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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寻欢作乐谁不会 “你只有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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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生的事,让清哲单调又平静的生活出现了波澜。
那是一个男孩子,带着银框眼镜,乍一看有点像她久未谋面的生父,致使她从入学初便对他敬而远之。
他有些与众不同,话少,下课从不离开座位,喜欢看小说,成绩不错,在与清哲保持长达一年的形同陌路时,突然莫名热情起来。
几天前的体育课,清哲百无聊赖地坐在篮球场边的台阶上休息,目光穿过球场外高高的铁丝网,望向远方天际一片艳丽的火烧云。他一个不慎踢歪了球,篮球滚了几滚,正掉在清哲脚边。
她低下头看了看,没有弯腰把球捡起,仍是一动不动地坐着。那男生大步跑到她面前,有些尴尬地挠挠头。
男孩通常发育早些,站在那里,比坐着的清哲高出整整半个身子。
“崔昊。”她平静地念出他的名字。
崔昊愣了愣,似乎没想到打一年级起就从未讲过话的同学会记得自己的名字。
这并不是特殊照顾,只是清哲打发时间的成果, 她常常在课间观察周围的同学,在心中默默叫出她们的名字,这让她有种微妙的成就感。座位一月一调,她就这样认齐了全班同学。
崔昊抱起篮球,盯着她看了几秒,突然在她旁边坐下。
清哲有些抗拒地挪远了些。
“你为什么不去活动啊?”他问。
“不想。”
实际上是因为找不到搭档。
崔昊看向操场,许多女生成双成对地在打羽毛球。
“女生班是单数?”
“嗯。”
“想不想来打篮球,比羽毛球有意思多了。”
清哲看了看他手上的篮球,不明白他为何忽然提出邀请。
“来嘛,篮球队不排外。”
清哲同意了。就像他承诺的那样,篮球队的人很友好,愿意带着新人一起打比赛。
清哲的笑容多了起来,她一笑,桃花眼就弯弯的,许多光点挤在里面跳跃。
一来二去,她们成了熟人,崔昊也不再像刚认识时那般拘谨,甚至开起了她的玩笑。
“我以为你很高冷呢。”
“不是吗?”清哲反问他。
他扬起嘴角,说:“笑起来一点都不。”
清哲听他这话古怪,像孔雀开屏,透着些求偶的意图。她反而不爱这么笑了,仿佛她笑是为了取悦他似的。
崔昊发现了她的冷淡,不明就里地旁敲侧击了一番,他猜不透女生的心思,更猜不透清哲的,于是终于忍不住道:
“你好像不开心?”
“谁都有不开心的时候。”
“周末要不要一起去球场打球?”绕来绕去,他回到了这个他们之间为数不多的共同话题。
清哲没说话,一时放不下身段。
“新修的室内篮球场,又大又豪华。”
“好吧。”
崔昊对清哲的过去一无所知,自然也不知道这是清哲第一次收到朋友的邀请。
周末,出发前,老陈适时的跟过来,问清楚情况,便利索地跑去车库开车。
“陈叔,我想自己去。”
清哲把手搭在车门上,有些无奈。
“小姐,我要保证你的安全呀。”
清哲拗不过她,眼看着约好的时间要到了,叹口气,妥协。
崔昊在通往休息区的走廊前站着,看见她,招了招手。
“没迟到吧。”清哲有些担忧。
“没有,是我早了,先去休息室换衣服吧。”崔昊穿着换好的运动服,给她指指方向。
清哲拎着包进了走廊,这里冷气足,光又暗,从炎热的室外甫一进来,手臂都起了层密密麻麻的疙瘩。女更衣室的门半掩着,似乎几分钟前刚有人来过。
清哲推开门,径直走到不远处的储物柜边,把包放在上面。
掀开T恤的下摆时,一种奇怪的感觉从背后袭来,清哲揉了揉还在发冷的胳膊,想要回头看看,却先感到一阵迅猛的风,接着被堵住了口鼻,她反应极快,全力挣扎起来,可来自身后的束缚岿然不动,刺鼻的怪味包裹了她的口腔,她眼皮发沉,失去意识。
清醒时,眼前是陌生的天花板和一张男人肥胖的脸。
他光着膀子扑过来,活脱脱一只秃毛的狼。
清哲虽纯情,可也隐约猜到了他的意图。她张张嘴,只发出没有意义的音节,状似呜咽,男人笑着拍拍她的脸,开始脱她的衣服。
清哲控制不了虚软的身体,她只能闭上眼,承受着,忍耐着。她从未体验过这样的痛楚,带着屈辱的痛楚,她在心里呐喊,希望有人来救她,警察或是老陈,如果是薛书鹤会更好,可她不敢有这样的奢望。
养父在她心中,是神圣的角色,他有太多大事要做,和那些事比起来,她显得无足轻重。
旁边的桌上手机在响,男人刚刚用它做了一笔交易。清哲大概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为了两千块,崔昊就把她骗到了魔窟。
在她流干了泪,快要忍受不了的时候,走廊上传来了纷杂的脚步声,紧接着一声巨响,门被撞开,她身上磐石一般沉重的压力终于消失,她没有睁眼的力气和勇气,只听到方才还在兴风作浪的男人颤声求饶,回答他的是几声辱骂,然后便是殴打。男人发出惨叫,惨叫越来越大,他叫了很久,每叫一声清哲便痉挛一下,她从没听过那样撕心裂肺的叫声。
动静停止后,清哲睁开眼,地上滩开了一片血迹,还有男人四仰八叉的尸体,她一阵反胃,强撑着抬起头,希望在几个高大的男人堆里看见薛书鹤的影子,可惜没有,于是她闭上眼,任由自己昏睡过去。
再次醒来,是熟悉的房间,铺着蓝色壁纸的墙壁像一片明媚的海洋。那是几天前她央求薛书鹤买来的,它让这个空旷的房间温暖了不少。
清哲终于看见了薛书鹤,他就站在床边,面容严肃地看着她。她想冲他微笑,他最喜欢她笑,可这次她竟然笑不出来,只感到一种期望落空的难过。
“小哲,爸爸对不起你。”
听见他柔声道歉,清哲忍不住落下泪来,一滴一滴连成断线的珍珠。他有什么错呢,养父本就不欠她的,仅仅是没有及时赶到现场,这根本构不成罪孽。可她在哭什么呢?
“我把老陈解雇了,没用的东西,还有他老婆,跟着一起滚蛋了。”
清哲吃了一惊,她不怪老陈,也没想到他会因此遭受这么严重的惩罚。
“爸爸,你让陈叔回来吧。”
这还是一年来清哲第一次开口叫他爸爸,薛书鹤激动地抓住了她的手,不过这激动蜻蜓点水似的很快隐没了,他只是擦了擦眼角混浊的泪,并不打算改变自己的决定。
“小哲,新的佣人会比他们更好。”
清哲点点头,她很聪明,被拒绝一次后便不会再执拗。
“我不想上学了。”沉默片刻,清哲鼓起勇气说了这句话。
“为什么?”薛书鹤有些诧异。
“学校很无聊,也没人愿意跟我玩。”
她似乎想起什么,新鲜的泪珠又沿着未干的泪痕滚落。
“不哭了不哭了,小哲,爸爸叫几个人陪你玩,好不好?”
清哲默不作声,耳朵却是仔细竖着。
薛书鹤了然地笑笑,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听他的语气,对面似乎是与他极熟的友人。
“小哲,这是李乐哥哥的号码,你记一下,他吃喝玩乐最在行,我吩咐过了,你无聊的时候,就找他,让他带你玩。”
清哲笑得很感激,可薛书鹤总觉得有些说不出的古怪。
其实她只想和其他孩子一样,有父母和朋友的陪伴。
周末的时候,李乐主动登门来访。
他看上去是标准的纨绔子弟,新做的发型,大码的衬衫,让人分不清他是精心准备还是随意打扮。李乐的父亲同样是业界大亨,和薛书鹤有常年稳定的合作,关系非同一般。
清哲并不讨厌他,虽然他看起来轻浮,可一开口便像个莽撞的小孩,没有一点城府。
“妹妹,班上谁欺负你,我帮你教训他。”
清哲哭笑不得,她知道定是养父转述时添油加醋。
“没有人欺负我,是我自己不合群。”
“好吧,不过以后遇到难事就找我,薛叔叔和我爸是世交,别怕麻烦。”
清哲点点头。
以后的每个周末,李乐都会叫一帮好友,带着清哲混迹各大娱乐场所。开始时清哲只是默默跟着,与其说是玩,不如说是完成任务,可李乐在这方面倒精明,从不冷落她,三句两句便要与她嘘寒问暖、插科打诨,朋友们纷纷效仿,让清哲有些头痛,她有些不习惯成为焦点的感觉。
但这种不适应消失的极快,
当她渐渐放下矜持,开始学着接上李乐的玩笑,甚至主动打趣时,她获得了非同凡响的新鲜体验。她学的很快,称得上天赋异禀,越发游刃有余,可又时刻拿捏着尺寸,不肯失了风度。
她仿佛打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门后是五彩斑斓,是人声鼎沸,是令人成瘾的喧嚣。
薛书鹤对此毫不知情,孩子们总善于在长辈面前表现的乖巧懂事,他们的课余活动在他看来不过是无伤大雅的小吵小闹,更何况,清哲的毕业相当顺利,他自觉三年的投资是值得的。
升入高中的清哲日渐开朗起来,会笑着和养父分享生活,甚至偶尔会给他一个亲昵的拥抱,
只是,这亲昵中究竟有几分表演,清哲自己也说不清楚。她渐渐学会了表演的技巧,学会迎合别人的喜好,被所有人喜欢是件乐事,而表演是拥有乐事的一种捷径。当薛书鹤激动地对她说出:“小哲,你是我唯一的女儿,将来,我的一切都会由你继承”时,清哲清晰地尝到了“走捷径”的甜头。
半年前,李乐交了个女朋友,姓宁,清哲管她叫姐姐。清哲发现,自己的年纪是一种优势,尤其在面对年长的女人时。她乖乖藏在年纪的保护壳下,收敛着锋芒,不露出一点威胁。
宁姐是个很漂亮的女人,也有一个附加的毛病:拜金。不过这毛病是李乐与她相识的基础。做了李乐女朋友后,宁姐一改轻浮浪荡的习惯,但凡出席宴会,总是紧挨着他,倒酒夹菜,表现的像个良家妇女——若不是长得太像狐狸。只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宁姐不寻欢作乐,就浑身犯痒,她自然不敢在李乐的眼皮子底下对他的弟兄抛媚眼,于是就转移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