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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年旧事 还是往昔。 ...

  •   “沈哥儿。”
      沈白景思绪被熟悉的声音拉回,回望才发现一个俊秀男子抱着娃娃走至他边上,笑意盈盈。娃娃很安静,不哭不闹,睁着滚圆的眼睛打量着沈白景。
      怎么看,都像极了季老六啊。
      沈白景的心绪还没来得及开始复杂,便又被他拉回去。
      “沈哥儿,俺自小街上混大的,没上过书馆子私塾甚么,也没啥文化,还得劳烦你,给这孩子起个名儿。”
      沈白景略略思忖,便想好了个名字,当即取了笔来,写与他看。
      “季默”。
      字迹清秀不失风骨,端正隽雅,但奈季老六天生缺乏鉴赏能力,一开口便暴露了极为可怜的文学素养。
      “黑犬?”
      沈白景:……
      季小娃娃:……
      “这个读默,”沈白景一时气滞,良久才平了平心下无由蹿出的郁闷,耐下心来解释,“生于春季之末,末与默同音算个纪念;这孩子又不喜哭,必是个沉默性子,便叫他季默罢。”
      季老六才悟出来,又恍惚想起小混混的那句情话。
      “山有默兮…”
      沈白景再度无语:……
      名字敲定了,季老六便抛下他举杯盏与众人相贺,却不曾回眸予他一眼,他的背影在人群中挤挤晃晃,渐行渐远。沈白景咬唇垂睫,便又步步退向后去。
      最终,礼物被沉沉砸在青石板地上,惊起一层浮土,半开的盒子里,只有一支浅色的簪子,上有一枝将凋的桃花,色还未变,只是似乎香气渐失。
      带来这礼物的人,在孤街陋巷里狠狠质问自己。
      疯了吗。
      这是他与他内人孩子的满月宴,这是他的生活他的人生,这是他的选择,他对你什么感觉也没有,一切的一切都是你沈白景的单相思。
      还是放下吧。沈白景无数次告诫自己。你本该心悦一个佩攒珠金玉叶的女娇娘。现在回心转意去爱个寻常女子,兴许还来得及。
      沈白景头疼欲裂,他开始质疑自己想的看的听的一切,他不相信这会是他的一厢情愿。
      但是,这一切季老六却全然不知。他见识少,只当好朋友发怒,或者是这脾性古怪的知音又想着什么救人的稀奇方子,恍恍然忙着去记下来。
      他只当沈白景是一代药痴啊,一个造诣极高的医圣。一个自小不通世故人情的野孩子,又怎么知道这番复杂缠绕的情意,是如何难以宣之于口。
      沈白景啊沈白景,你当真荒谬放肆。
      季老六在又一次举杯时回了头,才蓦然发现他的沈哥儿带来的桃花簪,正安静地在地上躺着。
      簪子很好看,银柄纤长,桃瓣寥寥,好在做工精致,瓣上的纹理与瓣边的轮廓都刻画得十分清明,颜色很正,也是极了温柔的色调。
      他忽然想起沈白景曾醉酒时提起的一句他以为的玩笑。
      “阿六阿六,我好喜欢你。”
      还有那时,他的沈哥儿见着他与自家婆娘亲热时的讶异与可察的失落。
      季老六努力回想曾经的幕幕诡事,才渐明白个三分。他握着那个簪子,指尖微抖。终于丢下酒杯,不顾妻儿去寻他——他季老六总要问个明白。
      季老六来到沈白景的医馆时,沈白景正坐在阶上,天光洒下来,溅了他满身。
      他把头埋在臂弯里许久许久,直到内心酸涩渐然平复才抬首,失望与轻狂的年少被忽然埋死在土里,春末山间的桃花便开得尤其灿烂。
      二人都默然,季老六便静静看着他。
      稀疏的阳光在他发间跃动未歇,春末的桃树正长得好,叶子茂盛,挡了大半的阳光,流动的斑驳的碎片嵌在他清瘦的脸庞上,夹杂着粉色光影。
      季老六竟不知所措了。
      他素不知沈白景有这份心思,他也从没有想过,曾经他视为友人的人,原来是真的喜欢他的。
      季老六对沈白景的这份崇拜,在日后某一天,也悄悄变成了喜慕,但那是好久以后的事了,当他记起来,却再寻不见从前了。
      何况,他还有自己的夫人,少时有恩于他的人。
      可沈白景又何尝不是有恩于他?
      但他从不明白男人之间怎会有这份感情,纵然这般真实的摆在他面前,他也终究无法接受这样的喜欢。
      季老六害怕世俗的流言,沈白景害怕残忍的回绝。
      他们便终于,都没有说出口。
      于是过了很久很久,沈白景再一抬起头,便恰好对上季老六的眼睛。
      季老六犹豫着开口,声音很轻,像是风轻轻洒过沈白景耳边,掩不住的尴尬还是被揭了封泥,他的脸色有些发白。
      “快回去吧。”
      沈白景闻言苦笑,干哑的字句轻颤着飘在风里,随零落的花打了转飞远。
      你全知晓了,我还有甚么好回去的?
      还是说,我应当放下所有尊严,博你一句近乎同情的回绝?
      该怪你吗?可我怎么怪你。
      该问你吗?可我如何开口。
      喜欢这样的事,原来这样容易摧毁人心的城墙。
      阿六,这份喜欢,太沉重了……
      终究,是我叨扰了…
      沈白景沉默良久,才答他的话。
      “去哪儿?”
      “你的医馆呀。你说台阶太凉,坐久了寒气容易进去的。”
      “我…”沈白景一时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眼前的男子。他忽然恨自己的痴傻,恨自己明明开了口却又不知道怎么接下去话。
      原来在喜欢的人面前,是这样的手足无措啊。
      沈白景觉得自己很蠢。
      他拿捏好语气,尽量平稳地讲出那句话。
      “簪子…你喜欢吗。”
      “喜欢,喜欢得紧。”季老六连忙点头,手中的物件已被他捏得温热。
      沈白景点点头,从怀里掏出个张纸,仔仔细细展开,再读了一遍。
      最后,他将纸叠好,塞到季老六汗涔涔的手心。
      “簪子留给夫人,这医馆留给季默,我原想把这颗心留给你……罢,阿六既是不愿,那我也不必留,就此别过。”
      季老六展开纸,那是张房契,指印驳驳,纸页泛着药香味,略略能见黄色斑点,似乎许多年份了,却没有破损缺角。
      见他愣神,沈白景却笑了,他站起来,衣衫在微风中拂动,青丝飘散,药香漫过了整棵桃树。
      “阿六,再会。”
      季老六没有追上去,他在微风里看着他走了很远,那一个小黑点一直停在他心里,到最终生根发芽,又被他狠心拔除。
      他再也没见过那样落魄无助的沈白景。
      只是二十三岁那年,五载过后,生意正蒸蒸日上的他有一次听说,少时曾弃他不收的戏班子换了主儿,近来也新收许多弟子,其中有一个似乎很有天赋,像是生来便唱青衣的,叫景儿。
      又据坊间言语,说那弟子曾经是个小医生,名不见经传的,是过不下去了才来学戏的。十八岁入班,如今已是小有名气了。
      季老六听过就罢,甚至没去听过他一场戏。只是他不知道这个被传得神乎其神的景儿,正是沈白景。
      他的沈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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