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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和他 本利林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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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本利林的前一个晚上做了一个梦中梦。我梦见自己被收买去拿回一个本子,有人给了我一笔钱,我去的路上意识到自己在做梦,醒来后自己躺在床上,周围全是金银色的子弹。后来我才是真正醒了,这是一种很奇幻的感觉。
然后那天晚上,我在通宵营业的酒馆里看书。一个男孩坐到了我身边,“《面纱》,我最喜欢毛姆这本书。”他语气自然得让我误以为他没在跟我说话。过了良久我抬起头,才发现我周围就我们两个人,他看着我笑了笑。我有些紧张和腼腆,回答道:“确实不错,可能比《人生的枷锁》读起来畅快些吧。”
“你最喜欢哪个部分?”
“说不上来,你呢?”我的声音显得几分冷漠,但并不想结束谈话。
他想都不想就回答道:“韦丁顿和吉蒂的一次谈话,韦丁顿说他感觉到费恩夫妻俩是来这自杀的,我觉得那很美,一对穷途末路的夫妻,既不为信仰,也不为道德,淡然地接受死亡。”说罢,他要了一杯波本威士忌。
他的语气不羁而自由,流利地将他所想全部表达了出来,他周围的一切都是金黄的,并非只有灯光。“你看起来有些像沃尔顿,你不觉得吗?你正在爱着某个人吗?”他的表情有些戏谑。
我摇摇头。“我还没有爱过谁。”
“哦,那是好事,”他拿起服务员端上来的威士忌,急忙喝了一口,“你也看到了,你不会想去爱一个人的,照我说,沃尔顿若不爱任何人,自己也能过得很好,因为吉蒂是个愚蠢的女人。”
“也许吧,但是她改变了。”
“只是被炼化了而已,人的本性是不会变的,你读过叔本华吗?他就是这么认为的,而且毛姆也这么认为。”他真诚地看着我,他有一双迷幻的蓝眼睛,令人产生一种他正飞在天上的错觉。
我点头,“当然,不过我更喜欢尼采。”
“你还年轻,应该喜欢尼采,”他拿出一包我没见过的烟,抽出一根点燃,“因为你是个正在被体制化的傻瓜,而我早就摆脱这些困扰了,你去过苏格兰吗?whisky之乡。”
“没。”
“你应该去那里看看,你还在上学吧?”
“是的,还有差不多两年才毕业。”
“真可怜,”他的烟雾呛到了我,我却没有表现出来,他也丝毫不忌讳,“等你毕业后,千万别被体制化了,以前家里人也逼着我念书,后来我逃走了,我从来没后悔过,我只学我想学的。”
我认真地看着他,“你怎么生活?”
“我爸气疯了,但是我妈很软弱,也很担心我,一直在偷偷给我送钱来,后来我爸妥协了,把我送到了欧洲读书,我现在在写一些故事,就像凯鲁亚克那样,你应该有看过那部叫《在路上》的电影吧?”
“事实上,我看过那本书,在它还不那么受大家欢迎的时候,我甚至要在别人那里买二手的,不过前几天《在路上》再版出售,而且价格还提高了,我很高兴。”我微微扬起嘴角。
“这没什么值得高兴的,”他不以为然,“即便读它的人也许会变多,但也不意味着他们能明白它在说什么。就像是前几天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突然掀起热潮,然后又突然萧条下去,那些人又怎么会知道《刀锋》才是毛姆最好的作品,他们不过是一时兴起想让自己显得很有文化。”
“《寻欢作乐》才是最好的。”
“我可不想跟你争论这个,我还要在中国逗留一会,等冬天来了的时候,我就要去更远的东方。”他朝我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你叫什么名字?”
“No,No,阿贝,你还没明白我的意思,我们不需要名字。我给你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自来熟。”
“Exactly,做点人类该做的事,既然他们如此喜欢贴标签,我们怎么能改变传统,我觉得最自来熟的莫过于圆厚的本利林了,你是我的阿贝,我是你的本利林,就这样。”
然后他在桌子上留下一叠现金,压在酒杯底下,匆匆离开了。
从那之后我一直没有忘记他。我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吸引力。第二次再遇到他的时候,他直接爬上了我房间的窗户。那天晚上就我一个人在家,我刚刚完成《面纱》的阅读,准备继续下一本的时候,听到有人敲我的窗沿。我寻声望去,只见本利林蹲在狭窄的窗沿上,我走过去打开了铁栅栏。“你怎么找到这来?”
本利林看向我,又露出狂妄不羁的笑容,他缩了进来,回答:“那还不容易,你的书看上去很新,但是书角却有些潮,说明你家不住楼房。”
“但那也不可能推断出我住在哪里。”
“我有的是办法。”
“得了吧。”
“没有任何一个酒馆的老板会让你占着一张大桌子看书而不点什么东西,说明你跟酒馆老板熟悉,但如果是父母的话为了生意也不会让自己的孩子这么做,这说明你们只是亲戚,所以我只需要问问他就知道了。”
他拿着一张黑色的大唱片,环顾四周,“没有唱片机?”我摇头。“你的房间就像一个清修的僧人,除了这些书,中国的孩子真可怜,你算幸运的了,那我们能干些什么?”
我叹了口气,“你别在屋子里抽烟就行,不然我妈回来会骂我。”
“解放自己吧人类,”他叫道,“你知道海明威为什么自杀吗?”
“不知道。”
“因为他太迷惘了,”他顽皮地笑着,浏览了一下我书架上的书,“你真是个奇怪的人,喜欢兰波的人怎么会看简奥斯汀和萨特。”
“我什么都看,以便形成自己的思想,不走向极端。”
“看得出来,你把自己的情绪中和得相当不错,”他转过头来看向我,“这个冷漠自私的怪物,一定把自己在外人前的形象塑造得像个充满光辉的圣母玛利亚,你就那么希望别人来喜欢你,然后你从心里鄙视别人的感受吗?”
我有些愠恼,但是我并不讨厌他这样说话,甚至说,我喜欢他。他取下书架上的《塔木德》,自言自语道:“你应该去看看古罗马皇帝的那本《沉思录》,而不是抱着《塔木德》坚信着它能给你些什么。我曾经在旅途上碰到了一个独眼的男人,他亲生杀死了他刚刚出生的孩子,他的妻子悲痛欲绝拿起刀子跟他同归于尽的时候刺伤了他一只眼睛。”
“他是个精神病吗?”
“事实上,他比任何人都清醒,”他将书放回原位,“其实是因为他不知道要怎么养育这个孩子,你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最令人震撼的应该是精神,他每次看到自己的妻子,都确信他的孩子必定是个庸俗无能的傻子,就像你眼里和沃尔顿眼里的大部分人,与其那样活着,作为一个父亲,他给了他孩子最好的命运。人最好的礼物就是不要出生,这是他们永远得不到的,次之最好的礼物是……”
“立刻马上死去。”我回答。
他欣赏地看向我,“看来你已经读过《悲剧的诞生》了。”
“沃尔顿可以鄙视所有人,你可不行,”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还没有经历过什么事情就养成这种阴暗的坏习惯不是什么好事,至少应该等到你爱过一个人之后,你应该把那些你认为的傻子看作可爱的人,因为他们的灵魂简单而纯净,起码他们的喜怒哀乐是不会经过大脑理性处理的。”
他说的这些话,让我感到惊讶。他几乎读透了我,比卡尔透彻。此后他经常来找我,有时候是在大半夜,有时候是在上学前上午。
他每时每刻都在做自己想做的事,他有时候写作到很晚,直到我第二天六点醒来他还兴奋地在那里打字。他有时候几天看不着人影,有几天晚上在树上睡觉,有一次摔下来断了胳膊仍然不知道悔改。他有一次偷了别人家爱情知己张小娴的散文和张嘉佳的书,拿过来之后撕得粉碎,站在高楼阳台上像撒钱一样撒纸。然后又像一股烟一样消失在高楼楼顶。
他做过最让我难堪的事,是那天我们坐地铁到市中心,我们坐在餐厅里靠窗的位置等酒和果汁,旁边座位是一个正在玩游戏的十岁左右的男孩。他说也不说一声,毫无预兆地起身,一把夺过男孩的手机扔向窗外。趁着人群还没反应过来,使劲往外跑。还好我机灵地跟着,我们跑了很久,终于在一家便利店前停了下来。他喘了几口气,就站了起来,望向我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不过后来他总是乱来。
他尝试让我走进他的世界,所以我也带他参观我的。我带他去图书馆,挑一个角落的地方坐下,他会看菲茨杰拉德看入迷,或者一直重复渡边淳一的性描写。他认为那很美。我带他走上地方山路的健身步道,他有时候会在一个小铺停下来,坐在藤椅上屏住呼吸,直到面色涨红才停下来。他也不喜欢照相,但是总带着纸和笔,他经常会有一瞬间的灵感。
我们站在山顶上。被一群群的大风拥簇着。我说:“我们都是孤独的,对吧?”
他摇摇头,双手插进兜里,“也许你是孤独的,但是我不喜欢将这叫做孤独,当一个人对自己世界事物的感知丰富到一定境界的时候,他对其它无关于他世界的人或事就浅淡了,也许别人会认为他是孤独,其实他只是不希望有人来打扰他而已。”
“你觉得我们像是朋友吗?”他问道。
我摇摇头。“我们对对方没有精神依赖,只是在共享世界而已。”
“你说得不错,”他伸出手,“像这样,在我的世界里,能量守恒定律是不同的,一切东西都可以互相转化,我们愿意分享我们的世界,只是想让世界里的东西来一次新的转化,当你知道跟一个人分享得不到转化时,你就不愿意跟那个人分享了。你教我如何与一切事物通感,如何去理智地控制情绪,而我教你如何忘记。”
回去的路上,下了一场大雨。我本打算买一把伞,却被他拿钱买了瓶劣质威士忌。我们走在雨里,全身上下都湿了。他张开嘴,任凭雨水进入嘴里,“这是前奏,我记得你有一本英文原版的《kiss》画集,第一篇叫做Foreplay,right”
我点点头。
“那是前戏的意思,你知道前戏是什么意思吗?”他的话让我感到迷茫。
他继续说道:“开胃菜是前戏,话剧的序幕是前戏,前言也是前戏,情人□□之前的爱抚也是前戏。而我,我的整个人生都是前戏,从来没有开始过,人们总是顺其自然地走向终点,我只擅长前戏。”
“我认为这不能作为你不写小说结局的理由。”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