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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了 招魂取字, ...

  •   “要芒果班戟、黑森林蛋糕和水果披萨,你呢?”子年声音欢快,闪亮的眼神搜索着,思考着菜单上还有什么符合心意的,似乎完全没有考虑自己的胃的存量。
      飞潜纤长的手指伸过来,替她合上菜单,对服务生说,“就这些,谢谢。”
      “好的,请稍等。”服务生收回菜单,无视子年赤裸裸的目光,脸上笑意温煦,明明是大热天,这种温煦却能让人觉得清凉无比,堪比冷气,果然是美男啊……
      “发现很有趣的东西呢……”子年收回视线。
      服务生轻轻把门关上,却没有马上离开,他看着铁质的门把,有些微微发愣。
      她说,要幸福啊……他听见了。
      幸福么……他僵硬的嘴角终于落下,像是着陆的飞机机翼。
      我是个不擅长与人打交道的家伙,这大抵源于我的幼年时,父母忙于自己的工作,家里除了保姆,为了我的生命安全,连只宠物都没有养,我一直用纨绔来形容自己,从小住的是单独一片的别墅,没有邻居,也没有伙伴,进进出出,除了保姆,没有其他人。
      父母为了补偿这一点,给了我很多玩具,大大小小,从遥控飞机到会发声的坦克,乱七八糟的堆满了一个房间,是的,我有一个很大很大专门用来摆放玩具的房间,我叫它玩具屋。
      但我很少去玩这些玩具,不是因为不想,而是没有时间。
      人们大多希望自己一生下来就是个天才,能够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有这样的想法,深植于他们自身的不完美。
      而成人弥补自己不完美的办法,大多是培养一个胜于自己的孩子。
      我父母也是如此,如此望子成龙。
      所以,我的保姆除了是一名厨师、司机以外,还是一名监工,他尽职尽责,以至于拖累我也没有节假日。
      在很长的时间里,我的午觉全程都在汽车的软椅上,有时甚至包括午餐。
      对此,我倒没有什么抵触情绪,没有人来教我偷懒和累。上补习班和加强班的感觉大抵像普通孩子上幼儿园差不多,至少可以看见很多同龄的孩子,至少他们会叽叽喳喳、吵吵闹闹,而不是让我安静地与不会说话的影子面对面。
      人多的地方,会有安全感。
      学习对于我来说,总比无聊要强,可以打发时间,有备而来,又听话乖巧,外表也很实用,所以,老师们会不吝啬其言词地夸奖我,使这样小小的我,虚荣心极大的满足。
      就像是气球充满气才能飞上高空,我想,我之所以能在后来的学生生涯中能胜他人一筹,完全是因为小时候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
      先人一步的确很重要,以至于以后我可以投机取巧,再先人两步、三步。
      我觉得就学生生涯而言,我的仕途一路平坦,就是因为我的成绩突出,可以得到老师的青睐,一个人无论怎样长大,内心深处总有一块地方,温暖而柔软,对于他人的夸奖和重视,总能激起心底的那份满足,这就是我的虚荣心。
      就这样,我的成绩的节节高升实质上是老师们的青睐在我的口袋里不断吹气,以至于我的气球即使破了一个小洞,也能迅速填充,以至于满载着轻盈飞上高处。
      人生是没有起跑线和终点线这种东西的。若是你擅长跑马拉松,你就把人生当做全程来跑,所谓的休息就是慢跑,这无可厚非,值得骄傲;若是你马力不足,那你就分段函数吧,一收一放,不用逞强,只要记得奔跑就好了。
      跑步是很哲思的一项运动,我喜欢绕着塑胶跑道不断地向前跑,虽然看上去很像是驴推磨,但毕竟花费了力气,体魄双赢。
      跑步是向前的,跑的时候你的目光可以放在近处,可以放在远处,而你自己也清楚,最重要的是自己的脚下,没有人跑起来的时候可以看见自己的脚,这大概就是人们总是忽略今天的原因吧。
      只有跑起来的时候,我才会觉得自己的思想是活的,它确确实实的在我的脑海里翻滚涌动,就像波浪是大海的心跳一样,大海是不会平静的,它只是蛰伏而已。
      思想也该这样。
      所以,遇到不开心的事情,与其去喝酒喝得一塌糊涂、满地糟糕,还不如到安全的操场上忘我地奔跑,就像喝醉的时候思绪还是很清晰一样,奔跑的时候思绪也被放大,产生神经质的敏锐,而跟宿醉造成的头痛相比,跑到精疲力尽、全身酸痛时的我,更能将心底的垃圾排除出去。
      长大的代价大概是不会哭泣吧。
      悲伤堆积到一定程度,会觉得心脏开始梗塞,就连自己的面容也被悲伤所堵塞、僵硬,扬起嘴角需要费很大的力气。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了,这在地理学上就是所谓的盐碱化。那些代表悲伤的泪水像海水一样苦涩,是有些道理的。
      作为长大的回报,我的田径还不错,差不多跟我的考试成绩一个档次,我的悲伤较之他人,也一样的出类拔萃。
      会这样深刻,和我的父母有关。
      八岁的年末,金融危机占据着各大报纸的头条,泡沫蒸发后只剩下尸骸。
      父母尽管每天都很忙,但晚上的时候都会打电话给我,他们大概也知道不能身体力行,便用纤长的电话线来维持这长期淡薄的亲情,他们把时间错开来,绝不耽误我休息。
      就像我所说,因为我实际上是以免太无聊而已的乖巧和实实在在的外貌,所以很受老师的宠爱,而在学校之外,因为我有着殷实的家境和两个高高在上的父母,所以也很得亲戚和叔叔阿姨的喜欢。
      这个喜欢需要打引号。
      十岁那年,我爸破产了。
      我对破产并没有什么概念,当时还天真的想,没什么,那我就自己养自己。
      那个时候的我不知道的是,那会是我过得最艰难的一年。那同样是我家里的电话最安静的一年。
      我被老爸寄居在各色的人的家里,从平常跟老爸的关系很好的叔叔到一直嚷嚷着想让我当她干儿子的阿姨、再到各种平常对我有求必应的亲戚。
      当平常把我当贵上宾总是笑呵呵的叔叔用生硬的语气叫我去收拾碗筷,然后擦桌子、洗碗的时候,我照着保姆平常的感觉做完了一切,然后看到他嫌弃万分:真没用,连洗个碗都不会,这么油!我抿着唇,并没有说话。
      而那个阿姨,她拿走了我所有上得了档次的东西,大到衣服,小到杯子。如果说之前我还不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那么,当她把她买给我的东西给我的时候,我才知道什么叫做档次,什么叫做质量。杂牌衣服我也没有什么好嫌弃的,只是感觉有些毛糙,线头多了些罢了。
      而那些亲戚,虽然不至于像上面两位那么明目张胆,但也是没有什么好脸色,偶尔在背后议论,而我也不会没有眼力的去要求些什么。没有煮熟的夹生饭、冷饭冷菜、没有内容的汤……这个世界上神奇的东西还真是多啊……
      还好,这些亲戚里不包括伯父。
      伯父家里并不富裕,只能说马马虎虎的温饱而已。
      他家的天台上种了很多花,都是很普通的那种,三角梅、菊花、月季等等,每个黄昏他都会带我和堂弟去浇花,一个桶一个瓢,悉心呵护的样子一看就是真正的爱花之人。
      他家的后院里种满了蔬菜、圈养了鸡鸭猪牛,所以总是有股干草和粪便的味道,但这才是真正的田园,那些什么舒适的东篱下不过是一幅被美化的画。清晨的雾起,抓一把稻谷,然后撒在后院里,看着鸡鸭抢食、羽毛乱飞,然后深吸一口满是泥土味道的气息,这样的感觉也挺不错的。
      伯父的厨艺很好,他会把我和堂弟叫到小小的厨房里,针对锅里的食材,然后告诉我们什么样的菜才能新鲜,怎么样才能把它们洗干净,什么时候该放盐,什么情况可以加水……喋喋不休得就像老婆子一样。伯父煮的菜,虽然没有什么调料,但是总觉得有股新鲜而珍稀的味道。
      也就是那个时候决定,要好好学煮菜,等到有钱的时候,要养一只很大很大的狗狗,阳台上一定要养些花花草草。
      伯父是个很公允的人,堂弟有的东西,他都会为我准备,怕我因为不好意思而不敢开口,所以还特地偷偷塞给我零花钱。
      伯父住的地方,是市郊,有点城乡结合部的意思。堂弟不喜欢说话,他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个还没发芽的蜷缩着的种子,脆弱却有着强大的力量,而现在,他是个有思想的易碎品,装着迷茫的酒液,我似乎还没有能力为他做什么,就小心翼翼的不触及他的防线。
      我的老爸是个天生的商人,他曾说,企业家,就是把他丢进水里,就会捞上鱼虾的那种人,他就是那种人。
      他东山再起,问我,一个人从高处跌落到底端能迅速的成长,你觉得呢?
      这话不止在问我,也是他的自我反问。
      真可笑,我在一片赞扬里虚荣,然后在学生的世界里一帆风顺,却在一致高捧中简化了人性,然后在这段时间坎坎坷坷,过得凄凄惨惨。
      明明从始至终,我还是我,什么都没变,可是他们……变了的只有钱。
      其实他们也没变,只是那张被钱覆盖了的脸,终于被我看懂了而已。
      我讨厌命运不受自己支配的感觉。
      我养了一只大型犬,买菜洗菜,一个人在偌大的别墅里尝试各种的菜品,洗碗刷盘子,收拾妥当。
      我想要独立,因为钱这个东西,是我爸挣来的。不是我的。既然知道了,就不想再重蹈覆辙。
      十二岁,是一个分界线,这不仅意味着我从小学毕业,也意味着心智开始成熟。
      一张白纸,被涂满颜色,终于开始沾染灰尘。
      不同于以往的吵架,这一次,他们安静的相对而坐,就像他们当年相亲时的初次见面一样,有始有终。
      我躲在自己的玩具屋里,选择了沉默,反正我也很清楚,他们已经不爱彼此了。
      他们在一起的原因,是因为爱;他们不在一起的原因,也是因为爱。
      原因是,彼岸有了另一个更适合他们现阶段的伴侣。
      坦白了反而就没有相互指责了,他们是共犯,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无论是道德上还是法律上。
      十二岁那天,他们正式离婚,和我不认识的人组建了新的家庭。
      那一套从小住到大的独立的别墅,给了我,与此同时,还有每个月两笔可观的大概叫做补偿的东西。但是,我已经不再是八岁那年那个鲜衣怒马的纨绔了,想要独立,想要……再也不见他们,那座房子,我没有再回去,那些钱,我也没有去动它。
      就像是把雪人放进冰箱,不能随随便便去触碰,不然会坏掉的。
      小时候没有玩伴,也没有太多玩耍的时间,我的唯一娱乐活动就是窝在玩具屋里的角落,把自己想象成一个玩具,一动不动,直到现在我也没能明白这样做的意义何在,但这是我童年里唯一的主动,它的色彩是我童年那张纸上最明艳的。
      十二岁生日那天会躲进玩具屋里也是有原因的,因为我第一次被自认为是伙伴的家伙抛弃了,原因很简单,他嫉妒我。
      其实“嫉妒”这两个字在我的字典里,只是空有笔画结构,而无具体内涵。我知道那是嫉妒,但是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嫉妒这种情绪。
      就拿跑步而言,若我们的人生就是赛道的话,每个人的方向不同、起点不同、终点也不一样,就算暂时赛道平行,有人在我的前方,那又怎么样,我们的终点也许会不一样,就算一样,说不定后面是我擅长的赛道,他最后也不一定可以超过我,所以啊,死盯着这一秒有何意义,这已经是已定的事实了,想要翻盘是看后面,嫉妒这种情绪,没有意义,还有自我杀伤力。
      我向来是个很自爱的人。
      从那个时候起,玩具和狗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有可以看透人心的天赋,就会常常被别人恶心到。
      从初中起,我就不断地被人告白,这种感觉很奇怪。我上课睡觉,放学打游戏,没有参与任何其他活动,认识的人大多只是知道名字的肤浅,没有深入。所以,被陌生人告白的感觉,就好像是听到对方说“你的皮相真好,希望你能成为我男朋友深入下去”一样,目的不纯,想入非非,无论男女。
      在你向我告白的时候,你能保证你不会见异思迁,能脚踏实地的喜欢我一辈子吗,即便生老病死,即便贫穷富裕,即便我突然性格大变,你也会跟我在一起吗?
      即便你回答是,我也想质问,那你到底爱我什么?
      爱情,在我眼里,是很短暂、不稳定和虚渺的东西。很少有人爱到最后,所以,才会有责任和婚姻这些东西,用于维系爱情的空壳。
      我对这些很反感,大概与父母的反例有关,最重要的是,我太清楚“人心难测”这四个字,深入骨髓,逃无可逃。
      遇见雨裳我才知道,女孩子脑袋里面的爱情是多么……没有逻辑。一天能遇见几次就是缘分,只要随便往她的方向一扫就是在偷看她,若是知道她的名字根本就是别有用心,放学和她一个方向,根本就是预谋不轨……
      初三的时候,她是我的同桌,班主任也不知道怎么排列组合才弄成这样的格局,对我来说无所谓,她也是,她把桌子搬到我身边的时候,没有任何示意,就像是来一家店里吃饭一样,只是因为我身边有个空位而已。
      这样正好。
      这样回想起来,我对她的第一印象还是不错的。
      雨裳是严格意义的好学生,为了不迟到而不吃早餐,这种本末倒置的事情就绝对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不吃早餐就容易低血糖,低血糖就可能会晕倒,两眼一黑还学个什么习啊,也对,她的逻辑从来就没有正确过。
      她的肚子饿得咕咕大叫,在喧闹的早读课都能被我听到。
      初三的我正值成长期,食量很大,抽屉里面常备着吃的,所以,我很慷慨地掏出一袋面包,放在她桌子上,然后继续回去趴着睡。
      那个时候,我还在想,就当我喂了呆呆了。
      呆呆就是我养的黄金猎犬,俗称金毛。
      初三的班主任是我见过最难缠的老师。一般的老师会看在我的高分成绩上,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他的铁面无私就像他的面瘫一样,没有任何缓和的余地。
      如果我上课睡觉被他逮到,迎接我的就是铁人三项,由他亲自确认完成,时间长到我怀疑他是不是一个借机玩忽职守。
      而自从雨裳成了我的同桌,她便成了我睡觉时睁开的天眼,尽职尽责,以至于我都觉得惭愧。
      她的智商很高,兵不厌诈玩得极好,以至于曾有一节课踹了我十多次的纪录,班主任的回马枪头一回一次也没有打中我。
      她习惯踹我的脚,以至于那节课我被颠到不行,脸色发青到想吐,就连任课老师都看不下去了,她下课后把我拉到走廊,悄悄问我是不是有羊癫疯之类的精神类疾病,说到一半便被我遇神杀神、遇魔杀魔的眼神给噎回去了。
      我站在走廊看向教室里的墨雨裳,不禁轻笑出声。
      我想起每天早上呆呆叫我起床的情景,呆呆是只很聪明的狗,我的闹钟不是放在我的床头,而是在呆呆的狗窝旁边,每当闹钟响起,呆呆就会咬着它来找我,它会开房门,会跳上我的床,然后尽可能地把闹钟放到我的耳边,然后手脚齐上来拍醒我,我每天就是被这样的方式给闹醒的,虽然我摔过闹钟无数次,但没有一次落地过,呆呆的反应能力很强,很灵敏,它接闹钟的本领绝对比英国那些接飞盘的狗强。
      我曾把闹钟关掉,然后在洗漱之后又趴回去睡觉,最后是被呆呆愤怒地用爪子拍醒的,它毫不留情,不知分寸,力度大到我以为它要谋杀亲爸……
      在这一点上,她和呆呆真的很像,不屈不挠,英勇顽强,带着点点傻气。
      有的时候,我是真的把她当呆呆看。
      偶尔丢点狗粮,偶尔摸摸头,偶尔逗逗。
      雨裳是个很努力的学生,不余余力,一般的学生把课本当排骨,边吃边吐骨头,她把课本当米饭,慢条斯理,细嚼慢咽。
      像我就直接把课本当枕头看。
      雨裳有个还不错的习惯,她喜欢利用下课的时间翻字典,把里面所有不认识的挑出来放在一块,今天看看,明明摸摸,虔诚得像是信佛的人面对着开过光的镀金佛像。
      她喜欢书,喜欢文字,会共情,就像呆呆喜欢肉和骨头,欢喜的时候会跑来跑去。
      初三的时候,课本、资料书、作业本、练习册……填满了每个角落,四面楚歌。
      没想到像雨裳那样的学生会在这样的烽火年代写小说,发现这个,完全是个意外,本来想借用她的资料书,就自作主张地翻了她的桌面,却发现了一个没有笔记的作业本,里面写的是关于岳飞长子岳云的故事,自然是爱情故事,欢喜冤家,缠缠绵绵。
      很幼稚很白痴的故事,很狗血很俗套的剧情,虽然没写完,但觉得很真实,节奏很欢快,看桥段应该是喜剧。
      雨裳给人的感觉有些木讷,没想到她的内心深处如此欢脱。
      雨裳的确是个表里不一的人,她骨子里张扬恣睢,却表现得文静温和,她就像是一枚铜钱,深知方与圆的道理,她把自己的棱角隐含在圆润之中。
      明明是个很勤奋的学生,却故意装作很懒惫;明明是个很上进的班干,却故意表现得很被动;明明是个很吃苦耐劳的家伙,却故意隐藏自己的丰功伟绩……
      明明是个很白痴的烂好人,却故意伪装成与他人无异。
      就像长得过于向上的枝条会被园丁剪掉一样,异类易被摧残,雨裳很清楚这一点,便把自己的水平线表的数据减半,伪装成与成人一般……懒惰、被动、自私。
      尽可能不去伤害任何人,就只能将自己磨得圆滑,像鹅卵石一样握在手里,不会被划伤。
      就这样,撒谎成了必要的手段。
      “雨裳,我也好想看这本新刊啊!”
      “这样啊,我已经看完了,给你看吧。”
      “哇!好啊。”
      刚刚拆了包装袋就能看完,你以为你看得是盲文啊。
      “雨裳,上次借你的钱本来说好今天还的,但是我忘记了,真是不好意思。”
      “没事,我不急。”
      “真是不好意思啊。”
      “没关系的。”
      没关系,哼,是谁今天早上连买早餐的钱都没有,饿着肚子就来上课,还要我来养的啊……
      “雨裳,能不能顺路帮我买一下东西啊。”
      “啊,真不好意思,今天我去上补习班,不经过那里呢。”
      “这样啊,那算了。”
      “抱歉哈。”
      明明是不想买吧,这样的借口还真是很好的推辞呢,不过说实话会得罪人吧,再说了,那种东西学校也买得到吧,干嘛要假人之手啊。
      成人的思维真的很奇怪,明明是借钱的那一方,却能厚着脸皮迟迟不还,完全没有当初借钱时的低声下气;明明是犯罪的那一方,却能理直气壮的扬言报复,完全没有当初是自己犯错在先的自觉,要报复也是受害者来报复你吧。
      很明显,雨裳也被这种奇怪的思维荼毒,明明不关己事,却还委曲求全,好像自己才是那个窘迫的当事人一样。
      像个笨蛋一样……
      我冷眼旁观,内心却有些感触。
      这是独属于她的温柔。
      她总是很照顾他人的情绪,从来都没有失控过,即便有人冲她大发脾气,她也可以很释然得一笑泯之,这种感觉,像一个假人,隔着客套和疏离。
      她的真实在她的笔下,在她的文字里,那些粉色的幻想,那些高傲和不满,那些同情和无奈,白纸黑字,活灵活现。
      那个时候的她,一定是轻快的,像是有翅膀,像是有追光。
      她的小说总是半途而废,没有结局,她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她在语文书的封面上写:也许我的第一篇小说的结局会是未完待续,但故事就应该是这样吧。
      突然想看她写一部完整的小说,即便它的结局真的是未完待续。
      就这样跟她约定,我教她数理化,她给我看她写的小说。
      总有一天会结局吧,希望她的故事圆满,而不是终结。
      是因为雨裳,我才意识到小说世界的精彩。
      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就像夕阳铺照在江面上的波光一样,粼粼发亮,有着自己独特的温度。
      初三的最后一天,雨裳向我告白,我早就猜到了,她眼神里的情愫过于坚定,坚定到我有些动摇。
      是的,我动摇了。
      因为能看透人心,便会不自觉的去疑心,因为幼年的孤僻和个性的笨拙选择逃避,一劳永逸。
      所以,才会刻意远离那座孤立的别墅,所以,才会刻意与人保持距离,懒于应付。
      在感情里,我惫于应对,选择草草了事。
      这是我的坚定,也是我的逃避。
      人心,果然是对称。
      人的内心,一定有一个自己厌恶的灵魂,它擅自做主、为所欲为,不为我们所控,因为是自己的一部分,我们往往连带着厌恶自身。
      我没想到我会对雨裳说出那样的话,即便我没看她,我也知道她此刻的心情就是猛地被人撕开一个口子,然后灌满辣椒水和盐。
      我的心口痉挛一般地疼痛,我逃走了,留下一句对不起。
      那天晚上,我绕着田径场跑了不知多少圈,只记得脱下的背心可以挤出水来,淋在地上哗哗作响,我喘息着,自暴自弃。
      果然,我对于别人的告白还是很反感啊,即便那个女孩是我不愿伤害,甚至可以说是我喜欢的。
      对不起这句话,就像鹅毛一样轻盈,却因为我的反复重复,下起了大雪,堆积在心里,白茫茫一片。
      回到自己租的房子,呆呆蹲在门口,摇尾摆首,偶尔挠挠它的金黄色的软毛。
      一切就像什么也没发什么。
      我摸摸它的头,幸好还有你……
      就像我深知人心多变一样,我也以为“时间是治愈一切”的灵药,只可惜,我的情伤就像是发酵的醇酒一样,时间只能催化它,却不能阻止它,我在心底挖了一个大坑,把这段失败宝贵地放了进去,用一张一张的日历纸掩埋,我不去触碰它,却越发明白了它对我的重要性,它的确不是空气,失去它便存活不了,它是我的跳动的心脏,失去它我只是一棵顺应自然规律的空心菜,被动而没有敏锐的知觉,宛若木偶。
      雨裳看上去过得很好,她学的是自己喜欢和擅长的文科,只是比以前更加沉默,她还是坐在教室不起眼的角落,每天兢兢业业,找到她班上的男同学打听,甚至可能不记得他们班上有这么一个人……
      高考完,我去了雨裳的考场,想离她近一点。
      她出考场向我走来的时候,画面并不陌生,这漫长的日子里她的面容变化不大,头发剪短了,也留了刘海,看上去还是当初傻愣愣的样子,只是眸子里有些冷……
      当年的她虽然给人以一种陌生和疏离感,但眼睛笑起来特别好看,有种暗香浮动月黄昏的感觉,而现在她的身上有着入骨的凉意,不针对众人,只针对自己。
      我突然意识到了罪孽深重这四个字,当年的伤口,混着着盐和辣椒的味道,强烈的刺激着我的瞳孔和心脏,我木然地向前走,与她相错。
      我没有回头,也没有任何感知,我就像是被人打了麻药一样毫无想法。
      向前走一步,是靠近了一点,还是更远了一点?
      大学的时候,伯父在附近开了一家甜品店,因为缺少人手,我又是股东之一,便答应伯父利用课余时间去兼职,由于有过在餐饮店里做服务员的经验,我对甜品店里的工作还算清楚。伯父也是闲不住的人,便说好他负责货物的供应,我就负责管理。
      堂弟和我同岁,平常的时候就我和他打理也不是很大的甜品店。
      再见雨裳的时候,我正在收拾柜台,生意太好连玻璃杯都供应不足,她的样子明显有些慌张,就像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她一样,我还来不及说话,她便已经退了出去,客人的要求纷沓而至,我被围得水泄不通,根本出不去。
      原来,雨裳和我一样,在感情面前,我们都是逃兵。
      子年拿起一块披萨,焦脆的饼身、浓香的奶酪拉丝、酸甜解腻的水果真的是黄金组合。
      “您的班戟,请慢用。”已经恢复常态的周凯厘扬着款款的笑将托盘放下,动作优雅而流畅,将黑白的服务生装束的冷静和雅致发挥到了极限。
      子年伴着灿烂的笑说了声谢谢,两只眼睛一直盯着周凯厘棱角分明的脸看。
      有客人离开,凯厘忙着去收拾,等到回到柜台的时候,子年和飞潜恰好起身离开,飞潜很明显理智的选择了打包,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说服子年的。
      他走进包厢,照例收拾桌上的托盘和纸屑,子年把包装袋放在托盘里,整个包厢很干净,这意味着减少了凯厘的工作量,凯厘拿起托盘,看见托盘下压着一张纸条……
      “你说,可以看透他人内心是件好事呢,还是件坏事?”子年啃着只剩一半的黑森林蛋糕,毫无形象,吃得满嘴都是。
      飞潜思虑了一番,吐出四个字,“好坏参半。”
      “你这说了跟没说一样。”
      “也许是件好事吧,至少不会吃暗亏,中暗箭。”
      子年猜他想到了自己的身死,毕竟正面硬刚没有谁能打得过上古神器,“他是一只明了。”
      “……你怎么不说是只知了。”
      “明白他人真实的想法,却在他人对待自己的感情发生质变的时候习惯了断,”子年顿了顿,“当父母从监护人变成了债权人,当朋友变成了敌手,他对别人的情感变化十分敏感,他不相信天长地久,却习惯地执行着一个原则,一旦他人对他的态度发生变化,他就会和对方一刀两断,从此了结。”
      “然后……”
      “友情质变成了爱情,他的感情也发生了质变……”
      “这么说,他和那只谎篇是一对。”飞潜真相了。
      “还记得雨裳内心深处的那个金制栅栏吗。”
      “恩。”
      将雨裳内心束缚的那个金制栅栏,是雨裳的爱情。
      她和他的爱情……
      捆绑在一起的命运……
      会幸福的吧……一定会的。
      看着手机屏幕上的一系列的阿拉伯数字,我有些忐忑,是拨号,还是删除?
      脑海里浮现那个女孩子的笑脸,要幸福啊……
      回到现实中,他已经摁下了拨号键。
      “喂,您好,请问哪位?”
      这个声音……
      “干嘛这么严肃啊。”没办法啊,一到她面前就变得不能严肃了。
      有些人,能跨越岁月年华,以当初那样鲜活的感觉出现在斑驳的今天,让我能触碰到琥珀里破壳而出的异动。往日,就这么近。
      “你是?”
      我几乎能看到她明明心底笃定却又不敢确信的样子,“我是狐狸。”
      这是她给我取的外号,唯此一家。
      对面是一片沉默,即便隔着这么长的距离,维系我们只有细长的一条电话线,我还是听到了她的心跳,她的不安,她的激动。
      “周凯厘。”
      她叫我的名字,声线颤抖,像是颤动的棉线。
      “我在。”我听出了浅浅的鼻音,便立刻严肃了起来,我能感受到我的脸孔变得硬实,我的表情变得沉重,“我在这里。”
      我听见对面瞬间呛出声,下起了雷阵雨,我靠在墙上,看着天窗外夜色缓缓流动,安静地听着她的哭泣。
      一个女孩子,愿意在你面前悲伤,愿意在你面前落泪,不论怎样,便值得你去安慰,去珍视。
      更何况这个女孩对于我,是最不同的。
      子年站在迷宫的中心,看着眼前的大雨,她的黑发张扬,在迷蒙的水汽里尤为显眼,镜面上的倒影像是掉进水里的墨开始渲染,画面就是薄纸被烧过一样发黑、变软,变像夜色一般的颜色。
      飞潜站在她身后。
      子年在等待。
      “我喜欢你。”就这么笃定。
      你离开我之后,除了呆呆,我再也找不到可以交流的朋友,更别说是敞开心扉,说些不经意的玩笑,是的,在你离开后,没有人可以看见我真心的微笑,我的外表,变得如你一般疏离和客套,拒人于千里。
      明明人心是这么多变的东西,为什么经过这么多年,我只是花了这些漫长的岁月去笃定我对你,是不会变的。
      你于我,是最不同的存在。
      “你个骗子!”雨裳的咬牙切齿,恨不能再把我咬一口。
      “是,我曾经是个骗子,但现在不是。”
      “你怎么会有我的手机号码?”
      “啊,这个啊,今天突然捡到一张纸,上面有一个人的手机号码,我想着是不是诈骗分子的诡计,便为了人民大众的人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负责,我就打过来了。”
      “你开什么国际玩笑!”
      ……
      子年仰头看着满是水珠的参天大树,丫的,这棵破树终于知道要向上长了啊,但是,你长得也太快了吧,另外……为什么连金制栅栏也长高了几层啊,难道金子也能加量不加价?
      子年转过身,切了一声,“走吧。”
      “去哪里?”
      “去看你说的那只知了。”
      子年顺利的穿过墙壁,看见周凯厘睡在沙发上,呆呆咬着毛线被的一角在地上拖着,像是想帮主人盖上,它似乎发觉了俩人的到来,看着子年的地方就要大吠。
      子年做动作示意令其噤声,呆呆安静下来,歪着脑袋看着她。
      子年把毛线被从地上拾起,轻轻盖在周凯厘身上,还小心翼翼地掖了被角,以示无害。
      呆呆爬到周凯厘脑袋边坐下,眼睛盯着子年看,不放过她的一举一动。
      子年也无所谓,她跪坐在羊毛地毯上,眼睛盯着周凯厘的脸看,脸上的凝重表示她在公事公办,所以,飞潜也只是旁观,没有打搅。
      分针和时针契合在一起的时候,周凯厘左胸口的地方亮起了莹绿色的微光,呆呆舔了□□掌,一副坐如钟的模样。
      子年在空中画着符号,的确是鬼画符……反正飞潜一个字也不认识。
      子年一停顿,也就是写完一个字,那个字的跳脱出子年的指尖,输入了周凯厘的左胸口,那些莹绿色的光也从柔和变得黏稠,最后凝固成一块深墨色的石头。
      “这是?”飞潜有些震撼。
      “这是他的三生石。”子年的腿压得有些酸痛,她随意地坐在地上,“三生实际上就是三魂,一为天,二为地,三为命,你看!”
      飞潜看到那块一个巴掌大的三生石上写着突起的“明了”二字,“是阳文啊……”
      “恩。”子年手心释放出明亮的白光,她将右手手掌覆盖在凸起的“了”字上,白光像是聚焦在一处般愈发璀璨,子年的脸色在白光里显得苍白而脆弱,过了一阵子,白光的光开始暗淡,房间恢复了暗色。
      子年将手掌拿开,那个“了”字已经不见了,石头上光滑如别处,除了一片空白有些突兀外,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左手上的三生石立刻化作流质,自动卷入了周凯厘的左胸口,他的呼吸平缓,并没有因此受到什么影响。
      “走吧。”子年握着手,转身欲离。
      飞潜看着她的动作,神色一滞,他挡到她前面,“等一下。”
      他抓住她的右手手腕,小心地摊开掌心,明晃晃的“了”字几乎刻入了子年的右手掌骨,没有流血的伤口更是清晰可见其深浅,突起的阳文变成了凹入的阴文。
      ——这便是捕魂者的“招魂”取字?
      子年将手掌合起,掩盖住伤口,“没事的,明天早上就能把字给拿出来嵌进血玉镯里了。我们走吧。”
      子年不动声色,飞潜知道这伤有多痛。
      “这就是捕魂者的工作吗,召唤三生石会花费大量灵力,现在的你和以前不一样,你……”
      “是啊,放心吧,不会少你一口的。”
      她的语气,很清冷。就像手指触碰到流动的冰水覆盖下的剑面。
      飞潜像是被掐住了七寸,他所有的表情都松懈了下来。
      “这样啊……”飞潜松开她,是他多管闲事了……
      “回去吧。”子年不愿多谈。
      飞潜偏转过头,背对着子年,“你先回去吧。”
      “也好。”反正飞潜身体里的真气可以支撑到明天,并且……子年稳了稳心神,她需要尽快离开。
      飞潜站在楼的顶端,看着子年的黑影跃向远处,高楼风很劲道,飞潜的长发被吹起,他叹一口气,有点厌恶现在半生半死、无能为力的自己。
      天上的流云还在不断的流动,在像是屋顶的苍穹上,不知道会去往哪个方向。
      又是这种感觉……
      黏黏糊糊,就像跑完马拉松一样,全身都是汗水和热气的感觉……
      我猛地转过头,看着身后参差不齐的就像是毕业照一样的一张张人脸,他们有的严肃,有的麻木,有的急躁,有的闲适,像一个个散落的点。
      而这里面,这里面……
      啊!找到了那双窥伺我的眼睛,瞬间的四目相接,他立刻把视线偏移,隐没到了人群里。
      我追了过去,在人群里失去方向。
      那双眼睛……没有恶意。
      走进店里,便听见堂弟的哀嚎,哥,你快一点,我撑不住了……
      ……我含笑把手撑在柜台上,看着手忙脚乱的八爪鱼,语调缓慢,“来两分碳烤咖啡,一份奇异果荟萃拼盘,加糖!各种口味的慕斯来双份!”
      “不是吧……哥!”
      “啊,对了,要打包……”
      堂弟的表情彻底垮了下去……
      “还没到换班的时间哦,加油吧!”我拍了拍他的肩,看着墙上的时针缓缓转动。
      被注视着的、黏黏糊糊的感觉又来了……
      转过头——
      是一个年轻的男人……
      店里的休息室很大,把床一合,就是一把沙发,算是招待客人的好地方。
      “那个……我是秦月的现任丈夫。”他的声音还是很青涩的感觉,外貌甚至在大学生群立的甜品店也没有什么违和感。
      换句话说,他长着一副娃娃脸。
      秦月……是我的母亲。
      “想吃点什么吗?我出去拿。”这样空手招待客人成何体统,最起码要有一杯茶水吧……
      快步走出休息室,将门掩上。然后……深深地,吐出了一口气,等倒茶走回来的时候。
      “有没有觉得我哥特别自大,特别胆小,特别敏感,特别小器?”
      ……这个声音,是堂弟。
      我顿足。
      “只有大麦茶了,就勉强一下吧。”有些东西,即便一味的抗拒,还是要面对的吧。
      “我,我叫严崇,是一名摄影师。”
      看得出来,他很紧张,因为我也一样。
      “那个,这些……我还是想让你看看。”他从背包里拿出一沓沓的相册,把它们放在桌子上。
      “小时候我哥在我家住过一段日子,那个时候,我爸妈说我哥很可怜,父母都在忙工作,把他一个人丢在家里,叫我要好好和他相处。相处下来,他对我很好,什么都会为我考虑。他一个人的时候,总喜欢一个人窝在一个角落里,就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有时候我就想,他一定很寂寞,很寂寞。也因此,我对于从未谋面的伯父伯母有着一种莫名的怨怼,钱这种东西怎么可能比亲情更重要……”
      “这些是……”里面都是我的照片,从尿布时代再到那张无聊时候走在街上的那次,每一张照片都用贴纸标注了年月日。
      “你的母亲是一个女强人,她管着一家上市的旅游公司,每天东跑西跑,说是要把地球上所有有意思的地方都看一遍,她的经济视角很独特,就因为独特,所以投资方也不能确定这东西能不能得到相应的经济效益,所以,她每天都要花大量的时间去实地调查、收集资料,然后去说服投资方……总之,很辛苦,很辛苦……”
      “我爸跟我说,伯父小时候很要强,很有目标和梦想,他说要当世界第一的商人,倒也不是喜欢钱什么的,就像是做一道数学题,做出来便会很有成就感,当商人去解决问题也一样,那些不知道答案的数学题,总要过很久很久才能知道正确与否,而在此中,可以不断的改变,也可以一昧的坚持,从这些不断的选择里知道自己想要的,然后得到满足感……”
      “她有一个愿望,就是带你去看看她觉得世界上最漂亮的地方……”
      “商道就像蜀道难一样,不是三个字可以囊括的,听说伯父曾被最信任的朋友骗过,也曾因为不懂一些专业知识而被人下套,总之,有过很惨很惨,很绝望很绝望的日子……”
      “这些照片,无论她去哪里都会带上,每天晚上都会看上一遍,有时候超重又因为怕弄丢不肯托运,所以,我一直陪在她身边,哈哈,多一个人可以多一份行李啊,说起来,一开始我还以为里面是什么宝贝呢……”
      “昨天我听见我爸和伯父打电话了,里面好像都是在问甜品店的生意啊什么的,然后说哪里的红豆质量好又便宜什么的,听我爸说,近年伯父身体不好,管理那么大的公司已经有些吃力了,可能会缩小规模,明明已经这样了,明明也知道我哥的能力,但是,伯父说不想要我哥因为这些东西去放弃现在的想法,而这些,哥一定都不知道……”
      “可以的话,去看看吧……”
      “还是希望哥能早点知道啊,或许就不会那么寂寞了……”
      ……
      看透人心是我的天赋,可是,即便是我,几年才能见他们一次,这样的频率,这样稀薄的频率。好像我从来没有想过,当我闲下来,又觉得自己孑然一身的时候,他们在做什么。
      浓厚的消毒水味道,即便是床头浓郁的花香和水果香也遮盖不住,墙壁是苍翠的绿色,窗台是米色的大理石,零零散散的放着几盆小的盆栽,整个房间里盘旋着低沉的大提琴曲,病床上放着一摞财经时报和杂志。
      “杜哲,把这些花和水果拿回去吧,我这里又不是商店。”
      杜哲是我曾经的保姆,老爸现在的秘书。
      “诶,难道你还以为你是在度假。”
      “臭小子,你还知道来看看我啊!”
      “嘛,难道你是想等到你去西天取经了才叫我回来给你送花圈吗?”
      “哼,真是没有礼貌,这是对老爸说话的语气吗。”
      “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
      “还记得小时候吗,把你一个人丢在家里,自作主张的让你去学那么多东西,甚至在你那么小的时候让你去接触人最本质的东西,对你来说,很辛苦吧。如果可以,想把全世界的东西都告诉你,只有知道了这些,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吧。”他顿了顿,“那么,现在,你到底想要什么呢?”
      想要什么,这么多年,我到底想要什么呢……
      有一句话,就那么自然而然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这是我见过的最大的枫树,围绕着的小溪流动的水流上漂浮着斑斑点点的红色叶子,在拐弯的地方堆积着斑驳的颜色,风一吹,整棵树便会摇头摆脑,像是念书的孩子,因为太大,从远处看树冠的样子就像村子傍晚的炊烟一样袅袅,是的,这是一个小小的村子,到处都是白墙黑瓦,水声潺潺,名字很随意也很诗意——井边村,这是我外婆家的村子,我的母亲在这里生活了十八年,直到相亲遇见了我的父亲,这是我母亲觉得世界上最漂亮的景色。
      我坐在树下的赭色的石头上,任由溪水打湿我的裤脚,等着夜幕落下,然后草丛里的萤火升起,和着清冷的月光照亮满树的红,抬起头,看天上密密麻麻的星子,还真是壮观啊……下一次,把雨裳也带来吧……
      “她,还是习惯在吃饭前喝酸奶吗?”
      “呃……是啊,还是这样,不过,我一定会让她马上吃些东西的,我说过很多次了但她就是不改。”严崇一脸无奈。
      “切,那个老小孩。”就是因为有你在所以才有恃无恐吧,“那,以后她,就交给你了!”
      “诶?”
      “娃娃脸叔叔。”
      “诶——”
      记得店旁边的拐角就有个信箱吧,我看着手上贴着枫树叶子的明信片,以及下面那个小小的我,下一次,我们一起去吧——信的末尾这样写。
      堂弟一个肘击磕在我肩膀上,“老哥,在想什么呢?”
      “在想一个人跟我说的话。”我如实回答他。
      “谁啊?”
      “一个我会认识的人。”我走出店,走向拐角。
      要幸福啊……
      是啊,要幸福啊,要有奔向幸福的勇气。
      “子年,这里。”
      子年和飞潜一进店,就看见雨裳的小手挥动着,像一面抖动的旗帜,子年冲雨裳安抚的笑,示意她淡定,然后偏转过头,看着飞潜,不理解他为什么宁愿浪费真气也要显现着实体一起来。
      飞潜早上回来的时候,子年掌上还遗留着淡淡的红痕,字已经没有了,但愈合的痛痒还在。
      他没有想到“招魂”取字竟然这么痛苦,血玉镯二十四位数,意味着这样的事情还会接着发生,对子年而言,是极大的损耗。
      有可能字还没有镶嵌完,子年就耗尽气力了。
      再者,子年似乎奉行及时行乐,肆意挥霍,他得好好保养自己的宿主。
      飞潜不动声色,直接上去跟众人打招呼,他明白里面有机可乘。
      包厢拢共四个人:墨雨裳、周凯厘,周凯厘的堂弟周传扬以及他女朋友莫颜。
      子年只能和飞潜坐在一起,子年看着周凯厘的脸,语气调侃,“我怎么觉得老板现在的表情生动些也真实一点了啊……果然人与人是不同的,这就是区别待遇啊。雨裳,托你的福啊!”
      子年笑得有些暧昧,说的话也很能给人以想象的空间,雨裳有些羞涩,不知道该怎么接。
      子年还没搭腔,倒是周凯厘主动把雨裳揽了过来,“想吃什么尽管说,店里的东西随便你拿。”
      “我又不吃杯子盘子的……”子年一脸嫌弃。
      周凯厘被噎到。
      倒是身旁的周传扬似有所悟,他牵着女朋友莫颜的手,悄悄凑到子年的耳边,说:“你上次说的,好像是真的。”
      子年瞥了他一眼,风轻云淡,“恭喜恭喜啊。”
      周传扬也就没多嘴了,他用力拍了拍子年的肩:“好哥们,要吃啥尽管说,千万别客气。”
      “放心,”子年笑得狡黠,“我是不会客气的。”
      曲终人散,雨裳被周凯厘牵着在公园里散步,美名其曰:饭后消化。
      “当年的小说有继续写吗。”
      “没有,那段时间毫无头绪,一拿笔就想哭,等到眼泪湿了整张纸,才发现里面写的都是有关于你的情绪,有喜有悲,一股脑全上来了,就像失去了味觉一样根本不知所云,毫无章法。”雨裳回想起那段时光,那时因为思念的痒而慢慢揭开未完好的伤疤,然后一边刺痛着,一边细痒着,就这样一面等待伤疤完好,一面忍不住地去挠,便留下了永远消不去的伤痕。
      周凯厘顿下了脚步,表情有些模糊,“我……”
      “那个时候才明白,你是我的灵感啊。”雨裳抢先道,笑容明媚而灿烂,“现在你回来了……”
      是的,爱情这种感觉真是奇怪,在遇见你之前的自己独立生存的技能仿佛钝化成了感情,因为爱,所以再也没办法忘记如何不爱。
      爱情,它飘忽不定,不为所动。那是因为它没有主语,我的爱,已经明了安定。
      脸上的阴霾消散开去,周凯厘露出了坦率的笑颜。
      一旁隐形的子年嘴角轻扬,她喜欢周凯厘此刻的表情,初次相见时,作为客人,周凯厘的笑虽温煦,却不是面对着她,那种感觉就像是一朵妖娆的花盛放,你觉得它是冲着你盛放,而其实它只是单纯的自娱自乐;第二次相见,算是作为有功之人吧,他的笑少了隔阂,却仍有距离,就像深海里的鱼,再明媚的阳光也入不了它的眼;而现在,他对着雨裳,眼里、嘴角都是闪闪发亮的笑意,那种感觉,就像是太阳神阿波罗用着最金贵的东西包裹着最疼惜的人,而这个人,只能是雨裳。
      想到这,子年的眼里露出些许暗色,似乎是在犹豫。
      飞潜不解。
      他知道,他对于子年,还有很多未知。这些未知,就像天上的尘埃一定会凝结成雨坠落一般,遇见了便会知晓。
      而此时,子年和飞潜都没有看到,牵着雨裳手的周凯厘缓缓转过头,看着子年和飞潜隐身的方向……眼神深邃。
      前几天晚上。
      因为是在学校边上,所以,店的招牌是甜品,而实际上,里面也卖咖啡、酒和其他饮品。
      一般白天卖甜品和茶,晚上的时候卖酒,所以,往往要忙到凌晨几点才打烊。还好是中午才开门,不然一定会过劳死。
      今天晚上轮到我值夜班。堂弟周传扬休息。
      将各种杯子擦干净,摆放整齐,然后去地下室查看各种酒是否有漏气和变质的情况。
      店里有个很大的地下室,放了进口的制冷器,除了可以制造干净的冰块,冰镇新鲜的水果,还可以贮藏各种需要冷藏的酒。每次下去取东西和检查,我都要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尽管如此,还是可能会冻伤,如果一不小心呆太久了的话。
      那里算是一个小南极。
      所以,当子年出现在地下室门口,穿着单薄的夏衣,身上冒着蒸蒸热气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去形容这种奇异现象。
      第一次见面时她的祝福,还有她放在桌子上的纸条……我就知道,她不是一般人。
      我看向她的脸,然后走向了楼梯,在走出门的那一刻,我迟疑着,说了一句,我会一直在门外,有事可以叫我。
      她脸上的勉强和逞强,太过明显了。
      这种事情,如果可以,她不想让我知道,这我有自知之明。
      我坐在门外,想了想,把地下室的温度调到了最低。
      当我看着她像一个没事人一样走出来,说了声谢谢的时候,我也说了声谢谢。
      谢谢你把雨裳带回到我身边。
      还有,谢谢你的祝福。
      “如果,嗯……有必要的话,可以随时来。”
      我丢给她一串亮晶晶的东西——那是店门和地下室的备份钥匙,上面有贴标注。
      我就是觉得,或许她还用得上。
      公园的树还是遮住了天空,偶尔的颤动,不知是风,还是松鼠。时间就像一直在下的雨一样,总会从遥远无边的宇宙上方落到我们的身上,人类曾经也是一尾鱼吧,需要水分的我们游弋在这个潮湿的世界里,和各种陌生的同类和陌生的异类相逢,组成我们小小的自己的世界。
      苏子年。
      你到底是什么人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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