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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我与晓晰 ...

  •   屋子里的灯亮着,想必琳琅已经回来了,我开门走进去,低着头,用长发遮住自己红肿的双眼,换了鞋径直上楼。
      突然撞在一个高高的身躯上,对方轻呼:“啊,小心!”
      显然不是琳琅,我惊恐的抬起头,只见时晓晰两只手高举着盘子,同样惊慌失措的表情,“你回来啦?油渍有没有弄到身上?”
      我摇了摇头,把路让开。
      “是卢苇回来了吗?宝贝儿你把汤端出来,叫卢苇过来我们开饭。”
      “好的!”时晓晰像个大小孩一样手忙脚乱着,边往餐桌上摆盘子,边应着琳琅派下的差事。
      他走过来叫我:“你回来的正是时候,琳琅我俩刚把晚餐准备好,去看看,可丰盛了!”
      见我一直低着头,他愣了一下,随即发现我的异常,“怎么了?你……出什么事了?”
      “没事。你们吃吧,我上楼休息了。”
      我转身上楼,留时晓晰一个人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带着那种有点无辜的,想不明白又极力想做些什么的表情,他穿着我那件粉色蝴蝶结的围裙,样子乖巧而天真。
      琳琅从厨房走出来,正看到我沮丧的样子,于是心领神会,不再多留,只淡淡的说着:“好好睡一觉吧。”
      我们一直都懂彼此,女人之间的心意相通,从一个表情一个眼神就能了解对方真正的感受,尽管我不久前才打过电话告诉她我和齐陌关系的好转,但此刻我的表现,她一定猜到齐陌给的那束光,不过是决别前的回光返照。
      痛经的毛病还是依然顽固,我倒在床上,蜷缩起来,腹痛如绞,手里依然攥着电话,自欺欺人的试图再次听到齐陌接听的声音。他为什么说走就走了呢?为什么重来没有把心里的想法摊出来共同解决?为什么不问问我想要什么?为什么可以想当然的替彼此安排了这样的结局?爱到无能为力时,这种爱就渐渐积成了怨,有些事我不能理解也不会强迫自己去理解。
      昏昏沉沉不知道过了多久,只听到有隐隐的敲门声,应该是琳琅送了客上来看我了,实在难以打起精神,只微弱的说了句,“请进。”
      停了一会儿,却不见她说话,我揉揉眼睛,却看见时晓晰静静地立在门边,目光看向我。
      “吵醒你了吗?”他轻声问。
      “没有。”我勉强撑起身子坐起来,想到自己此时的样子太过失态,匆忙拢了拢耳畔的散发,“我还没睡。”
      “我看你像是病了,端了生姜红茶上来。”他端着茶盘,脸微微有些羞涩的红晕。男人的纯真与老练完全展现在他的脸上,涉世未深的单纯少年,表情是真实而坦白的,丝毫没有任何修饰和伪装;而相反如果他成熟老道,你将永远不会从他的表情中看到羞涩和不安,男孩成长为男人的第一课,想必是先学会如何隐藏自己真实的感情,学会怎样倾心占有同时狠心放弃,宠辱不惊。
      像是雪中送炭,我的确需要这杯茶,于是伸手接过,轻声说:“谢谢你。”
      他好像有些意外的欣喜之色,不忘嘱咐道:“病了要记得吃药,好好休息。”
      我点了点头,突然看到他拿着茶盘的手,裹着一层纱布,“你手怎么了?”
      “没,没什么。”他赶紧把手背到身后,红着脸说:“不小心烫了下,不要紧的。”
      这样的家世出身,一定养尊处优,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吧,现在却被琳琅驯服的这样妥贴,甘心为她学这些家务,被使唤来来去去端茶做饭。看着他独有的那种,不加任何掩饰与伪装的表情,总会觉得他乖顺的像一只小兔,而且极容易受惊不安的样子,让人心中没来由的生出些许怜爱。
      茶杯幽幽冒着热气,暖暖的沁人心脾,这个年轻而体贴的情人,但愿琳琅能够真的珍惜。

      果真病了两天,等感觉好些去社里上班的时候,收到了C大举办青年作家见面会的邀请函,许多知名的畅销书作家都应邀携新书参加。C大是著名的以传媒见长的高等学府,出过很多著名的主持人和新闻工作者,当然还因盛产帅哥美女而充满神秘感。见面会在C大一座礼堂里举办,容纳四百人的座位座无虚席,因为人多加之天气不好快要下雨的缘故,散场时的情况有些混乱。我被主办方安排晚些从后门离开。
      第一次来C大,很想四处逛一逛,今天应景的穿了简单的帆布鞋和牛仔裤,依然自欺的觉得自己可以混在学生堆里不着痕迹。C大并不是很大,较之普通的大学校园,似乎更添了一点雅致和艺术气息,一个人走到操场再从另一条路走回来,遇到一个个鲜活的身影一张张生动的脸,突然忆起自己的大学生活,我们都曾如此年轻繁盛过。天阴了半日,终于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一向出门没有带伞的习惯,这个季节的雨不大,滴滴滋润而微凉。
      走到教学楼旁,突然听到有人似乎是在叫我:“呃……那个,卢苇?是你吗?”
      我转过身,看到一个年轻的男孩从教学楼出来,跑向我。
      “晓晰?”我露出惊诧的神色。
      他撑起手中的伞帮我遮雨,“你怎么在这儿?连伞也不带!”
      “我四处走走看看而已,你呢?你怎么在这儿?”
      “这是我学校呢!”他提了提肩上的背包,对我笑道。
      “你的手……好些了吗?”我看向他撑伞的那只手。
      “挺好的。早就没事了。”接着,还不等我开口,他马上格外兴奋的岔开话题:“你就是元夕!原来《怅之怅然》出自你手?你就是“桃夭辞话”的博主?我今天回学校是专程来看见面会的,没想到,原来我认识元夕本人!“
      “你看过我的东西?”
      “何止是看过!是忠实读者加超级粉丝!太过分了,琳琅居然没告诉我你就是元夕。”
      我笑起来,“没什么特别需要说明的嘛,我就是我,琳琅才不看我写的东西,她觉得我说白了就是一个卖字的。”
      “啊?”他呆呆的看着我,一时语塞,无论他平日怎么努力怎么扮演,很多时候,他就是那样一个小男孩。
      两个人并肩走到校门口,他突然想起什么一样,“该晚饭时间了,我请你吃饭怎么样?”
      “我还不饿。”我实话实说。
      他的眼光一下子暗了下来,有些失望。
      “那样吧,我请你。”
      他开心的几乎跳起来,“好呀好呀,我们去哪?”
      我掏出手机开始给琳琅打电话,想告诉她她的小男友在我这儿,等下下班直接来和我们会合。
      “不用打了,她这几天很忙。”时晓晰仿佛已经习惯了被冷落。
      电话打过去,果然是关机,应该还在开会,她习惯在重要工作的时候把手机关掉,专注而严谨的工作态度。
      “你想吃什么?”我问。
      “必胜客。”他脱口而出,几乎不假思索。
      “呃……好吧。”必胜客倒是离他们学校挺近,我们步行过去,看他在我身边撑着伞也闲不住地走路一跳一跳,我突然有种替琳琅看小孩的感觉。
      他点了一堆七七八八的东西,各种盘盘碟碟铺了一桌子,上餐的时候,还不忘抽空从背包里掏出两本我的书,硬要我特别签给他。
      我坐在他对面喝着饮料,看他一个人挥舞着叉子颇有技巧的去剔披萨边缘的软心,边吃边玩不亦乐乎,硬要我尝他的抹茶蛋糕,舀了满满一勺递到我嘴边,“张嘴!”
      我伸手要接,他执意不肯,非要我就着勺子吃下去,自己却自顾自玩的开心。
      “我要是有你样的弟弟就好了。”我叹了口气,“我们那时代计划生育那叫一个严,我父母又是严格执行国家号召那种,即便有机会有个弟弟妹妹,也被计划掉了。”
      “为什么要像我这样的?”他好奇的问我,“我什么样?”
      “长的帅,个子又高,还是那么招人喜欢的播音员,领出来多有面子!”我打趣他。
      “切,”他把一堆虾仁都塞进嘴里,咕哝着说:“我才不当你弟弟!”
      “那你把吃我的吐出来。”我装模作样的逗他,总觉得他像个小孩子一样好玩。不过,说完之后我就后悔了,上次我吃他的扇贝不是也没吐出来么。
      他还真气性大,“腾”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径自去找服务员结账。
      “时晓晰,你干嘛!”我追过去拉住他,“你这孩子还真是倔。”
      他回头很认真的,一字一句的对我说:“芦苇,我不是孩子。你和我,是同一个时代。”
      我有些尴尬,眼前这个被我一直当小男生的时晓晰,严肃起来竟有种让我退却的凛然。我讪讪的叫服务员结账,生怕他真来劲起来,又让我下不来台。
      “干嘛?我又没说我吃完了。”他转身往位置上走,留我自己拿着钱包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
      真的是拿他没有办法,不是说三年一个代沟么?我和他还真隔着一个三年,而琳琅呢?三年又三年,为什么她就可以把时晓晰驯服的如此乖顺,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分歧和差异吗?
      我只得陪他坐回到座位边,他还真是个少爷,干脆不紧不慢的细细品味起来。
      “大胃王。”我低着头小声嘀咕。
      没想到他居然听见了,目光向我直直的对过来,“就是大胃,你怎样!”
      ……
      一顿饭居然被他磨掉两个多小时,才终于肯心满意足的站起来,“我该去电台做节目了。”于是他把我送到路口,我们各自打车离开。
      车行至一家电器商店,我突然心血来潮的叫司机停车,买了一个造型精巧复古的小收音机带回家。现在似乎很少有人再听收音了吧,人们找到了更好的接受信息的方式,例如电视,例如网络,也许收音机本身,就是一个足够复古的物件。拿出它来端详的时候,觉得收音机看起来像个潘多拉的盒子,二战电影里战火爱情的传递道具,旧上海富人家中传出的咿咿呀呀的《马路天使》,六七十年代小康家庭的衡量标准三转一响……收音机这个盒子装着光阴与往事。
      洗完澡出来,我安静的坐在床上,看看时间到了,扭开收音机,调到交通电台的频率。几个广告过后,时晓晰清澈温和的声音准时在9点时分从这个小小的盒子里传了出来。
      “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调频FM87.6兆赫交通台,欢迎准时收听每日这一时段的《九点巴士》节目,我是你们的主播晓晰。”
      他的声音一如往常,我不到两个小时前刚刚和他道别,他吐字非常清晰好听,有种让人迅速投入进去的魔力。电台里的他,总在节目快要结束的那个环节里,解答各种奇怪无聊的来电问询,在听众的心里更向个知心哥哥,他和必胜客里那个用叉子挖芝士心捣蛋挑食的小男孩,判若两人。
      “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餐桌和爱情。”
      我突然像被击中一样,按掉吹风机的开关,房间里没了吹头发的轰鸣声,立刻格外安静,只有时晓晰熟悉的声音从床头那个复古的盒子里,传向房间各处。
      他说:“为什么我们对一个人有好感想要进一步交往的时候,要用我请你吃饭吧这样的开场?为什么餐桌平凡老套,却作为爱情的工事保险得体,能攻能守?为什么从热恋时的烛光晚餐,到分手时的散伙饭,不过都是围着一张餐桌?”
      他主持的时候好像根本不用提前准备稿件,这个节目更多的是即兴发挥,年轻人之间对他们感兴趣的事情畅所欲言的探讨。我假装不懂为什么时晓晰今天选择了这样一个餐桌和爱情的话题,我不懂他想说什么。
      “高中的时候懵懵懂懂的初恋,很多表白都是在KFC里发生的,我们都没有钱的时候,合吃一个苹果一个汉堡,就觉得自己找到了最真挚的爱情;上大学的时候最恋路边摊,觉得人间美味就藏在看似油迹斑斑条件简陋的大排档里,身边坐着女朋友,端着啤酒和一帮兄弟谈天论地,那时觉得自己的人生理想就腾飞在这张小小的餐桌;投入社会开始工作以后,应酬和名目繁多的聚会也多了起来,认识形形色色的人也是在餐桌之上,随着我们年龄增长的还有社会地位,财富和阅历,被一些无形的力量限定着,我们不能带着女伴再去KFC或麦当劳,不便呼朋引伴坐吃路边摊,我们丢失了自由的自己,丢失了纯真的记忆。”
      时晓晰总能从平凡的事件中引申出诸多与之关联的情绪,他原来是如此敏感和理性的。今天这个话题似乎引起了不少的共鸣,在此后的互动环节里,很多人来电分享了自己的经历和体会。
      “我曾经带我女朋友去一家小店吃馄饨,吃完第二天她就和我提出分手,理由是我小气又没品位,天晓得我是真的认为那家馄饨好吃,才想带她去尝尝的……”
      “我是通过“六人餐桌”认识我现在的先生的,我们机缘巧合的坐在一张桌子上,爱吃一样的菜,进而走到一起,发现更多的相同点。对美食抱有兴趣,且懂得品味和体会的人,一般都是热爱生活的人。”
      “我是四川人,我喜欢吃串串,但通常不会有把食物串在竹签上的吃法出现在星级酒店,很多家乡的美食都是在街头的小吃摊上,热闹又丰富。她总是用冰冷而不屑的眼神看待我和我的食物,在她的观念里,食物也被分成了三六九等,我无法忍受和一个食品卫生监督员一样的伴侣生活在一起,无论我做什么,在她心里都不过是那个吃“劣等”食物的“劣等”人。
      “我们离婚前的最后一顿饭,是在一家狭窄逼仄的小面馆。那天天很冷,他点了两碗汤面,捧起碗自顾自呼呼的吃起来,旁若无人的吸着面条,发出很大的声响。我的那碗一直放在桌面上,直到面和汤凝固在一起都没有动一下筷子,二十年了,他始终没有抬起头问我一句,我想要什么,也始终没有停止他如雷的鼾声和吃面条时让人尴尬的声响……”
      我发誓今天和时晓晰吃饭的时候,只是自己的一句无心之言,真是所谓,言者无心,听者有意。我忘记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在比自己小的人那里学着父母那样居高临下的说话,好像我们习惯于把未出校门的单纯学生划归到孩子这个群体。我并不知道三四岁的差距有多大,具象一点的描述就是,他出生的时候我已经上幼儿园小班,他呀呀学语的时候我已经掌握很多生僻字……想着想着,我突然笑起来,那时琳琅在干嘛呢,已经在国旗下系着红领巾宣誓成为一名少先队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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