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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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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身着黑衣金边的青年公子,踱着步走了进来。
他的身后跟着一个蹦蹦跳跳的女子,她紧接着说:“金大哥,你是要回京城了吗?”她已经及笄,发式作了改变。
那个青年公子倒是不胜其烦,加快两步,想要离她远些,进得屋来对着钱兆昱一揖:“听说钱兄已经大好,小弟特来探望。”
钱兆昱一点也不惊讶,定是早就知道他们到来,不然也不会连个通报都没有就将人放进来。更何况,来人是姓金的。
一同进来的少女一下子扑进了一旁老太君王氏的怀中,直喊祖母,惹得老妇人笑声不断。应该是钱家老太君的孙辈,为何与金姓青年那样亲近?也许,金、钱两家并没有世人所想的那样势不两立。
“烦扰金兄过府探望,实在是让兆昱过意不去。此番给金兄造成了诸多麻烦,还望金兄不要放在心上。”
“哪里哪里。”
这两人却是格外客套。
寒暄完了,那黑衣青年扭头问:“刚才是哪位说要前往京城的?”他的目光一落在华凌身上,整个人就激动地扑了过去:“美人,真是美人!”
熟地站得最远,没有反应过来,幸好这轻薄之人叫墨是非拦了个正着。只是屋内的人都在疑惑,他说的美人莫不是瘦瘦小小的华凌吧。华凌是一个姑娘不错,可是连水灵都谈不上,跟美人更是一点边也挨不着。华凌觉得,自己全身上下从里到外能跟美人这个词连上一点关系的,大概只有多年未见的曾是青楼花魁的娘亲了。可是,但从皮相来看,连一点娘亲的影子都看不到。常言道儿子肖母女肖父,不是没有道理的。
华凌三人还没来得及对那公子的举动做出什么回应,本缩在老太君怀中的姑娘却拉住了他的衣袖:“金大哥,你前两日还说过我是美人的,现在……现在……”大概是将她与其貌不扬的华凌相比触怒了她。
当家发话:“珂珂,怎么能对金兄如此无礼?还不快把手松开!”
钱氏当家的话还是颇有威严的,那位钱珂小姐马上就松开了手,扭头看了一眼钱兆昱,发现她的金大哥并没有理会她安抚她的打算,哼了一声,然后就跑了出去
见少女离开,黑衣公子像是松了一口气,朝钱兆昱一拱手:“钱兄,钱家小姐我是送回来了,几日相处下来,小弟真的是消受不起。”之前,华凌不曾在钱府里见过这位小姐,原来这段时间她竟是待在了金家。
“金当家的意思是,”王氏温和地问,问的话却并不是那么温和,“我钱氏本家嫡女配不上金当家不成?”
金当家被这样一问,倒也不慌:“老夫人此言差矣,是我金程配不上钱家小姐。人人都说,年少风流。小人少说还要风流个十几年,又怎忍心让钱家小姐等着呢?”他一口一个钱家小姐,是要撇清关系的意思,话锋忽转,“钱兄,虽然不能结成秦晋之好,但现在钱兄的身体已经大好,心中已无挂碍,先前我们商定的,不做改变,小弟一定给办得漂漂亮亮的。”
在商言商,钱兆昱的心中,没有一定要把宝贝妹妹嫁给一个风流之人巩固两家合作的想法。实话说,他并不怎么看得上依托贵族联姻在北边站稳脚跟的金家,如果不是为了共同的目标,无论如何都不会与他们合作的。
这次在辽城的会面本就是秘密的,这就是为什么辽城闹得天翻地覆,钱家还要死死压住消息的原因。钱兆昱本人在辽城染上怪病的消息一经传出,商市必乱,此一损;被人洞悉合作事项,此二损;被人渔利,此三损。
大概是华凌三人年龄不大,又是被钱家的掌事请来府上的,两家商谈也没避忌着他们。金氏的当家并没有忘记刚才的小插曲,又凑到了华凌面前:“美人是不是要去京城呢?在下在辽城的事已经了结了,也要回京城。正巧顺路,美人愿不愿意与我同行呢?”
被叫做美人的华凌没有感到丝毫地高兴,反倒是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不麻烦公子了,我们三人可以自己前往。”
钱兆昱却在一旁开口:“几位既然不愿意留在钱府,要前往京城,不妨考虑一下金兄的提议。结伴上路,也安全一些。”看得出华凌他们留下来的可能性不大,他本打算为他们安排车马赠上盘缠。既然金程有这样的建议,也省了他一份事儿。
金程继续游说:“我的车马比起寻常可是要快上一倍不止,美人若是有急事,不如还是同行吧。”
于是,三人被金程的车马速度说服,约好了第二天日出之时一定要出发。金当家临走之前,还悄悄地对三人说,一定要干脆利落的离开,千万不要被钱家的小姐缠上。
耳力不错的钱兆昱应该听了个囫囵,他看着金程离开的脸色并不是很好看。
几日下来,熟地深感,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原来华凌和他并不是坐每一辆马车都会晕车的。金府的马车上套的四匹马都是千里名驹,跑的是又快又稳。马车里面铺了厚厚软软的垫子,坐在里面根本就感觉不到是在坐马车。虽然金程总是缠着华凌叫美人,却没有厚此薄彼,对三人是一样的殷勤。
金程是金氏的当家,这次前往辽城,目的应该与钱兆昱一样。虽然没有细问过华凌三人的身份来历,但是他对三人的照料不差丝毫。日日闲谈,金程见多识广,言语风趣,对华凌来说,这段旅程倒是十分愉快。
“金当家,”华凌重复道,“不要再叫我什么美人了。”本来华凌称呼的是金公子,金程却觉得太雅气,跟他商贾的身份很不搭。如果叫成金大哥,又会让人想起钱珂,所以最后就学着他的手下喊他当家。
这次,墨是非难得的搭了腔,却是嘲讽华凌的:“就是,哪里看得出是个美人。”熟地本想帮着华凌说两句,却无奈地发现墨是非说的是事实。
“小子,”相处了几日,金程倒是与墨是非最聊得来的,言语间也没那么多顾忌,“你有没有听说过赌石?”
马车里的其他三人俱摇头。
“翡翠从山里面挖出来之前,都是被普通石头包着的。赌石,就是看着一块石头,或是一块璞玉,来判断它里面的玉石如何,常有一石暴富,一石倾家的传言。我呢,就是赌石的好手了。知道为什么吗?”
还是摇头。
“因为我的眼睛是神眼,一眼就能看出东西好坏。”
墨是非显然并不相信,自己用过的伎俩,又怎会上当,露出了不屑的表情,结果被金程用手中的小算盘敲了一下脑袋。
“我们金家之所以能家大业大,都是靠了世代流传的慧眼。买货卖货,眼光要好,就是这个道理。人么,和祸是差不多的。我的专长除了发现美玉,就是发现美人。”
“直接说自己好色不就成了。”墨是非这句话一说出口,华凌和熟地都捂嘴偷笑。
金程摇了一下算盘,头也晃了一下:“你们都还小,不懂风流。等你们在长大一些,才知道我说的美人是何意了。”
经过这样一番谈话,华凌就把金程的“美人”当做了玩笑之语,倒也没有那么在意了。
在中途歇脚的宛城,华凌碰上了意料之外的人。
一下马车,华凌马上就看到了街边站着的颀长身影:“小姐。”
那人正是林闲。她还是穿着男子的长衫,头发束起,面目也做了小小的易容,但是认识的人还是很容易认出来的。更何况,她身边的大红和小绿并没有易容。
“原来是小华凌。”林闲看到他们非常开心,将走近的华凌一把抱住。
熟地见到林闲,恭敬地行了一礼,林闲在回春谷的地位只高不低。墨是非和她没见过几面,跟陌生人一般。
令人没想到的是,金程竟然甚是熟络地上前打了一个招呼:“这不是白氏的林公子吗?”
“哟,是金当家。”林闲也极热情地答应着,然后又疑惑,“小华凌怎么会跟金当家在一起呢?”华凌走过来之前,是站在金程的马车旁边的。
金程笑说:“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原来这美人竟与林公子是相识的。不期而遇,看来我与林公子缘分不浅。”
华凌很奇怪,就问站在旁边的大红:“为什么金当家会喊小姐林公子呢?就算小姐作了易容,可是身形上还是很容易看出来的呀。”
大红笑着解释:“小姐几年前身量还未张开的时候,就扮作男装在江湖上行走。当时,倒是没什么人认出来。现在还作男装打扮,一是行事方便轻松,二是认得的人大多都知道了,称呼公子不过是习惯罢了。想当初,‘桃林双杰’着实迷倒了不少女子呢。”说着,倒是想起什么,不再继续说了。
华凌看她缄口不言的样子,也就点点头,不再多问。只是,看到面前金、林两人相谈甚欢的模样,心中还是有很多未解的疑惑。
等到吃饭的时候,林闲才说了身在此地的原因。
她原本的行程是向南的,谁知在路上不巧又救了一个女子,正打算送往回春谷,谁知竟在路上碰到了他们一行人。林闲并不知道华凌欲往京城的事情,初见的喜悦之后,便数落了一通。但是既已行到了半程,华凌又心意坚定,也不能阻止了。
“你的病怎么办?”林闲有些担心,这个孩子就像是依附着大树的藤蔓,离开了回春谷,也不晓得会出什么事。
幸而金程的马车舒适,华凌停药后的几日只觉得身上有些乏力,并没有其他不适。她从怀里拿出熟地带出来的药瓶:“这是师傅给的奇药,说是感到不适的时候服下。”
林闲接过去,打开来闻了一下,不由惊叫:“华老头怎么敢把这个东西给你?”
“小姐也知道这个药吗?”
林闲像是捧着毒药一样,把药瓶丢在了桌上:“华老头嫌吃苦头的人不够多是不是?小华凌,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这个药一颗都不要吃。”
“不是说,这是起死回生的奇药吗?”华凌不解,熟地应该不会乱说。
林闲点头:“的确是,看来华老头应该把这个药的药效告诉你了。这个药若是死前一口气服下,的确是起死回生。但是若只是寻常的病,吃下这药,虽能保的性命,但是病症是不会消失的。而且在服药之后的三年里,若是染上了其他的病,就只能等死无救了。”
华凌点点头,将桌上的药瓶收回自己的怀里。小姐的话她明白了,意思就是不管这人得的是什么病,只要服下这药,便性命无忧,但是病痛的折磨一分都不会少。而且虽然药效强劲,但是克的不是后来染上的病或是中的毒,克的是后来的药性。至于三年后药效过去,是马上发病还是病痛痊愈,就没有人能说得清了。
谁也不知道,这药是救人的,还是害人的。
“小姐,”华凌忽然想到林闲提到的要送去回春谷的人,“不知道小姐救的人得的是什么病,不如,让我来看看。”
不知为什么,林闲竟似很懊恼的样子:“与其说她是生病,不如说是中毒好了。只是她落到那样的境地,我也有一点原因,想想都已经五六年了。也好,你随我去看看,毕竟你才是华老头的正经徒弟。”
“中毒吗?”华凌指了指坐在圆桌对面的墨是非,“要不要把墨是非一起带去呢?”
“为什么要带那只猴子去?”林闲脱口而出。
同桌的人一开始没反应过来,除了墨是非:“你说什么?”
林闲并不认识墨是非,华凌也没有做过介绍。不知为什么,林闲好像不是很喜欢他:“眼睛不停地在转,吃一顿饭坐立不安,碗里的东西没有一样吃完的,还穿的一身乱糟糟的颜色。不就跟猴子一样吗?”
墨是非有苦说不出,什么味道都尝不出来,自然山珍海味都吃不下。但是那个不男不女的人这样说未免太过分了。再说了,穿什么样的衣服关她什么事。
熟地在一旁插嘴说:“他不是回春谷的人,只是跟我们同行。”华凌病人的身份他并没有说出来,如果要解释大概还要搭上华凌代表回春谷认输的事。这件事如果私下跟林闲说并没有什么,但是同桌的还有金程这个外人。
“是吗?”林闲一副不相信的样子,“可是我觉得他应该很对华老头的胃口才对。他那副样子跟华老头再像没有了。”
华凌和熟地都看向了墨是非,实在看不出来,华无生年轻的时候是这样的吗?或者,林闲说的那句“猴子”,也在说华无生。
墨是非更加火冒三丈:“你说我跟那个讨厌老头很像?”
少年,你是不是生气错了方向。与华无生相像,比被人叫做猴子,难道会更让人生气吗?
林闲拍掌:“生气的样子就更像了,小猴子。”说完,不理会墨是非又变了一次的脸色,转头问身边的华凌,“说说看,华凌,为什么要带上他?”
华凌解释:“如果是中毒的话,也许墨是非会更合适一些。”解铃还许系铃人,说到解毒,墨是非也许是他们当众最擅长的也不一定。既然小姐都准备将那个人送到回春谷去,说明凭借小姐的医术解不了那人的毒。叫上墨是非一同前去,华凌怕的是自己也不足以治好那个人,因为到现在她还是没有想出能治好墨是非的味觉的方法。
林闲点头:“那就一起去吧,就不知道小猴子有什么能耐了。”
墨是非一拍桌子,准备站起来,肩膀却被人一按,竟起不来了。回头一看,正是华凌那位小姐旁边站的侍女之一,她朝着墨是非笑笑,为他添满了茶水。
坐在他身旁的金程说:“既然你们都要去,不如再带上我一个如何?”
林闲摆摆手:“金当家,我们是去看病人的。你要是去过了病气,就不好了。”
“林公子,”金程挑眉,“真是想不到,你还会为我担心。”照以前见面的经历来看,林闲不捉弄他就已经很好了。现在竟然会阻止他,还是用这样的理由,倒是让他更有兴趣了。
林闲耸肩,不再接话,很认真地继续用餐了。
用餐后,林闲就带着一帮人回了她在这个小城入住的客栈。那位病人就安置在此处,林闲请了一位老妇看护她。今天,林闲和大红小绿不过就是出门走走,没想到那么巧的碰上了华凌一行人。
病人是一个极美的女子,面色白皙,唇色嫣红,秀发乌黑。只是露出来的手腕上满是淤青,在如雪的皮肤上极其显眼。只是她似乎是在昏睡,就算房间里一下子挤进了那么多人,她都没有被惊动的样子。如果不是还有细微的呼吸,这就像是一具尸体。就算是那样,也是极美丽的尸体。
走近之后,华凌才看出来,那位女子的脸色白得不寻常,嘴唇也红得不寻常。看起来的确是中毒的症状,但是却不像是已知的毒药。把了脉,终于明白了原因,这女子的确是中毒,只是种的不是一种毒,而是好几种毒药。毒药倒是寻常,急性毒药,也有慢性毒药。只是中了那么多的毒,这女子竟然没有死去,也没有除了昏睡以外的其他症状,这才是奇怪之处。
“猴子,”看到了华凌皱眉的样子,林闲用扇子戳戳墨是非,“你去看看吧。”
墨是非往旁边跨了一步,不打算理会,不想对上了华凌看向他的视线。他用右手挠了挠头,向着床边走去,迈步之前对熟地说:“回春谷也就是这点水平了,等着再次认输吧,臭脸小子。”
墨是非把脉的时候,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身上,熟地很满意地看到他的眉头也皱了起来。看来,难倒了华凌的难题,也难倒了那只猴子。这个绰号不过是一顿饭的功夫,就已经深得人心了。
林闲已经在房间里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打开折扇摇了摇:“我想你们都知道了。这些毒药并不少见,只是很少会有人下那么多种乱七八糟的毒药。所以,比较合理的解释就是,这是不一样的人下的毒。虽然知道是哪几种毒药,也知道解毒的方法,”她喝了一口茶水,接着说,“但是这毒却不能随便解。之所以那些见血封喉的毒药没有其作用,应该是因为……”
“毒性相克。”墨是非接口答道。
林闲没有接着调侃他,认真的点头赞同道:“没错。如果随便解毒的话,一个不好,这位姑娘的命也就没了。如果不解毒的话,她依靠米汤说不定还能活上三四十年也说不定。”她之所以会那么在意救下的这位姑娘,大概是因为她说的这姑娘这般境况也有她的原因吧。说到六七年前,那时华凌还与娘亲生活在那个小巷中,不曾出过远门。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墨是非理解了林闲话中的意思。
“我自然不能让她一直是这个样子,”林闲别开脸,“所以想找华老头商量一下怎么办。”
华凌也苦恼起来,就算是一百人服下一样的毒药,也不一定有一个能保下性命,服用的剂量、身体状况、服用的顺序都可能有影响。如果要解毒,肯定不是一日之功。当然,师父给的药肯定是不能用的,小姐是希望能将那位姑娘就醒,而不单纯是保命吧。
“看来,小华凌也没有办法了。”林闲走过去,将还蹲在床边的华凌拉起来,安抚道,“没关系,你自去京城做你要做的事,我会将她送回回春谷的。”就算再怎么说林闲讨厌华无生,又有谁能说林闲不依赖华无生呢?
“至于,小猴子,”林闲瞟了墨是非一眼,“你跟我一起去一趟吧。”
“为什么?”墨是非跳了起来,现在看起来真的就像是一只上蹿下跳的猴子一样。
林闲笑着解释:“小华凌既然说你有办法,那肯定要带着你一同试试了。你在身边的话,肯定会很有趣。”
可是,我一点也不觉得有趣。墨是非正想反驳,却感觉到身边有一股强大的压力,转头才发现,身边站的正是用餐时为自己斟茶的侍女。她还是笑得很亲切,很友善。
房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我知道林公子为什么不愿意带我来了,你竟然将这样一个美人藏起来。”这是金程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