌诊脉,江陌的双手缠满纱布。

      山羊须差点儿以为这位才是病人。

      来时小丁向他说过病人的病症,两日前吐了口血,高烧不退,昏迷不醒。喝不下药,也吃不下饭。

      山羊须虽一路劳顿,却不多废话,连汗也未擦,便搭上了病人的脉搏。
      病人极瘦,手腕上只有一层白得泛青的皮。

      道路两旁偶尔一两声小贩的吆喝,蝉鸣声断断续续,屋里却安静得几近诡异,仿佛一个脉象就要诊到地老天荒上去。

      “他的病,究竟是怎么回事?”江明翰率先打破寂静。

      这不能不令人感到诧异。

      江明翰待他这儿子,怎么瞧着也不像是上心的样,这么多年来,从未关心过江陌过得如何。然而自那日纪臣霄抱着高烧昏迷的江陌匆匆回来,他便整日待在医馆里,基本不说话,活像是医馆缺个石雕,他来补上了。
      抑或是,沉默不语,便是他关心的方式罢。

      山羊须将搭脉的三指抬起,先擦了把额头上的汗,迟疑道:“这位公子的身上有伤,所幸皆是外伤,未伤及根本。至于高烧呕血,看这脉象……公子体虚畏寒,当是、当是风寒之症。”

      “风、寒?”江明翰冷笑道,“这么个季节,风都是热的。况且,我儿怕冷,穿得这般厚,你编瞎话也该编得走心些。”

      江明翰的语气相当不善,喉咙口也似乎在压着火。别说纪臣霄了,就连江阡,也没见老头儿说话时这般生气。

      山羊须又擦了把汗,兴许是被活吓出来的冷汗,讪讪的陪着笑。

      他确实诊不出来。

      脉象上看得出,病人的身体不是很好,气虚血弱,体内寒气很重,却并不致命。况且,高烧不退、伴有呕血之症,也非体虚之疾。除了风寒,他也不知该说是什么病。
      左右风寒这种病,怎么治都治不坏。

      “小丁。”刘母叹道,“给先生加些诊金,送先生回去罢。”

      山羊须如释重负,连忙就抬屁股走了。
      他生怕那个中年汉子把他揍上一顿。

      小丁将山羊须送走,医馆内又变得十分安静。纪臣霄坐回榻旁,紧紧的握着江陌的手,可除了这些,他也不知道能做些什么。

      这已经是刘家找来的第四位医师了。
      每个都是差不多的说辞:身体虚、寒气重、风寒。可汤药似水般的灌下去,哪副药都不见好。只两日的光景,先前那些被纪臣霄精心养得底子全部败得干净,江陌肉眼可见的消瘦下去,躺在被子里,像是张一阵小风就能刮走的白纸。

      江陌不是喝不下药,吃不下饭。他只是到了夜里,便会尽数吐个干净,昨夜还掺了口血。这两日,他一刻也未曾清醒。

      门外又有声音传来,地面有些微震,是刘招财。
      还不待刘招财说什么,纪臣霄便率先问道:“程百家有消息了?”

      江陌是这邻里八乡医术最好的医师,旁的医师看不好他的病,他的师父一定有法子。
      程百家是云阳镇出去的人,算一算,他离开云阳镇不过十年的光景,不算久。若是能找到程百家,也许看得好江陌的病。

      刘招财抹了把汗,没歇气,低低地说:“没有。”

      纪臣霄还算从容的点了点头。
      又转回身去,徒劳的握着江陌的手,试图给他一点热力,让他醒过来。可那双手太冷了,他怎么也捂不暖。

      他连多一句话也不想问了。

      刘招财走到榻旁,看着江陌,低低地说:“臣霄。”
      纪臣霄“嗯”了一声。
      “云阳镇确是有一位程百家,医馆就开在这儿,但那是十三年前的事了。”刘招财说,“时间隔得太久,没人知道他现在在哪儿。”

      纪臣霄似乎有些恍神,隔了好一会儿才回过劲儿来,重复道:“十三年?”
      “对,”刘招财转过头,看向纪臣霄,“我问了不少乡亲。程百家已经离开云阳镇十三年了。”

      纪臣霄没再说话。

      程百家找不到,十年也好、十三年也罢,没分别。

      “还有……”刘招财艰难地说,“徐阳现在的状况……额,不太好。他……”
      他小心打量着纪臣霄的神色,试探地说:“他闹得很凶,要给爹爹吃仙丹。”

      “让他滚。”纪臣霄说。

      刘招财叹了口气,说:“要不让他来看一眼小陌,他把头撞得……”

      “让他滚。”纪臣霄又说了一遍。

      说罢,他滞了两秒,微微偏过头,缓声道:“抱歉,不是对你。”
      “我知道。”刘招财低声应道。

      “别让他过来,”纪臣霄的目光一直没离开江陌,“我怕我见到他,会忍不住……”
      杀了他。

      刘招财了然的点了点头,说:“你别急,我家人脉广,总能打听到程百家的消息。还有几个有名的医师,我再请他们过来。”他又重复道:“你别急啊臣霄。”
      纪臣霄轻轻地说:“多谢。”

      可怎么能不急?
      江陌的身体江河日下,底子本就不好,又只亏无补,这么硬撑着口气,能撑得了多久?

      可他能做什么?
      他什么都做不了。

      半月前,他离开家,和小丁出去跑生意,那趟生意意外的很顺利,原本预计要一个多月的行程,半个月就弄好了。他想给江陌一个惊喜,便写信给他,说还有十来天才能回程。其实他早就往回跑了。
      行至中途,他去了一个铁匠铺,打了一对戒指。
      这里的人没见过这玩意儿,新奇的很。他一个,江陌一个。江陌的手又细又长,骨节分明,肤色也白,最适合戴戒指了。纪臣霄美滋滋的揣着它们回来,可医馆里只有江阡,她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徐阳失踪了,江陌去寻他,至今未归。

      纪臣霄一路打听,乡邻说江陌往西边去找徐阳了,这都半天了也没回来,他便往西边找去。一直找,一直问,直到遇见了徐阳。
      徐阳满身是血,哭得一抽一抽的,话都说不明白,只知道拽着纪臣霄跟他跑。纪臣霄六神无主的跟他一路跑过去……找到了江陌。

      江陌整洁的白衫上尽是斑斑血迹,他安静的蜷在井边的空地上,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远远看去,似是一朵染血凄艳的白蔷薇。

      又是一天。
      又来了几位医师。

      江陌的病情开始恶化,烧势更加凶猛,午间咯出两口黑血,牙关紧闭,再也喂不下任何东西。来的最后一位医师隐约暗示他们,可以准备后事了。
      江阡哭得晕了过去,江明翰揍了那个医师,谁也没拦。

      说来可真是讽刺啊。

      江陌想死得时候,全世界都拦着他,方式千奇百怪,令人啼笑皆非,连小说里的Bug也要来掺和一脚。如今,他终于开怀,想要重新生活,老天却不赏脸,给他、给他身边所有的人,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兜兜转转了一大圈,又回到了最初的结局。
      没人愿意接受这个结局。

      然而,生死之事,岂能强求。

      医师走后,纪臣霄跪在江明翰面前,一字一句道:“我离家时,小陌对我说,待我回家,娶我为妻。我既已归,便要同他成亲。我无父母亲人,‘三书六礼’恐不能俱全。冒昧请您允我入江家,做江家媳。我与小陌,生当同衾,死亦同穴。”【注】

      江陌为纪臣霄选的几个婚服,当真是用了心,绣样、款式、料子,纪臣霄都满意。惊喜的是,刘招财选的那块适合江陌的料子,和江陌选的那块适合纪臣霄的料子,搭在一起,格外相配。索性江陌着红色,纪臣霄着玄色,一套喜服摆在一处,当真是天造地设,打眼得紧。

      刘母一定要亲自为江陌做衣。她说,她嫁入刘家,便姓刘氏,“刘”与“留”谐音,她做的婚服,也许能留住这孩子。

      江陌面色不佳,江阡为他点上几滴胭,衬得他肤白胜雪。纪臣霄第一次见到江陌穿红,美得不可方物。

      美,非是阴柔,非是矫作,是男儿眉目清澈舒朗,纵是恬静阖眸,依然风华无双。

      纪臣霄的头发长了不少,已经过肩。他剪下自己的一绺,又剪下江陌的一绺,绑在一起。

      觅向无人处,绾作同心结。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注】

      难为他包粽子时打的结那般丑,此时能打出个精致漂亮的同心结,确是不易。

      他为江陌戴上戒指,江陌瘦得厉害。临走时,纪臣霄量的尺寸已经有些松了。可巧,纪臣霄的也松了。
      一对戒指,松,也得松得整整齐齐。

      江陌的身体禁不得折腾,流程便一切从简。
      可惜他和刘招财一起生呛了半个月,连请谁家的大厨为婚宴烧菜都商量好了,到头来,连份彩礼都没法收。多亏他正昏着,不然气也得活气过去。

      纪臣霄抱着江陌,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有点儿难度,纪臣霄这厮大逆不道,在高堂面前深吻江陌,权当是夫妻对拜了。

      暧红轻纱帐,洞房花烛明。

      江陌、纪臣霄,夫妻礼成。

      纪臣霄坐在榻旁,看着江陌,目光沉沉,片刻不离。这一眼,便要看到地老天荒。

      “呦,这么热闹啊。”
      门口突然响起一个戏谑的声音。

      纪臣霄闻声抬头。

      来者为一男子,不算年轻,瞧着比江明翰小上几年光景。身长八尺,布衣青笠,满身风尘,衣服上有几个补丁,更显邋遢。也不必他多说什么,只消往那儿一站,一股江湖侠气便扑面而来。

      男人朗声一笑:“我来的倒巧,可否讨一杯喜酒吃啊?”

      纪臣霄看着男人,骤然起身,起得太猛,身形趔趄了一下,几乎是扑到了他的面前。眼眶通红,下唇抖得如被电击,说不话来。

      他说不出话来,有人替他说。

      小丁从男人身后冒出来,气儿还没喘匀,他一向淡定,此时却激动不已,叫道:“程、程程程百家!江公子、江公子有救了!”

      可不。
      男人的左脸处,有一块黑色的胎记,瞧着很是诡异。

      ****
      注:
      “生当同衾,死亦同穴。”出自【元】王实甫创作的杂剧:《西厢记》。

      “觅向无人处,绾作同心结。”出自【唐】晁采的《子夜歌十八首》。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出自【汉】苏武的《留别妻》。
      莫名觉得这两句很搭,各位老板莫要介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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