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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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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袋昏沉,胃部抽痛,耳旁人声模糊不清,余诺悠悠地和着大家有一搭没一搭调侃,意识有些飘远。
沈墨这个名字,自三年前分手后,已经有很久没有在她生活里出现了。
还记得第一次遇见他是在社团招新会上。
那天热浪被太阳烘烤得一波热过一波,红叶广场的蝉,鸣得震天响。
她被室友拉着满广场跑,校园广播里还播放着扎人耳朵的摇滚歌曲。
正是那时,一道低沉舒缓的哼唱伴着口琴在广场悠扬拂起,那是首很经典的抒情老歌,独特浓重的怀旧感,瞬时吸引了很多人。
彼时室友正扯长了脖子向人群中间望去,她也被这声音吊着好奇心,往人群里看了两眼,只是视线还没捕捉到什么,简单粗暴的室友就拉着她挤进了人群。
挤到一半,室友急不可耐地踮直了脚尖,汗湿的脸上兴奋满满:“余诺,好像是音乐社招新表演,这可是大学社团呐!咱们再走近点看看。”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原来业余歌手唱歌也可以这样好听。
歌声还在继续,她和室友在人头攒动中慢慢靠近中心,只是越接近中心,周围拥挤的人群就越躁动,耳边“别挤”“别推”的咒骂声也越来越响,捧着话筒唱歌的沈墨就是在这样的情状里闯进了视线。
少年黑发白衣笔直地站在热气逼人的阳光下,衬衣后襟被汗液浸湿浸透,但偏偏那双黑眸却敛着光,半点不显狼狈。
那样的光景着实很吸引人。
不知不觉就愣愣地听到了曲终人散,直到最后一首歌落幕,久站一小时的她才发现自己脚竟麻得走不动道。
室友夸了几小时的唱歌学长帅,既已收场那么报名大军里必然少不了她,暂时无人可依的她只好蹲下,等待室友回转。
不过没想到室友报名时顺带还捎上了她。
报名表一交,社员的名单就算敲定,等到被室友告知的时候,已经是音乐社新社友见面会那天——
“小学妹,最喜欢听什么歌呢?”
被临时通知要参加迎新会的她在黑板上写下名字放下粉笔,社长突兀的问题让她迈下讲台的脚步一滞。
除了学生本职的学习工作之外,她好像没什么谈得上喜欢的东西。
见她不说话,社长唇边的笑意扩大,伸手就要揽住身侧人的脖子。
“小学妹,要不你哼两句拿手的歌来听听也行,咱们音乐社的社员可不能是音痴,如果单纯只是看某位学长长得帅才进的社团那可不行,在我们社团可是不看脸只听声儿的,沈墨你说是不是!”
哦,原来那天唱歌男生的名字叫沈墨。
她盯着侧头躲开社长的沈墨心里默默想着,下一秒和他扬眸对上,那双唱歌才弯起的眼睛平静无澜地从她脸上移开,脱口的话很是随性。
“你随意。”
随意大概与以上两个问题任选一个回答的意思相近,比起第一个考题,第二个考题的难度显然不算高。
于是她很认真地挑了首大家都耳熟能详的歌曲哼了两句。
效果较好,至少让她满意,因为歌声停止后,台下再没冒出难以回答的第三道考题。
自此,她正式成为音乐社的一员,参与社团活动。
起初,她对社团活动并没什么积极性,只是好比女生喜欢结伴上厕所似的被室友每场不落地拉着参加。
但有次夜里室友却神秘兮兮地爬上了她的床——
那是个大晴天的晚上,月亮冷色的光将阳台外映得遍地雪白,她的床临近阳台玻璃门,室友侧躺着,唇边的笑几乎难以遮掩。
“诺诺,有个问题我想问很久了,今天实在忍不住想问出口,你可以告诉我么?”
问题先行这种考题她遇得少,只让她先说。
“社团里最近好多人都说......”室友拉长音节似还有顾虑,她笑笑说了声没关系才安抚她继续,“那个每次沈学长上台唱歌你都目不转睛的盯着他,诺诺你是不是喜欢他呀?”
透过月光看见室友的脸有些红,话音刚落她便又多说了几句,开始就自己‘不是人云亦云的八卦’进行辩白。
后来室友究竟还说过什么,她忘了,只是当时她就那个“喜欢沈墨”的问题想了很久,直到对上室友满眼期待的脸她才得出了模凌两可的答案。
欣赏沈墨在舞台上唱歌,是件很快乐的事情,如果这算作喜欢的话那可能就是了吧。
“刘钰,我有答案了。”她听见自己的声音不稳,心跳在逐渐加快,“嗯,我很喜欢。”
“我就知道!”应下这声喜欢,刘钰脸上的期待才有了满足,那天晚上,直至深夜两三点,沈墨这个名字才终于堪堪从刘钰的嘴里撤走。
也是那天起,说了大半宿话的刘钰和自己越走越近,她对沈墨的感情也开始慢慢显露。
直到大三,在某个目睹了学妹递情书表白沈墨后的晚上,总挂念着结果的她耐不住莫名情绪找来了胡笠打听——
得知学妹被拒后她松了口气,转身欲走,胡笠却僵硬着笑拉住了她,神色古怪。
“小余诺,沈哥拒不拒绝那妹子,你担心什么?你可别告诉我你真的喜欢他?他可是拒绝过校花的男人,余诺你可千万别啊!”
她不懂为什么他最后几句话会听起来带着慌张,可同样问题被问出第二遍的阴差阳错,倒让她肯定了喜欢沈墨的事实,尽管胡笠在她稍后的大方承认中哀嚎了好久的不值得。
不过再回忆起来,联想起在一起后沈墨教她尝到的种种情绪,也是真应了他那句话。
沈墨不值得。
......
“......不值得。”
意识不清的余诺极小声喃喃着,把婚纱换下赶过来的刘钰刚好撞上扶住诺诺肩膀的沈大明星。
瞥了眼他身后醉得横七竖八的几人,脸色瞬间僵硬。
忍着揪人臭骂的冲动,刘钰伸手向他身边的余诺靠近了两步,寒暄地皮笑肉不笑:“承蒙沈大明星光临,不过这里人多眼杂,被拍到了多不好呀,诺诺就不麻烦你了,我扶她去房间休息就好。”
沈墨没理会她的阴阳怪气,架上墨镜就错身避开了那双伸来的手,怀里的人被他顺势抱进怀里。
“不用麻烦,胡海家里那边还需要新娘祝酒,刚才侍应生已经送来了房卡,我顺路送她上去就行,祝你新婚愉快,走了。”
说着,他脚步不停,长腿几步就拉开了距离。
出于对这群从四面八方赶来参加婚礼朋友的关照,她早在发帖之前就拍着胸脯保证了食宿全包。
就在今晚举办婚礼的酒店七楼,那是她订给他们休息房间的楼层。
现在听他说这话,刘钰肠子都悔青了,提起裙子就打算继续跟上去,不过新郎没给她机会。
“小钰,我妈正叫你呢!”
新郎叫唤的声音由远及近,她还未来得及迈出第一步就被挽住了腰身,最后她只能干瞪着她曾经吹过无数遍彩虹屁的挺拔背影,被生生拖走。
......
然而抱着余诺的沈墨却是对此毫无知觉——
摆脱开刘钰后,沈墨抱着喝的意识不清的余诺径直刷开自己的房间门,将人放上床后,挽起袖子进了浴室。
再回来时,那醉鬼却不知为何趴在床沿上无缘无故地掉起了金豆豆。
心一紧,管不上许多,沈墨捏着热毛巾,两三步冲到床边就将人搂进了怀里。
“怎么了?”人已醉得意识不清,但他仍忍不住边帮她擦眼泪边低声问询,眼神流露的情绪比当年两人刚确立关系时多了份深切。
余诺是不爱哭的,从进社团见到她开始,他见到的大多都是笑脸,他们俩的第一眼说不上浪漫,回忆起来甚至还有些好笑。
那天在新社员见面会上一本正经唱着两只老虎的她真是有种傻气的可爱,当她唱完,旁边垂着头的社长,肩膀都快都成了筛子,可唯独本人浑然不觉,见再无人提问便神色自然的走下讲台。
那次之后,社团里可以拿来玩笑的事情又多了一件,不过由于他的意外发火,这件玩笑没过多久就被彻底禁止了。
其实那玩笑很单纯,但他就是见不得总是温温软软,唇边勾着笑的小学妹被玩笑,每听人玩笑一句,他的心情就会很不爽,这种情绪真是来的很莫名。
也正是经历了那些莫名其妙的情绪后,在胡笠满脸忿忿的把“余诺喜欢你”说出来时,他才在沾沾自喜之余有了点不舍,最后还因为那点不舍而匆匆忙忙的答应了她看起来并不走心的一句表白。
“......呜呜呜好痛。”怀里的余诺挂着眼泪缩成一团,他的思绪被强行拉回。
“活该,谁让你不听劝。”
嘴上啐着活该,大手却顺着视线裹住了她紧捂腹部的手掌,拇指缓缓按揉起她手背上的止痛穴位。
这是自有次余诺因酒入院后,他向主治医生询问的最便捷的缓解疼痛方法,只是自那以后这套方法还没来得及展现他就被分手了。
“沈墨,我们分手吧!”
电话那头的声音淡淡的,没了平常的温软,他无端捕捉到她话尾的哽咽,但心里因这句话而爆裂的愤怒和某些不知名的情绪容不得他软化。
他咬牙切齿,恨不能顺着电话线过去那端当面和她对峙:“余诺,你确定?”
嘟——
她没有再照顾他的情绪,冷漠的挂断了电话。
这段感情开始的随便,所以结束也随便。
“不是挺有能耐提分手么,现在装什么可怜!”
每每回忆起这段不足两分钟的分手电话,沈墨就气不打一处来,自说自话地甩开了按揉的手,将她往怀里狠狠带了带。
余诺小巧鼻尖跟着他粗鲁的动作遭殃被撞得通红,眼泪流得更加厉害,“疼......”
怀里的人眼尾被泪浸湿,鼻尖也红红的,看起来好不委屈,沈墨这才好似顺了口气,用半凉的毛巾将她脸上的泪渍擦净。
未干的毛巾沾上脸颊,床尾的空调还在吹拂着冷风,余诺身形无意识的抖了抖,可帮她擦拭的人却浑然不觉。
......
“嘶——”
自昏睡中清醒,余诺撑着床艰难起身,微睁着肿胀的眼睛被正对床侧落地窗照进来的太阳刺得生疼,两颊似有凉意,用手抹了抹,却无半点湿意。
她迟缓地望着干燥的手心有些走神。
昨晚失去意识前她好像被喝醉的社长等人劝着多喝了一杯酒,意识混乱间貌似瞥见了大步靠拢过来的沈墨?
“怎么可能!”这段模糊记忆一出现就被马上否决,粗哑的声音倏忽在空无一人的安静卧室响起,似是在提醒自己。
半阖上眼,她坐起的半身瘫软地靠在了床头,一只手慢慢按揉上太阳穴。
光想起那人的脸头就疼得厉害。
大学的那场恋爱可谓是谈得极其失败,对她而言,在一起的那一年甚至还比不上她单纯听他在舞台上唱歌来得开心。
虽然决定表白那天她为避免得不到想要的答案,学着人家开玩笑似的把表白说得轻描淡写,但分手这件事,她却考虑了很久。
就在决定分手的前一天,她还在缓缓升起的摩天轮里考虑这场恋爱是不是应该再坚持得久一点。
可沈墨映上玻璃的脸却看不到开心,他不在舞台的眼神其实很暗淡,好像什么都入不了眼,微微一拧又好像随时随地都在烦闷。
他到底再烦闷什么?她问过很多遍,但总没有答案,所以分手那天她不想再问,他的一切自那天起她也不再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