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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某个城 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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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城某条街某一条小巷
某一个晚上 某阁楼 微微灯光
某个人默默关上 某心房某扇窗
跟没有人说晚安
夜从前从来没这麼长
床荒凉的就像没有边疆
失眠是枕头之上无尽的流浪
天永远不亮
我不想念不想念他模样
我不想念他肩膀 轻拥著我肩膀
我不想念他吻著我脸庞
把永远说成一颗糖
某空港某车站 某个下一站
某一扇车窗某风景唤醒惆怅
某南方摇摇晃晃某海洋 某艘船
谁没妄想有天堂
当人活成了一棵仙人掌
掌心的泪却还是滚烫
每当抚摸那些天真致命伤
恨不能健忘
我只愿长夜将尽天快亮
让想念的歌不再唱
让想念的歌不再伤
让想念的歌不要再唱
-----《我不想念》
温蔷自从那日又听到“孙蕙”后,便夜夜做恶梦。梦里,她总是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一直在前方走着,而她像个孤魂野鬼般跟在他的身后,踉踉跄跄,却总是望不到他的正面,连侧脸都够不到。
她想呼喊他的名字,声音却嘶哑得用不上一点力气。她感到自己的心又仿佛回到他们分开的那天,心痛如刀绞,刻着生生的丝痛,抽得她整个人都几乎瘫痪晕倒。那么漆黑荒芜的路上,但他却从未回头看上一眼,她便这么无止无尽地跟在他的身后,舍不得停下来·····
午夜梦醒,温蔷总是觉得心口绞痛,心绪难宁。她是被自己吓醒的,梦里的情形,太过于熟悉,也太让她惊恐了。揪住胸口的颤颤的手,还在提醒自己那个无穷尽的梦魇。
温蔷没有开灯,而是伸手在床头的摸索了一阵,终于零星的猩红在寂静的黑夜里闪现,慢慢腾上的烟雾,才让她找回现实。盯着修长纤细的手指,夹着的那根香烟,看着燃烧着火星点点,她有些失怔地抚摸着无名指的骨节。这个地方,她曾经为他戴了一千多个日夜的承诺。
而如今,算不算物是人非呢?
孙志坚是孙蕙的父亲,就是那个低调、却家缠万贯的珠宝大王。真正不想再和孙家人打交道的人,是她——温蔷,而不是阮芜。
阮芜只是恰巧之下,成了她的挡箭牌罢了。
孙志坚是怎么的人?这个问题,若是在六年前,温蔷会满脸幸福地告诉你,他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男人。而此刻,她却只能佯作不认识这样的“贵胄”。
他们曾经跨越年龄、阶级,在一起三年,到最后,却因为孙蕙,他的心肝宝贝,他做出了伤害她至深的事。
她和孙志坚的相遇、相识、相爱,都不是很浪漫的过程。她20岁那年,趁着学期课少的时间,曾出去实习过。她不是在他的珠宝行遇到他的,或是其他浪漫的场合,而是在一座大厦普普通通的电梯里。
是缘分吧?一座城市那么多的商业大厦,每个大厦那么多层的电梯,偏偏那天,只有她和他在其中的那么一架出了故障的电梯里。
她依稀记得那是个38°的高温夏日,她穿着一袭的米黄色的圆领双排扣的连衣裙,头发还只是留到肩上,没有烫卷,只是直直地垂下来。手里拿着公司主管交代的文件,电梯往上走的时候,突然“咯隆隆”地咔磁住了,电梯里的灯也摇摆着晃了好几下。
温蔷不是个胆小怕事的女孩儿,可这种电梯故障的“倒霉事儿”确也是头一遭遇上。纵使再自制,当时她的手心里也冒着粘糊糊的冷汗。
孙志坚是在那样的情况下,开的口,“没事,这里是办公楼的电梯,一会儿就有人发现出故障了。”他的声音很有磁性,话语很有说服力,说完,侧身按了按身旁的求救的按铃。
温蔷一听,只是点点头。两个人就这么站在各自的位置,互不干涉的等着。突然,她觉得头有点晕眩,接着眼前便递过来一方纸巾。她正疑惑,抬眼看去,孙志坚却一手按住她的鼻子,又立即收手道,“你流鼻血了。”
呵呵,这是个多么难堪的初次见面。再美的人,流鼻血肯定也是窘迫极了的。温蔷赶紧仰着脖子,捂住鼻子,轻声地说,“谢谢。”
不一会儿,大厦里的保安就把电梯给撬开了,手脚并用地被保安拉出来的时候,孙志坚还对等在外面的工作人员说,“这位小姐刚才流鼻血了,你们送她去休息室坐坐吧。”
她回头,这才注意到,其实眼前这个长得耿直、沉稳的男人,有着一双明亮亲切的笑眼。
后来,她便在各种场合里,不期然地遇到他。他似是记得她,也总回以点头微笑。接着,便留了电话,慢慢地出去和他吃过几次饭。见识到了他不凡的谈吐和行事,顺其自然地便走到了一起。
那时候,孙志坚对温蔷的宠爱,那是独一无二、无所不能,即便叫他去帮她摘天上遥不可及的星星都能办到的宠溺。他有时像个父亲、兄长宠爱孩子似的,又有时变作情人在耳边细细呢哝。这样的温存,让温蔷迷惑,也让她沉溺。
孙志坚的妻子早年去世,之后他便一直独身带大孙蕙。他有时也会玩笑道,“我这样子算不算老牛啃嫩草呢?你可比蕙蕙大不了多少啊!”她没有见过孙志坚的女儿,却是看到过一直放在皮夹里——他亡妻的照片。
虽是张黑白照片,但画面上明眸善睐的女子,眉宇间尽是柔情蜜意,一张瓜子脸,姣好清雅的五官,整个人儿有种说不上来的娴静韵味让她一直记忆犹新。
她还记得,孙志坚摩挲着那张照片时的温柔神情,他笑着转过头,说,“你知道吗,你和她有一个地方很像,那就是你们的眉眼。”
她听了,只是无力地扬起一个明朗如月的笑容,“是吗?”
温蔷不是不妒忌那样美好的女子,只是更多的是羡慕。她感到了,孙志坚对自己妻子的无可比拟的眷恋。那样的触动,让她前所未有的恐慌和失落。
但是,和一个死去的人比较,这不是温蔷的个性。她不需要成为别人的替身,也不需要这样影子般的怜爱。
知道她和孙志坚在一起的,只有阮芜一个人,连夏天晴也还是蒙在鼓里的。
倒不是因为其他,只是孙志坚送温蔷回来的时候,被阮芜撞破过一回。
阮芜的个性,她是了解的。温蔷知道,阮芜绝不会因此而对她生出些什么看法来。
那些埋藏心底的秘密,那些见不得光的美好,那些世俗认为的禁忌,她只有向阮芜倾诉。
她忘了当时阮芜了解一切后的反应了,她好像讲了什么,又好像没有说话。但是,后来的日子,阮芜用行动让温蔷感受到了信赖和支持。帮助她度过那些难堪不已,又心痛不已的时光。
对于温蔷而言,孙志坚大概就像是孤岛周围平静的海面上飘来的一只帆船,他有他的气度,他的阅历,他的温存;而孤傲、清高的温蔷的周围全是刚进大学的毛头小伙儿,不懂社会,不懂世故。这样强烈的对比,让温蔷不可自拔地迷恋上一个成熟的四十多岁的成功男人的魅力。
她不在乎他的年龄,也不担心他们之间究竟有多少代沟。那些被孙志坚宠爱的日子,她恍若置身于白云之中,近乎完美的恋人,以及事事都可以被满足的状态,让她飘飘然。
以至于后来的分手,让她元气大伤,即使是自己断然的离开,好长时间里,温蔷都不敢去回想那些甜蜜到空气里都是某人的回忆。
而现在,温蔷反问自己,“我能做什么?”
夜,漆黑绝望,看不到尽头的黑暗,而她摸着空空旷旷的床,努力强睁着眼睛,仔仔细细地辨认着房间里的一切。盘旋弯曲的双腿,已经发麻没有知觉了,但是她还是瞪大了瞳孔,面无表情地坐着。她想等黎明呢。
离开波帕之后,傅政昇带阮芜坐上火车去科隆。那里有世界上最早和最正宗的香水——科隆之水。著名的4711却只是它的仿制品而已。
香水博物馆的一楼是商店,二楼才是展览室。漂亮热情的售货员在阮芜的手腕处大方地喷了两剂香水,阮芜只觉得香的云里雾里的了。但还是坚持着不买,“我喜欢这里的香水瓶多过于香水,这样买了,是不是不划算啊?”
傅政昇也无奈了,只是有些笨拙地思考,答,“好像不买香水,只买玻璃器皿更贵。”
这个男人啊,有时候真的是,笨得可爱,呵呵。阮芜心想。
结果到最后,还是买了各种各样的香水,只因为那精致到独一无二的郁金香的玻璃瓶。
当然,阮芜弯着眉眼,结论说,“我送人用,用完了再回收。”
从香水博物馆出来,便是科隆著名的大教堂——科隆大教堂。它是科隆的象征,也是最为完美的科特式大教堂。整座建筑全部用磨光的石块砌成,高157.38米,东西长约145米,南北宽约86米,总面积有6000来平方米。建造时间也漫长达632年。
阮芜不是信徒,但是面对这么伟岸高耸的建筑的时候,也止不住的激动。甚至唯心地相信,这个世界上大概真得有上帝吧。
和傅政昇并肩慢慢踱进教堂里,安静、神圣的氛围,即刻便掠去了阮芜的心绪。她实在很喜欢那些闪着明黄的蜡烛,一排一排地整齐列在烛台上。纯白的蜡烛,慢慢地燃烧着,发出微小的光芒,在静谧中摇曳着。
临出门了,阮芜还依依不舍地对傅政昇说,“我终于有些明白为什么他们都喜欢来这里忏悔和静坐了。这里真得能让人的心都沉静下来。如果以后结婚,我也要选择这样的地方。”
傅政昇听了,没有回答。深邃如墨玉般的眼眸,闪过一丝讳莫如深,继而莞尔,只是轻轻地拍了拍阮芜的头,拉过她的手继续往前走。
沿着教堂外的大桥走着,走着,天便下起雨来。桥上的人都急急忙忙地来回穿梭着,天空一下子便乌云密罩。
他们俩可都没有带伞,手里还提着刚在香水博物馆买的科隆之水。阮芜倒是高兴起来了,大呼过瘾,仰着小小的脑袋瓜,对傅政昇说,“看来,我们今天注定要来个雨中漫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