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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我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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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哲听见孩子们在玩“木头人”的游戏,急匆匆的步履慢了慢。
孩子是六七岁的孩子,清哲也只比她们大了几岁,可她喜欢这样称呼,刚升入初二的她俨然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大人。
清哲是有姓的,她姓沈,但向别人介绍自己时,她只讲“清哲”。
现在,她正路过一所小学,这附近还有一所中学,那是清哲读书的地方。她不喜欢家里的司机开车来接她,大张旗鼓的,总惹来许多探究的目光。
她喜欢步行,步行时就进入了自己的小世界,那里可能草长莺飞,通常称作幻想,也可能四野茫茫,通常称作发呆。不论是幻想还是发呆,都是只有独自步行才能满足的事。
这时的清哲是完全沉浸的,对于周遭的一切总是置若罔闻,可那些孩子嬉戏的声音却闯进她的耳朵,像无形的触角缠住了她的脚跟。
在六七岁的时候,她也常常和父亲一起玩“木头人”的游戏。清哲的父亲带眼镜,身板高瘦,很有书生气,总有人误把他认作老师,其实他是个搞摄影的。她的妻子叫他“摄影家”,对他的任何作品都毫不吝惜赞扬和吹捧,母亲这种信徒般的情绪自然也影响了清哲,她同样笃信爸爸是世上最棒的摄影家,虽然作品不受欣赏,那也只是因为世人毫无眼光,这就好比,上学后的她同样笃信自己交不到朋友是同学有眼不识泰山。
不论清哲的内心多么自矜自傲,外表看来她始终是个好欺负的软柿子。小学时的她头发很短,不成规章的乱刘海遮住了额头,看上去有些滑稽,像某种枝叶茂盛的植物。这刘海是跟父亲学的,她称它为艺术气质,可几岁的孩子哪懂什么艺术气质?同学们只觉得好笑,过分的还给她起外号叫“破壳蛋”。
事实上,最初清哲的际遇没有这般难堪。可自从撕碎男生的书或者把女生的水瓶塞进垃圾桶这样的事情被主持正义的班主任公之于众,她的名声就差到了极点。那天放学,班主任兴师动众地找她母亲告状,面对老师的埋怨,这个打扮靓丽的女人或许是第一次感到如此尴尬和丢脸,而清哲蠢了些,也傲了些,不肯认错,于是便在众目睽睽下挨了重重的一巴掌,那一瞬间,她才感到了委屈。可越委屈,她的自尊便越作祟,她把头仰起来,只用眼睛表达愤怒。她不仅不悔改,似乎变本加厉了。
于是就连曾经的朋友也开始在背后抱怨她——抱怨她开不起玩笑又阴晴不定。这些背后龃龉她怎么会知晓?只感觉莫名其妙受到了孤立。她没有挽留,也没有追究,只是白天更喜欢趴在桌子上发呆,晚上回家就把自己锁在屋里,尽量无视屋外日渐频繁的争吵声。
父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吵架的?她不记得,似乎是母亲打她那一巴掌后,又似乎还要早些。他们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也不再主动带她去剪发,于是短发渐渐成了长发,被她随意地扎成蓬松的马尾,不知是哪个男生先发现,换了发型的清哲原来有张很漂亮的脸蛋,可惜她整日郁郁寡欢,叫人不敢接近。
升入四年级的那天,清哲一如往常独自放学回家,开门后却被家里的景象吓了一跳。客厅一片狼藉,地板上铺满了玻璃碎片和水渍,墙角是那台老式电脑,看上去已经报废了,原本父亲用它来上传相片,此时扭曲的屏幕让她触目惊心。她在卧室的床边找到了母亲,她蜷缩着,肩膀耸动着哭泣,听见脚步声才抬起头,一双通红的眼让那张清丽的脸万分憔悴。
那天这个与她生疏很久的女人抱着她哭到了天亮,清哲从没见她那样哭过,哭到双眼像两个红肿的核桃,哭到鼻子红彤彤的像要滴血,她是个美人,可哭到这般田地,面目竟有些狰狞。清哲心软了,这毕竟是生她养她的人,所以她抱着她,哄着,说,别哭了,又问她发生了什么,她不回答,只用沙哑的嗓子说:
“妈没有你怎么办啊。”
“我一直在你身边啊。”清哲说。
“你爸爸和你说过同样的话。”
清哲似乎明白了什么,可她并未像她那样恸哭,反而有些生气,她认定妈妈在骗她,但想不出她撒谎的原因,于是苦恼起来。
看见女儿沉默,女人似乎也渐渐冷静下来,她抱着清哲,温柔地说:
我们去阳台看看,爸爸是不是要回来了。
清哲这才开心了些,牵着母亲的手来到窗边。只是她身形尚小,堪堪趴在窗沿,看不见楼下的路,所以当母亲抱她起来时,她没有半分怀疑。
谁又能想到信任的母亲会带着自己去死呢?
女人的心思很简单,世上她没什么好留恋的了,唯一留恋的东西,她要一起带走。
只是,或许清哲实在命大,明明是被妈妈抱着跳下楼的,中途却掉在了志愿者临时搭建的帐篷上。
几个志愿者都是青涩的大学生,清早跑来做任务,觉都还没睡醒,却碰见了这阵仗--眼睁睁看见人砸在地上,紧接着帐篷也倒了。所幸他们没受伤,反应过来就立即送母女二人去了医院,救人的路上,所有人的困意全都一扫而光,胸前的志愿者吊牌似乎也闪亮起来。
大人脊柱骨折,抢救无效,而孩子幸运地活了下来。
清哲被救醒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是个孤儿了。她瞪着迷茫的眼,看站在病房门口的陌生人。她也并不知道,这个陌生人是位鼎鼎有名的人物。
薛书鹤看见清哲时,她正坐在病床上发呆,白皙的皮肤几乎与床单融为一体。
薛书鹤本名不叫薛书鹤,叫薛大鹏,他嫌这名字难听,专门翻书给自己取了个雅致的新名字,他很有钱,是全市数一数二的企业家,但他的钱除了来自他的企业,还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他经营的地下钱庄。
男人四十一枝花的年纪,金钱、名利、地位……他什么都有了,唯独缺个女儿。他不喜欢女人,也从不和女人上床,他管这叫洁癖,啊,这不是说他喜欢男人,或许他身边会出现陪酒的女人,但从不会有涂白脸的男人。
可他实在想要个抱着他脖子娇滴滴喊他爸爸的女儿,小女孩是白纸一样干净的艺术品,他想亲手把这样浑然天成的艺术品培育成人。普通的夸耀他听厌了,他自认个人成就已臻巅峰,似乎是自然而然地开始渴望展示自己的创造能力和教育能力,他也渴望享受传说中的天伦之乐。
他只有一个要求,这个艺术品的外貌要配得上它的称谓。对于这事儿他更信玄学,从不刻意去找漂亮的孩子,而今天,现在,此时此刻,和他对视的这个女孩,让他停下了脚步。
清哲的五官很漂亮,再张扬些就显得艳俗,再收敛些就显得小气,这样的恰到好处通常是绘画高手所追求的,可她又偏偏有种画笔画不出的气质。她继承了母亲的一双美目,桃花型,稍窄一些,眉毛细长,不笑时也有弧度。下半张脸像父亲,唇薄,下颌的线条紧致流畅,抬头时尤其明显。薛书鹤第一眼看见的,是她的侧脸,他被那挺秀的线条吸引,而当他看见正脸时,那种稚嫩的美丽让他有种如获至宝的激动。
一个漂亮的女孩,一个年幼的漂亮女孩。
清哲出于好奇打量了他几眼,却被薛书鹤认作是种缘分,他走进病房,笑着和她搭话,清哲并不搭理她,因缺水而发白的双唇始终禁闭着。
“你是哑巴?”薛书鹤有些失望。
“是。”清哲说。心情不佳的人总是很刻薄,而她现在的心情可谓差到了极点。
薛书鹤一愣,继续问:
“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
“听医生说,你妈妈坠楼身亡了。”
清哲看着他,没说话,褐色的瞳孔像深潭一般静谧。
“你爸爸呢?”
“没了。”
薛书鹤忍住了叫好的冲动,做出一副忧伤的神情,说:“你愿意跟我回家吗,我做你爸爸,我保证你会得到前所未有的富足生活。”
清哲犹豫了很久,点点头。她实在不知道,她还能拥有什么更好的选择。
薛书鹤笑了,他喜欢这个女孩。
清哲就这样被接回了家,一个崭新的,豪华的家。她也就此进入了全市最好的初中,虽然那和她的成绩并不匹配。
她不愿意改姓,薛书鹤没有强迫她,他很高兴这个女孩没有外表看上去那么沉闷柔弱,她有自己的个性,那样打磨起来才更有趣。
可清哲也不再称自己的全名,所以班上的新同学都默认她姓“清”。
一个独特的姓氏,就像她表现出来的样子。
清哲住在薛书鹤给她安排的房间里,与原来的相比,大而空,除了床和柜子没有什么特别的家具。薛书鹤人忙,总是早出晚归,平时家里只有一位佣人,姓李,是司机老陈的妻子,夫妻俩承担了接送和照料清哲的任务。可是清哲不喜欢被接送,老陈和她谁也拗不过谁,最终达成了一个不成文的协议:人自己走,车慢慢跟。
此刻,当清哲的脚步慢下来时,不远处的那辆轿车也顺势停了下来。
清哲看着那群玩闹的孩子,眼里散发出羡慕的光,这羡慕只出现了极短的时间,她很快意识到不远处有双眼睛盯着她,于是轻描淡写地回头,继续走路。那光芒一闪而过,像掠过冰面的影。
她的中学离她长大的地方很远,这里接近郊区,是富人聚集的地区。
她在这样优越的新环境里过的并不开心,她还是交不到朋友,还是一如既往地认定班级里人情冷漠,虽然时不时会有男生来搭讪她,可她只感到烦躁,烦躁他们为什么不能稍稍掩饰一下眼睛里暴露无遗的□□。
由于坠楼的经历,她畏惧一切高耸的边沿,她不敢站在门外的走廊,上楼时要紧靠着扶手,甚至在被选为升旗手时,不敢踏上那仅有三米的高台。
薛书鹤给她安排了最好的私人教师,教她外语,也教音乐,又依据她的意愿在绘画和舞蹈里选择了前者,清哲没有时间思考孤独的问题,虽然这份情绪无时无刻不在侵蚀着她。
空闲的时候,薛书鹤会亲自陪她,陪她去听公司的会议,陪她去看艺术画展,或者陪她去攀岩,那是薛书鹤最喜欢的运动。
清哲对这些,既不讨厌,也无所谓喜欢,她似乎对一切都丧失了兴趣,她开始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练琴或者画画,以此度过每个空虚的周末。这种与日俱增的乏味感,令她对未来有些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