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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见 ...

  •   这一觉仿佛是这一年来最舒心的一觉,脑袋里什么都没有,只闻得到房间里残留着的夏天的风,潮湿的甜和阵阵扑鼻的热气。
      唐归榆想,数一天是一天,过一天是一天吧。

      醒来后,也到了晚饭时间,换了件T恤。到厨房一看,唐归榆激动的眼里快冒泪了,他心心念念了一年的老妈妈汤。
      这老妈妈汤,是当地人的叫法。吃起来很简单,做起来也简单,就是用新鲜黄豆加水磨成汤,开小火煮沸,汤里还可以加一些茄瓜或者白菜,小火慢煮后就成了老妈妈汤。
      光看这汤没什么特别的,淡绿色的汤,略带甜味,品相好的能看出明显的稠,一个词形容就是清爽。
      大多数时候是直接盛了就喝,入口清甜,口中还有打汁机磨出的黄豆那种颗粒感。
      唐归榆一口气喝了半锅。要不是觉得好吃的东西来日方长他可能会喝下一锅。

      而且这种老妈妈汤还有种升级版的咸味老妈妈汤。也有个更高级的名字叫豆参。也是黄豆加少量水磨了之后在锅里放少量油盐炒出来,比老妈妈汤还稠一点。
      唐归榆余兴未了,一天的疲惫和闹心在这一锅汤下一扫而空,他满意地擦擦嘴角,生出一种明天要吃遍所有黄豆美食的壮志豪情。

      晚饭过后,唐归榆就在客厅和爷爷奶奶聊了一晚上的闲话,知直到晚上躺床上后才惊讶原来自己的话还是有点儿多的。
      他想了想,就今天和爷爷奶奶说的话可能已经多于高三一年来他在陈宁和唐延军面前说的话的总和了。
      俩老人也绝口不提他爸妈,其实也是怕戳中他的痛点。
      唐归榆耳根清净地难以置信,爷爷奶奶的唠叨总好过陈宁唐延军噼里啪啦的吵闹,没有这两口子在旁边嗡嗡嗡的日子简直舒服极了。

      晚上躺在床上,唐归榆照例玩手机到深夜,这是他不知不觉养成的坏习惯,高三的夜里他也是每天刷题到十二点,之后的一两个小时必刷着手机。
      唐归榆觉得每天浏览网上的新闻也好,趣闻咨讯或者什么他喜欢的那些东西最近有没有什么要发售的迹象也好,都像是他每天必须摄取的营养似的,高三的生活已经枯燥无味且脱轨了,也只有这两个小时,能帮助唐归榆了解这个世界。

      没人提醒他晚睡不好,没人管他早睡早起,唐归榆过得荒唐又舒心。日积月累下来的习惯是断然改不掉的了,何况他也不想改,这是一个人对于自己喜欢的事最基本的尊重。
      于是他像往常一样,浏览了一下最新的各种潮牌资讯一直到半夜两点,头脑一热又咔咔下单了不少东西。

      翌日,升起的太阳烤上了他的脸,唐归榆本就有点病态白的皮肤上染上了一层金光,他眼底带着乌青,像医院里的晚期病人每天被阳光闹醒再费力睁眼活下去似的。

      他睡觉不习惯拉窗帘,所以几乎每天早上必被太阳闹醒。
      他掐了掐鼻梁,听见各栋房子的大爷大妈们开始倾巢出动,买菜的买菜,跳舞的跳舞,招呼声一声高于一声。唐归榆翻身下了床,赤脚走到了窗边,双手往窗台一杵,惺忪的眼睛向远处眺望了一会,好巧不巧低头净看见些熟面孔。
      早起的他总感觉像筋搭错了似的,每天早上眼睛睁开的那十分钟眼珠是转不动的,呆若木鸡地一动不动愣半天。
      眼皮一跳,唐归榆听到奶奶在楼下叫他,这才回过神来。

      今天刚好是周天,大晴天,。奶奶说:“你赶快下来把厨房里煮好的粥给喝了,昨晚你妹妹听说你回来了,可激动的。她们也就周天放一会假,她让你去学校接她去,接回来这儿吃饭。快点啊!。”

      唐归榆“哦”字尾音拖得老长,应下了。他不慌不忙地洗漱完到厨房煲锅里随便吃了几口粥。
      没吃多少,私人原因是因为他实在想吃山宁城的早点,兜里揣着大把零钱和空着个胃,打算一早上就吃回本。

      他对着镜子抓了几下快盖过眉毛的头发。愣了半分钟,却实在是脑子短路想不起还差点什么,直到去到了换鞋处。
      哦~原来是忘了展示一下他的新鞋。

      他几步跨到房间打开了他的鞋柜。犹豫半天挑出了他买回来还舍不得穿的off white×Air Jordan 5Retro SP黑蝉翼,名字好听,鞋也好看,当时唐归榆看到网上发售的消息,愣是没等到在国内买,催命似的让他在国外的哥哥帮他买了回来。
      买回来就不舍得穿了,一直当祖宗供着。这次拿出来糟蹋一来是怕鞋子要是放久了氧化实在可惜,二来也是怕放久了好东西没穿脚上被埋没了。

      唐归榆像是脚下踩着金莲似的,从出门开始就小心翼翼,走路都显得有点不自然了。粘上一点灰他都得心疼半天,当宝贝供着的东西突然有一天脑抽拿出来穿脚上也是怪心疼的。
      沿着静城路走了一半,他就已经买了酱香饼,鸡蛋饼,香菇包子粉丝包等等一大堆几人餐早点。
      重回故里,再怎么冷淡无情的人心里都会激动澎湃的吧!

      站台等了一会,他上了一趟直达一中的公车。下车后,一眼就看见了对面那气派的学校大门。这学校的大门修得亮眼,气派的不是大门修的有多漂亮,而是那山宁第一中学的几个大字,它曾是一个校友题的字,漂亮又大气。
      学校乃至整个山宁市都宝贵着呢,听说这个校友已经当上了中央某某部的副部长了,全市更是把这几个字给供起来了,每周擦一次。

      这是整个所有山宁人的骄傲,任何人经过一中大门都会驻足观望一下。也想沾点这位校友的官运亨通之气。

      唐归榆看着那几个被擦得岑亮的大字。感叹道,可真是时过境迁啊,这么多年过去了,再没有出过一个令一中骄傲的人了,也不知道今后得再过多少年才会再有一人再令学校骄傲了。

      唐归榆妹妹叫陈哲语,是他舅舅家的孩子,比他小两岁,因为年龄相仿,又加上都是爷爷奶奶一起带大的,兄妹俩从小就很亲近。直到唐归榆一家搬走,他俩的联系才少了些,但彼此心里也都互相念叨着,时常也联系着。

      陈哲语是一个苦逼的准高三生了,高三的这一届刚好走了,她们苦逼的高二就提前进入了高三,每周也只有周天下午可以修整一下。因为整个学校就高二在上课,周末就没有阻拦,很多家长带着孩子进学校玩,健身器材也被老人占领。
      所以唐归榆顺顺利利地进到了学校去,看了看时间还早,准备四处逛一下等妹妹放学。

      进入了校门就能看见两排粗壮大树包围着的一条大路,被茂密葱绿的大树严严实实的包裹着,透不进来一丝阳光。这是学生们上课的必经之地,唐归榆分不清是什么树,看着有好些年岁了。穿过绿荫大路是一片开阔的足球场,跑道应该是刚翻新过,青葱的绿,刺眼的红。

      跑道正对着的主教学楼后面是花园。唐归榆穿过教学楼来到了小花园。
      从前小时候他就来过,那时就觉得特别美。几棵参天大榕树坐镇,看着应该有几十年的树龄了,大树下有石桌子和椅子,中间有一个颇大的湖,唐归榆走进一看,清澈见底,湖底的游鱼,湖面上的莲花叶子依然翠绿,都被学校安排的很好。
      湖边一排座椅,都有人,坐着背书的,凑在一起谈天说地的。分辣条吃的,吃桶装方便面的。
      大树石桌子坐满了一群聊天的女生,从唐归榆走进来就开始频频往他这望,时不时低头窸窸窣窣地谈论。还有明目张胆冲他笑的。

      唐归榆虽然已经见怪不怪了,但还是不得不不要脸地感叹了一下原来自己到哪都发光。
      过了一会儿他依稀感觉到那桌的女生有即将站起来往他这来的趋势,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这花园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倒是多了一片樱花树。
      紧接着他不带走一片云彩就朝着更深处的那片竹林走去了。

      竹林很大,密不透风又不透光,阴暗中传出阵阵阴冷,穿出竹林他往后望了一眼,发现也没人。觉得是他的错觉,又自嘲他也忒敏感了些。

      一中有超过90年的历史了,有很多老建筑,唐归榆来到的就是一片老建筑区,有几栋民国时期的建筑依然存在着,还真又是中西结合的建筑风格。老建筑翻新加固过一遍,但风韵犹存。在竹林身后,仿佛又是那个年代的故事在重演。
      旧砖、绿漆、竹楼梯。前面一条排水沟,往上能看见木质栏杆稳固地扎着。这曾是学生们上课的地方,现在变成了老师们的办公室。这楼旁边还有一栋类似风格的楼,现在变成了校史纪念馆。
      这些隐秘地藏在竹林后面的房子,成了堆积着陈年历史的物质记忆。

      唐归榆悠悠的走过这些老房子,脑袋里不断涌现出一些想法,心里澎湃不已。
      一中的构造好像能带人穿梭时空。唐归榆穿过老房子,眼前又瞬时一亮。是一片阳光包围着的篮球场。

      接近正午,大多数人是受不住毒辣的太阳的。所以留在篮球场上的就真的是篮球狂热爱好者了。
      唐归榆看了过去,除了中间场有几个人,篮球场边上还有几个小孩滑滑板。也没什么人愿意待这儿受罪了。

      一二号篮球场边上有一个遮阴的棚,唐归榆环顾了一下,鬼使神差地抬脚走了过去,决定在这歇会等妹妹放学。
      找到最边上没有杂物的椅子坐下,他自然地伸开了笔直的长腿。向后一靠,被太阳烤熟的椅子后背烫得唐归榆"操"了一声。
      他拿出了手机,戴上了耳机。

      棚子遮盖的面积有限,遮不住唐归榆伸直的腿,结果他膝盖以下的小腿全被亮堂地烤着。
      受天气影响,他今天穿了条五分宽大运动裤,阳光烤得他瓷白的皮肤微微有些反光,顺带照得他宝贵的鞋越发夺目,唐归榆一副讨打的模样,又满意又得意洋洋地晃了晃脚。

      唐归榆小腿修长肌肉匀称,小腿肚也在小腿中间偏上,更显现出他那小腿又长又直,高帮鞋穿他脚上,既能衬得腿好看又能把球鞋的帅气体现出来。所以唐归榆总是喜欢穿着高帮球鞋到处炫。

      他整个人在篮球场的一角俨然形成了一帧夏日的美景。这不,打篮球的几个人中的有一个不怕晒的勇士–––一个短发女生就对着那形同美景的帅哥驻足欣赏起来。

      似乎是被目光盯得不舒服,他抬眼看了一眼那个篮球场,瞥了那女生一眼。
      个子不高,利落齐耳的短发,一条发带掀起刘海,一身标准的篮球装扮,护膝,护腕,篮球鞋一样不少。唐归榆感叹,这勇士果真潇洒不怕黑。
      他也没管女生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看了,准备收回目光的那一秒钟,不可避地看见了她身后站着的那个男生。

      突然间他觉得阳光很刺目。那男生站在三分线外,微微脚离地,一个标准优美的投篮姿势,手一放,完美的弧度下那篮球准确无误的进了篮筐。
      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他以一个优美的姿势拿下一个三分球。

      好生刺眼。

      那个男生的背影,绝对是一副打篮球的好身板。目测长得很高,一身深蓝色篮球服,球衣过长也挡不住他修长劲瘦的双腿。从脖颈到肩没有一点多余的弧度,刀削的直角肩,肌肉均匀的两臂,和唐归榆一样有着绝美比例的小腿下踩着一双安德玛×curry6。
      唐归榆收了收力,偏头盯着自己的上臂看了眼,瘦得快要没肌肉了,终于在内心里证实了一个观点,打篮球的人身材都比别人好吧!

      因为那漂亮的三分投篮,唐归榆突然魔怔了似的迫切地想知道他长什么样。
      只见那男生转了过来,走上前去找那球场勇士说话,走进才发现他的确很高,那女生的头只对齐他的锁骨,甚至还不到一点。

      男生偏头,唐归榆看见了他的脸,顿时有点咬牙切齿,开始纳闷那女生竟然对着自己犯花痴。

      男生皮肤可能因为打篮球的缘故有点泛红,皮肤也不似唐归榆这种有点病态的冷白。
      这人气质样貌倒不像是唐归榆所认为的打篮球的人该有的野性和硬气,而是一副谦谦君子的长相。唐归榆视力不是那么好,男生具体相貌倒是没怎么看清,倒是那高而直黄金比例的鼻梁在阳光的照射下完美无缺,唐归榆看的很清楚。

      阳光下,球场上,那男生显眼十足了。

      唐归榆觉得好长时间没有见过那种能让自己瞬间暗淡的人了,无奈地挑了挑眉。

      他只是这么一想,心里也没什么好烦闷的,又不是女生比美,他倒是不会去在意这些。只是心底里微微觉得这人真的耀眼,可能比自己还受欢迎吧!

      他调整了一下耳机,重新交叠了一下双腿,把右脚重新搭到了左脚上。准备移开眼的一瞬间,那男生看了过来。唐归榆没来得及移开,就撞上了那男生明亮的眸子。

      隔着篮球场地,四目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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