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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初遇前男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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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六月,榕城才算真正热起来,白天被炙烤的风,到了傍晚也褪不去它沾染的滚热。
余诺从机场大厅出来,热风一吹,没走两步细密汗液就汇成一小股汗滴,顺着她光洁的额头滑过唇角。
来不及抬手去擦,昏暗夜幕下,几百米外出租空闲字样的绿牌飞驰而来,余诺招了招手,攥着的手机骤然亮起。
黑红的背景图上,二十点四十八显得格外扎眼。
请帖上婚礼举行的时间是二十点整,现在已经迟了将近一小时。
下午学校临时加开了个□□大会,刚被拉来当助教的她请不了假,只得在散会后改签了最近的航班。
“师傅,森雄酒店,麻烦尽量快点。”
出租车的车轮狠擦地面停驻,余诺打开后门,上车催促。
出租师傅却是不紧不慢,先是不知和窗外的哪位同行打了声招呼,再侧头打量了她一眼,最后才扯出笑慢悠悠地开了口。
“高峰期快不了,森雄酒店在大学城那边,从机场过去所经的高架桥每天到这个时间都会堵上一段,除非绕路加点钱。”
大学城那边经常堵车她知道,只是现在明明已经逼近九点,早错过了晚高峰。
伸长脖子朝玻璃窗外望了望,过眼的出租都闪着载客的红色标牌。
“可以,走吧!”
望不到新目标的余诺只能妥协,打开了刘钰一个小时前发来的短信。
“好嘞!”碰上愿意给薅羊毛的租客,出租师傅瞬间来了工作热情,根本没注意后座客人到底在不在忙,将‘空闲’绿牌拨倒就忍不住拉她闲聊, “小姑娘,介不介意我放歌啊?还别说,最近挺火那叫沈墨的小帅哥唱得挺好,我那上初中的女儿可迷他了,前几天还把我常听的电台给换成了那小帅哥的专属频道。”
余诺一心放在怎么向刘钰解释迟到的原因上,出租师傅的话只听进去前几个字。
“随意。”
只要能尽快赶到,放不放歌对她来说没什么差别。
可是很快,余诺就发现她错了。
那师傅应声就把电台的音量旋高了好几倍,紧接着一道极其熟悉的低沉男音随音量的旋高从略带杂音的车载音响里流淌而出。
刚准备将编辑好的消息发送的手蓦得一僵,余诺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不为其他,只因为那道恍若要把深情唱进人心里去的低沉男音正是出自她的前男友——沈墨
他的声音尽管经过劣质音箱的过滤,辨识度依旧那么高。
余诺忍了忍,发现那师傅还有将音量越放越大的趋势,只好出言打断。
“师傅,这歌声音有点吵,能关上么?”
抒情歌曲被吐槽吵,司机师傅没其他方面想,以为她不太喜欢这位会唱歌的小帅哥。
“哟姑娘,你不喜欢他呢?听我那女儿吹我还以为这种白净好看会唱歌的小伙子你们年轻姑娘都喜欢呢!”
余诺收起手机,不愿意多说:“嗯,曾经喜欢,现在脱粉了。”
出租师傅眼见她回答的那么冷淡,只好旋上电台,闭上了嘴。
......
森雄酒店
淡蓝色康乃馨簇拥着几朵纯白郁金香铺陈在大厅中央的红毯两边,灯光聚集的舞台中央,一身纯白嫁衣的新娘被西装笔挺的新郎轻轻挽着腰。
灯光聚集最远处,大半张脸被掩在墨镜下的沈墨直直盯着舞台中央那对相视而笑的新人不知在想些什么。
正出神,一只胡乱挥舞的胖手出现眼前。
“沈大明星,再看你也羡慕不来,他俩上大学会儿腻歪了四年毕业后也还是折折腾腾了这么久才修成正果,就您老大学四年清心寡欲那样,加上现在又成了偶像,现在哪还有妹子敢跟你走到最后?瞧那余诺躲你躲得闺蜜结婚都不来了,您这可罪过大喽!”
“哎,您可别这么看我,我说的都是事实!”
不知这番话挑起了他哪根神经。
沈墨摘下遮脸墨镜,漆黑的眼眸像是要在那说话人发福的脸上盯出一个洞来。
“她有什么好躲我?”
被他这么直勾勾的望着,胡笠只觉得浑身不舒服,作为同住了四年的室友,他对沈墨这幅臭脸配合平静问话的模样并不陌生。
这是此人即将发火的讯号。
他瞬间警铃大作,语□□腿了不少:“没、没,哪能啊,咱沈大明星和她那是和平分手对吧,分手过后,各不相怨,她哪儿能躲您?那一定是临时有事耽搁了没来!”
“抱歉,学校临时有事,我来晚了!”
胡笠这话刚落,一道轻软温和的声音就飘然而至。
刚才还在话里反复提到的余诺从婚礼热闹处匆匆赶来,高马尾,白衬衫,唇角微翘,眼眸弯弯略有歉意。
上一秒还在借她名字狗腿的胡笠视线被她牵走,愣了。
岁月好像没有在她身上雕刻出任何痕迹,她依旧是三年前的模样。
身旁沈墨动了动,走近的余诺望着他一愣,而离她最近的社长已然先一步空出位置招呼。
“小余诺,这里还有位置。”
“谢谢。”
余诺收回视线入座,社长好似忽然想到什么,寒暄的笑脸僵住,胡笠福至心灵地后仰凑近了刚刚挪回身形的人。
“沈哥,怎么你刚想给小余诺让座?用不用哥们儿帮你?”
将手里的墨镜架回鼻梁,沈墨又恢复了平淡:“不用。”
盯着他面无表情的脸看了半晌,确定看不出任何多余情绪后的胡笠大失所望。
这两人当初分手之后,沈墨找他喝了整整三天的酒都没想办法去找人复合,还以为昨晚这临时变卦要抽时间来参加婚宴的沈大明星,是想通了要和小余诺复合来的,现在看来倒是他多想了。
然而,多想的却远不止胡笠,那些自余诺落座后就开始保持沉默的同桌校友,作为当年他们恋爱的见证者,也都无一不抱有这个想法。
……
桌上七人和结婚的刘钰、胡海都是大学时同属一个音乐社团的,当年沈墨作为社团的迎新招牌,凭借着声音和脸吸引来了很多慕名前来学弟学妹,其中也包括了那位五音不全的音乐爱好者——余诺。
余诺大学时不大会唱歌,话很少,却很爱笑,很招人疼爱。
那时她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在社团参演节目的时候站在舞台后望着沈墨,她说她很喜欢看沈墨唱歌的样子。
也是因为这样,在社团三年,她就那样喜欢了沈墨整整两年,直到毕业前一年表白才终于得偿所愿。
但谁也没想到,曾经恨不得让全社团帮忙按头的两人,如今再见面,感到尴尬的竟然是他们这群旁观者。
“咳咳,哪个什么,今天正好借刘钰和胡海修成正果的好日子,咱们好不容易聚在一起的老社员们来干一杯吧!”
为了缓解满桌尴尬,热情过头不小心截胡的社长硬着头皮持酒提议。
被他截胡的余诺首先端起酒杯,其余后知后觉各自相继持酒起身应和。
沈墨也顺势摘了墨镜,一语不发地举起了酒杯,刚回暖的氛围有几秒钟的停滞。
领头社长忙不迭咧嘴吐出祝酒词:“祝胡海、刘钰长长久久幸福美满,来干杯!”
其他社员赶紧附和:“干杯干杯!”
“祝长长久久,干杯!”
举着酒杯的余诺也同样应和着,把杯中的白酒,辛辣的酒精滑过喉管进入肠胃引起一阵隐痛,她的手下意识按在腹部揉了揉。
她早前就有了胃痛的毛病,像这样的放肆,放在从前是少有的,今天是个例外,至于为了什么......
滑坐在座位上的余诺,稍稍将目光抬起,眼看对面的沈墨好似拧紧了眉,她忍不住扯起嘴角。
就当作是对莫名遇上前男友的无奈宣泄吧!
......
“你们几个大老爷们只喝一杯好意思么?再喝再喝!”
“好好好,喝喝喝!!”
这边座位上余诺晕晕乎乎地还在痴痴笑,而那边的几位却被酒精刺激了兴奋神经,只铆足了劲儿互相劝酒,不一会儿功夫就合力灌空了桌上的满壶白酒。
酒至酣处,那五人早已忘记了各自尴尬,开始你一言我一语活络起来。
胡笠从大学时就是酒混子,被连灌了五杯后,理智也随着酒水发散出去,扒着沈墨就胡言胡语。
“沈墨,你说你长得张好脸,为什么要暴殄天物,大学那么多妹子你都看不上,最后就小余诺也不要了,那么多妹子你倒是留一个给我呀!”
“胖子!你就别想了,人家天生的,你还是好好挣钱,争取找个爱钱的吧!哈哈哈……嗝”
“哈哈哈……对对对!”
余诺在那之后又被这群喝嗨的人灌了一杯,脑子晕晕的,根本听不清他们在笑些什么,只知道傻傻的跟着牵动嘴角,嘴里应着“对...对...对”,身形跟着断断续续地说话声东倒西歪,中途好几次都差点跌进身旁笑得前仰后合的社长怀里去。
沈墨把粘在身上的肥硕人形扯开,昏暗的灯光照不出他此刻表情。
“胡笠,再多说一句,我让你这辈子都找不到女朋友,你信么?”
惯常随性的声线骤然低沉,酒精上头的胡笠立刻清醒了不少。
刚才脱口的话还没从记忆里消失,他下意识瞥了眼对面醉得晃晃悠悠满脸绯红的小余诺,捂住嘴巴点了点头。
接着,只见那冒着登上明日头条风险来参加婚礼的沈大明星戴上墨镜起身,三步上前,扶住了小余诺即将醉得瘫软在别人肩膀的脖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