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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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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安!你个小兔崽子快点给我下来!”
“我不!我要看爹爹那边的天!”
院墙边的槐树上趴着个屁大点的孩子,一双黑眼睛又大又亮,脖子拼命伸长到极限,想看得更远。
树下一个漂亮妇人眉头拧得都快打结了,见劝不下这熊孩子,便四下望望,看有没有趁手的长棍,打算吓唬吓唬他,还未找到院门便被人敲响了,只得先去开门。
来人笑容可掬,见她开门便拿出封信来给她。
“宋娘子,你夫君的信。”
妇人一愣,看神情估摸着是觉得自己在做梦。
那头树上的孩子听见这话倒是比什么都管用,一个骨碌便翻身打算从树上下来,屋内也闻声跑出来个个头大些的孩子。
妇人这才回过神,便又忍不住念,“慢点!这信又不会跑。”
说完又返身朝送信人笑道:
“幸苦您送一趟了,您等等,我去给您拿点我刚做的糕点吃。”
送过了送信人后,关了院门,一个妇人两个小孩聚拢在院里的石桌上,六只眼睛齐齐盯着那封几经辗转已经有些破烂的信封。
妇人一双瘦白的手不住摸着起了毛边的边缘,又抚了抚上头挺括大气的行楷,一旁的小周安看得急眼了。
“娘!你快些拆呀!”
信封里有三页信纸,此外便是一叠整整齐齐的银票。
宋书从称谓念起,念道:
平儿,安儿,阿书......
信中写了他的近况,在塞北的见闻,打了几场战事,寥寥几张薄纸,开心的事都写不完,因而并不见一处有愁苦的字眼。
信中有一页用来写大漠壮阔的落日,大胜而归的交战,爽意豪朗的歌舞篝火。写退敌后在沙丘高地远眺南方的天时,觉得自己既是在卫国,也是在保家,不由豪情与柔肠在心中百转。
余下两页便用来写对孩儿的爱,对妻子的爱。写虽说“人生难得沙场死”,但请娘子千万放心,他家中两只粉雕的娃娃,一个玉琢的美人,他是万万舍不得不回来的。
宋书红着两只眼笑骂,周平眼泪在眼眶打转,一双手攥得紧紧的望着娘亲,周安则瞪着一双大眼,鼓着腮帮子,满脸的激动和向往。
“我也要去!”
宋书和周平被这大嗓门震得一愣,而后妇人一拍桌子。
“去哪啊你要去,先生今天布置的作业写了吗?没写还不给我去写!”
目送着周安不情不愿的回屋后,宋书才将目光转向周平,语调温柔:
“平儿你也别老呆家里,多出去玩玩啊。”
周平向母亲露出个温吞的笑容,回道:“不了母亲,我还有好些书没看呢。”
此后院里槐花开落了不知多少回,只知道那年是父亲寄回的最后一封家书。
檐角父亲留下的两枚箭簇在岁月的角落叮当作响。
大哥渐渐长成翩翩公子的模样,眉目秀挺,有四分像母亲,还是爱看书,但看的内容渐渐变成了诸如《陶朱公生意经》、《士商类要》之类的书,且时常四处打散工,结交朋友。除此之外的时间,便是陪母亲闲聊,帮母亲干活,旁人是铁定看不出大哥这般黏人的。
他也长成了个,借母亲的话说,吊儿郎当的少年,四书五经读不进脑子,刀枪剑戟倒常在院里乱耍,我也常帮母亲干些活,也常出门打工赚点钱,也明白了父亲在的战场不是只有壮阔的落日,胜利的号角,更多的是流血、牺牲、一个又一个鲜活生命的消亡。
可是他还是想去。
想挥洒热血,想站在山巅,想保家卫国。
世上有人爱江南的风流,珠光灿烂的珍宝,或愿意将一生时间花在雕琢好下一件玉器上,或将爱,比如爱情亲情视为此生唯一意义。那他可能就是想成为一名像父亲一样的将士,有机会能看一看大漠的落日。
有一天,他想是避无可避,始终会到来的一天。
他在街上看到征兵的号令,我扔下手里的活便冲回了家,气喘吁吁站在院子里后,听到了檐角的铃声。
他像是被人按着头塞进了水里,脑袋要炸掉了,但开口又会被淹死。
于是又折身原路返回了做工的地方,干到太阳落山才稀里糊涂的又回来了。
晚饭在院子里吃,有他最喜欢的罂乳鱼,但他魂不守舍,一双筷子只机械的扒着饭。
夜风习习,余下的只有碗筷相击,咀嚼声,风铃声,树叶声。
突然就响起个女声,
“去吧。”
他还未反应过来,那头大哥却已停了动作。他慢半拍的停了手。
“你若想好了,不后悔,你便去。人只有一辈子,娘还有你哥呢。”
随后视线中闯入一抹刺眼的白,有只手夹了块很大的鱼肉放进自己的瓷碗里,那手瘦、白,掌心对着自己的时候,能看到厚厚的茧。
“多吃点,万一哪天死在外边了可就再也吃不到了。”
后来多吃了没有也记不太清了,只知道自己还很不要脸的哭得稀里哗啦了。
后来收拾行李,一晚上没睡,第二天出门大哥已经不在了。
娘给了自己一枚玉佩,雕成了只活灵活现的玉知了,叫他千万戴好。
临行前也没能看到大哥,只朝娘珍重的拜了一拜。
直到出了城门也未敢回头。
行军的路很长很远,山山水水,他走得很累,但一想到更近一步了,他的心便会一阵雀跃。
终于在一天的傍晚,他能遥望到大漠的黄沙,军队在边缘安营扎寨,预备在此休息一晚,他在手忙脚乱之中眼睛不住的望向天边。
那个白灼的球终于移动到了大漠和天的交界处,落日熔金,他呆站着没动,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
那瞬间仿佛被什么给击中了,想到父亲,想到母亲,想到大哥。
想自己的一生,有一种,圆满。
直到一位伍长朝他呵斥,他才收回了目光,咧着嘴角开始干活。
打的第一场战己方大胜,他那时在后方射击,趴在沙丘背面看着敌方颓势已显,黑压压一片,像无数只蝼蚁,飞速后撤,扬起阵阵沙尘,而后露出我方苍茫的国土。
他开心极了,一脸激动地想和身边的人分享下喜悦,但转头看到了一张面无表情的脸。
然后他发现原来不是每个来这里的人都会因为这里在心中泛起涟漪,或者说一直有最初的热忱。他们中有很多是麻木的。他发现世上很多人一辈子都在做和自己的心相违背的事情,于是不由觉得自己何其幸运。
有天刘德水死在了他左边,被流矢射穿胸腔,是和他睡同一个帐篷的比他大一岁的哥哥,后来清扫战场的时候他把他找了出来,把他胸上的箭折断了,燃了三根香,拜了三拜,想了许久,还是伸手将他的眼睛闭了起来。
他和他很像,很爱这个地方,他常说埋骨何须桑梓地,现在举目四望,真就连一片埋骨之地都不见。
但他想刘大哥也是圆满的。
十几年的时光说孤独也孤独,说热闹也热闹,他从士兵一步一步向上升着,他还是喜欢每天的日落,夜晚的篝火,会为每次退敌而欢欣。
他写过数封家书,但未见过回信。这也正常,送去尚且困难,遑论将一封小小的信准确的送到大军中一个不起眼的士兵手中。
他死去的那场战争,是赢了的,敌方有个猛将,年轻气盛,他能从那人眼里看到狼性,嗜杀而侵略,他和那人纵马对上,刀戟相击,最后被那人用戟贯了左肩从马背上掀翻,他贴地躲着那人的长戟,而后找了个角度一枪捅在了那人骑马的马肚上,马儿吃痛,也将那人掀了下来。
最后不知过了多少招,自己身上好多窟窿,鲜血潺潺,气力也随着一分一秒的耗尽,对方身上也挂了彩,但没他严重,他看着那人提着戟走近自己,眼里闪着兴奋的光。
看着那根长戟落下时,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躲开了,而后将右手的长枪换到左手,折身捅穿了那人的心脏。
但自己也仰倒在了黄沙上,那天还没到日落的时候,天空被硝烟熏得黑灰,看不见蓝色和白色的干净穹顶。
眼皮渐渐合拢的时候,他看见一抹红掺着玉色,恍惚觉得是个很重要的东西,不能丢,于是生命最后一点力量用来抓住了那个东西。
他觉得他是被成全的。
但他做得不够好,他答应了母亲要带馕饼和画回家。
他不想让她知道她吊儿郎当的二儿子一个人倒在了沙漠。
不知道回家的路走了多久,也不曾少见河边路旁的孤魂野鬼,一个个四顾茫然,它想自己好歹有个归途。
就这么走到记忆漫漶,再重新记起,
此刻名叫周安的鬼抬起头说:
“我想寄封家书。”
孩儿不孝,有愧母亲兄长之成全,如今又要来骗你们,全了自己最后一点私心。只希望自己久别后,珍爱之人还能有寄望,开心幸福的在此间生活。
——
姜凝熟练的捋了捋自己的两撇小胡子,撞了下身旁的许矜。
“哎,我装得像不?”
许矜垂眼看着身边一身男儿打扮,贴了张黝黑的假面,又黏了两撇胡子,佝着背,笑得一脸不可描述的姜凝,默了一会,
“你扮的是送信的,不是劫色的。”
“就你话多,你怎么不来扮?”
“我看你挺乐意扮的,让给你了。”
姜凝白了他眼,忽地深吸了口气,低头看着信封上写得丑丑的字,
“我有些紧张。”
许矜没说话。
“你说鬼...周兄,他会后悔吗?”
许矜看着她乌黑的发顶,
“再来一次他也还是会去,世上难有两全法,每个人的心都有要被什么填满的地方,他已经是幸运的,只是没有那么幸运,他求得有点多,所以放不下。”
姜凝眨了下眼,随后轻轻点头,
“而且他还能回来。”
能短暂的回家一下,已经是很多人求不得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